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经期可以喝枸杞水吗:文革后揭批查运动和清理三种人资料(12)河南的"揭批查"运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5:57:54
文革后揭批查运动和清理三种人资料(12)  

 
 一丁:文革后河南的"揭批查"运动

 

    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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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清算文革的"揭批查"运动中,曾经在河南搞左倾蛮干造成"信阳事件"者重新掌权,又挥起"极左"大棒,大搞派性清查,造成严重扩大化。这也是河南的一大特点。

    文革结束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揭发批判林彪、"四人帮"的罪行、清查文革中与林彪、"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清查各派群众组织中的"三种人"的"揭批查"群众运动。河南省在这次"揭批查"运动中,采取"依靠一派、清查另一派"的土政策,实行以人划线,以时间划线,人人检查、层层过关。农村搞到生产队,工厂搞到车间班组,机关到公务员、炊事员,街道办事处也要揪出"帮毛羽",有的地方竟提出"提浆糊桶的也不能放过"。从1977年到1983年,历时七年,处理二七公社派和支持过二七公社派的干部五万多人,取消党员资格十万六千人,逮捕判刑1700人,又"突击判刑"2400人,(以上均为官方数字),加上亲属子女因受株连而被审查处理、不提工资、不评技术职称等不计其数。例如一个焦作市,判刑96人,却抓了318人,劳教37人,抓一两年放的185人,死亡11人。一段时间内,全省各监狱中关押的"文革罪"犯近半数以上,使文革中参加"二七公社"派的人人自危。

    派性清查是河南省揭批查的突出特点。在清查中,按时间划线,把"7、25"中央表态说成是刘建勋等人制造的大假案。把二七公社派和支持二七公社后参加"三结合"的老干部视为清查对象。而把"7、25"以前在军区支持下掌权的省委造总、河造总、十大总部视为正确派,不仅不清查反而被重用,一些武斗指挥者,还掌握清查工作的大权。当时省委一位副书记在一次研究揭批查问题的会议上说:"二七公社一派大小头头的错误和罪行,你们说这件事落实不了,那件事找不到证据,这样下去怎么行呢?要是这件事抓不住,就从另一件事抓住它,我不相信抓不住一条,抓住一条就可以定案处理。"这是派性清查和制造冤假案的自供词。

    派性清查在全省有着普遍性。例如确山县,文革期间,两派武斗,双方各自被打死打伤二十余人,但在清查中,只清查了一派,处理了一百多人,其中判刑2人,死刑1人。而另一派一个也没有处理,主要头头、武斗指挥者,反而被提拔为县委负责人。

    1984年,北京几家报社记者向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反映了在郑州发现的省委造总、十大总部文革期间夺省市委权、策划武斗的会议纪录(因为是埋藏后挖出来的,故称为"出土文物")。这个"出土文物"记载的他们一些头面人物的活动情况,是他们策划、挑动、指挥河南大型武斗的铁证。1967年7月25日以前,郑州的几次大型武斗,如冲击二七派绝食会场,围攻火烧郑棉六厂大楼,挑动郑纺机武斗等,不仅当时群众有目共睹,而且如今"出土文物"铁证如山,而他们却把打砸抢的罪名都加在二七公社派头上,真正的打砸抢头头不仅不清查,还被提拔重用,甚至掌握揭批查大权。群众说:河南的揭批查是:一派升天,一派坐监。

    河南"揭批查"中,老干部被批判、审查、处理的很多,(包括红军时时代和抗日战争早期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这是河南揭批查的第二个特点。

    文革初期,由于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公开表态支持造反派,河南省站出来支持造反派并参加三结合的老干部比较多、比较早。揭批查中,以人划线,把文革中支持"河南造总"并代表河造总参加三结合、十年始终居省委主要领导岗位上的戴苏理封为一贯正确,并让他领导全省的揭批查。凡跟着他支持河造总和十大总部的干部都是正确的,支持二七公社的统统打下去。1983年11月,省委付书记××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的"书面发言"中说:"随着揭批查运动的开展,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较彻底的整顿和清理。""对省、地(市)县三级领导班子中的三种人"和犯有多种错误的人,共立察审查4248名。截止目前(九月份)已处理4020名,其中判刑51人,受各种处份的2025人(开除党籍323人,留党察看493人,警告、严重警告347人,开除公职20人,开除留用140人,其它处份250人);免于刑事处份的2020人,不结论不处份的107人。河南省共有省、地(市)县三级领导班子135人,立案审查和处理数量之大、之重是相当惊人的,而实际处份的数量远无不止此数。所谓"免于处份"的二千多人,是审查批判后降职下放,是不处份的处份。省委宣传部的李海英同志,1954年就调到宣传部工作,因文革中参加了二七公社受审查,1983年审查结束后,被告知她没有什么问题,免于处份,被下放到商丘县工作。当时,她身患重病,让儿子替她去报了到。后来商丘县以级别高、无法安排为理由将她的关系档案退回了省委,而省委组织部说没有收到。就这样,一个建国前就参加工作的老同志至今没有了单位,工资没人发,看病无人管,多次找省委反映也无人问津,97年6月,她在省委住了几十年的房子也被扒掉,七十多岁疾病缠身的李海英同志只是希望别人住上宽敞的新房后,腾出的旧房能给她作为凄身之地,也就心满意足了。这就是一个"免于处份"的老同志真真实实的遭遇。

    省委常委中地方干部14人,清查、批判、处理十人,占67%,其中,判刑3人,留党察看1人,撤职1人,严重警告2人,在审查批判"监护"期间死亡1人,上报处份、未获批准、强令离休1人;原省委、省革委各部正副部长级干部33人,清查、批判、处理22人,占三分之二。其中判刑4人,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2人,撤职6人,严重警告1人,批判后离休4人,降职安排2人;全省十八个地市委第一书记全部受到批判处份。地市委正副书记118人(缺焦作),批判处份97人,占82、3%。其中,审查批判期间死亡7人,判刑17人,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9人,撤职18人,严重警告4人,批判后令其休息28人,降职下放10人,省直各厅、局委第一把手,除5人外,其余全部受到批判处理,分别给予撤职、警告、免职不用等处理;原县委第一把手中,大部份被审查批判处理,未受审查,保留原职的了了无几。

    原兰考县县委书记张钦礼同志,曾是焦裕禄生前战友,在兰考工作几十年,兢兢业业,廉洁奉公,为改变兰考面貌做过重大贡献,群众有口皆碑。揭批查中,竟以"策动"兰考县文化大革命、"编造"焦裕禄事迹、"扒开"黄河大堤(实为堤内生产堤)而判刑十三年。

    原洛阳地委书记孙腾芳,在洛阳地、市联合召开的十万人宣判大会上,以所谓"组织反革命政变,准备上山打游击"罪名判十年徒刑。以这样"莫须有"的罪名被处理的,仅洛阳地委领导就有六人,还有一批县委和基层干部。当时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就明确告诉纪登奎,"什么洛阳地委组织反革命政变,准备上山打游击的问题,是根本没有的"。但中央领导人的指示到河南行不通,这批无辜的同志仍然饱受牢狱之苦,直到今天,问题仍未解决,孙腾芳刑满释放后没有了工作,且年老体衰,其爱人郝志华所在单位也破产了,孩子们因受牵连也没有按排好,造成生活极度困难,98年初,郝志华病重无钱住院医治,孙腾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老伴死在家里。这样的例子还能举出许多。

    河南省揭批查还有一个视法律为儿戏的典刑--"突击判刑"。1979年底,河南省省委书记赵××等人,为避免《刑法》、《刑事拆讼法》于1980年元月1日生效后,他们的行动被束缚,就赶在新《刑法》生效前夕,紧急布置各级政法部门对揭批查中关押起来的人,不管有没有罪行,均以清理积案为名,大搞"突击判刑"。为了防止关押人员向最高法院上诉,把终审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把本应由高级法院审理的案子,强行压给地、市法院判决;把地、市法院审理的案子,强行压给县、区法院判决。"突击判刑"秘密进行,不准开庭,有的判三年,实际上已经关押了三年多了。平顶山市委副书记钮保华判刑8年,本人不服提出上诉,市委某主管领导大笔一挥,在"8"字前加个"1"字,改为18年。这种做法在古今中外历史上也是少见的!

    河南省的造反派头头,几乎都被判以重刑。开封师范学院学生陈红兵,在1967年2月,曾被抓进监狱,甚至欲判死刑。在中央解决河南问题时,周恩来指示要河南把陈红兵送到北京,并亲自接见。而在揭批查中,却把开封地区文革中武斗责任都加在他的头上,判处20年徒刑,还剥夺政治权利5年。

    大量事实说明,河南省的派性清查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它会像当年的"信阳事件"一样,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今天,文革已成为历史。对于以上河南文革这段历史的分析是否准确,还有待研究。

    1998年12月初稿,2000年8月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