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乐门喜宴好不好:可恶的社会戾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22:48:50
昨天,上班的时候,在我们的家属小区,一门市前围的许多人,听周周围的人讲,这里刚刚发生了一件让人气愤的事。

   “一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骑电动车在人行道上把一个正在玩耍的四岁左右的小男孩撞倒了,小男孩的奶奶和妈妈前来理论时,看到小男孩的奶奶和妈妈都是农村人打扮时,小伙子还不说好话,说什么“我找人弄死你”,并出手打了小孩的妈妈。”

    这时,小伙子的家长来了,强词夺理的明着安抚,实则吓唬的冲着老人家直嚷嚷,那样子看着就让人气愤。一会儿巡逻的民警过来了,本人也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走了。

    其实这样的现象真的是太多了,纠集一帮人打个群架,动不动的就充横装椤,在街上偶乐发生磨擦,不时道歉了事,不是互不相让,好好的胳膊上刺上的龙凤......这些其实都是一种戾气的现象。回忆一下十几年前,这种现象是很少的,有了问题找政府,有了事找人调解的机制已经比较成熟了,现在呢?法制建设进步了,怎么老百姓处理问题的方式却好象倒退了,重新回到了拉帮结派解决问题的时代呢?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但有两个原因最为根本。

    1、法制实施机制与法律制度体系不匹配。应当说通过近些年的法律建设,法律的制度体系已然比较健全了,只要真的依法办事,许多事情总能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或参考。但是法律实施机制就相对落后了许多。以下这些现象是常见的,A法官循情不循法;B在政府办事靠关系;D大沿帽吃了原告吃被告,造成维权成本太高;D办事久托不决,托而不决;E错案百出;F对强者的制衡变成了对强者的保护。诸如此类的现象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造成的法律权威性的流失和政府司法部门正义形象的受损,“没关系别打官司”几乎已经成了一种人人尽知的社会“潜规则”,这样“靠官不如靠自己”几乎成了当人们遇到不平事的第一选择。

    2、文化输入不谨慎。改革开放以来,文化的输入基本上处于一种无序的混乱状态,什么能赚钱,什么能吸引眼球就引起什么,什么能体现多样性就引进什么?结果黄色、暴力的许多品味极低,情节可观赏性较强的文化产品蜂拥而入,例如:九十年代流行的《古惑仔》系列,《赌神》系列电影,以及一些低级趣味的图书的引进,在客观上对辨别能力较差的年轻人所起负面影响是极为深远的。有教育意义的东西代表落后,低级的东西代表前卫几乎形成了年轻人共同的追求。对于一些自控能力较强的人而言,这些东西拓展的视野,偶尔看之也无大害,而对于本身就疏于自控的人而言,这些东西客观上起到了培训的作用,为他们走上不正之路提供了参考。

    总之,社会戾气太重了。政府公信力推倒容易,而重建很难,社会风气滑坡容易,而提升很难。怎样改变风气,降低社会戾气,把正气培育起来,让纠纷的解决真正走上法制的轨道,绝对是百年大计。而这却似乎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