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金融人脸验证入口:追风筝的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21:59:26
《追风筝的人》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2001年12月
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斯和法拉,他们为我启蒙。献给所有阿富汗的孩子。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追风筝的人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在那高高的枝桠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椹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椹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有时在树上我还会怂恿哈桑,让他用弹弓将胡桃射向邻家那独眼的德国牧羊犬。哈桑从无此想法,但若是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会拒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弹弓在他手中可是致命的武器。哈桑的父亲阿里常常逮到我们,像他那样和蔼的人,也被我们气得要疯了。他会张开手指,将我们从树上摇下来。他会将镜子拿走,并告诉我们,他的妈妈说魔鬼也用镜子,用它们照那些穆斯林信徒,让他们分心。“他这么做的时候会哈哈大笑。”他总是加上这么一句,并对他的儿子怒目相向。
“是的,爸爸。”哈桑会咕哝着,低头看自己的双脚。但他从不告发我,从来不提镜子、用胡桃射狗其实都是我的鬼主意。
那条通向两扇锻铁大门的红砖车道两旁植满白杨。车道延伸进敞开的双扉,再进去就是我父亲的地盘了。砖路的左边是房子,尽头则是后院。
人人都说我父亲的房子是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最华丽的屋宇,甚至有人认为它是全喀布尔最美观的建筑。它坐落于喀布尔北部繁华的新兴城区,入口通道甚为宽广,两旁种着蔷薇;房子开间不少,铺着大理石地板,还有很大的窗户。爸爸亲手在伊斯法罕[1]Isfaham,伊朗中部城市。[1]选购了精美的马赛克瓷砖,铺满四个浴室的地面,还从加尔各答[2]Calcutta,印度城市。[2]买来金丝织成的挂毯,用于装饰墙壁,拱形的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
楼上是我的卧房,还有爸爸的书房,它也被称为“吸烟室”,总是弥漫着烟草和肉桂的气味。在阿里的服侍下用完晚膳之后,爸爸跟他的朋友躺在书房的黑色皮椅上。他们填满烟管——爸爸总说是“喂饱烟管”,高谈阔论,总不离三个话题:政治,生意,足球。有时我会求爸爸让我坐在他们身边,但爸爸会堵在门口。“走开,现在就走开,”他会说,“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他会关上门,留下我独自纳闷:何以他总是只有大人的时间?我坐在门口,膝盖抵着胸膛。我坐上一个钟头,有时两个钟头,听着他们的笑声,他们的谈话声。
楼下的起居室有一面凹壁,摆着专门订做的橱柜。里面陈列着镶框的家庭照片:有张模糊的老照片,是我祖父和纳迪尔国王[1]NadirShah(1883~1933),阿富汗国王,1929年登基,1933年11月8日被刺杀。[1]在1931年的合影,两年后国王遇刺,他们穿着及膝的长靴,肩膀上扛着来复枪,站在一头死鹿前。有张是在我父母新婚之夜拍的,爸爸穿着黑色的套装,朝气蓬勃,脸带微笑的妈妈穿着白色衣服,宛如公主。还有一张照片,爸爸和他最好的朋友和生意伙伴拉辛汗站在我们的房子外面,两人都没笑,我在照片中还是婴孩,爸爸抱着我,看上去疲倦而严厉。我在爸爸怀里,手里却抓着拉辛汗的小指头。
凹壁可通往餐厅,餐厅正中摆着红木餐桌,坐下三十人绰绰有余。由于爸爸热情好客,确实几乎每隔一周就有这么多人坐在这里用膳。餐厅的另一端有高大的大理石壁炉,每到冬天总有橙色的火焰在里面跳动。
拉开那扇玻璃大滑门,便可走上半圆形的露台;下面是占地两英亩的后院和成排的樱桃树。爸爸和阿里在东边的围墙下辟了个小菜园,种着西红柿、薄荷和胡椒,还有一排从未结实的玉米。哈桑和我总是叫它“病玉米之墙”。
花园的南边种着枇杷树,树阴之下便是仆人的住所了。那是一座简陋的泥屋,哈桑和他父亲住在里面。
在我母亲因为生我死于难产之后一年,也即1964年冬天,哈桑诞生在那个小小的窝棚里面。
我在家里住了十八年,但进入阿里和哈桑房间的次数寥寥无几。每当日落西山,玩了一天的哈桑和我就分开了。我穿过那片蔷薇,回到爸爸的广厦去;哈桑则回到他的寒庐,他在那儿出世,在那儿度过一生。我记得它狭小而干净,点着两盏煤油灯,光线昏暗。屋里两端各摆着一床褥子,一张破旧的赫拉特[1]Herati,阿富汗西部城市。[1]出产的地毯四边磨损,摆在中间。屋角还有一把三脚凳,一张木头桌子,哈桑就在那上面画画。此外四壁萧然,仅有一幅挂毯,用珠子缀着“Allahuakbar”(真主伟大)的字样。那是爸爸某次去麦什德[2]Mashad,伊朗城市。[2]旅行时给阿里买的。
1964年某个寒冷的冬日,正是在这间小屋,哈桑的母亲莎娜芭生下了哈桑。我的妈妈因为生产时失血过多而谢世,哈桑则在降临人世尚未满七日就失去了母亲。而这种失去她的宿命,在多数阿富汗人看来,简直比死了老娘还要糟糕:她跟着一群江湖艺人跑了。
追风筝的人
哈桑从未提及他的母亲,仿佛她从未存在过。我总是寻思他会不会在梦里见到她,会不会梦见她长什么样子,去了哪里。我还寻思他会不会渴望见到她。他会为她心痛吗,好比我为自己素昧平生的妈妈难过一样?有一天,为了看一部新的伊朗电影,我们从爸爸家里朝扎拉博电影院走去。我们抄了近路,穿过独立中学旁边的军营区——爸爸向来不许我们走那条捷径,但当时他跟拉辛汗在巴基斯坦。我们跨过围绕着军营的藩篱,跳过一条小溪,闯进那片开阔的泥地,那儿停放着积满尘灰的废旧坦克。数个士兵聚集在一辆坦克的影子下抽烟玩牌。有个士兵发现了我们,用手肘碰碰身边的家伙,冲哈桑嚷嚷。
“喂,你!”他说,“我认识你。”
我们跟他素不相识。他又矮又胖,头发剃得很短,脸上还有黑乎乎的胡茬。他脸带淫亵,朝我们咧嘴而笑,我心下慌乱。“继续走!”我低声对哈桑说。
“你!那个哈扎拉小子!看着我,我跟你说话呐!”那士兵咆哮着。他把香烟递给身边那个家伙,用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围成圆圈,另外一只手的中指戳进那个圈圈,不断戳进戳出。“我认识你妈妈,你知道吗?我和她交情不浅呢。我在那边的小溪从后面干过她。”
众士兵轰然大笑,有个还发出一声尖叫。我告诉哈桑继续走,继续走。
“她的蜜穴又小又紧!”那士兵边说边跟其他人握手,哈哈大笑。稍后,电影开始了,我在黑暗中听到坐在身边的哈桑低声啜泣,看到眼泪从他脸颊掉下来。我从座位上探过身去,用手臂环住他,把他拉近。他把脸埋在我的肩膀上。“他认错人了,”我低语,“他认错人了。”
据说莎娜芭抛家弃子的时候,没有人感到奇怪。熟背《可兰经》的阿里娶了比他年轻19岁的莎娜芭,这个女人美貌动人,可是不洁身自爱,向来声名狼藉。人们对这桩婚事大皱眉头。跟阿里一样,她也是什叶派穆斯林[1]伊斯兰教分为逊尼(Sunni)和什叶(Shia)两大派系。两派的分别主要在于对于穆罕默德继承人的合法性的承认上。按什叶派的观点,只有阿里及其直系后裔才是合法的继承人,而逊尼派承认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阿里四大哈里发的合法性。[1],也是哈扎拉[2]Hazara,阿富汗民族,主要分布在该国中部省份。[2]族人。她还是他的第一个堂妹,因而他们天生就应该是一对。但除了这些,至少在他们的外表上,阿里和莎娜芭毫无共同之处。风传莎娜芭那善睐的绿眼珠和俏皮的脸蛋曾诱得无数男人自甘堕落,阿里的半边脸罹患先天麻痹,因此他无法微笑,总是一副阴骘的脸色。要判断石头脸的阿里究竟高兴还是难过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因为只有从他眯斜的棕色眼睛,才能判断其中是欢乐的闪烁,还是哀伤的涌动。人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用在阿里身上再贴切不过,他只能在眼神中透露自己。
我听说莎娜芭步履款款,双臀摇摆,那诱人的身姿令众多男人跟他们的爱人同床异梦。但阿里得过小儿麻痹症,右腿萎缩,菜色的皮肤包着骨头,夹着一层薄如纸的肌肉。我记得八岁那年,有一天阿里带我到市场去买馕饼[3]Naan,阿富汗日常主食,将面团抹在烤炉上烘焙而成。[3]。我走在他后面,嘴里念念有词,学着他走路的样子。我看见他提起那条嶙峋的右腿,摇晃着划出一道弧形;看见他那条腿每次踏下,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右边倾低。他这样蹒跚前进而又能不摔倒,不能不说是个小小的奇迹。我学着他走路,差点摔进水沟,忍不住咯咯笑起来。阿里转过身,看到我正学着他。他什么也没说。当时没说,以后也一直没说,他只是继续走。
阿里的脸庞和步伐吓坏了某些邻居的小孩。但真正麻烦的是那些较大的少年。每逢他走过,他们总在街道上追逐他,作弄他。有些管他叫“巴巴鲁”,也就是专吃小孩的恶魔。“喂,巴巴鲁,今天你吃了谁啊?”他们一起欢乐地叫喊,“你吃了谁啊,塌鼻子巴巴鲁?”
他们管他叫“塌鼻子”,因为阿里和哈桑是哈扎拉人,有典型的蒙古人种外貌。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哈扎拉人的了解就这么多:他们是蒙古人的后裔,跟中国人稍微有些相似。学校的教材对他们语焉不详,仅仅提到过他们的祖先。有一天,我在爸爸的书房翻阅他的东西,发现有本妈妈留下的旧历史书,作者是伊朗人,叫寇拉米。我吹去蒙在书上的尘灰,那天晚上偷偷将它带上床,吃惊地发现里面关于哈扎拉人的故事竟然写了满满一章。整整一章都是关于哈扎拉人的!我从中读到自己的族人——普什图人[1]Pashtuns,阿富汗人口最多的民族,其语言普什图语为阿富汗国语。[1]曾经迫害和剥削哈扎拉人。它提到19世纪时,哈扎拉人曾试图反抗普什图人,但普什图人“以罄竹难书的暴行镇压了他们”。书中说我的族人对哈扎拉人妄加杀戮,迫使他们离乡背井,烧焚他们的家园,贩售他们的女人。书中认为,普什图人压迫哈扎拉人的原因,部分是由于前者是逊尼派穆斯林,而后者是什叶派。那本书记载着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那些事情我的老师从未提及,爸爸也缄口不谈。它还诉说着一些我已经知道的事情,比如人们管哈扎拉人叫“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等。我曾听到有些邻居的小孩这么辱骂哈桑。
追风筝的人
随后那个星期,有天下课,我把那本书给老师看,指着关于哈扎拉人那一章。他翻了几页,嗤之以鼻地把书还给我。“这件事什叶派最拿手了,”他边收拾自己的教案边说,“把他们自己送上西天,还当是殉道呢。”提到什叶派这个词的时候,他皱了皱鼻子,仿佛那是某种疾病。
虽说同属一族,甚至同根所生,但莎娜芭也加入到邻居小孩取笑阿里的行列里去了。据说她憎恶他的相貌,已经到了尽人皆知的地步。
“这是个丈夫吗?”她会冷笑着说,“我看嫁头老驴子都比嫁给他好。”
最终,人们都猜测这桩婚事是阿里和他叔叔——也就是莎娜芭的父亲之间的某种协定。他们说阿里娶他的堂妹,是为了给声名受辱的叔叔恢复一点荣誉,尽管阿里五岁痛失牯持,也并无值得一提的财物或遗产。
0阿里对这些侮辱总是默默以待,我认为这跟他畸形的腿有关:他不可能逮到他们。但更主要的是,这些欺辱对他来说毫不见效,在莎娜芭生下哈桑那一刻,他已经找到他的快乐、他的灵丹妙药。那真是足够简单的事情,没有产科医生,也没有麻醉师,更没有那些稀奇古怪的仪器设备。只有莎娜芭躺在一张脏兮兮的褥子上,身下什么也没垫着,阿里和接生婆在旁边帮手。她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帮助,因为,即使在降临人世的时候,哈桑也是不改本色——他无法伤害任何人。几声呻吟,数下推动,哈桑就出来了。脸带微笑地出来了。
先是爱搬弄是非的接生婆告诉邻居的仆人,那人又到处宣扬,说莎娜芭看了一眼阿里怀中的婴儿,瞥见那兔唇,发出一阵凄厉的笑声。
“看吧,”她说,“现在你有了这个白痴儿子,他可以替你笑了!”她不愿抱着哈桑,仅仅五天之后,她离开了。
爸爸雇佣了那个喂过我的奶妈给哈桑哺乳。阿里跟我们说她是个蓝眼睛的哈扎拉女人,来自巴米扬[1]Bamiyan,阿富汗城市,在喀布尔西北150公里处。[1],那座城市有巨大的佛陀塑像。“她唱歌的嗓子可甜了!”他常常这么说。
她唱什么歌呢?哈桑跟我总是问,虽然我们已经知道——阿里已经告诉过我们无数次了,我们只是想听阿里唱。
他清了清喉咙,放声唱起来:
我站在高高的山上
呼唤阿里的名字,神灵的狮子
啊~阿里,神灵的狮子,凡人的国王
给我悲伤的心灵带来喜悦
然后他会提醒我们,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
哈桑跟我喝过同样的乳汁。我们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同一片草坪上迈出第一步。还有,在同一个屋顶下,我们说出第一个字。
我说的是“爸爸”。
他说的是“阿米尔”。我的名字。
如今回头看来,我认为1975年冬天发生的事情——以及随后所有的事情——早已在这两个字里埋下根源。
《追风筝的人》第二部分
父亲随心所欲地打造他身边的世界,除了我这个明显的例外。当然,问题在于,爸爸眼里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于什么是黑,什么是白,全然由他说了算。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你若爱他,也必定会怕他,甚或对他有些恨意。
传说我父亲曾经在俾路支[1]Baluchistan,巴基斯坦城市。[1]赤手空拳,和一只黑熊搏斗。如果这是个关于别人的故事,肯定有人会斥之为笑话奇谈。阿富汗人总喜欢将事物夸大,很不幸,这几乎成了这个民族的特性。如果有人吹嘘说他儿子是医生,很可能是那孩子曾经在高中的生物学测验中考了个及格的分数。但凡涉及爸爸的故事,从来没人怀疑它们的真实性。倘使有人质疑,那么,爸爸背上那三道弯弯曲曲的伤痕就是证据。记不清有多少次,我想像着爸爸那次搏击的场面,甚至有时连做梦也梦到了。而在梦中,我分不清哪个是爸爸,哪个是熊。
有一次拉辛汗管爸爸叫“飓风先生”,这随后变成远近闻名的绰号。这个绰号可是名副其实。爸爸是典型的普什图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留着浓密的小胡子,卷曲的棕色头发甚是好看,跟他本人一样不羁;他双手强壮,似乎能将柳树连根拔起;并且,就像拉辛汗经常说的那样,黑色的眼珠一瞪,会“让魔鬼跪地求饶”。爸爸身高近2米,每当他出席宴会,总是像太阳吸引向日葵那样,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
爸爸即使在睡觉的时候,也是引人注目。我常在耳朵里面塞上棉花球,用毯子盖住头,但爸爸的鼾声宛如轰轰作响的汽车引擎,依然穿墙越壁而来,而我们的房间中间还隔着客厅呢。妈妈如何能跟他睡在同一个房间?我不得而知。要是能见到我的妈妈,我还有一长串问在1960年代晚期,我五六岁的样子,爸爸决定建造一座恤孤院。故事是拉辛汗告诉我的。他说爸爸亲自设计施工图,尽管他根本没有半点建筑经验。人们对此表示怀疑,劝他别犯傻,雇个建筑师得了。当然,爸爸拒绝了,人们大摇其头,对爸爸的顽固表示不解。然而爸爸成功了,人们又开始摇头了,不过这次是带着敬畏,对他成功的法门称赞不已。恤孤院楼高两层,位于喀布尔河南岸,在雅德梅湾大道旁边,所耗资费均由父亲自己支付。拉辛汗说爸爸独力承担了整个工程,工程师、电工、管道工、建筑工,这些人的工钱都是爸爸支付的。城里的官员也抽了油水,他们的“胡子得上点油”。
恤孤院工程耗时三年,盖好的那年我八岁。我记得恤孤院落成前一天,爸爸带我去喀布尔以北几英里远的喀尔卡湖。他让我叫上哈桑,但我撒谎,说哈桑有事情要做。我要爸爸全属我一人。再说,有一次哈桑和我在喀尔卡湖畔打水漂,他的石头跳了八下,我用尽力气,也只能跳五下。爸爸在旁边看着我们,他伸手拍拍哈桑的后背,甚至还用手臂搂住他的肩膀。
我们在湖边的野餐桌旁边坐下来,只有爸爸跟我,吃着水煮蛋和肉丸夹饼——就是馕饼夹着肉丸和腌黄瓜。湖水澄蓝,波平如镜,阳光照在湖上熠熠生辉。每逢周五,总有很多家庭到湖边,在阳光下度过假期。但那天不是周末,那儿只有我们——爸爸和我,还有几个留着胡子和长发的游客,我听说他们叫“嬉皮士”。他们坐在码头上,手里拿着钓鱼竿,脚板在水里晃荡。我问爸爸,为什么那些人留着长头发,但爸爸没有回答,只哼了一声。他正准备翌日的演讲,翻阅着一叠手稿,不时用铅笔做些记号。我吃一口鸡蛋,告诉爸爸,学校里面有个男孩说,要是吃下鸡蛋壳,就得将它尿出来。我问爸爸这是不是真的,爸爸又哼了一声。
我咬一口夹饼。有个黄头发的游客放声大笑,用手拍拍另外一人的后背。远处,在湖那边,一辆卡车蹒跚着转过山路的拐角处,它的观后镜反射出闪闪的阳光。
“我想我得了癌症。”我说。和风吹拂着那些手稿,爸爸抬头,告诉我可以自行去拿些苏打水,我所能做的,便只有去搜寻那轿车的行李箱。
翌日,在恤孤院外面,椅子没有来客多。很多人只好站着观看落成庆典。那天刮风,新建筑的大门外面搭了个礼台,爸爸坐在上面,我坐在他后面。爸爸身穿绿色套装,头戴羔羊皮帽。演讲当中,风把他的帽子吹落,人们开怀大笑。他示意我替他把帽子捡回来,我很高兴,因为当时人人可以看到他是我的父亲,我的爸爸。他转过身,对着麦克风说,他希望这座房子比他的皮帽来得牢靠,人们又大笑起来。爸爸演讲结束的时候,大家站起来,欢呼致意,掌声经久不息。接着,来宾与他握手。有些人摸摸我的头发,也跟我握手。我为爸爸自豪,为我们骄傲。
虽说爸爸事业兴旺,人们总是说三道四。他们说爸爸没有经商的天分,应该像爷爷那样专研法律。所以爸爸证明他们统统错了:他不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还成了喀布尔屈指可数的巨贾。爸爸和拉辛汗创办了一家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还有一家餐厅。
当时人们嘲弄爸爸,说他不可能有桩好婚事——毕竟他没有皇族血统,他娶了我妈妈,索菲亚·阿卡拉米。妈妈受过良好教育,无论人品还是外貌,都被公认是喀布尔数得上的淑女。她在大学教授古典法尔西语[1]Farsi,现代波斯语。[1]文学,祖上是皇亲贵胄。这让爸爸十分高兴,总在那些对他有所怀疑的人面前称呼她“我的公主”。
父亲随心所欲地打造他身边的世界,除了我这个明显的例外。当然,问题在于,爸爸眼里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于什么是黑,什么是白,全然由他说了算。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你若爱他,也必定会怕他,甚或对他有些恨意。
追风筝的人
我上五年级的时候,上伊斯兰课的毛拉[2]Mullah,伊斯兰教对老师、先生、学者的敬称。[2]叫法修拉,个子矮小粗壮,脸上满是青春痘的疤痕,声音嘶哑。他教导我们,让我们知道施天课的[3]伊斯兰教有五大天命:念、礼、斋、课、朝。天课(zakat),即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或称“奉主命而定”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3]益处,还有朝觐的责任。他还教给我们每天五次礼拜[4]伊斯兰教每天要进行五次礼拜,在黎明、中午、下午、日落和晚上各进行一次。[4]的复杂仪式,要我们背诵《可兰经》。他从不替我们翻译经文,总是强调——有时还会用上一根柳树条——我们必须准确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听得更清楚。一天,他说在伊斯兰教义里面,喝酒是极大的罪过,那些嗜酒的家伙将会在接受超度那一天(审判日)得到惩罚。当年喀布尔饮酒的人比比皆是,没有人会公然加以谴责。不过那些爱小酌几杯的阿富汗人也只敢阳奉阴违,从不在公开场合喝酒。人们把烈酒称为“药”,到特定的“药店”购买,用棕色纸袋包着。他们将袋子扎好,以免被看到;然而有时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眼斜睨,因为知道这些商店在兜售什么玩意的人可不少。
我们在楼上,爸爸的书房——那个吸烟室——里面,我告诉他法修拉毛拉在课堂上讲的话。爸爸走到那个他造在屋角的吧台,自斟了一杯威士忌。他边听边点头,不时从他的酒杯小啜一口。接着他坐在皮沙发上,把酒杯放下,把我抱在他的膝盖上。我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一对树干上。他用鼻子深深吸一口气,又呼出来,气息嘶嘶作响,穿过他的胡子,似乎永无止境。我不知道自己是该拥抱他呢,还是该害怕得从他膝盖上跳下来。
“我知道,你被学校教的功课和在生活中学到的东西搞糊涂了。”他那浑厚的声音说。
“可是,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你岂不是罪人了吗,爸爸?”
“嗯。”爸爸咬碎嘴里的冰块,“你想知道自己的父亲怎么看待罪行吗?”
“想。”
“那我会告诉你,”爸爸说,“不过首先,你得知道一件事情,阿米尔,那些白痴大胡子不会教给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你是说法修拉毛拉吗?”
爸爸拿起酒杯,冰块叮咚作响。“我是说他们全部,那些自以为是的猴子,应该在他们的胡子上撒尿。”
我咯咯笑起来。想到爸爸在猴子的胡子上撒尿,不管那猴子是否自以为是,那场面太搞笑了。
“除了用拇指数念珠,背诵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经书,他们什么也不会。”他喝了一口,“要是阿富汗落在他们手里,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
“可是法修拉毛拉人很好。”我忍住发笑。
“成吉思汗也很好。”爸爸说,“够了,不说这个了。你问我对罪行的看法,我会告诉你。你在听吗?”
“是的。”我说,试着抿紧嘴唇,但笑声从鼻孔冒出来,发出一阵鼻息的声响,惹得我又咯咯笑起来。
爸爸双眼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仅仅这样,我就止住了笑声。“我的意思是,像男人跟男人说话那样跟你谈谈。你觉得你做得到吗?”
“是的,亲爱的爸爸。”我低声说,不止一次,爸爸只用几个字就能刺痛我,这真是叫人惊奇。我们有过一段短暂的美好时光——爸爸平时很少跟我说话,更别提把我抱在膝盖上——而我这个笨蛋,竟然白白将其浪费了。
“很好,”爸爸说,但眼睛仍透露出怀疑的神色,“现在,不管那个毛拉怎么说,罪行只有一种,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你明白吗?”
“不,亲爱的爸爸。”我说,我多希望自己能懂,我不想再让他失望。
爸爸不耐烦地叹了一口气,那又刺痛我了,因为他不是没耐心的人。他总是直到夜幕降临才回家,留我独自吃饭,每一次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问阿里“爸爸在哪儿,什么时候回来”,虽然我知道他在建筑工地,看看这儿,检查那儿。难道那不需要耐心吗?我一度恨上他建造的那所恤孤院里面的孩子,有时甚至希望他们统统随着父母一起死掉。
“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爸爸说,“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你懂吗?”
我懂。爸爸六岁那年,有个窃贼在深夜溜进爷爷的房子。我的爷爷,一个万众景仰的法官,发现了他,但那个贼割开他的喉咙,立刻要了他的命——夺走了爸爸的父亲。翌日午前,当地居民抓住了那个凶手,人们发现他是来自昆都士[1]Kunduz,阿富汗北部省份。[1]地区的流浪汉。在午后祈祷仪式开始之前两个小时,凶手被吊死在橡树上。告诉我这件往事的,不是爸爸,而是拉辛汗。我总是从他人口里得知爸爸的事情。
“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阿米尔。”爸爸说,“要是有人拿走不属于他的东西,一条性命也好,一块馕饼也好,我都会唾弃他。要是我在街上碰到他,真主也救不了。你明白吗?”
我发现爸爸痛击窃贼这个主意让我既兴奋又害怕。“我明白,爸爸。”
追风筝的人
“如果说有什么真主的话,我希望他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做,而不是来关注我喝烈酒。好了,下去吧。说了这么多关于罪行的看法,我又渴了。”
我看着他在吧台斟满酒杯,心里想着,要再过多久我们才能再次这样交谈呢?因为真相摆在那儿,我总觉得爸爸多少有点恨我。为什么不呢?毕竟,是我杀了他深爱着的妻子,他美丽的公主,不是吗?我所能做的,至少应该是试图变得更像他一点。但我没有变得像他,一点都没有。
上学时,我们常常玩一种连句的游戏,也就是诗歌比赛。教授法尔西语课的老师从中主持,规则大抵是这样的:你背一句诗,你的对手有六秒钟的时间可以回答,但必须是以你背出来那句诗最后一个字开头的诗句。班里人人都想跟我一组,因为那时十一岁的我已经能背出迦亚谟[1]OmarKhayya'm(1048~1122),古代波斯诗人,代表作为《鲁拜集》(RubaiyatofOmarKhayya'm)。[1]、哈菲兹[2]ShamseddinMohammadHa~fez(约1320~约1388),古代波斯诗人。[2]的数十篇诗歌,也能诵得鲁米著名的《玛斯纳维》[3]MowlanaJalaluddinRumi(1207~1273),古代波斯诗人,《玛斯纳维》(Masnavi)是他的故事诗。[3]。有一次,我代表全班出战,并且旗开得胜。那天夜里我告诉爸爸,他只是点点头,咕哝了一声:“不错。”
为了逃避爸爸的冷漠,我埋首翻阅故去的母亲留下的书本。此外,当然还有哈桑。我什么都读,鲁米,哈菲兹,萨迪[4]MoslehalDinSaadiShirazi(约1210~约1290),古代波斯诗人。[4],维克多·雨果,儒勒·凡尔纳,马克·吐温,伊恩·弗莱明[5]IanFleming(1908~1964),英国小说家,撰写了007系列小说。[5]。读完妈妈的遗藏——我从来不碰那些枯燥的历史书,只看小说和诗歌——之后,我开始用零花钱买书。我每周到电影院公园边上的书店买一本书,直到书架放不下了,就放在硬纸箱里面。
当然,跟诗人结婚是一回事,但生个喜欢埋首诗书多过打猎的儿子……这么说吧,那可不是爸爸所希望看到的,我想。真正的男人不看诗——真主也禁止他们创作呢。真正的男人——真正的男孩——应该像爸爸小时候那样踢足球去,那才是值得付出热情的玩意儿。1970年,爸爸暂停了恤孤院的工程,飞往德黑兰,在那儿停留一个月:由于阿富汗当时还没有电视,他只好去那边看世界杯足球赛。为了激起我对足球的热情,他替我报名参加球队。但我这个可怜虫变成球队的负担,不是传丢了球,就是愚蠢地挡住队友的进攻路线。我瘦弱的双腿跌跌撞撞地在球场上奔跑,声嘶力竭,球却不会滚到我脚下来。我越是喊得起劲,双手在头顶尽力挥舞,高声大喊:“传给我,传给我!”队友越是对我视若不见。但爸爸从不放弃。等到他没有将任何运动天分遗传给我的事实昭然若揭之后,他又开始试着把我变成一个热情的观众。当然,我能做得到,不是吗?我尽量装得兴致勃勃。我跟他一起,每逢喀布尔队跟坎大哈[1]Kandahar,阿富汗南部城市。[1]队比赛,就大喊大叫;每逢我们的球队遭到判罚,就咒骂裁判。但爸爸察觉到我并非真心实意,只好黯然放弃,接受这个悲惨的事实:他的儿子非但不喜欢玩足球,连当观众也心不在焉。
我记得有个新年,爸爸带我去看一年一度的比武竞赛。比武竞赛在春季的第一天举行,至今仍是阿富汗举国热爱的赛事。技艺精熟的骑士通常会得到大亨的赞助,他必须在混战中夺得一只屠宰后的羊或牛,驮着它全速绕看台迅跑,然后将其丢进得分圈。在他后面,会有另外一群骑士追逐着他,竭尽所能——脚踢、手抓、鞭打、拳击——试图将牛羊夺过来。那天,骑士在战场上高声叫喊,横冲直撞,激起重重尘雾;观众则沸反盈天,兴奋异常;马蹄得得,震得大地抖动。我们坐在看台的座位上,看着那些骑士在我们面前呼啸而过,他们的坐骑则白沫横飞。
爸爸指着某个人:“阿米尔,你看到坐在那边的家伙吗,身边围着很多人那个?”
我说:“看到了”。
“那是亨利·基辛格。”
“哦。”我不知道基辛格是何许人,兴许随口问了。但在那个关头,我见到一件恐怖的事情:有个骑士从鞍上跌落,数十只马蹄从他身上践踏而过。他的身体像个布娃娃,在马蹄飞舞间被拉来扯去。马队飞奔而过,他终于跌落下来,抽搐了一下,便再也没有动弹;他的双腿弯曲成不自然的角度,大片的血液染红了沙地。
我放声大哭。
我一路上哭着回家。我记得爸爸的手死死抓住方向盘,一会儿抓紧,一会儿放松。更重要的是,爸爸开车时沉默不语,厌恶溢于言表,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那天夜里,我路过爸爸的书房,偷听到他在跟拉辛汗说话。我将耳朵贴在门板上。
“……谢天谢地,他身体健康。”拉辛汗说。
“我知道,我知道,可他总是埋在书堆里,要不就在家里晃晃悠悠,好像梦游一般。”
“那又怎样?”
“我可不是这个样子。”爸爸丧气地说,声音中还有些愤怒。
拉辛汗笑起来。“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
追风筝的人
“我是说,”爸爸说,“我根本不是那个样子的。跟我一起长大的孩子也没有像他那样的。”
“你知道,有时你是我认识的人中最自以为是的了。”拉辛汗说。在我认识的人中,只有他敢这么跟爸爸说话。
“跟这个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吗?”
“没有。”
“那跟什么有关系?”
我听到爸爸挪动身子,皮椅吱吱作响。我合上双眼,耳朵更加紧贴着门板,又想听,又不想听。“有时我从这扇窗望出去,我看到他跟邻居的孩子在街上玩。我看到他们推搡他,拿走他的玩具,在这儿推他一下,在那儿打他一下。你知道,他从不反击,从不。他只是……低下头,然后……”
“这说明他并不暴戾。”拉辛汗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拉辛,你知道的。”爸爸朝他嚷着,“这孩子身上缺了某些东西。”
“是的,缺了卑劣的性格。”
“自我防卫跟卑劣毫不搭边。你知道事情总是怎么样的吗?每当那些邻居的孩子欺负他,总是哈桑挺身而出,将他们挡回去。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他们回家之后,我问他,‘哈桑脸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他说:‘他摔了一跤。’我跟你说,拉辛,这孩子身上缺了某些东西。”
“你只消让他找到自己的路。”拉辛汗说。
“可是他要走去哪里呢?”爸爸说,“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
“你总是将问题过度简化了。”
“我认为不是的。”
“你生气,是因为你害怕他不会接管你的生意。”
“现在谁在简化问题?”爸爸说,“看吧,我知道你跟他关系很好,这我很高兴。我是说,我有些妒忌,但很高兴。他需要有人……有人能理解他,因为真主知道我理解不了。可是阿米尔身上有些东西让我很烦恼,我又说不清楚,它像是……”我能猜到他在寻觅,在搜寻一个恰当的字眼。他放低了声音,但终究还是让我听到了。“要不是我亲眼看着大夫把他从我老婆肚子里拉出来,我肯定不相信他是我的儿子。”
次日清晨,哈桑在替我准备早餐,他问我是不是有什么烦心的事情。我朝他大吼,叫他别多管闲事。
至于那卑劣的性格,拉辛汗错了。
追风筝的人
爸爸生于1933年,同年查希尔国王[1]MohammedZahirShah(1914~),阿富汗前国王,1933~1973年在位。[1]开始了他对阿富汗长达40载的统治。就在那年,一对来自喀布尔名门望族的年轻兄弟,开着他们父亲的福特跑车一路狂飙。他们抽了大麻,喝了法国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奋,在去往帕格曼[2]Paghman,阿富汗城市。[2]的途中撞死了一对哈扎拉夫妇。警察逮到了这两个略带悔意的青年,连同罹难夫妻那个五岁的遗孤,带到爷爷跟前。爷爷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听完那对兄弟辩说来龙去脉之后,爷爷不顾他们父亲的哀求,判决那两个年轻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军一年。此前他们家里已经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免去他们服役的义务。他们的父亲有所申辩,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终,人人都赞同这样的判罚,认为也许有些严厉,却不失公正。至于那个孤儿,爷爷将他收养在自己家里,让仆人教导他,不过得对他和蔼一些。那个孤儿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一起长大,他们小时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儿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残疾,就像一个世代之后哈桑和我共同长大那样。爸爸总是跟我们说起他和阿里的恶作剧,阿里会摇摇头,说:“可是,老爷,告诉他们谁是那些恶作剧的设计师,谁又是可怜的苦工。”爸爸会开怀大笑,伸手揽住阿里。
不过爸爸说起这些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虽然我们彼此学习如何在骑自行车的时候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成功能齐备的相机。虽然我们整个冬天一起放风筝、追风筝。虽然于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个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头,耳朵长得较低,那中国娃娃似的脸,那永远燃着微笑的兔唇。
无关乎这些事情,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
但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点也没有任何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能改变得了。十二岁以前,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我们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怜的东西身上系根绳子,每当它想展翅飞走,就把它拉回来,这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他们经由喀布尔,前往北方的层峦叠嶂。我们能听到他们的牧群走近的声音:绵羊咪咪,山羊咩咩,还有那叮当作响的驼铃。我们会跑出去,看着他们的队伍在街道上行进,男人满身尘灰,脸色沧桑,女人披着长长的、色彩斑斓的肩巾,挂着珠链,手腕和脚踝都戴着银镯子。我们朝他们的山羊投掷石头,拿水泼他们的骡子。我让哈桑坐在“病玉米之墙”,拿弹弓用小圆石射他们的骆驼的屁股。
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个人,在与那家我最喜欢的书店一街之隔的电影院公园,看的是约翰·韦恩的《赤胆屠龙》。我记得当时我求爸爸带我们到伊朗去,那样我们就可以见到约翰·韦恩了。爸爸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狂笑——与汽车引擎加速的声音颇为相像,等他能说得出话的时候,告诉我们电影配音是怎么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来约翰·韦恩不是真的说法尔西语,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国人,就像那些我们经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我们看了三遍《赤胆屠龙》,但我们最喜欢的西部片是《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哭着观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尔斯·勃朗森——结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们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着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新城叫沙里诺区,在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以西。我们谈论刚刚看完的电影,走在市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进,穿过那些小店云集的拥挤过道。爸爸每周给我们每人十块阿富汗尼[1]Afghanis,阿富汗货币名称。[1]的零花钱,我们用来买温热的可口可乐,还有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学那些年,我们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当我从床上爬起来,拖拖沓沓走向卫生间,哈桑早已洗漱完毕,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祷,帮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块方糖的热红茶,一片涂着我最爱吃的樱桃酱的馕饼,所有这些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上。我边吃边抱怨功课,哈桑收拾我的床铺,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课本和铅笔。我听见他在门廊边熨衣服边唱歌,用他那带鼻音的嗓子唱着古老的哈扎拉歌曲。然后,爸爸和我出发,开着他的福特野马轿车——会引来艳羡的目光,因为当时有部叫《警网铁金刚》的电影在电影院已经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麦奎因在影片中就开这种车。哈桑留在家里,帮阿里做些杂务:用手将脏衣服洗干净,然后在院子里晾干;拖地板;去市场买刚出炉的馕饼;给晚餐准备腌肉;浇灌草坪。
追风筝的人
放学后,我跟哈桑碰头,抓起书本,一溜小跑,爬上瓦兹尔·阿克巴·汗区那座就在爸爸房子北边的碗状山丘。山顶有久已废弃的墓园,各条小径灌木丛生,还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风霜雨雪锈蚀了墓园的铁门,也让那低矮的白色石墙摇摇欲坠。墓园的入口边上有株石榴树。某个夏日,我用阿里厨房的小刀在树干刻下我们的名字:“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这些字正式宣告:这棵树属于我们。放学后,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桠,摘下一些血红色的石榴果实。吃过石榴,用杂草把手擦干净之后,我会念书给哈桑听。
哈桑盘腿坐着,阳光和石榴叶的阴影在他脸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给他听,他心不在焉地摘着地上杂草的叶片。哈桑长大后,会跟阿里和多数哈扎拉人一样,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愿地怀上他那天起,就注定要成为文盲——毕竟,仆人要读书识字干吗呢?但尽管他目不识丁,兴许正因为如此,哈桑对那些谜一样的文字十分入迷,那个他无法接触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给他念诗歌和故事,有时也念谜语——不过后来我不念了,因为我发现他解谜语的本领远比我高强。所以我念些不那么有挑战性的东西,比如装腔作势的纳斯鲁丁毛拉和他那头驴子出洋相的故事。我们在树下一坐就是几个钟头,直到太阳在西边黯淡下去,哈桑还会说,日光还足够亮堂,我们可以多念一个故事、多读一章。
给哈桑念故事的时候,碰到某个他无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兴,我会取笑他,嘲弄他的无知。有一次,我给他念纳斯鲁丁毛拉的故事,他让我停下来。“那个词是什么意思?”
“哪个?”
“昧。”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我一脸坏笑地说着。
“不知道,阿米尔少爷。”
“可是这个词很常见啊。”
“不过我还是不懂。”就算他听到我话中带刺,他也是不露声色地微笑着。
“这么说吧,在我们学校,人人都认识这个词。”我说,“让我看看,‘昧’,它的意思是聪明、机灵。我可以用它来给你造句。‘在读书识字方面,哈桑够昧。’”
“啊哈。”他点头说。
后来我总是对此心怀愧疚。所以我试着弥补,把旧衬衣或者破玩具送给他。我会告诉自己,对于一个无关紧要的玩笑来说,这样的补偿就足够了。
哈桑最喜欢的书是《沙纳玛》,一部描写古代波斯英雄的10世纪的史诗。他通篇都喜欢,他喜欢那些垂垂老矣的国王:费里敦、扎尔,还有鲁达贝。但他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欢的,是“罗斯坦和索拉博”,讲的是神武的战士罗斯坦和他那匹千里马拉克什的故事。罗斯坦在战斗中,给予他的强敌索拉博以致命一击,最终却发现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罗斯坦强忍悲恸,听着他儿子的临终遗言:
若汝果为吾父,血刃亲子,名节有亏矣。此乃汝之专横所致也。汝持先母信物,吾报汝以爱,呼汝之名,然汝心难回,吾徒费唇舌,此刻命赴黄泉……
“再念一次吧,阿米尔少爷。”哈桑会这么说。有时我给他念这段话的时候,他泪如泉涌,我总是很好奇,他到底为谁哭泣呢,为那个泪满衣襟、埋首尘灰、悲恸难当的罗斯坦,还是为即将断气、渴望得到父爱的索拉博呢?在我看来,罗斯坦的命运并非悲剧。毕竟,难道每个父亲的内心深处,不是都有想把儿子杀掉的欲望吗?
1973年7月某天,我开了哈桑另外一个玩笑。我念书给他听,接着突然不管那个写好的故事。我假装念着书,像平常那样翻着书,可是我说的跟书本毫无关系,而是抛开那个故事,自己杜撰一个。当然,哈桑对此一无所知。对他而言,书页上的文字无非是一些线条,神秘而不知所云。文字是扇秘密的门,钥匙在我手里。完了之后,我嘴里咯咯笑着,问他是否喜欢这个故事,哈桑拍手叫好。
“你在干吗呢?”我说。
“你很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说,仍拍着双手。
我大笑:“真的吗?”
“真的。”
“太奇妙了,”我喃喃说道。我是说真的,这真是……完全意料不到。“没骗我吧,哈桑?”
他仍在鼓掌:“太棒了,阿米尔少爷。你明天可以多念一些给我听吗?”
“太奇妙了。”我又说了一遍,有些喘不过气,好比有个男人在自家后院发现了一处宝藏。下山的时候,各种念头在我脑海炸开来,如同在察曼大道燃放的烟花。你好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这么说。哈桑在问我问题。
“什么?”我说。
“‘奇妙’是什么意思?”
我哈哈大笑,给了他一个拥抱,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干吗这样啊?”他红着脸,吃吃地说。
我友善地推了他一把,微笑着说:“你是王子,哈桑。你是王子,我爱你。”
当天夜里,我写了自己第一篇短篇小说,花了我半个小时。那是个悲伤的小故事,讲的是有个男人发现了一个魔法杯,得知如果他对着杯子哭泣,掉进杯里的眼泪会变成珍珠。可尽管一贫如洗,他却是个快乐的家伙,罕得流泪。于是他想方设法,让自己悲伤,以便那些眼泪会变成他的财富。珍珠越积越多,他越来越贪婪。小说的结尾是,那男人坐在一座珠宝山上,手里提着刀,怀中抱着他深爱着的妻子死于非命的尸体,无助地将眼泪滴进魔法杯。
追风筝的人
入夜之后,我爬上楼,走进爸爸的吸烟室,手里拿着两张稿纸,上面写着我的故事。我进去的时候,爸爸和拉辛汗边抽大烟边喝白兰地。
“那是什么,阿米尔?”爸爸说,他斜靠在沙发上,双手放在脑后。蓝色的烟雾环绕着他的脸庞,他的眼光让我唇干舌燥。我清清喉咙,告诉他我创作了一篇小说。
爸爸点点头,那丝微笑表明他对此并无多大兴趣。“挺好的,你写得很好吧,是吗?”他说,然后就没有话了,只是穿过缭绕的烟雾望着我。
也许我在那儿站了不到一分钟,但时至今日,那依旧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分钟。时间一秒一秒过去,而一秒与一秒之间,似乎隔着永恒。空气变得沉闷,潮湿,甚至凝固,我呼吸艰难。爸爸继续盯着我,丝毫没有要看一看的意思。
一如既往,仍是拉辛汗救了我。他伸出手,给我一个毫不造作的微笑:“可以让我看看吗,亲爱的阿米尔?我会很高兴能读你写的故事。”爸爸称呼我的时候,几乎从来不用这个表示亲昵的“亲爱的”。
爸爸耸耸肩,站起来。他看上去浑身轻松,仿佛拉辛汗也解放了他。“这就对了,把它给拉辛汗。我要上楼去准备了。”他扔下这句话,转身离开。在我生命的大部分时光,我对爸爸敬若神明。可是那一刻,我恨不得能扯开自己的血管,让他那些该死的血统统流出我的身体。
过了一个钟头,夜色更加黯淡了。他们两个开着爸爸的轿车去参加派对。拉辛汗快出门的时候,在我身前蹲下来,递给我那篇故事,还有另外一张折好的纸。他亮起微笑,还眨眨眼。“给你,等会再看。”然后他停下来,加了一个词:太棒了!就鼓励我写作而言,这个词比如今任何编辑的恭维给了我更多的勇气。
他们离开了,我坐在自己的床上,心里想要是拉辛汗是我父亲就好了。随后我想起爸爸,还有他宽广的胸膛,他抱着我的时候,靠着它感觉多好啊。我想起每天早晨他身上甜甜的酒味,想起他用胡子扎我的脸蛋。一阵突如其来的罪恶感将我淹没,我跑进卫生间,在水槽里吐了。
那夜稍晚的时候,我蜷缩在床上,一遍遍读着拉辛汗的字条。他写道:
亲爱的阿米尔:
我非常喜欢你的故事。我的天,真主赋予你独特的天分。如今你的责任是磨炼这份天才,因为将真主给予的天分白白浪费的人是蠢驴。你写的故事语法正确,风格引人入胜。但最令人难忘的是,你的故事饱含讽刺的意味。你也许还不懂得讽刺是什么,但你以后会懂的。有些作家奋斗终生,对它梦寐以求,然而徒唤奈何。你的第一篇故事已经达到了。
我的大门永远为你开着,亲爱的阿米尔。我愿意倾听你诉说的任何故事。太棒了!
你的朋友,
拉辛
拉辛汗的字条让我飘飘然,我抓起那篇故事,直奔楼下而去,冲到门廊。阿里和哈桑睡在那儿的地毯上。只有当爸爸外出,阿里不得不照看我的时候,他们才会睡在屋子里。我把哈桑摇醒,问他是否愿意听个故事。
他揉揉惺忪的睡眼,伸伸懒腰:“现在吗?几点了?”
“别问几点了。这个故事很特别,我自己写的。”我不想吵醒阿里,低声说。哈桑脸上神色一振。
“那我一定要听听。”他拉开盖在身上的毛毯,说。
我在客厅里的大理石壁炉前面念给他听。这次可没有开玩笑,不是照本宣科了,这次是我写的故事!就很多方面而言,哈桑堪称完美的听众。他全然沉浸在故事中,脸上的神情随着故事的情节变化。我念完最后一句话,他鼓起掌来,不过没发出声音。
“我的天啦!阿米尔少爷,太棒了!”哈桑笑逐颜开。
“你喜欢它吗?”我说。得到第二次称赞,真是太甜蜜了。
“阿拉保佑,你肯定会成为伟大的作家。”哈桑说,“全世界的人都读你的故事。”
“你太夸张了,哈桑。”我说,不过很高兴他这么认为。
“我没有。你会很伟大、很出名。”他坚持自己的观点。接着他停了一下,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他想了想,清清喉咙,“可是,你能允许我问个关于这故事的问题吗?”他羞涩地说。
“当然可以。”
“那好……”他欲言又止。
“告诉我,哈桑。”我说。我脸带微笑,虽然刹那间我这个作家心中惴惴,不知道是否想听下去。
“那好吧,”他说,“如果让我来问,那男人干吗杀了自己的老婆呢?实际上,为什么他必须感到悲伤才能掉眼泪呢?他不可以只是闻闻洋葱吗?”
我目瞪口呆。这个特别的问题,虽说它显然太蠢了,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无言地动动嘴唇。就在同一个夜晚,我学到了写作的目标之一:讽刺;我还学到了写作的陷阱之一:情节破绽。芸芸众生中,惟独哈桑教给我。这个目不识丁、不会写字的哈桑。有个冰冷而阴暗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懂得什么,这个哈扎拉文盲?他一辈子只配在厨房里打杂。他胆敢批评我?
“很好……”我开口说,却无法说完那句话。
因为突然之间,阿富汗一切都变了。
《追风筝的人》第三部分
哈桑双手颤抖,努力把弹弓插回腰间。他的双唇弯起,或是想露出一个安心的微笑吧。他试了五次,才把弹弓系在裤子上。我们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深知阿塞夫和他的朋友很可能在某个拐角处等着收拾我们,没有人开口说话。他们没有,那应该让我们松一口气。但是我们没有,根本就没有。
不知道什么东西发出一阵雷鸣般的声响,接着大地微微抖动,我们听见“砰——砰——砰”的枪声。“爸爸!”哈桑大声叫喊。我们拔腿跑出起居室,看见阿里跛着脚在走廊狂奔。
“爸爸!那是什么声音?”哈桑大叫,伸开双臂朝阿里奔过去。阿里伸手揽住我们。一道白光闪起,夜空亮起银辉。又是一道白光,随后是暴风骤雨般的枪声。
“他们在猎杀野鸭。”阿里嘶哑地说,“他们在夜里猎鸭子,别害怕。”
远处传来警报声。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玻璃破裂的声音,还有人高声叫嚷。我听见人们从睡梦中惊醒,跑到街道上,也许身上还穿着睡衣,披头散发,睡眼惺忪。哈桑在哭,阿里将他抱紧,轻轻地抚摸着他。后来我告诉自己,我没有妒忌哈桑,一点都没有。
我们就那样哆嗦地抱成一团,直到天快破晓。枪声和爆炸声还没一个钟头就结束,可是把我们吓坏了,因为我们从来没听过街道上会有枪响。当时这些声音对我们来说太奇怪了。那些耳朵里面除了枪响再没有其他声音的阿富汗孩子当时还没出世。在餐厅里,我们挤成一堆,等待太阳升起,没有人意识到过去的生活方式已然告终。我们的生活方式,即使尚未全然终结,那也是苟延残喘。终结,正式的终结是在1978年4月,其时政变发生,接着是1979年12月,俄国坦克在我和哈桑玩耍的街道上耀武扬威,给我的父老乡亲带来死亡,开启了如今仍未过去的、血流成河的时代。
太阳快升起的时候,爸爸的轿车驶进车道。他重重地关上车门,匆忙的脚步在台阶上发出沉重的声音。接着他在门口出现,我看见他脸色挂着某种神情,那种脸色我一时辨认不出来,因为此前从未在他身上见过:恐惧。“阿米尔!哈桑!”他大喊,张开双臂朝我们跑过来,“他们封锁了所有的道路,电话又坏了,我很担心。”
我们停在他怀里,有那么一会儿,我竟然发疯似的觉得很高兴,而不管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根本不是在猎杀野鸭。真相终于大白:1973年7月17日夜里,他们根本就没有对什么东西开枪。翌日清晨,大梦初醒的喀布尔发现君主制已然成为历史。查希尔国王远在意大利,他的堂兄达乌德汗[1]MohammedDaoudKhan(1909~1978),1973年起任阿富汗共和国总统,直到1978年被刺杀。[1]趁他不在,发动了政变,没有多加杀戮,就终结了他四十年来的统治。
我记得隔日早上,爸爸和拉辛汗喝着红茶,听着喀布尔广播电台播送的有关政变的最新消息,我跟哈桑躲在爸爸的书房外面。
“阿米尔少爷?”哈桑低声说。
“怎么啦?”
“什么是‘共和’?”
我耸耸肩:“我不懂。”爸爸的收音机一遍又一遍地传出“共和”这个词。
“阿米尔少爷?”
“怎么啦?”
“‘共和’是不是要我和爸爸离开这里?”
“我觉得不是。”我低声回答。
哈桑想了想,说:“阿米尔少爷?”
“什么呀?”
“我不想他们把我跟爸爸送走。”
我露出微笑:“好啦,你这头驴子,没有人会送走你们。”
“阿米尔少爷?”
“什么呀?”
“你想去爬我们的树吗?”
我笑得更开心了。这也是哈桑的本领,他总是懂得在恰当的时间说恰当的事情——收音机的新闻实在是太闷了。哈桑回到他那寒碜的屋子去做准备,我跑上楼抓起一本书。接着我到厨房去,往口袋里塞一把松子,然后跑出去,哈桑在外面等我。我们穿过前门,朝那座山头进发。
我们穿过住宅区,在一片通往山丘的荒芜空地上跋涉前进。突然间,一块石头击中了哈桑的后背。我们转过身,我的心一沉。阿塞夫和他的两个狐朋狗友,瓦里和卡莫,正朝我们走过来。
阿塞夫的父亲叫马赫穆德,我爸爸的朋友,是个飞机驾驶员。他家位于一处豪华的住宅区,深院高墙,棕榈环绕,就在我们家南边,只隔了几条街。住在喀布尔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小孩,人人都知道阿塞夫和他那臭名昭著的不锈钢拳套,谁都不愿意尝尝它的滋味。由于父亲是阿富汗人,母亲是德国人,蓝眼睛的阿塞夫头发金黄,身材比其他孩子都要高大。他凶残成性,恶名远播,人们总是避之惟恐不及。他身旁有群为虎作伥的党羽,走在附近的街道上,宛如可汗在阿谀逢迎的部属陪伴下,视察自己的领地。他说的话就是法律,如果你需要一点法律教育,那么他那不锈钢拳套无疑是最好的教具。我曾见过他用那拳套折磨一个卡德察区的小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阿塞夫蓝色的眼睛中闪烁的近乎疯狂的光芒,还有他那邪恶的笑脸——那可怜的孩子被他痛击得不省人事,他竟然咧嘴而笑。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某些儿童给他起了个花名,叫“吃耳朵的阿塞夫”。当然,没有人胆敢当面这样称呼他,除非他们想亲身体会那个可怜孩子的下场:他跟阿塞夫争夺一只风筝,结果之后在路边的臭水沟打捞自己的右耳。多年以后,我学到了一个英文单词,在法尔西语找不到对应的字眼,可以用来形容阿塞夫那样的人渣:反社会分子。
在那些折磨阿里的男孩中,阿塞夫远比其他人来得恶毒。实际上,人们用“巴巴鲁”来嘲弄阿里,他正是始作俑者。喂,巴巴鲁,你今天吃了谁啊?哦?来吧,巴巴鲁,朝我们笑一笑。在那些他觉得特别来劲的日子,他会加油添醋:喂,你这个塌鼻子巴巴鲁,今天吃了谁啊?告诉我们,你这头细眼睛的驴子!
追风筝的人
眼下他正双手放在背后,用那双胶底运动鞋踢起尘灰,朝我们走来。
“早上好,苦哈哈!”阿塞夫说,摆摆手。“苦哈哈”是另外一个阿塞夫喜欢用来侮辱人的词语。他们三个都比我们大,看到他们走近,哈桑躲在我后面。他们站在我们面前,三个穿着牛仔裤T恤的高大男生。阿塞夫身材最魁梧,双臂抱胸,脸上露出凶残的笑容。我已经不止一次觉得阿塞夫不太像个正常人。幸运的是,我有爸爸这样的父亲,我相信正是因为这个,阿塞夫对我不敢太过放肆造次。
他朝哈桑扬起下巴。“喂,塌鼻子,”他说,“巴巴鲁可好吗?”
哈桑一言不发,在我身后又退了一步。
“你们听到消息了吗,小子?”阿塞夫说,脸上还是带着那副邪恶的笑容,“国王跑掉了,跑得好!总统万岁!我爸爸跟达乌德汗相熟。你认识他吗,阿米尔?”
“我爸爸跟他也熟。”我说,实际上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好吧,达乌德汗去年还在我家吃过晚饭。”阿塞夫继续说,“怎么样啊,阿米尔?”
我在想,如果我们在这片荒地高声求救,会不会有人听到?爸爸的房子距这儿足足有一公里。要是我们留在家里就好了!
“你知道下次达乌德汗到我们家里吃晚饭我会对他说什么吗?”阿塞夫说,“我会跟他稍作交谈,男人和男人的交谈。将我跟妈妈说过的那些告诉他,关于希特勒的。现在我们有位伟大的领袖,伟大的领袖,一个志向远大的男人。我会告诉达乌德汗,提醒他记住,要是希特勒完成他那未竟的事业,这个世界会变得比现在更好。”
“我爸爸说希特勒是个疯子,他下令杀害了很多无辜的人。”我来不及用手捂住嘴巴,这话已经脱口而出。
阿塞夫不屑地说:“他说的跟我妈妈一样。她是德国人,她本来应该更清楚。不过他们要你这么认为,是吗?他们不想让你知道真相。”
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他们隐瞒了什么真相,我也根本不想去知道。我希望我什么也没说,我又希望我抬起头就能看见爸爸朝山上走来。
“但是你得读读那些学校里面看不到的书。”阿塞夫说,“我读了,令我茅塞顿开。现在我有个抱负,我要将它告诉我们的总统。你想知道那是什么吗?”
我摇摇头。他终究还是说了,阿塞夫总是自问自答。
他那双蓝眼睛望着哈桑:“阿富汗是普什图人的地盘,过去一直是,将来也永远是。我们是真正的阿富汗人,纯种的阿富汗人,这个塌鼻子不是。他们这种人污染了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国家,他们弄脏我们的血脉。”他挥舞双手,做了个夸张的姿势,“普什图人的阿富汗,我说,这就是我的抱负。”
阿塞夫又看着我,他看起来像是刚从美梦中醒来。“希特勒生不逢时,”他说,“但我们还来得及。”
他伸手去牛仔裤的后兜摸索某样东西,“我要恳求总统完成从前国王没做的事情,派军队清除所有这些垃圾,这些肮脏的哈扎拉人。”
“放我们走,阿塞夫,”我说,对自己颤抖的声音感到厌恶,“我们没有碍着你。”
“哦,你们碍着我了。”阿塞夫说。看到他从裤兜里掏出那个东西,我的心开始下沉。当然,他掏出来的是那黄铜色的不锈钢拳套,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你们严重地碍着我。实际上,你比这个哈扎拉小子更加碍着我。你怎么可以跟他说话,跟他玩耍,让他碰你?”他的声音充满了嫌恶。瓦里和卡莫点头以示同意,随声附和。阿塞夫双眉一皱,摇摇头。他再次说话的时候,声音显得跟他的表情一样困惑。“你怎么可以当他是‘朋友’?”
可是他并非我的朋友!我几乎冲口说出。我真的想过这个问题吗?当然没有,我没有想过。我对哈桑很好,就像对待朋友,甚至还要更好,像是兄弟。但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何以每逢爸爸的朋友带着他们的孩子来拜访,我玩游戏的时候从来没喊上哈桑?为什么我只有在身边没有其他人的时候才和哈桑玩耍?
阿塞夫戴上他的不锈钢拳套,冷冷瞟了我一眼。“你也是个问题,阿米尔。如果没有你和你父亲这样的白痴,收容这些哈扎拉人,我们早就可以清除他们了。他们全都应该去哈扎拉贾特[1]Hazarajat,阿富汗中部山区,为哈扎拉人聚居地。[1],在那个属于他们的地方烂掉。你是个阿富汗败类。”
我看着他那狂妄的眼睛,看懂了他的眼色,他是真的要伤害我。阿塞夫举起拳头,向我走来。
我背后传来一阵急遽的活动声音。我眼角一瞄,看见哈桑弯下腰,迅速地站起来。阿塞夫朝我身后望去,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我看见瓦里和卡莫也看着我身后,眼里同样带着震惊的神色。
我转过身,正好看到哈桑的弹弓。哈桑把那根橡皮带满满拉开,弓上是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哈桑用弹弓对着阿塞夫的脸,他用尽力气拉着弹弓,双手颤抖,汗珠在额头上渗出来。
“请让我们走,少爷。”哈桑语气平静地说。他称呼阿塞夫为少爷,有个念头在我脑里一闪而过:带着这种根深蒂固的意识,生活在一个等级分明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滋味?
阿塞夫咬牙切齿:“放下来,你这个没有老娘的哈扎拉小子。”
追风筝的人
“请放过我们,少爷。”哈桑说。
阿塞夫笑起来:“难道你没有看到吗?我们有三个人,你们只有两个。”
哈桑耸耸肩。在外人看来,他镇定自若,但哈桑的脸是我从小就看惯了的,我清楚它所有细微的变化,他脸上任何一丝颤动都躲不过我的眼睛。我看得出他很害怕,非常害怕。
“是的,少爷。但也许你没有看到,拉着弹弓的人是我。如果你敢动一动,他们会改掉你的花名,不再叫你‘吃耳朵的阿塞夫’,而是叫你‘独眼龙阿塞夫’。因为我这块石头对准你的左眼。”他泰然自若地说着,就算是我,也要费尽力气才能听得出他平静的声音下面的恐惧。
阿塞夫的嘴巴抽搐了一下。瓦里和卡莫看到强弱易势,简直无法置信,有人在挑战他们的神,羞辱他。更糟糕的是,这个家伙居然是个瘦小的哈扎拉人。阿塞夫看看那块石头,又看看哈桑。他仔细看着哈桑的脸,他所看到的,一定让他相信哈桑并非妄言恫吓,因为他放下了拳头。
“你应该对我有所了解,哈扎拉人。”阿塞夫阴沉着脸说,“我是个非常有耐心的人。今天这事可没完,相信我。”他转向我,“我跟你也没完,阿米尔。总有一天,我会亲自让你尝尝我的厉害。”阿塞夫退了一步,他的跟班也是。
“你的哈扎拉人今天犯了大错,阿米尔。”他说,然后转身离开。我看着他们走下山,消失在一堵墙壁之后。
哈桑双手颤抖,努力把弹弓插回腰间。他的双唇弯起,或是想露出一个安心的微笑吧。他试了五次,才把弹弓系在裤子上。我们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深知阿塞夫和他的朋友很可能在某个拐角处等着收拾我们,没有人开口说话。他们没有,那应该让我们松一口气。但是我们没有,根本就没有。
在随后几年,喀布尔的人们不时将“经济发展”、“改革”之类的词挂在嘴边。君主立宪制被废弃了,取而代之的是在共和国总统领导下的共和制。有那么一阵,这个国家焕发出勃勃生机,也有各种远大目标,人们谈论着妇女权利和现代科技。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尽管喀布尔的皇宫换了新主人,生活仍和过去并无二致。人们依旧从周六到周四上班,依旧每逢周五聚集在公园、喀尔卡湖边或者帕格曼公园野餐。五颜六色的公共汽车和货车载满乘客,在喀布尔狭窄的街道上川流不息,司机的助手跨坐在后面的保险杠上,用口音浓重的喀布尔方言大声叫嚷,替司机指引方向。到了为期三天的开斋节,斋戒月[1]回历的第九个月为斋戒月。[1]之后的节日,喀布尔人穿上他们最新、最好的衣服,相互拜访。人们拥抱,亲吻,互祝“开斋节快乐”。儿童拆开礼物,玩着染色的水煮蛋。
1974年初冬,有一天哈桑和我在院子里嬉闹,用雪堆一座城堡。这时阿里唤他进屋:“哈桑,老爷想跟你说话!”他身穿白色衣服,站在门口,双手缩在腋下,嘴里呼出白气。
哈桑和我相视而笑。我们整天都在等他的传唤:那天是哈桑的生日。“那是什么,爸爸?你知道吗?可以告诉我们吗?”哈桑说,眼里洋溢着快乐。
阿里耸耸肩:“老爷没有告诉我。”
“别这样嘛,阿里,跟我们说说。”我催他,“一本图画册吗?还是一把新手枪?”
跟哈桑一样,阿里也不善说谎。每年我们生日,他都假装不知道爸爸买了什么礼物。每年他的眼神都出卖他,我们都能从他口里将礼物套出来。不过这次他看来似乎真的不知道。
爸爸从来不会忘记哈桑的生日。曾经,他经常问哈桑想要什么,但后来他就不问了,因为哈桑要的东西太过细微,简直不能被称之为礼物,所以每年冬天爸爸自行挑选些东西。有一年他给买了一套日本的玩具车。上一年,爸爸让哈桑喜出望外,给他买了一顶毛皮牛仔帽,克林特·伊斯伍德带着这种帽子演出了《黄金三镖客》——这部电影取代了《七侠荡寇志》,成为我们最喜爱的西部片。整整一个冬天,哈桑和我轮流戴那顶帽子,唱着那首著名的电影主题曲,爬上雪堆,打雪仗。
我们在前门脱掉手套,擦掉靴子上的雪。我们走进门廊,看到爸爸坐在炭火熊熊的铁炉前面,旁边坐着一个矮小的秃头印度人,他穿着棕色西装,系着红领带。
“哈桑,”爸爸说,脸上带着不好意思的微笑,“来见见你的生日礼物。”
哈桑和我茫然对视。那儿没有见到任何包着礼物的盒子,没有袋子,没有玩具,只有站在我们后面的阿里,还有爸爸,和那个看上去像数学老师的印度人。
身穿棕色西装的印度人微笑着,朝哈桑伸出手。“我是库玛大夫,”他说,“很高兴见到你。”他的法尔西语带着浓厚的印度卷舌音。
“你好。”哈桑惴惴说。他礼貌地点点头,但眼睛却望向站在他后面的父亲。阿里上前一步,把手放在哈桑肩膀上。
爸爸望着哈桑迷惑不解的眼睛:“我从新德里请来库玛大夫,库玛大夫是名整容外科医生。”
“你知道那是什么吗?”那个印度人——库玛大夫说。
哈桑摇摇头。他带着询问的眼色望向我,但我耸耸肩。我只知道,人们要是得了阑尾炎,就得去找外科医生医治。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此前一年,有个同学死于阑尾炎,我们老师说他拖了太久才去找外科医生。我们两个齐齐望向阿里,但从他那里当然也得不到答案。跟过去一样,他仍是木无表情,但眼神变得严肃一些。
追风筝的人
“这么说吧,”库玛大夫说,“我的工作是修理人们的身体,有时是人们的脸庞。”
“噢,”哈桑说,他看看库玛大夫,看看爸爸,又看看阿里,伸手遮住上唇。“噢。”他又说。
“这不是份寻常的礼物,我知道。”爸爸说,“也许不是你想要的,但这份礼物会陪伴你终生。”
“噢,”哈桑说,他舔舔嘴唇,清清喉咙,说:“老爷,这……这会不会……”
“别担心,”库玛大夫插嘴说,脸上带着微笑,“不会让你觉得很痛的。实际上,我会给你用一种药,你什么都不会记得。”
“噢。”哈桑说。他松了一口气,微笑着,但也只是松了一口气。“我不是害怕,老爷,我只是……”哈桑也许是个傻瓜,我可不是。我知道要是医生跟你说不会痛的时候,你的麻烦就大了。我心悸地想起去年割包皮的情形,医生也是这么对我说,安慰说那不会很痛。但那天深夜,麻醉药的药性消退之后,感觉像有人拿着又红又热的木炭在烫我的下阴。爸爸为什么要等到我十岁才让我割包皮呢?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也是我永远无法原谅他的事情之一。
我希望自己身上也有类似的残疾,可以乞换来爸爸的怜悯。太不公平了,哈桑什么都没干,就得到爸爸的爱护,他不就是生了那个愚蠢的兔唇吗?
手术很成功。他们刚解掉绷带的时候,我们多少都有点吃惊,但还是像库玛大夫先前交代的那样保持微笑。但那并不容易,因为哈桑的上唇看起来又肿又怪,没有表皮。护士递给哈桑镜子的时候,我希望他哭起来。哈桑深深地看着镜子,若有所思,阿里则紧紧握住他的手。他咕哝了几句,我没听清楚。我把耳朵凑到他唇边,他又低声说了一遍。
“谢谢。”
接着他的嘴唇扭曲了,当时,我完全知道他在干什么。他在微笑。就像他从母亲子宫里出来时那样微笑着。
随着时间的过去,肿胀消退,伤口弥合。不久,他的嘴唇上就只剩下一道弯弯曲曲的缝合线。到下一个冬天,它变成淡淡的伤痕。说来讽刺,正是从那个冬天之后,哈桑便不再微笑了。
追风筝的人
冬天。
每年下雪的第一天,我都会这样度过:一大清早我穿着睡衣,走到屋子外面,双臂环抱抵御严寒。我发现车道、爸爸的轿车、围墙、树木、屋顶还有山丘,统统覆盖着一英尺厚的积雪。我微笑。天空一碧如洗,万里无云。白晃晃的雪花刺痛我的眼睛。我捧起一把新雪,塞进嘴里,四周静谧无声,只有几声乌鸦的啼叫传进耳里。我赤足走下前门的台阶,把哈桑叫出来看看。
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温暖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理由很简单:每当天寒地冻,学校就停课了。于我而言,冬天意味着那些复杂的除法题目的结束,也不用去背保加利亚的首都,可以开始一连三个月坐在火炉边跟哈桑玩扑克,星期二早晨去电影院公园看免费的俄罗斯影片,早上堆个雪人之后,午餐吃一顿甜芜青拌饭。
当然还有风筝。放风筝。追风筝。
对于某些可怜的孩子来说,冬天并不代表学期的结束,还有种叫自愿冬季课程的东西。据我所知,没有学生自愿去参加那些课程,当然是父母自愿送他们去。幸运的是,爸爸不是这样的家长。我记得有个叫艾哈迈德的家伙,住的地方跟我家隔街相望。他的父亲可能是个什么医生,我想。艾哈迈德患有癫痫,总是穿着羊毛内衣,戴一副黑框眼镜——阿塞夫经常欺负他。每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看出去,他们家的哈扎拉佣人把车道上的雪铲开,为那辆黑色的欧宝清道。我看着艾哈迈德和他的父亲上车,艾哈迈德穿着羊毛内衣和冬天的外套,背着个塞满课本和铅笔的书包。我穿着法兰绒睡衣,看他们扬长而去,转过街道的拐角,然后钻回我的床上去。我将毛毯拉到脖子上,透过窗户,望着北边白雪皑皑的山头。望着它们,直到再次入睡。
我喜欢喀布尔的冬天。我喜欢夜里满天飞雪轻轻敲打我的窗户,我喜欢新霁的积雪在我的黑色胶靴下吱嘎作响,我喜欢感受铁炉的温暖,听寒风呼啸着吹过街道、吹过院子。但更重要的是,每逢林木萧瑟,冰雪封路,爸爸和我之间的寒意会稍微好转。那是因为风筝。爸爸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屋顶之下,但我们生活在各自的区域,风筝是我们之间薄如纸的交集。
每年冬天,喀布尔的各个城区会举办风筝比赛。如果你是生活在喀布尔的孩子,那么比赛那天,无疑是这个寒冷季节最令人振奋的时候。每次比赛前夜我都会失眠,我会辗转反侧,双手借着灯光在墙上投射出动物形状的影子,甚至裹条毛毯,在一片漆黑中到阳台上呆坐。我像是个士兵,大战来临前夜试图在战壕上入睡。其实也差不多,在喀布尔,斗风筝跟上战场有点相像。
跟任何战争一样,你必须为自己做好准备。有那么一阵,哈桑和我经常自己制作风筝。秋天开始,我们每周省下一点零用钱,投进爸爸从赫拉特买来的瓷马里面。到得寒风呼啸、雪花飞舞的时候,我们揭开瓷马腹部的盖子,到市场去买竹子、胶水、线、纸。我们每天花几个小时,打造风筝的骨架,剪裁那些让风筝更加灵动的薄棉纸。再接着,我们当然还得自己准备线。如果风筝是枪,那么缀有玻璃屑的线就是膛里的子弹。我们得走到院子里,把五百英尺线放进一桶混有玻璃屑的胶水里面,接着把线挂在树上,让它风干。第二天,我们会把这为战斗准备的线缠绕在一个木轴上。等到雪花融化、春雨绵绵,喀布尔每个孩子的手指上,都会有一些横切的伤口,那是斗了一个冬天的风筝留下的证据。我记得开学那天,同学们挤在一起,比较各自的战伤。伤口很痛,几个星期都好不了,但我毫不在意。我们的冬天总是那样匆匆来了又走,伤疤提醒我们怀念那个最令人喜爱的季节。接着班长会吹口哨,我们排成一列,走进教室,心中已然渴望冬季的到来,但招呼我们的是又一个幽灵般的漫长学年。
但是没隔多久,事实证明我和哈桑造风筝实在不行,斗风筝倒是好手。我们设计的风筝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逃悲惨的命运。所以爸爸开始带我们去塞弗的店里买风筝。塞弗是个近乎瞎眼的老人,以替人修鞋为生,但他也是全城最著名的造风筝高手。他的小作坊在拥挤的雅德梅湾大道上,也就是喀布尔河泥泞的南岸那边。爸爸会给我们每人买三个同样的风筝和几轴玻璃线。如果我改变主意,求爸爸给我买个更大、更好看的风筝,爸爸会买给我,可是也会给哈桑买一个。有时我希望他别给哈桑买,希望他最疼我。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我记得有一年,比赛到了天黑还没终结。人们在人行道上,在屋顶上,为自家的孩子鼓劲加油。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的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以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有一次,有个多嘴的印度小孩,他家最近才搬到附近,告诉我们,在他的家乡,斗风筝必须严格遵守一些规则和规定。“你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放风筝,并且你必须站在风向成直角的地方。”他骄傲地说,“还有,你不能用铝来做玻璃线。”
哈桑和我对望了一眼。让你吹吧。这个印度小孩很快会学到的,跟英国人在这个世纪之初以及俄国人在1980年代晚期学到的如出一辙:阿富汗人是独立的民族。阿富汗人尊重风俗,但讨厌规则,斗风筝也是这样。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
追风筝的人
不仅如此,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追逐十分激烈:追风筝的人蜂拥着漫过大街小巷,相互推搡,像西班牙人那样。我曾看过一本书,说起他们在斗牛节时被公牛追赶的景象。有一年某个邻居的小孩爬上松树,去捡风筝,结果树枝不堪重负,他从三十英尺高的地方跌下来,摔得再也无法行走,但他跌下来时手里还抓着那只风筝。如果追风筝的人手里拿着风筝,没有人能将它拿走。这不是规则,而是风俗。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多年过去,我曾见到无数家伙参与追风筝,但哈桑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精此道的高手。十分奇怪的是,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我跑到拐角处,发现哈桑低首飞奔,根本就没有抬头看看天空,汗水浸透了他后背的衣服。我踩到一块石头,摔了一跤——我非但跑得比哈桑慢,也笨拙得多,我总是羡慕他与生俱来的运动才能。我站起身来,瞥见哈桑又拐进了另一条巷子。我艰难地追着他,摔破的膝盖传来阵阵剧痛。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就在独立中学旁边。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真的看着对方。就在那时,哈桑的脸又变了。也许没有变,不是真的变了,但我瞬间觉得自己看到了两张脸,一张是我认得的,我从小熟悉的;另外一张,第二张,就隐藏在表层之下。我曾经看到过他的脸色变化——总是吓我一跳,它每次出现不过惊鸿一瞥,但足以让我疑惑不安,觉得自己也许曾在什么地方见到过。随后,哈桑眨眨眼,他又是他了,只是哈桑了。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除非真主——如果他存在的话——弄瞎了我的眼,不然风筝一定会落进他张开的臂弯里。
追风筝的人
1975年冬天,我最后一次看到哈桑追风筝。
通常,每个街区都会举办自己的比赛。但那年,巡回赛由我所在的街区,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举办,几个其他的城区——卡德察区、卡德帕湾区、梅寇拉扬区、科德桑吉区——也应邀参加。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在谈论即将举办的巡回赛,据说这是二十五年来规模最大的风筝比赛。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铺满毛皮的椅子上,烤着火,边喝茶边交谈。早些时候,阿里服侍我们用过晚餐——土豆、咖喱西兰花拌饭,回去跟哈桑度过漫漫长夜。爸爸塞着他的烟管,我求他讲那个故事给我听,据说某年冬天,有一群狼从山上下来,游荡到赫拉特,迫使人们在屋里躲了一个星期。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巡回赛,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或者该怎么说。我要是取胜了会怎么样呢?他只是交给我一把钥匙吗?我是斗风筝的好手,实际上,是非常出色的好手。好几次我差点赢得冬季巡回赛——有一次,我还进了前三名。但差点儿和赢得比赛是两回事,不是吗?爸爸从来不差点儿,他只是获胜,获胜者赢得比赛,其他人只能回家。爸爸总是胜利,赢得一切他想赢得的东西。难道他没有权利要求他的儿子也这样吗?想想吧,要是我赢得比赛……
爸爸吸着烟管,跟我说话。我假装在听,但我听不进去,有点心不在焉,因为爸爸随口一说,在我脑海埋下了一颗种子:赢得冬季巡回赛是个好办法。我要赢得比赛,没有其他选择。我要赢得比赛,我的风筝要坚持到最后。然后我会把它带回家,带给爸爸看。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那么也许我在家里孤魂野鬼般的日子就可以结束。我让自己幻想着:我幻想吃晚饭的时候,充满欢声笑语,而非一言不发,只有银餐具偶尔的碰撞声和几声“嗯哦”打破寂静。我想像星期五爸爸开着车带我去帕格曼,中途在喀尔卡湖稍作休憩,吃着炸鳟鱼和炸土豆。我们会去动物园看看那只叫“玛扬”的狮子,也许爸爸不会一直打哈欠,偷偷看着他的腕表。也许爸爸甚至还会看看我写的故事,我情愿为他写一百篇,哪怕他只挑一篇看看。也许他会像拉辛汗那样,叫我“亲爱的阿米尔”。也许,只是也许,他最终会原谅我杀了他的妻子。
爸爸告诉我有一天他割断了十四只风筝的线。我不时微笑,点头,大笑,一切恰到好处,但我几乎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现在我有个使命了,我不会让爸爸失望。这次不会。
巡回赛前夜大雪纷飞。哈桑和我坐在暖炉桌前玩一种叫做“番吉帕”的扑克游戏,寒风吹着树枝,打在窗户上嗒嗒作响。当天早些时候,我要阿里替我们布置暖炉桌——在一张低矮的桌子下面,摆放电暖片,然后盖上厚厚的棉毯。他在桌旁铺满地毯和坐垫,足够供二十个人坐下,把腿伸进桌子下面。每逢下雪,哈桑和我经常整天坐在暖炉桌边,下棋或者打牌,主要是玩“番吉帕”。
我杀了哈桑两张方块10,打给他两条J和一张6。隔壁是爸爸的书房,他和拉辛汗在跟几个人谈生意。其中有个我认得是阿塞夫的父亲。隔着墙,我能听到喀布尔新闻广播电台沙沙的声音。
哈桑杀了6,要了两条J。达乌德汗在收音机中宣布有关外国投资的消息。
“他说有一天喀布尔也会拥有电视。”我说。
“谁?”
“达乌德汗,你这个家伙,我们的总统。”
哈桑咯咯笑起来,“我听说伊朗已经有了。”他说。
我叹了一口气:“那些伊朗人……”对多数哈扎拉人来说,伊朗是个避难所,我猜想也许是因为多数伊朗人跟哈扎拉人一样,都是什叶派穆斯林。但我记得夏天的时候有个老师说起伊朗人,说他们都是笑面虎,一边用手拍拍你的后背示好,另一只手却会去掏你的口袋。我将这个告诉爸爸,爸爸说我的老师不过是个嫉妒的阿富汗人,他嫉妒,因为伊朗在亚洲声望日隆,而世界上多数人看世界地图的时候还找不到阿富汗在哪里。“这样说很伤感情,”他说,耸着肩,“但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好。”
“有一天我会给你买的。”我说。
哈桑笑逐颜开:“电视机?真的吗?”
“当然,还不是黑白的那种。到时我们也许都是大人了,不过我会给我们买两个。一个给你,一个给我。”
“我要把它放在我画画的桌子上。”哈桑说。
他这么说让我觉得很难过。我为哈桑的身份、为他居住的地方难过。他长大之后,将会像他父亲一样,住在院子里那间破房子,而他对此照单全收,让我觉得难过。我抽起最后一张牌,给他一对Q和一张10。
哈桑要了一对Q,“你知道吗,我觉得你明天会让老爷觉得很骄傲。”
“你这样想啊?”
“安拉保佑。”他说。
“安拉保佑。”我回应,虽然这句“安拉保佑”从我嘴里说出来有些口不由心。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得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
我杀了他的K,扔给他最后一张牌:黑桃A。他必须吃 追风筝的人
“阿米尔少爷?”
“怎么啦?”
“你知道……我喜欢我住的地方。”他总是这样,能看穿我的心事,“它是我的家。”
“不管怎样,”我说,“准备再输一局吧。”
下。我赢了,不过在洗牌的时候,我怀疑这是哈桑故意让我赢的。
我杀了他的K,扔给他最后一张牌:黑桃A。他必须吃下。我赢了,不过在洗牌的时候,我怀疑这是哈桑故意让我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