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三世预告片15分钟:我的改革观之四:文化需要自由化 杜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2:53:50
我的改革观之四:文化需要自由化
杜光
        讲文化自由化就必须把文化自由的概念用我的理解说一说。国内外有很多对文化的定义,国外有几好百种定义,我很同意贺麟对文化下的定义,那就是真善美。我 2002年写过一篇《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其中谈到文化改革,讲的比较详细。从字的起源上判断,“文”字在古文是像站在那里的一个人,“文”字的中间有一些画着花纹,表示在人的身上画一些东西,叫文。史书上就有黥面文身、断发文身的记载,这个“文”字指它的古意。古代人为了把自己打扮得好看一些,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就在腰上围着一个东西,上身赤裸,在胸前画一些花纹。各种各样的花纹都有,我查了查,古文的“文”字有表示十几种花纹的写法。后来,随着社会逐渐发展,这个“文”字也有所进展。第一个进展就是统一了,把花纹去掉,就成了这样一个“文”字。另外就是普遍化,不光是画在身上,也画在别的地方,也叫文。再进一步是从物质到精神领域的一些东西。“文”字的用法在古文里面逐渐从身上画花纹,演进到为了改善社会,采取种种措施,制礼作乐,这都是一种文化的表现。从物质到精神,文明就是值得继承下来的文化成果。
        贺麟是原来北大的哲学教授,我们中国最出名的黑格尔专家,我在那儿读书的时候,他是北大的训导长。他说文化包括三大概念:第一是真,第二是美,第三是善,总的来说,真、美、善就是真理化、意识化、道德化。他对真理、文化的概括,我很同意。
       《人权宣言》第一条说,在权利方面,人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文化就它的本性来说就应该是自由的。古典自由主义有三大特点:
        一、在理性的指导下,离开理性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洛克有一句话,人的自由是依照他自己意志行动的自由,以他具有理性为基础。马克思也说,人的自由合乎理性的本质。
        二、由法律规范。离开了法律谈不到自由。没有法律规范,你要干这个,我要干那个,就冲突了,这不是真正的自由。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法律许可你去做的范围内你有自由。《人权宣言》还有一句话是,行使自由权利的限制只能由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才能规定自由要作那些方面的限制。
        三、无害于他人。卢梭有一句话,人们不应该把与自由相对立的放荡不羁当做自由。
        现在对自由有很多曲解,我认为都是违背了自由主义的这些基本原则。离开了自由的基本原则来谈自由,必然要对自由主义产生一些曲解。文化和自由的关系是文化需要自由,自由也需要文化的发展。自由随着文化的发展而拓展,社会越文明,社会自由就越大,两者是互相促进的。而现在主要就是文化的发展缺乏应有的自由。可以说文化专制主义一年比一年更厉害。
        人们没有追求真善美的自由,所以假丑恶就有充分发展的余地。现在少的是真善美,多的是假丑恶,而且日益泛滥。本来官府贪污受贿,现在是文化机关、教育机关、医疗机关,几乎无机关不贪,无机关不腐化。文化没有自由,真美善被压制,假丑恶泛滥是必然的结果。
        这种情况迫切需要改变,目前尽管改变不了,但是从理论上应该提出来,让更多人的了解。
        第一是落实宪法规定言的论自由、出版自由,制订新闻法、出版法,这都是为保证公民的新闻自由、出版自由而制订,绝不能是为了限制公民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
        第二废除舆论导向,削除中宣部的文化管制权。中宣部是中央中央的一个部门,是管理指导中共党员的一个机关,可以向几千万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仅仅如此而已。中宣部没有权力干涉到这样的程度。现在非常荒唐,它要行使那样的权力,可是又不敢公开地行使。尤其是像他们限制报纸、杂志什么不许登,某人的文章不许登,要通过电话来传达,而且打电话的人都不告诉下面的人我是谁。这非常可笑,甚至非常可怜。
        第三是废除以文定罪的专制主义传统。
        第四是开放书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