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水彩画图片大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智慧宝贝终身保险(分红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3:00:02
    [适用范围]
  凡年龄为0周岁(出院且生满30天)—12周岁(含),身体健康的少儿均可投保。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给付本保险生存给付有如下三种方式,投保人投保时须选择投保其中任何一种:1.若本保险分别在被保险人十五、十六和十七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保险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2.若本保险分别在被保险人十八、十九、二十和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4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保险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3.若本保险分别在被保险人十五、十六和十七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保险分别在被保险人十八、十九、二十和二十一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40%分别给付生存保险金;若本保险在被保险人二十五周岁生效对应日仍然有效,“保险人”将按照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给付被保险人身故,经保险人查核属实,确在本保险保障责任范围以内,保险人按如下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后,本保险终止:1.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1)累计所缴的本保险的保险费;(2)当时本保险的保证现金价值。2.若被保险人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1)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200%;(2)当时本保险的保证现金价值。3.若被保险人在六十周岁(含)生效对应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
  [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 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 被保险人犯罪、斗殴或醉酒行为;三、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 被保险人自本保险生效日起二年内(若曾复效,则自本保险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所患疾病;七、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八、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本保险终止。投保人未缴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缴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向投保人退还本保险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