名人人物出生年月:建“廉政公寓”不如建“廉政公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5:40:37

建“廉政公寓”不如建“廉政公署”

2011-12-18 23: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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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廉政公寓”不如建“廉政公署”
江德斌
    朝阳区政协委员姜汉12月17日初步提交提案,建议政府划拨公租房作公务员的廉政公寓。他希望最好从公检法系统首先试行。法官、检察官、刑警作为特殊群体,手里掌握着直接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权力,但工资收入较低,合理解决这部分人住房保障问题尤其重要。(据12月18日《京华时报》)
    给公检法系统优先提供所谓的“廉政公寓”,就能保证他们不贪腐吗?如果答案为“是”的话,如此低成本的反腐败方案值得推广,给每个公务员都提供“廉政公寓”好了,从此天下无腐。可惜,这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梦,恐怕连提案者自己都不敢打包票。
    政协委员姜汉提出,廉政公寓的申请条件应当与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结合在一起。与其这样,倒不如实施彻底的财产申报制,要求每一位公务员都必须按期公开家庭财产状况,接受人民的审核。这种广为世界各国所接受的反腐制度,执行起来更为简洁有效,而且对公务员一视同仁,不会因人而异、因级别而异,符合公平原则。
    至于姜汉所言“廉政公寓最好集中在某个社区,其设计、建设、格局与配套设施必须体现廉政文化理念。”也是一种浮于表面的形象工程,与之前出台的各种反腐措施类似,比如唱红反腐、台历反腐、廉政屏保、抄书反腐、枕边反腐等等层出不穷,却均流于形式,变成了反腐花架子。廉政公寓只是给公务员提供了居住功能,却无法让他们潜移默化成清廉职员,与反腐还真联系不到一块去。
    而且,“廉政公寓”乃是从公租房里单独划拨一部分出来,优先提供给公务员使用。要知道我国保障房体系本身就处于滞后阶段,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数量严重不足,已是僧多粥少的局面,现在还要再挖走一块,岂不是更加地火上浇油。再者,公租房本是面对所有符合标准的人员,并无职业限定,如今把“廉政公寓”搞起来,实则是让一部分公务员先住上房子,抢夺本就稀缺的公共资源,这又让其他申请者情何以堪。
    廉政反腐是政府的职责,国民之所以愿意纳税,乃是聘请为民服务的公仆,而不是供养贪污腐败的蛀虫。因此,反腐败没必要搞太多花招,只要实打实地执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建立独立执法的反腐机构,让媒体拥有监管政府的足够空间,就能将腐败压制下去。建“廉政公寓”的提案可以休矣,有这闲工夫,倒不如研究学习下香港的反腐经验,建个大陆版的“廉政公署”。二者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其效能却是天壤之别。
   
    2011.12.18
    新闻链接:http://money.163.com/11/1218/08/7LHUD21A00253B0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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