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娃娃花子介绍:关于中国人的脸面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2:50:42
  关于中国人的脸面观    中国人脸面观的同质性与异质性

人格(personality)英文一词的拉丁文本义是面具(persona),但西方人格上的诸多研究已越来越远离了它的原义。只不过无论西方人格理论如何发展,用它们来解释中国人的脸面观,似乎都没法说到点子上。如果我们坚持用人格或面具来研究或概括中国人的性格和关系特征,我们并不能从中看到中国人的什么特点,也许只能通过他们的量表来看出不同文化中的人的得分高低,而当我们用“脸面”一词来概括、描述和分析中国人的性格和关系时,便可以发现它非常地恰如其分体现了中国人性格的关键和精髓。[i][1]近百年来,许多学者曾用这一概念多次总结了中国人的国民性格特征。但遗憾的是,这一概念的提出更多地是被感受和感悟到的,而不是被清晰地分析和研究出来的。这不仅是因为过去关注它的人文学者远比社会科学家多,其含义难以明确界定,更重要的是,由于这个概念自身的复杂性,造成大多数的研究基本上停留在现象描述、归纳陈述和实证研究的层面上,而缺少对它的理论探索和框架性的把握,从而导致许多经验研究没有触及到它的根本意义,甚至失去了研究的方向。本文在此则希望能尝试建立一个具有解释的模型。

一、共识中的困惑

“面子”是任何一个在中国生活过的人或接触过中国人的人都能感受到的一种文化心理现象。这一重要现象自然会引发学者(主要是海外学者)的高度重视。自19世纪末,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Smith)在其轰动西方一时的《中国人的特征》一书中把它看作是中国人性格上的第一特征起,[ii][2]关于面子研究由此拉开了序幕。鲁迅当时就因为受此书的影响而认为“支那人的重要的国民性所成的复合关键,便是这‘体面’”。[iii][3]十年之后,林语堂在他的成名作《吾国与吾民》(1935)一书中以极为相似的观点认为,“面子”是统治中国人的三位女神(three Muses)中最有力量的一个,中国人正是为它而活着云云。[iv][4]在西方学术界,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Weber)曾对此提出过重要见解。他在《儒教和道教》(1915)一书的结论中指出:儒家所强调的面子会导致人们缺乏普遍的信任感和所有的企业活动,[v][5]这一观点促使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T.Parsons)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中认为,儒学只关心现世行为和一个好名声。[vi][6] 70年代以降,斯多弗(L.Stover)在《中国文明的文化生态学》中进一步体会到,“面子”是解释中国人诸多行为的关键。[vii][7]而美国社会学家赛林(M.Thelin)又在研究中指出,中国人的价值观包含六个方面, 即家族主义、尊老、人情主义、礼貌、脸面、男性中心,他认为其中的脸面居于核心(the most central)。[viii][8]就连美国的心理学家多米诺(G.Domino)等在总结中国社区心理学发展历史和现状时也要指出,在控制中国社会的五种社会力量(扩大家庭、政府职能、孝、脸面和道)中,脸面规定了中国人的社会及人际行为。[ix][9]至此,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何友晖在提出亚州文化特有的六个关键概念中,中国所占的三个概念里面就有一个是面子。[x][10]近来,金耀基再次强调:“关系、人情、面子是理解中国社会结构的关键性的社会—文化概念。”[xi][11]

可见,研究中国社会—文化—心理的海外学者可能在许多看法上不甚一致,但在面子对中国人心理与行为之重要性的问题上却相当一致。雷丁(S.Redding)和恩格(M.Ng)在实证研究基础上曾得出过这样的结论:“在考虑东方社会和脸面相关的价值观时,重要的一点是,每一个案都表明它是核心要素,通常也是最重要的,而不是什么边缘的或附带的对行为的影响”。[xii][12]

然而,对其重要性上达成的共识并不等于对其理解上的一致。面对这一如此关键的概念,中外学者一向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最早企图解释这一概念的明恩傅认为,它很像南太平洋岛上的土著禁忌,具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可以将之归结为中国人具有很强的表演天性(dramatic instinct)。[xiii][13]鲁迅承续这一观点,认为它不愧为是中国人的一种做戏的本领。[xiv][14]轮到林语堂界定时,他却一再声称举例容易,下定义太难,只能说它是中国人社会交往中最细腻的标准。[xv][15]直至40年代,中国早期留美的人类学家胡先晋(Hu,Hsien-Chin)开始从学理上对脸面分别施予了学术上的定义,认为脸和面子应该指两种不同的心理和行为,其中脸涉及的是中国人的道德品质,面子指的是由社会成就而获得的声誉。[xvi][16]在此之后,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戈夫曼(E.Goffman)在《论面子的运作》一文中对这两种含义做了合并,认为胡氏等人所说的中国人的面子是人类一种共有的心理现象。它是指在某一特定的交往中,个人对他人也认可的一种共同行为准则的遵循。如果一个人遵循了这一原则,他就会得到自己和他人的肯定,这时他就可以说有了面子。[xvii][17]戈夫曼的这一定义在西方社会心理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不少西方社会心理学家都按照这一定义来设计他们的实证研究,也出现了后来的印象整饰理论。时至70年代,香港心理学家何友晖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了〈论“面子”观〉一文。作为一个对中国人的面子内涵深有体会的华人学者,他否认了上面的定义。例如他对胡先晋的定义提出的批评是,脸和面子不应该以有无道德上来区分,也就是说,脸和面子两者都含有道德和声誉;面子也不是行为准则,因为它的获得和失去不是能通过一致性的行为标准来衡量的,而带有较大的灵活性。借此他还否定了很多其它的说法,诸如面子不是人格、地位、尊严、荣誉及威望等。最后他提出面子是个人要求他人对自己表示尊重和顺从而得到的相应评价。[xviii][18]本文在此无法对上述定义作逐一评议,只想强调的是,从目前研究上看,已少有人再延循胡先晋的思路在概念上对脸和面子作区分,只有金耀基在面子研究中区分了“道德面”和“社会面”。[xix][19]因此,尽管上述的研究对深入理解面子的含义具有重要意义,但从根本上看,把脸面合并,甚至混为一谈将会给理解中国人的脸面观研究带来误区。目前已有实证研究显示出中国人对脸和面子的理解上的区别,[xx][20] 只是这些研究并没有解释清楚这种区别在哪里。

二、脸面观的同质性结构

我认为,要解释清楚脸面的内涵,得先从分析脸面的语义着手。其实,“脸面” 不过是中国人对某一重要心理与行为的一种转喻说法。如果单从字面上看,就可以发现中国人所谓的“脸”或“面子”的含义是从人的面孔意义上引伸出来的,其痕迹在“颜”、“颜面”(无颜见)和“面目”(有何面目见)等词中可以看出。引伸之后,它们已不再指人的面孔本身。由此,我们要做的第一步工作就是先找出汉语中和脸面引伸涵义的相同表达法,以便能从侧面看出其中的涵义。众所周知,在日常表达中,“争脸”、“争面子” 和“争光”、“争气”同义;“丢脸”、“丢面子”和“丢人”、“丢丑”、“失体统”、“失礼”等义相近;“看在……的面子上”和“看在……的(情)份上”同义;“无脸见……”、“无颜见……”和“羞见……”词义相同;脸面又可以说成“情面”和“情份”;“不要脸”等于说“无耻”;“赏脸”、“给面子”等于说“抬举”或“捧场”。结果可以大致得出:中国人所谓的“脸”通“光”、“气”、“人”、“丑”、“体统”、“羞”、“耻” 等;“面子”含有“份”、“情”、“捧”、“举”之义。由此一来,我们发现,“脸”和个体的行为关系较大,它所集中体现的是人自身的形象或表现;而“面子”和社会互动关系较大,它所偏向的是互动的双方所处的关系状况。这点正符合汉字“脸”和“面”本身的常用法,在汉语中,“脸”在字义上只表示人的身体的一部分,而“面”除了此义之外,还表示关系,即有当面、面对、面谈的意思。可以说,“面”在汉语中可以包含“脸”的含义,但“脸”不包含面的含义,这就是脸和面子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实质。如果将这一语义分析带入心理与行为层次,脸和面子的关系正如同社会行为和社会互动的关系一样,有社会行为,才会有社会互动,有了社会互动就包含了社会行为。但包含并不能取代,既然两者之间有所区别,就应该对其分别加以界定,并深入理解这一区别对中国人心理与行为的意义何在。

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定义:脸是个体为了迎合某一社会圈认同的形象,经过印象整饰后所表现出的认同性的心理与行为,而面子是这一业已形成的心理及其行为在他人心目中产生的序列地位,也就是心理地位。这两个定义的要点是(1)脸是指个人的形象和表现方式,(2)这种形象以其所处的社会圈为依托,即脸的争取和失去由该社会圈来认定,(3)一旦对脸的评定出现,也就是面子的出现,(4)正向的评定就是有面子,负向的评定就是没面子;给面子是指无论个体是什么形象,都给予正向评价,不给面子是指无论个体是什么形象,都给予负面的评价,(5)一单位体无论有无面子,都存在程度的差别,如很有面子,有点面子,没什么面子及很没面子,由此在他人的心目中产生地位上的排列。从上述这两种定义中,可以进一步发现,脸和面子的资源略有不同。作为个体印象整饰的资源,所拥有的是气质、性格、能力、知识、道德、风度、外貌、装束、言辞等,而作为由关系产生的心理地位资源,则包含家世、身份、地位、名气、职务、权力、金钱、世故、关系网等。从这一定义出发,我们就可以看出西方的印象整饰理论是在脸和面子被译成英语中的一个词face的基础上来加以建构的,它在该理论中既指个人的印象整饰,又指在他人心目中建立起的心理地位。这两者隐含的是一个一致性心理与行为方式。这一假设实际上和西方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价值观相吻合,因为在西方个人主义的价值系统中,个人对自己形象的塑造和具有脸的资源的多寡直接关系到他和他人关系的建立和获得面子资源的多寡(见图1)。         社会互动      人    脸       面子          关于    ––     ––––––              格   形象    心理地位        建立    连续统

图1:脸和面子的统一体关系

这是西方人做人和做事的出发点,表明如果一个体自己先获得脸的资源,他就能在社会上获得成功,具有了面子资源;如果他自己不具备脸的资源,也就相应地得不到面子上的资源。

三、“关系”对脸面同质性的影响

脸和面子既然是一个同质的概念,也就无需分开讨论。事实上,戈夫曼对面子的研究及赖以建立的戏剧理论(dramaturgical theory)都是把这两者合在一起讨论的。但这种分析框架对中国人与中国社会而言就很缺乏解释力。中国社会从价值层面直至现实层面都是一个重视和讲究关系的社会。[xxi][21]由于中国人的做人重心落在了关系上,我们就会进一步发现中国人的脸面观也相应地落在面子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人把面子和人情相提并论,而不把脸和人情相联系。

这样一来,一个关键的问题出现了:中国人重视“关系”会造成原先统一的脸面观上的异质化。那么这种异质倾向是如何产生的呢?我认为这一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讨论:一是中国人在交往特征中的重情轻理倾向;二是中国人在关系格局上所采取的特殊主义,三是中国人礼尚往来中的形式主义,下面我对此做分别的分析。

我会在本书后面的“中国人际关系模式”一文中会详细指出,中国人际关系的基本样式就是人情,也就是在血缘关系基础上和儒家伦理的规范下发展出来的一种带有社会交换性的社会行为。由于农业社会的土地不能移以及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给自足经济,造成中国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第一要务是要考虑怎样来保证人际关系的稳定和和谐。而这一保证又因人情中的血缘关系和儒家伦理的影响而倒向重情抑理。因为“情”字的内涵是义,是适宜,是和气,而非利,而“理”字往往包含利益、是非、章程、真假和道理等,这些显然都有违前者的实现,正如韦政通所说的:

……以家族为中心的伦理,特别重视的是“情”,情是维系伦理关系的核心,“家和万事兴”、“和生于情”、“清官难断家务事”、“因在家庭范围之内用讲理的方式是不适宜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隐,是为了怕破坏父子之情。在中国文化里,情与理不但非对立,理就在情中,说某人不近情,就是不通理,不通情又远比不通理为严重。儒家坚持爱由亲始的等差之爱,就是因为这种爱最近情。人与人之间,若能“动之以情”,可以无往而不胜,若坚欲“说之以理”,那就是跟自己找麻烦。这种情形到现在我们的社会里仍很普遍。到现在仍可以常听到“国法不外人情”。这样特别重情的伦理,如果不是长期生活在狭小而孤立的环境里,是产生不出来的。

从这里,我们还可以看出,中国人不仅在人际关系中偏重“情”,而且还把情建立在家的基础上,即以“亲亲”为中心。故中国人不但讲人情,而且还把人情分成亲疏远近,构成了人情上的特殊主义。众所周知,中国人的家并非一个小家,而是一个可以用亲属关系表明的大家。传统社会中的“五服”虽是一个重要的界线,但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并不以此为限制,一个家族,一个村庄、一个乡里,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都可以被称为一家人,所谓“一表三千里”、“五百年前是一家”等都是中国人喜欢用来拉近人情关系的用语。费孝通用“差序格局”概括了这一特点,指出中国的这个“家”字最能绅缩自如了,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地可绅缩的,大到数不清,不但是天下可成一家,还可从生育和婚姻所结成的网络,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xxii][23]由人情建立起来的网络对面子的影响就在于一个人必须时时注意他和每一个交往者的特定关系,以决定其情面施与的范围,鲁迅在〈说“面子”〉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沪西有业木匠大包作头之罗立鸿,为其母亲出殡,邀开“贳器店之王树宝夫妇帮忙,因来宾众多,所备白衣,不敷分配,其时适有名王道才,绰号三喜子,亦到来送殡,争穿白衣不遂,以为有失体面,心中怀恨,……邀集徒党数十人,各执佚棍,据说尚有持手枪者多人,将王树宝家人乱打,一时双方有剧烈之战争,头破血流,多人受有重伤。……”

鲁迅评价说:“白衣是亲族有服者所穿的,现在必须‘争穿’而又‘不遂’,足见并非亲族,但竟以为‘有失体面’,演成这样的大战了。这时候,好像只要和普通有些不同便是‘有面子’,而自己成了什么却可以完全不管。”[xxiii][24]从我在上面的定义来看,中国人看重了面子就会出现不管自己是什么的可能,这时的要不要脸的问题已无足轻重,关键是证明自己有没有面子。这同时也说明,自家人不但具有亲缘性而且还具有认同性,只有亲缘性,也就不会有这样的麻烦,足可见情面操作上的灵活性及其难度。

 “情”的另一重要特点是它还受“礼”的引导和规范,这一特点带来的结果是人与人在礼貌客套上的相互牵制,并导致人情形式化,构成了中国特有的社会交换方式,如中国人常有“送人情”或“送礼”的说法。这里所谓的“人情”已不再含有“亲者之情”,所谓的“礼”也不带有“长者之尊”,而仅体现出中国人际交往方式上的形式主义。因此,人情的形式化在本质上是因为礼的形式化。礼对情的规定导致了人情不再是真实的情义或心愿,而成为一种“表示”,一种象征,意即明恩溥所谓的“戏”。鲁迅对此更有感触,他在〈马上支日记〉里写道:

   向来,我总不相信国粹家道德家之类的痛哭流涕是真心,即使眼角上确有珠泪横流,也许检查他手巾上可浸着辣椒水或生姜汁。……一做戏,则前台的架子,总与在后台的面目不相同。但看客虽然明知是戏,只要做得象,也仍然为它悲喜,于是这出戏就做下去了,有谁来揭穿的,他们反以为扫兴。

人情的形式化使得交往的双方已不顾对方是真心还是假意,也只强调面子上是否过得去就行。这种意义上的面子已完全和脸的含义相分离了。

四、从脸面的同质性走向异质性

以上三点证明了中国社会中的人情对脸面同质性的分化作用。 其影响表现在中国人不再倾向于通过自我的形象来获得他人的心理地位,从而导致中国人不但在脸面心理与行为中偏向面子,而且还造成了脸和面子的分裂。这意味着,中国人的做人重点已不落在自己的人格与品性的施展上,而是放在以他人为重或表面应酬上,即处处考虑情面。正如杨国枢所说

     ……在他人取向下,传统中国人对别人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别敏感,老是要顾全“面子”,要有“脸”,希望在他人的心目中保有良好的印象。同时,也希望与其他的个人(不限于家族以内的家属)维持和谐而良好的关系,而不愿意得罪任何人,为了达到此一目的,同一个人可以在不同的社会情况下对不同的人讲不同的话,即使前后的交谈不相一致,甚或互相矛盾,也在所不惜。换句话说,为了在不同的情况下与不同的人都能保持和谐的关系,常不得不说有违自己真实意见或感受的话。

这段话虽然没有区分脸和面子的含义,但实质上已表现了中国人在社会互动中对脸(自我形象)的放弃,或者说,在中国,一个人并非要以形象(脸)的建立为起点来获得心理地位(面子),反之,一个人获得心理地位也不一定要靠他形象上的建立。结果,中国人处事原则是形成心理地位重于树立自己的形象(见图2)               社会互动  人    脸       面子          关系   格   形象    心理地位        建立       连续统

图2:脸和面子的反向关系模式

由此,很多情况下,中国人所讲的做人不是指自己的表现如何,而是指自己关系建立的如何,或者一旦有了关系的建立,就意味着自己是谁并不重要。但从更完整的角度来看,脸和面子通过一个四分图来表现,可以将中国人性格类型均包含其   有脸 无面子     有脸 有面  (异质性)      (同质性)取向      无脸 无面子      无脸 有面   现 实 取 向

图2:脸面四分图模式

此时,图1和图2的模式只成为上的第一种和第四种类型,也是儒家力图塑造的君子人格及其理想和极力鄙视的混事之徒,前者体现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和“内圣外王”的统一以及对“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希冀。但这一切不过是理想而已,诚如余英时所指出的:“两千三百年之间, 只是架漏牵补过了时日,尧、舜、三王、周公、孔子所传之道,未曾一日得行与天地之间也。”[xxv][27]而第四类人恰恰是带有圆滑且痞性的人,他们非但不讲究道德修养和社会规范,而且为人圆滑,有手腕,善于见风使舵,会奉承、会巴结,会弄权术等(大陆语,“能混”)。最能显示出相反类型的正是第二类人,他们属于那种刚正、铁面、讲原则、讲理想、讲骨气、“笃信好学,守死善道”而又得不到面子之人(大陆语,正派人),他们在社会中常被讥讽为“不通人情世故”、“不通情理”、“做人太认真”、“太正经”或“不会做人”等。这类人在中国古代称为“方人”。桓宽的《盐铁论·论儒》上提及“孔子能方不能圆,故饥于黎丘”,王充在《论衡·状留篇》中也说:“贤儒,世之方物也。”可见,儒家在“脸”上下得功夫越多,反而越得不到面子。余英时曾在文中提及“胡适在《日记》中曾引沈从文小说的中话:‘你要想成功,便得‘痞’一点’,接着他说:‘我不能‘痞’,所以不能弄政治(大意如此)。’”[由此可以看出这两类人的较量是在是方与圆的较量。钱钟书对这两类人进行了比较

当世俚谈亦乎古板不合时宜为“方”(square),皆类吾国唐宋之言“方头”,如陆龟蒙《奉酬袭美〈苦雨〉见寄》: “有头强方心强直”,又《全唐诗》辑陆氏段句:“头方不会王门事,尘土空缁白萱衣”;罗隐《堠子》:“未能惭面黑,只是恨头方”;朱熹《朱文公集》卷二《与宰执劄子》:“意广才疏,头方命薄”;《侯鲭录》卷八:“今人谓拙直者名‘方头’”;《缀耕录》卷一七:“‘方头’乃不通时宜之意”

董仲舒《士不遇赋》:“孰若返身于素业兮,莫随世而轮转。”按“轮转”喻圆滑,即《楚辞·卜距》:“将突梯滑稽,如脂如韦,以絜楹乎?”王逸注:“转随俗也,柔弱曲也,润滑泽也。”……

     巧宦曲学,媚世苟合;事不究是非,从之若流,言无论当否,应之如响;阿旨取容,希风承窍,此董仲舒所斥“随世而转”也。以转为用,必以圆为体,惟圆斯转矣。…

又在其散文《谈教训》一文中借莎士比亚在《哈姆莱特》一剧中的一句王子骂他恋人的话(God has given thou one face,but you make yourself another)来讽刺假道学(即第四类人)是“不要脸而偏爱面子”,而“假道学也就是美容的艺术——”,[xxviii][30]但谁又能否认这种“美容术”在中国却很吃香呢?

当然,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上看,脸和面子的异质性也并不总是对立的关系,它们的不一致性可以体现在中国人在“脸”上所具有的资源被社会圈里给面子的人无限的夸张,致使“面子”无限制的膨胀,而远离或背离了同质性上的脸面观。如把中国曾获得世界跳高冠军运动员的“一跳”说成是“中华的腾飞”或把中国排球比赛的胜利者说成是“中华之光”等。反之,一个体在获得“脸”的资源时的失败或失误也不仅意味着自己不再有“脸”,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圈里给他面子的人是否也还有面子,于是任何一个欲图争脸的人都要有给面子意识,否则争到了脸也无意义。中国乒乓球女将何智丽在汉城奥运会上不顾这一点,结果争来了 “脸”,但却丢掉了“面子”。

最后,再来看看第三类的同质性者,他们因脸面资源均不足而处在社会的底层,但追求脸面的欲望也最强烈。中国历史同中国人开得最大玩笑就是很多未来面子最大的人是出自这些既没有脸也没有面子的人,这也许就是李宗吾发明的“厚黑学”[xxix][31]的意义所在。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明为什么中国社会的无脸面者(边缘人物),反而能进入或占据社会重要地位,而原来在社会上具有文化品质的分子反而处于边缘地位。

综上所述,中国人脸面观中的内在紧张性实质是儒家价值文化和中国现实文化之间的重大差距造成的。儒家在理想上想把人塑造成脸面观上的第一类人,但它在更大的程度上只成为一种人格理想,而其实际作用却是造就了接受或固守这一价值体系的人在现实社会中成为第二类人,并造成了中国人在价值观上强烈排斥第三、四类人(如小人和伪君子)。由于中国人情关系结构上的影响,中国人对价值层次上的认同回到行为层次上后却转向了第四类人,以此来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结果,从价值观上看中国人的脸面观,中国人对第二类人作正面评价,对第四类人作负面评价。但从现实社会上看中国人的脸面观,中国人反而对第二类人作负面评价,对第四类人作正面评价,由此造成第二类人在社会行动中的失落或边缘化,进而也出现他们中间一些人的痞化的倾向,以图求得第四类人的社会优势,这同时也表明了第四类人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及日常生活的最大受益者和实利者。而第三类人因无所顾忌,既不受脸的规范所累,也没有面子上的顾虑,而最有可能选择越轨行为来获得面子上的成功。

在我看来,中国人脸面观中所体现出的这种紧张性也许可以更真实地反映出中国人社会心理与行为的类型、价值和现实层面的差异及其变动方向;同时,用中国词语中的“脸面”作为涵盖和解释中国人心理和行为的关键性概念的确是非常精当的。

正确处理好【脸面】的问题,则是生存智慧的基本功。【脸】是社会总体定价问题,【面子】是交际情璄的边际交换问题。【脸】是人之一生荣誉资本的积累;【面子】是人之一时的得意输入的感觉。【脸】是由人对社会贡献和道德表现所交换来的人生实体历史;【面子】是由人的交际群体根据情璄需要所赋予的人生虚拟生活。由【脸】奠定的【面子】构成人生的实存荣誉;由【面子】虚拟的【脸】构成人生的玩耍游戏。所以【脸】具有【实荣】性质,【面子】则是【虚荣】心理。

脸,它代表了一个人的尊严。在古代,脸是非常重要的,伤害一个人的脸就等于侮辱了这个人。

  可是到了近代,特别是清朝晚年。许多人为了讨好上司便一而再的出卖自己的脸。到后来竟然为外国人出卖脸。

  脸,真么重要的东西都要出卖,到底是为了什么了?是为了金钱。可是,金钱并不等于脸面,虽说脸面可以换来金钱,然而金钱却不能换来脸面。就是用再多的钱也难以买回自己的尊严。

  为什么有些人愿意用脸面来换去金钱呢?难道说是为了生存?或许是吧。那他们的骨气到哪儿去了,我们的祖先曾给我们留下的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骨气上哪去了?他可是无价之宝呀!我们不能没有他,更不能没有脸面,没有尊严。我们要找回尊严。

论脸面"脸面"心理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树立具有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我们要利用人们的脸面心理,努力提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成效.具体方法有:营造良好社会文化氛围,将"八荣八耻"内化为脸面的评判标准;维护个体"脸面",提高个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 心理社会主义荣辱观文化氛围评判标准具体方法八荣八耻自觉性好社会正反营造维护内化个体
叶楚华:

论中国特色之脸面腐败
         脸和面子是国际社会学界研究中国人社会心理的两个专门术语,“脸”专指一个中国人为了自我的完善,通过角色扮演在他人心目中形成的特定形象;“面子”是一个中国人在社交时依据对脸的自我评价,估计自己在别人心目中所应有的或占有的地位。脸和面子是中国人的“精神纲领”,一旦官员追求脸面的行为超越法律和制度界限,便形成脸面腐败;从古至今,脸面腐败在中国官场“长盛不衰”,危害极大;脸面腐败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当前推动廉政建设工程、提倡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                                                                                                                                                                                                                               一、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与研究意义(一)、研究框架脸面腐败是本文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对于这种腐败类型的研究,也是一种全新的探索,正因为如此,也就注定本文只能是一种初步的研究,全文旨在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分析原因、探讨趋势,而不在解决问题。
本文的研究框架十分简单,有三大内容,第一是对脸面腐败的概念进行界定,对于这个首次提出的概念,我准备从社会学中寻找相关理论,把社会学中对“脸”和“面子”研究,吸取到脸面腐败的定义中来。
       第二是对脸面腐败进行归类。依据大量的现实案例,总结脸面腐败的类型,对脸面腐败的归类是对其系统研究的基础,是一项不可不做的工作。
      第三是对脸面腐败的发展研究,探讨脸面腐败的根源、发展趋势和治理办法。这方面的探讨也是尝试性的,对于这个全新的课题,我所做的一切也必将是肤浅的。
文章的最后,笔者给出一个结语,主要说明本文的不足与研究困惑。
     (二)、研究方法本文运用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的观察、实验和调查,获取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另一方面,由于是初次对脸面腐败进行探讨,并没有现成的理论可以直接利用,主要依据对大量感性材料的分析得出结论,同时也把社会学中脸面理论,政治心理学中的相关理论引入到本文的分析中来。
笔者以为,实证研究固然以数据分析和统计分析为基本特征,但它的主要意义在于它是建立在实际观察或实验结果的基础上,而不是个人的知识或判断,同时,它又具有可核查验证的特点。
     (三)、研究意义研究脸面腐败的意义来源于此种腐败在现实中的广泛存在性,以及其对整个社会和国家巨大的危害性。鲁迅先生说,“面子是中国精神的纲领”。林语堂先生曾经准确揭示面子对于中国人的重大意义:“脸面这东西无法翻译……它给男人或女人实质的自豪感,男人为它而奋斗,许多女人为它而死。它使官司延长,家庭破产,导致谋杀和自尽。它比任何其它世俗的财宝都宝贵,比宪法更受人尊重。它经常决定一次军事行动的胜负,它可以推翻政府的一个部。中国人正是靠这种虚荣的东西活着”[1]
中国人对于面子的执著追求,使得人们可以不择手段地达到目的。这表现在中国官场上,则是令人惊叹的层出不穷的脸面腐败,自古以来,有大量政府官员是为追求面子而滥用公权、挥霍公款的。脸面腐败泛滥之广令人惊叹,其带来的危害罄竹难书。为了面子和风光,无数官员挥霍巨额公款大搞形象工程;为了体现尊贵,无数官员以公款满足私欲,锦衣玉食,奢侈浪费;为了排场宏大,无数奢侈会议应运而生。为了互相攀比,无数官员挥霍公款违规购买豪华轿车;为了满足炫耀私欲,官员霸占媒体,免费“露面”。今天官场上的脸面腐败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并且,对于诸多的此类现象,人们已经习以为常,而不认为是腐败行为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有必要来探讨这类具有中国特色的炫耀型腐败现象,认识其社会心理根源,探讨从何处来,到何处去,从中寻求治理这种腐败的策略。
         二、概念研究(文献综述)(一)、脸和面子  对“脸面”的研究,是一个国际化的社会学课题。19世纪末,美国传教士史密斯写作《中国人的性格》一书,第一次把脸面归结为中国人的第一性格,从而揭开了西方学者研究中国人脸面观的序幕。1929年法国学者劳德(J.Roeds)出版的《中国人——人种地理学的新理论》,对脸面已经有较为深刻和全面的阐述:“对中国人大部分行为、态度的分析,穷极到一点就是‘面子’。那不可思议的感受性、隐秘性,平素被谦让掩盖着的,根源于极度虚荣的、病态的功利主义。”可见,劳德分析了脸面的心理根源。20世纪40年代初,胡先缙发表博士论文《中国人的面子观》,首次用人类学的方法对中国人脸面的历史、内在含义、运用情境进行了研究。1950年代,西方社会心理学家开始研究脸面问题,欧文·戈夫曼发表《面子运作》一文,他认为,脸面是一个个体所要形成印象时的行为准则。1960年代,脸面研究在台湾学者中兴起,台湾学者项退在《中国民族性研究》一书中区分了中国人的脸面与西方荣誉感的差异。[2]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有大陆学者研究脸面问题,其代表人物是翟学伟。翟学伟综合前人研究,对脸面进行了重新定义和本土化研究,他认为“脸在中国的基本含义是表示一个个体根据其所处的社会圈而认同的做人标准,比如道德规范、礼仪廉耻、社会风尚、地方习俗,乃至帮会内部规则等。当自我形象一旦展现出来之后,自然会受到来自该个体所处社会圈的各种反应、议论和评估。面子就是该个体根据他人的正反评价而形成的自我感受和认定。其中获得正面自我认定在中国人叫做有面子,获得负面自我认定叫做没面子。”[3]由此可知,脸和面子是两个相互区别的概念,脸是通过装束、言行、举止来达到的特定形象,是一个静态概念,面子则侧重在动态的人际交往中体现出来。尽管如此,本文仍将把二者混合在一起使用,把追求脸和面子的腐败统称为脸面腐败,在后文的分析中,将不再细分脸的腐败与面子的腐败。
        (二)、脸面腐败美国耶鲁大学学者薛涌曾提出炫耀性腐败的概念:“什么是‘炫耀性的腐败’?这一词汇是笔者从‘炫耀性消费’中创造出来的,所谓‘炫耀性消费’,是指一种花钱给人看的消费。‘炫耀性的腐败’也是同理,卷入这种腐败的人自己不一定得到什么物质上的好处。”[4]这个概念与脸面腐败的内涵很相似,其缺陷依然是“本土化”不足,炫耀性腐败从炫耀性消费一词而来,而炫耀性消费是指富人挥霍金钱购买奢侈商品以引人羡慕和妒忌,满足虚荣心的行为。其实,脸面腐败更应当看成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炫耀性腐败。
翟学伟总结了中国官员在讲排场方面的腐败行为,并指出这些行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人的门面观和其他民族的炫耀倾向的区别……一是程度上的轻重。一般因中国人形式主义的引导,炫耀程度相对严重;二是方式上的差异。也就是中国人的脸面心理造成人们对门面的追求主要反应是不合理,即盲目地使用金钱。”翟学伟列举了官场中的仪式方面的炫耀奢侈行为:庆祝会、庆功会、领导视察、检查团光临、欢迎会、欢送会、鉴定会、评比会、交流会、誓师会、表彰会、联谊会,“参加这些会议,内容基本上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形式,也就是场面是否壮观,有什么重要人物到场。……其中领导本身的地位高低也将决定场面的规格,因此为了场面又要高请又要多请”在仪式上追求场面宏大,使得不少官员滥用公权,挥霍公款达到目的,导致腐败行为。
         如何定义脸面腐败呢?先来看有关腐败的定义。第十七届国际刑法学大会对公职人员的腐败做出了明确定义:“腐败界定为任何公职人员在任何时候,以实际的或者潜在的行使或者不行使公职人员职能为交换条件,为自己、他人或者任何机构索要、同意接受或者接受不论何种性质的不正当利益。腐败的构成不要求为实现所图谋的利益而实施甚至企图实施作为或者不作为。”[5] 据此,笔者认为,腐败是指公权者滥用职权获取不当利益而进行的一套安排,首先,“腐败者”必须是公共权力的主体。其次,“腐败者”必须谋取了一定的不当利益。这里所谓的“利益”是广义的,既包括“物质利益”,如钱财等,也包括“精神利益”,如荣誉、“面子”等。第三,腐败是一套安排。腐败并不是制度以外的意外。其实,腐败本身就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有其中的逻辑和结构。 
我们在上述腐败概念上加入动机的研究对腐败的类型进行限定,可以给出脸面腐败的定义,脸面腐败是指公权者滥用职权获取不当利益——脸面而进行的一套安排。在多数情况下,腐败主体从脸面腐败行为中获取的不当“利益”体现为“面子”上的风光。脸面腐败区别于其它类型的腐败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腐败者在这种腐败行为中并没有获取物质利益,比如金钱的收入,在多数情况下,官员只是挥霍公款而获得表面的一种荣光。
       三、脸面腐败的实证分析哲学家叔本华说:“官位纯粹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价值。严格地说,它只是一件虚伪的外套,目的在于索取人为的尊敬。”[6]对于中国人而言,从古至今,官位一直是中国人获取脸面、光宗耀祖的主要方式,滥用公权获取非法的面子,则形成脸面腐败。自古以来,脸面腐败的案例层出不穷,笔者把脸面腐败归结为以下六种类型:
      (一)、脸面腐败类型之一:“光宗耀祖与荣归故里”的腐败致力于本土化研究的社会心理学者翟学伟研究了中国人面子的诸多表现形式,他指出,“荣耀祖先”以及荣耀自己的宗族和家乡,是中国人追求面子的一大出发点和最主要归宿。如项羽所言,“富贵不还乡,尤锦衣夜行”。任何一个功成名就的传统中国人,其最大的成就感就是通过回乡炫耀而获得。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衣锦还乡”的另一个意思是“光宗耀祖”。“还乡”以攒集的时间和阔大的空间酝酿出一种悲壮情绪,这种悲喜交织的情绪又化解在荣耀和富贵之间。大起大落,大悲大喜,都在这一还乡的壮举之中。荣归故里,荣耀被众多的乡人叫嚷着发布,分散到更广阔的地区和人群,在出门探望的眼神中,在口耳相传的讲述里,人们说起这位荣归故里的人时的声音一定洪亮并且自豪。一个成功者锦衣还乡,大肆炫耀,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一个官员滥用权力和公共财物达到此种目的,或者地方官为了讨好官位较大的还乡官员而滥用公共财物,满足还乡官员的荣耀欲望,则属于脸面腐败行为了。(此处略去300字)
       此类型脸面腐败在我国极为盛行。近些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死灰复燃。农村宗族势力乘机抬头,大兴族谱之风,大肆募集钱财,搭台唱戏,聚集数千上万人进行庆典,通过族谱、建祠、祭祖等活动,建立省际、县际联系。加之我们少数党政干部在“衣锦还乡”“出人头地”等封建残余思想的驱使下,积极参与族谱活动,对族谱活动给予经济上的资助,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脸面腐败类型之二:公款炫耀性消费所谓公款炫耀性消费行为,就是指官员们滥用职权,挥霍公款购买某些炫耀性物品以满足炫耀性欲望的行为。这类行为是脸面腐败的最为普遍的表现形式。
古代官员以马车等交通工具作为地位的象征,而现在我国官员们最热衷的公款炫耀性为也是购买豪华轿车。据媒体披露,从2003年7月21日起,山西省开展了清理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使用小汽车工作,全省共清理纠正各类违规小汽车7453辆。[7]
在我国,各级官员违规购车的现象非常之普遍,在许多贫困地区,在当地人民温饱不保的境况下,官员们也大肆挥霍公款购买豪华轿车,性质极为恶劣。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2004年6月21日报道,并不富裕的农业县云南省呈贡县县委县政府却以“工作需要”为由,一下子买了五辆丰田越野车,每辆车的花费高达68万元。这五辆车县委、县政府、县纪检委、县人大、县政协各一部。对于干部们坐的豪华车,群众意见很大,但也敢怒不敢言。
        更有甚者,有的贪官一人霸占数辆豪华轿车,奢侈炫耀之心活脱可见。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的陈炜,曾担任中国建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期货交易部经理、上海浦东长城建材工业外经技术合作公司经理。陈炜原负责的上海的两公司部门仅有12名员工,却配备有数辆车供陈炜等人开展“业务”。陈炜每天上下班开的是凌志400,公司还有一辆沃尔沃、一辆大宇、一辆桑塔纳2000和一辆普桑随时供他支配。[8] 
      除“公车腐败”外,公款“炫耀性消费”还有其它多种表现形式,比如官员在吃、住方面的奢侈行为,挥霍公款入住总统套房、喝数万元一瓶的洋酒,这些都属于炫耀性的不正当公款消费。
      (三)、脸面腐败类型之三:“形象工程”“形象工程”也称 “贴金工程”,对民间造成的危害,罄竹难书,许多地方的百姓都有着切肤之痛,它已成为中国吏治的一颗毒瘤。官员搞“形象工程”有其实际目的,通过“形象工程”制造虚假政绩以获得升迁机会的行为不属于脸面腐败,因为其目的不是为了满足虚荣心。
        “形象工程”现象成为脸面腐败的理由在于其另外一个效用:满足官员炫耀性欲望。有的官员建造“形象工程”完全是为了“炫耀”:据媒体报道,国家级贫困县河南卢氏原县委书记杜保乾在任期间大搞“全县山河一片红”,全县城乡所有沿路房屋、建筑都要一律刷上红颜色,以期营造类似古代皇城的冷凝、厚重氛围,不管老百姓愿意不愿意,还搞了诸如具有蒙古风情的“万头牧场”、“食用菌百里长廓”、具有南国风光特色的“小桥流水”等等,但最后均无疾而终,不但巨额扶贫款项被糟蹋,还给当地百姓带来重负。[9]
许多贫困地区的官员们也为了“炫耀”的目的大搞“形象工程”,劳民伤财,危害极大。河南淮阳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2004年,该县为了筹办“姓氏文化节”,修建一条20公里长的“迎宾大道”,占耕地4000多亩,在大道两边搞数十米宽的绿化带,栽各种名贵的花木。此外,还投资1.495亿元改造太昊陵庙,投资3000万元建设姓氏文化节的主广场等工程。由于缺少资金,每个干部职工被要求“自愿”捐资,甚至很多村民也要拿钱出来。[10]
        “形象工程”的另一种形式是“玩数字”,在数字上搞的体面一点,为官员争面子:安徽省黄山市的休宁县和祁门县,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调低部分乡镇虚报的农民收入数,重新戴上了脱去十多年的“贫困县”帽子。这件本来值得肯定的事情,却遭到了黄山市一些领导的批评,理由是“有损黄山形象”。[11]
      (四)、脸面腐败类型之四:“仪式腐败”所谓“仪式腐败”,是指官员滥用职权,为“讲排场”而挥霍公款的行为,行为的结果是满足了官员的虚荣心。
        仪式腐败首先体现在官场迎送仪式上,上级到下级视察,受到下级的欢迎和欢送,这只要在制度规定之内,则无可厚非,如果违反制度搞这些仪式,下级为了讨好上级,挥霍巨额公款搞欢迎和欢送,就属于脸面腐败行为。这种腐败在古代尤其盛行,吴思先生的《县官的隐身分》一文,提到海瑞出任浙江省淳安县知县时,当时国家规定“县长”以200元的标准接待“省委书记”级别的官员,而多数地方官为了讨好上司,充分体现自己对于上司的“崇高敬意”,竟然以十万元的标准来欢迎和接待。[12]
        当代官员追求“仪式”堂皇而腐败的案例也不少见。2000年5月22日至24日,国家电力公司在武汉召开人事干部工作会议,3天会议耗资304万,参加会议的国电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已经外逃)享受 “国宾待遇”:迎接仪式上,调用了3辆警卫车辆和丰田考斯特为其开路,酒店铺设了用于接待国宾用的红地毯。在接待规格上,高严在东湖宾馆花费6万元开了一套特大套房,并按其个人喜好和身材特征,专门订做了实木家具,就连抽水马桶都是重新购置的。[13]高严要求下属如此高规格地接待自己,当然不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睡眠或吃饭的欲望,而是为了 “显尊贵”:警车开道,招摇过市,极尽炫耀,国宾红地毯迎接,这些仪式使其获得无以伦比的“尊贵感”的满足。
        还有更离奇的“仪式腐败”:安徽省亳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兴民为庆贺自己“荣登书记宝座”,竟耗资200万元人民币搞所谓大“阅兵”。他命令全城戒严、交通中断、学校停课,自己站在敞篷汽车上,人模狗样地向列队肃立的司法系统干警、土地、税务和工商干部、中小学生频频挥手,扯开嗓子大喊“同志们好,同志们辛苦了”,并志得意满地接受“首长好,首长辛苦了”的欢呼。[14]——李书记如此作为,莫非是想过一把国家领导人的瘾?李兴民在这次阅兵中得到了极大的炫耀性满足,其代价是200万公款的流失,挥霍巨额公款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无疑是典型的脸面腐败。
      (五)、脸面腐败类型之五:“死后的腐败”在虚荣心的作用下,人们不但要追求生前的“名”,更注重死后的“留芳千古”,官员滥用公权获取“身后名”的行为,属于脸面腐败行为,此类腐败的影响将持续到腐败者逝世之后,所以谓之“死后的腐败”。现代国家对于官员逝世后的待遇有制度上的规定,如果官员们死后享受制度规定的丧葬等待遇则无可厚非,若官员生前滥用权力,使得自己死后获得了超乎规格的待遇,造成公款的超额支出,则是脸面腐败行为。
        媒体报道,浙江省上虞市上浦镇上浦村的前任党委书记朱伟民死后,其家人利用村集体企业的几十万巨资为死者建造了一座豪奢至极的坟墓,这座坟墓被当地一些群众“尊称”为“现代王陵”。日前,这座“现代王陵”在群众接连不断逐级上访的情况下,被当地政府拆除。[15]——数十万公款为死后的官员建造豪华坟墓,这是典型的“死后的腐败”行为。类似事件在我国还能找出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
        “死后的腐败”的最大特征在于其腐败主体已经死亡,但这种腐败跟“主体”生前的滥用公权行为密切相关,本质上是腐败者虚荣心在死后的延续,在多数情况下,这种腐败就是死者生前的一种安排,由于这种安排,后人在其死后不得不替其完成“未竟”的腐败行为,造成公款的流失。
      (六)、脸面腐败类型之六:“霸占”媒体的腐败这是脸面腐败的又一明显表现。电视、报纸等媒体是露面于公众,达到自我炫耀目的的最佳途径,现代官员腐败的一大表现就是“霸占”媒体,独享许多炫耀机会。这种现象在我国表现得尤其明显,省级电视台报道省长省委书记的一举一动,市级电视台大量报道市长、市委书记的行动和言论,以此类推,不一而足。
有一类现象被称为“新闻事故”。何谓“新闻事故”?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参加活动的领导有的上了镜头,有的没有上镜头,此谓之“漏镜”,要挨骂;二是一起参加活动的领导,有的镜头多,有的镜头少,此谓之“歪镜”,要挨骂;三是镜头出现的先后顺序与领导者的官衔级别不合,或官大者后出,或官小者先播,此谓之“倒镜”,要挨骂。如此等等,宣传部门的新闻工作者们为此惶惶不安,心有余悸,以至于镜头拍好后,不得不把有关领导的办公室负责人请来共同审片,共同拍板定夺,也好分担责任。“新闻事故”一词生动地体现了官员们热衷炫耀,费尽心思追求表面的荣光。
       官员霸占媒体在多大程度上是腐败呢?笔者认为,媒体对政府官员进行一定量的报道是有必要的,然而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官员可以免费长时间地霸占媒体,官员热衷炫耀,把电视、报纸等媒体的黄金时间和主要版面霸占,这无疑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与西方国家相比较,外国总统竞选都得花费巨额广告费用于宣传,我国官员免费炫耀的行为显然是一种“无法无天”的行为。
       这类腐败造成的社会危害不可忽视,首先,官员们占据了电视的大量黄金时间,直接导致电视台效益的巨大损失。其次,由于官员们“霸占”了媒体的大量黄金时间,公众所喜欢的电视节目的播出量受到极大限制,这直接减少了人民的幸福和快乐。第三,官员“霸占”媒体引起群众的普遍怨言,导致政府信誉度的下降。——这种危害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人们对于电视上“油头粉面”的官员多带有反感情绪。
      四、脸面腐败之发展研究     脸面腐败与中国特色的面子、人情社会密切相关,同时它又随着时代和历史的变迁而变化。我们既要研究这种腐败从何处来,更要探讨它将向何处去。脸面腐败的发展研究,并不单单探讨这种腐败的治理办法,跟要探讨其根源,以及社会、经济因素的变迁对其带来的必然影响。
      (一)、脸面腐败的社会、政治心理根源     脸面腐败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追求虚荣满足的腐败,其具有深刻的社会心理根源。社会学家的研究显示,中国人脸面观的根基在于“光宗耀祖”的传统。中国人对祖先的崇拜从氏族制度时代就开始,随着国家的建立,崇祖演变为一种政治制度——宗法制,历经各个朝代,深入人心。中国人注重孝道,孝表达了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激。孝的更高层次包括德行、伦理、地位、成就、财富、权力等。《孝经》上说“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可见,中国人的孝的终极目标就是荣耀自己的家族和祖先,也就是为家族带来社会认可的脸面。在中国,但凡干出一番成就的人,在其有生之年都要荣归故里若干次,他一般会作以下几件事:重新安葬祖先,修建、扩建或重建故居或祠堂,为乡亲分派他的财富,并让“相关者”受到其他方面的待遇,让自己的父老乡亲“沾光”。

从这种发自心底的荣耀祖先的社会心理出发,中国人表现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也极为计较面子,要光宗耀祖,就必须争面子,维护面子,使面子最大化。讲排场是面子欲望的使然,无论是官员还是民间百姓,凡事都要讲排场,婚礼、葬礼、迁居、开会、生日宴会等等,为了面子风光,排场必须达到一定规格,否则就是丢面子。在一个如此注重面子的社会,而面子又需要实实在在的物质财富构建排场来实现,面子成为了稀缺品,只有拥有权力和财富者才能得到面子上的完美享受。

对于掌握公共权力的官员而言,在缺乏法治的情况下,其必然要利用公权来谋取面子和风光。于是我们发现,无数官员利用公权和公款来光宗耀祖、荣归故里;无数官员在吃穿行上奢华无度,极尽炫耀;无数官员占据媒体每天露面;奢侈会议遍地开花、领导视察迎接仪式场面宏大;形象工程遍布全国各地;这一切腐败行为,无非为了满足面子的需求。
       对于脸面腐败的心理根源,也可以从政治心理学上得到解释。政治心理学认为,自尊动机是政治人政治行为的一个重要动机。自尊动机是由一种自我评价所引起的自爱、自我尊重,并期望受到他人、社会尊重的情感。自尊要求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希望自己有实力、有能力、有成就、能胜任工作;其二是要求社会给予名誉、地位、权力和赞赏,要求他人对自己重视或高度评价。自尊对政治人的影响问题是当代政治心理学家们争论不休的问题。

其中拉斯维尔在《权力与个性》一书中提出的低自尊理论影响较大,该理论认为,政治类型的人在儿童时代家庭关系中就受到了损害,蒙受过心理的剥夺,遭受过挫折,因此他们对自己的评价就低(低自尊)。

在以后的阶段里,他们会通过追求权力来补偿这种自卑,提高自尊。他们相信,通过获取权力,既可以改善自身,从而得到爱和尊重,也可以改变他人对自己的看法。我们发现,拉斯维尔的观点正好可以解释官员如此疯狂地滥用公权、挥霍公款追求面子和风光的腐败行为。面子和风光,归根到底带了自尊心(或虚荣心)的巨大满足,使人获得巨大快感,可以平衡自己当官之前所受到的一切侮辱和鄙视,治疗心灵的创伤。
(二)、社会经济等因素变迁与脸面腐败1、经济状况的变化与脸面腐败
        经济高达发展的西方社会,社会大众的眼光和品位得到提升,穷奢极欲的大肆炫耀已经被社会普遍鄙夷,即便是富翁花自己的钱进行炫耀性消费,也往往被他人所不齿,一位富翁开着价值上千万元的轿车,甚至连路边的小孩也会作出鄙视的手势。如果有一天,我国的经济发展也带来了这样一种局面——浪费自己的钱也是一种耻辱,若是滥用公款来奢侈炫耀,那就更加是耻辱,将受到整个社会更加强烈的鄙视,如此一来,脸面腐败自然就受到极大的抑制,终有一天将退出历史舞台。
2、社会心理变迁与脸面腐败
        经济快速发展,信息流通高度发达,各种新的社会观念曾出不穷,与此同时,中国人的传统社会心理也将遭遇挑战,面子、人情心理的变化也将影响到脸面腐败的变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在都市里的中国人的传统面子人情观念也逐渐淡化,诸如“光耀祖宗”、“荣归故里”之类的传统社会心理已经逐渐丧失。城市中的年轻一代更是深受现代商业文化的影响,热衷于时髦消费,消费文化的荣誉性逐渐彰显出来。人们追求“荣誉”的方式正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官员也是这种变迁中的一员,其面子观的弱化,也就是腐败动机的弱化,脸面腐败也随之减少。
3、官本位的弱化与脸面腐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商品经济时代,人们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式多样化,许多职业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对官本位传统形成极大冲击。随着改革的深入进行,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逐步到位,我国长期以来再分配经济中以权力作为分层机制的状况开始发生改观,以控制资源为基础的政治权力开始贬值, “官本位制”的主导地位开始动摇。抽样调查所得出的表一的结果体现了这一趋势[16]。
表一:2002年城市不同年龄群体未来择业取向
择业取向排序18-30岁 31-45岁 46岁以上
第一位企业家中小学教师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第二位 党政机关一般干部 企业家 中小学教师 第三位 服务业工作者 党政机关一般干部 工人
第四位 技术人员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党政机关一般干部 第五位 中小学教师医生 科研人员/大学教师 第六位 医生 技术人员 服务业工作者
第七位 工人 个体工商业者 医生   第八位 文艺工作者 法律工作者 法律工作者
(资料来源:许欣欣:《社会、市场、价值观: 整体变迁的征兆》载《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4期)
        脸面腐败之所以盛行,其基础在于官本位,在于官位本身的无可替代的荣耀性,一旦这种传统被打破,官位本身的荣誉性降低,则必然会使得脸面腐败失去动力——因为,脸面腐败的意图无非是获得荣耀,官位本身的荣耀降低,靠非法使用依附在官位上的公共权力来荣耀也就很难奏效,脸面腐败带来的虚荣效用(幸福感)的降低,而腐败的成本却没有下降,自然会抑制这种腐败。
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都表明,随着时代的发展,脸面腐败有自动弱化乃至消失的机制,这里所谓自动,是指在没有人为治理的情况下,这种腐败最终也有可能消失,但是,这将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
(三)、脸面腐败的治理脸面腐败根源于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文化,在某种程度上说,应该让社会环境的自然发展来淘汰它。在此探讨治理脸面腐败的办法,也是一种不成熟的初步探索。
学界的普遍观点是腐败并不难治理,这也为各国实践所证明。腐败是指滥用公权谋取私利的行为,由腐败的定义便可知,治理腐败的方法无非三种,其一是限制官员掌握的公共权力;其二是减少公权与私利结合的机会;其三,是降低官员谋私利的欲望,这不是指禁欲主义,而是指要求官员有高于普通百姓的道德水准,即“大公无私”,官员永远是极少数人,要求少数精英无私奉献当然是可能的。传统中国以德治国,讲究官员修身自省,政体延续了两千多年,遥遥领先于世界
上任何政体的寿命[17]。
依据上述腐败治理的三种方法,我们也分三个方面来探讨脸面腐败的治理,前面两点,是治理腐败的一般措施,主要是制度层面的办法,其特点是见效快;第三点则是针对脸面腐败的专门治理办法的探讨,它将是一种长期的工程,笔者将其作为重点来讨论。
1、限制官员的权力——公共权力
     限制公共权力,即建立分权制衡,让每个官员手中的权力都具有相对性,不容许绝对权力的存在。如果一个部门拥有绝对权力,没有制衡,其腐败与否也就在一念之间了。公权本身并不产生腐败,腐败之源是掌握公权的人,即政府官员。现代社会需要政府管理的事务越来越多,公权的覆盖面越来越大,但是,制衡官员手中的权力不仅依然可能,而且也是必须的。例如,北欧国家的政府权力在世界上是最为宽泛的,但同时北欧政府也是世界上最廉洁的政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对经济层面的控制减弱,但是腐败现象却大幅增加,什么原因呢?就在于我国没有分权制衡的机制,反而出现了公权的快速“封建化”,一个书记一支笔,统辖一个小王国。
     没有有效的制约机制,官员自然可以滥用公权满足自己的脸面需求,以公款奢侈炫耀,以公共财产搞个人排场,诸如公车扫墓,公车搞葬礼、婚礼的脸面腐败现象则层出不穷。政府部门的人、财、事、物四种权力如果能由不同的人掌管,做到相互制衡,公权者所能滥用的公共财物就会大大减少,用公家财物作脸面腐败的道具的机会就会减少或者消失。
2、减少公权与私利(面子)的结合机会
        所谓减少公权与私利结合的机会,就是要以严密的法规堵塞官员以权谋私的通道,用严厉的惩罚警示后来者。例如,有的国家规定官员不得接受同自己权力相关的企业家的宴请;有的国家规定每个官员每年至少被跟踪侦察一天,检查是否有违规或不道德行为。
       针对脸面腐败,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比如依据一定的数据分析,规定官员公车在一定时期内的行车里程的上限;又如,明令禁止用公车进行某些活动,事实上,近年来许多地区明令禁止官员以私车扫墓,并取得了很大成效;或者,可以把大量公车拍卖给当地官员,成为私人物品,则不存在脸面腐败了。
3、降低官员谋取非法私利(面子)的愿望
        在毛时代,官员“以为人民服务为荣”,“以为共产主义作贡献为荣”,“以背诵毛主席诗词为荣”,“以获得毛主席的接见为荣”,“以获得社会主义奖章为荣”,在这些强烈而“高尚”的荣誉观的作用下,官员缺乏为“炫耀”而腐败的动机。可见,脸面腐败的存在与官员个人欲望的引导有很大关系,只要官员有了一种可以代替“腐败求荣”的获得荣誉的方式,官员则不会选择脸面腐败的行为。笔者认为,至少  可以从两个方面引导或限制官员的腐败求荣的倾向:
       其一,中央权威力量宣传和重建积极向上的荣辱观,引导官员树立以腐败为耻,以做好官为荣的观念。2006年以来,“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广泛提倡和宣扬,可以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强大的荣辱意识,通过人自身的荣辱心理机制发挥巨大作用,以腐败为耻,以违法乱纪为耻,以骄奢淫于为耻,自然就能使得官员摒弃脸面腐败行为,这是因为,脸面腐败无非是为了获得光荣,如果这种行为称为耻辱的象征了,官员自然不会去做。问题在于,如何真正使得官员乃自整个社会都能发自心底形成一种刻骨铭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就需要政府以国家之强大力量,动用强大的宣传机器,掀起一种旷日持久“荣辱观运动”。
      其二,扩大官员合法享有的脸面,借鉴古代政治体制中给予官员荣誉的制度(如封妻荫子、树碑立传、加封号等),创立丰富多样的形式满足官员的脸面欲望,当然,我们不能完全照抄封建时代的做法(其中许多做法已经被定性为封建糟粕),但是我们可以有现代的做法,为民众和国家所接受的做法。比如,可以借鉴毛泽东时代的做法,大量表彰有贡献的好官,中央首长频繁接见各地的官员,与他们录像、合影,这些对于他们来说都是莫大的荣耀。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经常表彰一些殉职的好官,拍成纪录片在中央电视台长期播放,组织全国性的学习活动,一搞就是数月甚至几年,这种做法非常值得称赞,但是,如果能适当扩大表彰范围,使许多活着的好官也能获得这样的待遇——拍记录片、开学习会,那么就能收到更大的成效,在全国范围内,被表彰的官员达到一定的密度,就可以达到规模效应,官员的荣誉感自然会朝好的方向转变。总之,官员在制度和法律范围内获得了广泛的脸面,自然不会冒险通过腐败来获得脸面。
     此外,可以借鉴国外的官员制度,国外的官员构成有个很大特点就是他们当中很多是富人,富人为官,可以减少挥霍公款供私己炫耀的可能性,因为,他们本身就拥有足够的财富,他们自己就有能力通过炫耀性消费,购豪宅、名车来显示地位,而无需盗用公共财物。当然,富人为官只能是一种竞争的结果,而不是制度本身的硬性安排,我们可以通过制度设计,适当扩大富人进入仕途的途径。
五、结语:研究困惑由于时间和个人能力、理论功底的限制,本文分析必然不是完美的,总的来说,有以下两点研究困惑:
       一是脸面腐败的界定。对于脸面腐败的界定,存在三个方面的困惑,首先是如何区分脸面腐败与一般性腐败。笔者给出的定义中,脸面腐败专指官员谋取表面的荣光的行为,官员在这种行为中不获得实际的利益,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却很难对其进行确认,比如,一个出差的官员入住五星级宾馆,吃万元酒宴,其很可能被解释为是为了满足吃、住等生理需求,而不是满足脸面需求。其次是如何界定合法炫耀与非法炫耀,其临界点是什么。我们知道,官员享有荣耀,有许多是制度上的规定,属于合法的,比如古代封建王朝在制度上规定官员出行时的大张旗鼓,百姓得回避。在多数情况下,我们很容易区分合法荣耀与脸面腐败——其区别似乎就是合法与否。但是在有的情况下,这却很难区分,比如,同样是阅兵活动,国家层面则是合法,而一个市委书记搞阅兵则成为腐败,这之间的区别是什么。第三,如何研究好本土化的脸面腐败,找出其与一般性的炫耀性腐败的区别,这也是本文试图努力做的一件事,但是也是感到头疼的一件事,如何总结中国人在荣誉感方面的社会心理的特色,并且使之与腐败问题联系起来,这有一定难度。
       二是脸面腐败的治理方面的困惑。本文在第四部分研究了脸面腐败的发展问题,正如前文所述,脸面腐败植根于中华文化的传统,有极大的“生命力”,并且也广为社会某种力量所推动——确切地说,老百姓对这种腐败有迫切的需求,“父老乡亲”无不渴望自己在外为官亲人回来光宗耀祖,自己也好“沾光”。脸面腐败得到社会的一定程度上的认可,人们并甚至不认为这是腐败,听之任之追随之助长之。脸面腐败具有如此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以至于我们很难寻找出一种可以有效地、短时期地治理它的办法,我们似乎只能任由它自生自灭。然而,另一方面,这种腐败又极为盛行,造成的损失罄竹难书,实在是整个国家和民族的一颗大毒瘤,不清除之则国家时刻被祸害、侵蚀。若寄希望于重建社会主义荣辱观来治理这类腐败,也必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道德层面的荣辱观的树立不是短时间的学习就能完成的,其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一贯提倡和宣扬。这种长期治理成本巨大,无异于让其自生自灭。如何探讨出一条既能出时效、又能保持长效的治理脸面腐败的机制,这是本文未能解决的问题。
       最后,对全文进行一个总结。我认为,在社会经济起步以及高速发展时期,“腐败润滑剂说”固然不可取,但是,正视人的求荣心,其实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契机。如果政治统治者能够引导社会成员的求荣心,把政治热情转化为有效的政治参与,创造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密切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将在道义上和政治理想上感召公民,使之得到政治信任感,从而萌发社会责任心,最后公民通过政治参与还将获得一种政治成就感。政治参与满足了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尊严感和自我成就感,将减少社会冲突,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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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给你脸你不要脸的人,不给你脸你死皮赖脸的人,给你脸你还二皮脸的人。
先说说这个给你脸你不要的,这也是我最讨厌的人。人家肯给你脸,就应该还人家一个台阶下。这样的不识抬举,最终你什么也得不到。和谐社会了都,双赢对大家都好,你偏偏给你脸你不要脸。这样的人自恃甚高,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其实谁都是妈生的,你拽什么呀?自以为是的做着自己心目中的神,所以我说这样的人是没有信仰的。因为他们只信仰自己,永远以为自己是对的,其实你什么都不是,你只是大家心目中的小丑。或许这样的人从孤独中,自以为是中学到的东西比其他人更多,或许你是精英中的佼佼者。在我眼里你不过就是个不着调的人渣。看我都懒得多看你一眼。这样的损人不利己其愚蠢程度不亚于飞蛾扑火。或许会有人崇拜你的有型,只能说那些崇拜你的人也是缺心眼。你以为这样很性情,只是我不知道你到底在陶醉于自己的哪个性哪个情。你说你很孤独,大家都不愿理你。活该你被人抛弃,抱怨别人的时候先想想自己是怎么做的吧。大家没有唾弃你只是大家懒得理你,不要以为别人是惧怕你的威严,其实大家都等着看你笑话呢。偏偏就是这种人,往往总有人送上门去讨好。你说你恶心不,人家都懒得搭理你,你缺吧。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种人。
       要说这第二种人,人家是自愿的,人家也是为了生存,不过你好像是生下来就是一副死皮赖脸的骨头。你委屈不?你伤心吗?你这也是自找的。狗一样的人生你能怨谁呢,狗就是狗。骨子里的贱骨头,自虐倾向严重。你是不是很不服气?你有感觉到委屈了吧?那你可以尽情委屈,你的那点小心情没有人会正眼看,生活它根本就不认识,别自作多情了。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总把自己当颗葱。可惜,你敲错门了,你还是醒醒吧。到底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到底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要总是出力不讨好了,人还是活得实惠点。这死皮赖脸其实是分两种的,一种是不得不死皮赖脸,一种是天生死皮赖脸。不得不死皮赖脸的,早晚有一天心理承受不了的时候就会变成给脸不要脸的。天生死皮赖脸的呢,基本没得治了,走到哪都是一副奴才相。如果你遇到了死皮赖脸的,那么我告诉你,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基本无视。给他适可而止的清醒,他会明白自己的位置和立场。
       最后说一下这个给你脸,你高高兴兴的做二皮脸的人。别人给你脸的时候,你还拼命的往自己脸上贴,那真的是你自己的脸么?你确定这样真的没问题?你确定你贴的是脸不是屁股么?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是么?心情不错吧?飞起来了吧?你以为你是天使呢,其实你是鸟人。你以为你那是孔雀开屏呢?难道没有可能就是一只跑山鸡呢?对待这种人应该是很无奈的。毕竟是在有资格炫耀的时候,人家有这个权利。可是我想说,别看你现在笑得欢,明天你会拉清单。所以,趁着现在尽情享受喜悦吧,能多享受一天是一天。好吧,我承认你是识时务的,你没有做错什么。那么,请问你,你清醒着呢么?不要等到成为死皮赖脸的时候才明白一切不属于任何人。
我像个精神病一样的絮絮叨叨半天,其实无非是想让你们明白也让我自己明白。你清楚你想要的是什么吗?你清楚你现在在做什么吗?你确定没有让人感到厌倦吗?或许你会说,走自己的路干嘛要看别人脸色。好吧,那您就继续您的自我,一定不能回头,即使是全世界都唾弃你的时候也不要,不然你会死得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