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大的制罐厂:冯象:好人为什么受苦(四——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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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象:好人为什么受苦(四——七)

发布时间:2011-12-07 10:34 作者:冯象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465次

  冯象:好人为什么受苦(一——三)


  恶名


  有个流行的讲法,把约伯遭灾归因于撒旦作恶。一些译本也将撒旦注作“魔鬼”,或译为“恶魔”(devil < diabolos,谤魔,源出七十士本)。这样,忠仆坚守信仰“口不触罪”,便是同天父与子民的死敌相持,展示了上帝对“大恶”的胜利;犹如后来耶稣由圣灵引领,入荒野四十日坚拒恶魔诱惑(《马太福音》4章),不啻那一神迹的预演。但照此理解,忠信者蒙冤就谈不上是伦理困局,因有撒旦做世间万恶的作者;好人受苦,属于预期的迫害,应由那魔头负责而不涉及人神关系。悲恸中的约伯夫妇,也就没有任何理由质疑耶和华不公。他们应当诅咒撒旦,耐心祈祷,等待那应许了的拯救。


  然而,这却是误读经文。撒旦变恶魔,成为堕落天使的首领与恶灵之王,是希腊化时期,即亚历山大大帝(前336-前323在位)征服近东和波斯以后,开始流传的故事。希伯来经文里,只有年代最晚的篇章提及撒旦,能这么理解(如《历代志上》21:1)。一说这观念的演化是受了波斯祆教善恶二元论的影响,杂以两河流域及迦南的神话母题。所以在次经、伪经和《新约》中,撒旦不仅是上帝不共戴天的仇雠,还跟伊甸园那条引诱人祖的古蛇,并潜伏深渊时刻准备颠覆世界秩序的戾龙,合为一体。人世的无穷灾祸,也就一总归咎于他了(《智慧篇》2:24,《以诺记中》31:3,《启示录》20:2)。


  希腊化以前经文中的撒旦,皆非专名,只作天使的头衔,本义“敌手”。《民数记》二十二章,巴剌王遣使节至幼发拉底河上游善解城,重金聘请先知巴兰,要他诅咒以色列。巴兰骑着毛驴上路,却撞见一个手执宝剑的“耶和华使者”,便是奉命来教训先知的“撒旦/敌手”(22:22, 32)。同样,《约伯记》楔子所记撒旦,也是天庭一员,至高者倚重的神子(1:6, 2:1)。因为不属专名,这“撒旦”还带着定冠词(hassatan),特指一位负责查办人子罪尤的御前天使。人死后,亡灵受审之日,撒旦要站在那人(被告人)的右手,行使他的检控之权。


  不难想象,这么一个人间劣迹的钦差“敌手”,对亚当子孙没什么美好印象。故而一俟天父将好人交在他手里,授权随意处置,撒旦便做了那名为“考验”的惨案的忠实执行者。值得注意的是,楔子结束,诗体对话开始,他就从故事里消失了。约伯和友人都不知道,“上帝之手”(喻灾祸)是经由“敌手”按下的。他们的辩论,涉及泛指的义人乃至人类苦难的根源,包括神义论问题;但他们未曾想到指控撒旦,连一个字的暗示也没有。可知,在诗人创作《约伯记》的时代,撒旦还没有担上魔鬼的罪责与恶名。


  魔王


  那么,《约伯记》是何时成书的呢?《圣经》里最先提到约伯的,是巴比伦之囚期间(前587-前538)训导子民的一位祭司以西结。他将约伯同完人挪亚、接济孤寡的迦南义人丹尼尔(dan‘el)并论,未作介绍(《以西结书》14:14),似乎这位异族先知的事迹,以色列人已耳熟能详了。约伯的家乡乌斯(`uz,意为建言、忠告),通说在阿拉伯半岛西北邻近巴勒斯坦的红岭(’edom)一带,是古人公认的智者之乡(《耶利米书》49:7)。七十士本《约伯记》末尾,比原文多出一段,记述好人身世,说他原名约巴(yobab),是雅各之兄以扫的孙儿(亚伯拉罕五世孙),娶阿拉伯女子为妻,其宗室在红岭世代为王(参较《创世记》36:33以下)。另说,先知娶雅各女儿蒂娜为妻。他虽然不属以色列家,却礼拜上帝,一生虔敬,是忠信之德的化身(《巴比伦大藏/末门篇》16a-b)。


  异族而先知,照古人串解经文的推论,必是摩西时代或之前的人物。摩西在西奈荒野曾恳求上帝降云柱同行,使世人得见子民在救主眼里蒙恩,与万族有别(《出埃及记》33:16)。故经师认为,从此以色列独享天恩,耶和华的先知不复起于异族。约伯既是以扫后裔或雅各女婿,称红岭先知,《约伯记》便归于摩西手录了(《德训篇》希伯来文片断,49:9;详见威利克,页68及注)。


  现代圣经学自然另有结论。学者考证,这篇经书实为一合成作品,其散文部分即楔子和尾声,源于民间传说;故事的诗体主干,约伯与三友人的辩论及耶和华训谕,却是一位博学的天才诗人的原创。传说的渊源甚古。好人受苦,终得善报,本是近东智慧文学常用的一个母题,埃及、两河流域(苏美尔、巴比伦)同迦南文献中均有此类故事。诗歌的创作年代,则大致可以确定,证据在语汇与宗教思想。《约伯记》的诗跟之前的经书不同,文字受亚兰语影响,有不少借词。亚兰语是希伯来语的近亲,古代叙利亚人的语言——至今仍留存在偏远山区,好莱坞大片《基督受难》里耶稣和门徒说话,用的便是语言学家参照那山区土语重构的“古典亚兰语”——波斯帝国扩张后成为通行近东的一门“官话”。以色列入囚巴比伦,继而沦为波斯的臣民,亚兰语就慢慢取代希伯来语,为子民日常使用;词汇进入知识精英的希伯来文表达,应该再晚一点。从作品内容包括用事用典来看,诗人不仅熟悉《摩西五经》,还通过关于人生祸福、考验与公义的辩论,回应入囚巴比伦前后,耶利米、以西结等先知传布的教义学说。而那弥漫全诗的勇敢的怀疑精神,对个人命运、善恶报应的个体责任而非王室和国家前途的强烈关心,都指向子民重返家园后,在异族统治下的生活创伤与信仰焦虑。所以学界通说,《约伯记》最后编定于公元前五世纪初。


  这个年代,我们可以肯定,撒旦仍是御前天使,尚未因反叛上帝而“坠落”天庭,举为现世魔王。


  逃命


  真的,人被上帝教训,是有福。


  全能者的惩戒,请不要拒绝!


  损伤是他,包扎也是他;


  病痛之手即医治之手。


  以利法如是说(5:17-18)。他同比尔达、祖法是约伯的朋友,或也是长辈(15:10)。但本着善恶报应的教义,他们认定,人遇祸是因为背离圣法,不管有意无意,记得与否。即便完人也会偶有疏失,难道不该领受教训?另一方面,恶人得福虽是普遍现象,可也不必怨天尤人。大卫王不是说过:“不要因恶人而生气,造孽者你不可嫉妒;就像野草他们转眼凋残,又如绿叶落地干枯”(《诗篇》37:1)。反正,恶人恶事是长不了的:有罪必罚,惩恶有期,那是上帝定下的规矩。


  他们告诫好人,应把灾殃当作考验信仰,莫追根究底。因为神的报应绝对无咎,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赶紧悔悟,求宽赦还来得及。是呀,“谁能明察自身的过错”?若无耶和华的惩戒,人心底隐藏的罪戾又怎会“涤净”(同上,19:12)?然而约伯竟咒诅生日,连同母亲怀孕之夜!听着他不停地呻吟抗议,谴责至高者不公,三人更觉得他是犯了大罪。


  于是以利法带头,往约伯的伤口撒盐:“你想想,无辜的有谁死于非命,什么地方,又曾灭了义人”(4:7)?仿佛血泊里的儿女奴婢都是恶棍,罪有应得。还开导忠仆:“若是我,我只向上帝祈求,要上帝俯听我的苦衷”(5:8)。跟着,比尔达也是同样观点,“真的,上帝决不会抛弃好人,不会扶持恶人的手”(8:20),敦促约伯认罪。约伯不服,坚称清白。祖法便狠狠数落,要他停止争讼,张开双手,接受耶和华的“拯救之道”,而后“就会懂得,上帝少算了你几多罪愆!”(11:6)


  我们知道,善恶报应在摩西传统,子民外族不论,皆是团体责任,并可以隔代惩罚“向子孙追讨”(《出埃及记》34:7)。不过,圣法对罪责亦有限定,如这一条诫命:“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只担自己犯的死罪”(《申命记》24:16)。但罪责自负作为普遍适用的原则,先知启示较晚,至南国覆灭,子民入囚巴比伦,才逐渐确立(见《以西结书》18章)。


  问题是,无论报应是否止于现世,抑或寄望于来世而无限延宕,好人受苦都是罪责自负原则的例外。古人的解释,是指出报应论的背后,有一善恶比例问题。如犹太哲人麦蒙尼德(1135-1204)主张,总体而言,世上的善大大多于恶,占主导地位的是福,而非祸(纳德勒,页88)。可是,忠仆蒙冤毕竟不公;就在全能至善的主的眼底,在他以圣言开创的“非常之好”的世界(《创世记》1:31),罪恶畅行无阻,弱小饱受欺凌,这又是什么比例?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那位约伯式思想者伊万所说:天国再美妙,教义再圆满,哪怕代价仅是一名小童遭人虐待,他流下的一滴泪——为了那一滴不获救赎的苦泪,良知就只能拒绝天国,退还门票。因为,用牺牲无辜来换取大写的“福音”,在道义上说不通(《卡拉玛佐夫兄弟》卷五章四)。


  子民心中的道义来自圣法的教导,而圣法立于信约。若是信约无效,好人受苦所揭示的,便不是耶和华父子考验忠仆的所谓“奥秘”,而是那“信约之国”幻灭后,不打引号的福音,亦即上帝创世的“道德困境”。因为显然,人子的苦难之大,之黑暗无涯,唯有造他的神能够负责,并终将承担一切:就在今世。


  所以,我们这世界不是如莱布尼兹(1646-1716)设想的,“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那个”,肯定不是。相反,一如当年挪亚所见,洪水未到之先,它已经罪恶泛滥,到了不能再腐败的地步——再进一步,恶即化作无辜(tam),甚而时时假充神圣,装扮“福音”(苇叶,页79, 90)。


  一天,惊悚悬疑电影导演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偕友人驱车穿越瑞士。忽然他指着路旁,连声“恐怖”。友人看去,只见一黑衣牧师拉着一个小男孩说话,将手搭在他的小肩膀上了。导演把头探出车窗,朝男孩大叫:快跑啊,小孩,逃命哪!(道金斯,页318)


  赞颂


  如果三友人是上帝的辩护人,约伯便是控诉不公的原告。他的滔滔雄辩有两个高潮,一是以忠仆身份自辩,“我的申冤者永生,并且最终,他将站于尘世之上”(19:25);即坚信救主不会坐视好人受苦,终会“应诉”垂听冤屈。二是重申敬畏上帝,但不怕与之争讼:“我画押在此,请全能者回答”(31:35)。不过他也意识到,如此论理,除了耶和华既当被告又做判官的矛盾,还有一个弥合不了的诉讼能力差距:“凡人怎能向上帝称义?人如果硬要同他争讼,一千次指控,连一次也答不上”(9:2, 15以下)。何况——


  我纵然有理,也不敢主张哪,


  只能哀求我的审判者开恩!


  从前我呼唤他便应答,可现在


  我不信,他还会垂听我的声音。


  他为了一根头发就害我,


  无缘无故一再摧残;


  连喘一口气也不容许,


  他让我吃尽苦头!


  论力量,自然他是强者;


  上公堂呢,谁又能传唤上帝?


  即使能够称义,我的口仍会认罪;


  尽管我操守清白,他照样判我堕落。


  清白?清白我反而认不得自己了,


  这种人生,我厌恶!


  所以我要说,好人恶人


  其实是一回事——他一概灭除!


  天灾突发,无辜横死,他


  却在嘲笑人的厄运。


  当大地沦陷于恶人的淫威,


  那蒙上判官们眼睛的,


  如果不是他,是谁?


  绝望之中,约伯转而质疑造物主未能明察案情,尽信约义务,抑恶扬善,区分有罪无辜(10:2以下):


  我要上帝:先别定我的罪,


  告诉我,你指控我依据何在?


  难道虐待、唾弃了你的亲手所造,


  让恶人的诡计得逞,


  你才觉得是“好”?


  难道你也是肉长的一双眼,


  只看到凡夫所见?


  难道你的日子也有尽时,


  年岁与常人无异?


  所以你才刻意挑我的过失,


  追究这样那样的罪行——


  其实你一清二楚,我完全无辜;


  是呀,谁也逃不出你的掌心!


  这里,讽刺是双重的。上帝六天创世,心中认定而重复七遍的“好”字(tob,《创世记》1章),变成了耶和华摧残亲手所造,让恶人诡计得逞的“好”。而这“好”字背后,则是天父全知这一古老信念的倾覆。常言道:人观外貌,神察内心(《撒母耳记上》16:7)。因为上帝审视的是人的内心,他才能主持公道,“申冤在我,我必报应”;才能应许做子民的庇佑,“唯有我,才是‘他’,除我之外,别无他神。我杀我生,我伤我治,谁也逃不出我的掌心”(《申命记》32:35, 39)。可现在,那允诺不再可信。全能者在忠仆看来,像是还不及“凡夫”会判断好人清白;故而不如走下天庭,换上一副肉眼,入居受造者即亚当子孙中间,亲身见识人世的罪恶。


  精神分析学家荣格由此申说,约伯大胆暗示,上帝可放弃神的尊位,进入“常人”的生活经验,体察苦难与不公,乃是近东宗教思想的一大突破。就其福音的启示而言,便是造物主作为祸福之源,理应也是天下一切苦乐的大承载者。历史地看,则指向了“言成肉身”,耶稣降世,加入被虐待唾弃的苦灵之人,担起他们的“考验”和屈辱,受难而成全救赎的伟大历程。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为何抛弃我?eloi eloi lema sabachthani?忠仆在十字架上呻吟(《诗篇》22:1,《马可福音》15:34)。无辜者的苦难的价值,在于极像在天之主无辜,却承受了“创世之恶”(苇叶,页112)。


  如此,好人受苦(如约伯、耶利米、耶稣)不仅是世人得救的必要条件,更是信仰的日常维护:正是通过忠仆蒙冤,上帝之名才得以继续被信从,公义才不至于败坏,而值得追求。受苦,因而是无辜者对施苦难的主的一次险胜;是迫使他“出空了自己,取一个奴隶形象,诞作众人的模样”(《腓力比书》2:7),下到罪恶之邦与我们同行。


  愿约伯的名永受赞颂。


  眷顾


  三友人同约伯辩论时有无邻人在场,经文未说。但有一个年轻人显然用心听了。因为辩论甫歇,他就愤愤然起身“略陈浅见”,将双方猛批一通;认为约伯不对,“把义归了自己而非上帝”,而三友人不智,“竟然置上帝于不公”。(32:2-3)


  学界通说,艾力胡六章(32-37章)是后人编辑,插入约伯自白与耶和华训谕之间的一个文本单元,由若干片断组合而成。该单元词汇风格与前后文迥异,亚兰语表达增多,且情节突兀,如同第二十八章“智慧颂”,抽掉也不会影响叙事的节奏和完整。


  艾力胡的发言,有帮传统教义做结论的意思。但总体上无甚新意,只是重复三友人的观点,强调因罪降罚,除恶有期。不过他也有一处发明:劫难或许看似“无缘无故”,却是全能者布置的儆戒,可以教人谦卑,预防罪孽(33:16-17):


  他悄悄打开无备的耳扉,


  放进恐怖的幻觉!


  为的是让人悬崖勒马,


  剪除他心里的自大。


  于是义人同恶人一样,也当了“罪的奴隶”(《罗马书》6:6),时刻处于触罪不洁的状态,无论向善与否。在此意义上,艾力胡是救赎论者,可看作后世基督教学说的先声。他的话稍嫌啰嗦,又有点自负,盛气凌人,喜欢炫耀修辞技巧,是卫道士虚伪、褊狭的道德优越感的生动写照。


  “但是,上帝用受苦来搭救受苦人,以灾难开启他的耳扉”(36:15)。此句呼应前文,暗示忠仆遭灾是一条救赎之路——受苦原来是蒙福的前兆,谢谢天父不忘考验!换言之,既然亚当后代人人有罪,来世便是玷污了的魂灵,如撒旦“推定”;那么约伯不好好反省,考验中不知悔改,“满脑子恶人的官司,纠缠于讼词和判决”(36:17),便是走了迷途。恰好暴露了他罹祸的原因,“生于女人,却还想称义”(15:14)。


  艾力胡费了好大的劲驳斥四人,还朗诵了一篇颂辞,礼赞“上帝至大,超乎想象”(36:26)。可是,待到耶和华鸣雷降谕答复约伯,仅要三友人献了全燔祭(赎罪),却只字不提年轻人。仿佛后者的喋喋不休,正是所谓“心中自以为智”——不敬畏,也不受上帝眷顾(37:24)。


  见证


  不信,你看那河中巨兽,


  当初我造你也造了他!


  ……


  还有海龙!你能用鱼钩钓他,


  拿绳子捆他的舌头?


  旋风呼啸,神怪受造(40:15, 25)——耶和华非但不理会约伯的申诉,反而以大力为知识,讥嘲好人,要他解释创世的奥秘并各种自然现象。约伯没有想到,天父绝口不谈自己承担的信约义务,即如何救助忠仆,却斥其“一味强辩”“诘责上帝”(40:2)。他被问晕了,不敢回答——不能想象,“谁能给上帝传授知识,居高者皆归他审判?”(21:22)


  然而耶和华仍不满意,他举出巨兽(behemoth)与海龙(liwyathan),“上帝的第一件杰构”(40:19),要约伯承认,相比之下,人子的微不足道。这一双巨无霸,旧说指非洲河马、鳄鱼(如和合本、思高本),实为古代近东神话里象征混沌深渊的怪物,是创世神必须制伏的敌手(参较《诗篇》74:13, 89:9以下);也是救主发誓,在审判之日,公义最后胜利之时,他要打碎其脑袋的古蛇或戾龙(《以赛亚书》27:1)。


  但是,末日到来之前,怪物却是上帝指定的海陆霸王,代表“创世之恶”对亚当子孙的塑造、训导及管辖。作为造物主最引以自豪的作品,又隐喻着至高者与脱胎于他形象的人之间,极遥远的距离和无从探知的奥秘。而且,因其注定要逃出深渊,荼毒生灵,挑战圣法,早早就做了“现世元首”撒旦的化身(《启示录》12:3以下)。


  现世既已归属耶和华宠用的骄子,祸殃即如神恩浩荡,冲决一切道德藩篱。诚如耶稣谆谆教诲,“因为他让太阳升起,照恶人也照好人,降雨,亦不分义与不义……所以,你们必须达于完满,一如你们的天父完满”(《马太福音》5:45以下)。于是我们懂了,为何全能者施恩,决不以人的是非或律法为界;救主之公义,竟是接受并要求好人受苦,因为非如此不能维持子民对他的信从。但拯救,必定是抗拒创世之恶——脱去神的面具,人子也学会“出空自己”,忘却企盼而为哀痛所充盈,那样一种绝望中的“反创世”——犹如约伯,诅咒生日与母亲怀胎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