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吹リカ:人民法院报“重要的是实际上解决” 黄 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05:28:31
“重要的是实际上解决”黄 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多亏了陆法官您啊,为我考虑得这么周全!”龙年春节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陆琴感到特别欣慰,47岁的四川大姐李丛芳(化名)离开调解室时一步一回头,她终于和老东家上海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达成了协议,墙体公司愿意支付李丛芳5万元赔偿金。

  “判一个案子很简单,但是文字上解决了,法律上解决了,重要的还是实际上解决!”看到李丛芳临走时的笑容,陆琴在心里对自己“满意”了一下,为了帮助弱小的劳动者,她觉得自己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想帮忙却摔伤了自己

  1965年出生的李丛芳是个老实人,为了养活一家老小,她与丈夫老马一同来到上海打工。

  在上海找一份工作不容易,2010年9月,老马夫妻俩同时被墙体公司聘用,李丛芳专门负责水泥砖车间的搅拌工作,每月工资1600元,老马则负责翻砖,没有底薪,按件计算工资。

  “靠双手吃饭,多劳多得,挺好。”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人为他们缴纳保险,但李丛芳已经觉得很满足了。

  三个月后的一天,李丛芳忙完了手里的活儿,来到车间帮丈夫卸木板,身材不高的她一只脚踏在平板车上,另一只脚踏在打砖机上,孰料一个趔趄,失去重心摔在了地上。“李丛芳!”老马和工友一边喊着一边将她送到了医院。经诊断,李丛芳左锁骨骨折、头部皮下血肿。

  很快,公司派人赶到医院为李丛芳垫付了2万多元的医疗费,但同时,公司也带来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一次性给予李丛芳6000元,李丛芳今后的费用与公司无关。看着病中的妻子,老实巴交的老马签字同意了。

  然而,李丛芳的病情并不像夫妻俩想的那么简单,医生告知李丛芳,如果想痊愈,她还需要后续治疗,而这又意味着一笔巨额医药费。

  “怎么办?”家境贫寒的李丛芳只得硬着头皮找到公司,但被公司一口回绝。

  有了工伤认定却不被公司认可

  公司的冷漠让李丛芳寒心。2011年4月21日,辞职后的李丛芳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两个月后,人保局作出了工伤认定。

  拿到工伤认定书的李丛芳还没来得及高兴,不买账的公司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撤销人保局的工伤认定。

  “她没有经过领导的同意,擅自离开搅拌机岗位去帮助丈夫装卸水泥砖托板,所以,这样的受伤不应纳入工伤的范畴。”法庭上,公司代理人坚持己见,同时指出,公司已经给李丛芳垫付了医疗费,并签订了一次性赔偿协议,所以公司不应该再对李丛芳的医药费负责。

  “我不仅仅是开搅拌机,按照公司规定,开一台制砖机我也要负责加板,当天正是因为开了一台制砖机,所以我去帮忙加板了。”作为案件第三人的李丛芳着急地解释。

  法官巧用心思“左安右抚”

  第一次庭审结束了,作为审判长的陆琴陷入了沉思。

  从现有证据来看,人保局的工伤认定没有问题,法院判决并不难,但公司与李丛芳之间的矛盾在庭审中已显而易见,如果法院判决的话,对于急着等钱看病的李丛芳来说并非有利。一来,法院判决后,李丛芳还需与公司一起前往仲裁机构就具体的工伤赔偿数额进行核算、调解,二来,如果墙体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的话,那等待李丛芳的将是一个漫长的“马拉松”。

  左思右想,陆琴下定决心,再试试调解,争取劝导墙体公司撤诉,让公司与李丛芳到仲裁机构直接进行调解。

  很快,陆琴再次通知公司、人保局、李丛芳三方进行调解,她一方面从专业的角度向墙体公司耐心地解释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判例,让其理解人保局作出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陆琴请人保局为李丛芳评估工伤赔偿金的数额,让李丛芳理解和体谅公司的难处。

  功夫不负有心人,苦口婆心的陆琴最终说服了墙体公司和李丛芳,墙体公司同意撤回对人保局的起诉,同时,在人保局的精细核算下,陆琴就具体的赔偿数额对公司、李丛芳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墙体公司与李丛芳一同前往仲裁机构签署调解协议,支付李丛芳5万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