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医院老地址:“亿万富姐”吴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6:02:25
“亿万富姐”吴英导 语

2006年,年轻的浙江东阳姑娘吴英一夜之间在本地崭露头角。她一口气设立8家实业公司,斥资数亿元划开了以本色集团命名的酒店、商贸、婚庆、地产、物流等综合商业版图。当年胡润百富榜对她资产估算高达38亿元,她的财富来源成为2006年中国商界最难解之谜。

然而,她的崛起和陨落同样迅速。2007年2月,吴英被东阳公安局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拘。2008年,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起诉吴英,2009年一审判处死刑。2010年,吴英不服判决上诉。2011年4月二审开庭,吴英主动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继续否认集资诈骗罪。

曝吴英财产已被暗中瓜分 浙江豪门楼忠福家族卷入

时至今日,二审已过3个月,判决仍未作出。“亿万富姐”吴英一手掀起的江湖风云渐渐远去,所有悬念汇聚成一个:死刑能不能改判?吴英在等待,她的家人在等待,债权人在等待,还有一些幽灵般的力量也在等待。

其实,在横跨四年的两次庭审过程中,其他事件相关者与法律界一直关心一个比“杀与不杀”更基本的问题:那就是如同吴英一般游走在官方金融与信用体系之外的,自成一派的民间资金力量和借贷双方,究竟罪或非罪?

吴英案折射出了当下中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制度不健全的困境。在商业野心难以获得官方金融机构支持的境况下,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选择在监管之外的灰色地带,求助于民间资金。对这一行为论罪与否、量刑几何,将直接成为未来量度中国民营企业与民间信贷对接自由度的参照案例。为此,雅虎财经特别制作本期《财经人物》,为读者呈现一个全面而鲜活的“亿万富姐”吴英。

成功起步:想成功就要和成功的人在一起

吴英,生长在东阳的一个农民家庭。据说在她只有十多岁的时候,有人欠了她父亲近百万元工程款,打起了官司。吴英因此早早地领略到了社会上的人情世故。

或许是在东阳、义乌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有太多的商业故事和机会,让吴英的心不安分起来。没读完技校,吴英就辍学去姑姑的美容院学美容技术,后结识了丈夫周红波,一起开了家女子美容院做起了生意。之后因发展需要在西街开设了贵族美容美体中心,当时几年“羊胎素”项目帮她挣到了不少钱。紧接着,她又开出了东阳最大的足浴店千足堂。“嗅”到了汽车租赁业商机,她就利用原先积累的资本一口气买下了十多辆车。“韩流”袭来,她又开出了韩品服饰店。此后,她又接收了喜来登娱乐城,成了娱乐城的老板娘。

吴英在这些涉猎的行业中,挣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除了有形的财富,更重要的是,吴英积累了丰富的人脉关系——很简单,吴英的客户几乎都是当地最有财富的一批人。有句话说,要想成功,就要和成功的人在一起。而吴英在与这些成功人士的耳濡目染中,逐渐锤炼了自己的商业禀性。个性豪爽的吴英“知交天下”,在与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相处中,非常有心地吸收到了许多很有价值的商业信息。

但最重要的是,与许多普通人对商业信息“一听了之”不同,吴英只要耳朵边刮过这样的商机,就会马上去做。有时打个电话,就做成了一笔生意。 当然,在朋友圈中为人仗义的吴英,并不只顾着自己赚钱。有好的赚钱机会,她也经常与朋友互通有无。有的朋友因此赚到了钱,会回报更多的有价值的信息。

2000年后,吴英捕捉到了一个很大的商业机会——投资房地产。在当地和全国很多城市的楼市,吴英都有过涉及。住宅、商铺,吴英都炒过。到2004年,吴英在服务业和商贸业中完成的原始积累得到了成倍的膨胀。

然而,财富真正得到最大程度放大的,还是在期货市场。这里,吴英广泛的人脉关系再一次发挥了作用,在朋友的引领下她了解了期货市场的“光明钱景”。而吴英在商贸界的摸爬滚打,也让她这个期货的“门外汉”,比业内一些专家更清晰地看到其中巨大的机会。在期铜的连续暴涨中,吴英的财富成几何级数增长。

从服务业、商贸业,到房地产、期货,吴英几乎踩准了近几年中最漂亮的商业节奏,其财富积累也因此插上了翅膀。“亿万富姐”起步美容业

暴富玄机:“旋风式”的借贷扩张

25岁即拥有雄厚的身家,吴英在同龄人中无疑是一个佼佼者。可惜吴英的“蹿富”主要靠的是借贷。随着暴富神话的层层剥落,吴英真实的“身家”随之袒露无疑。

在吴英被刑拘前,包括媒体在内,几乎无人知道,吴英投在东阳的数亿资金究竟来自何方。直到相关案情公布,吴英的资金往来脉络方才清晰:几乎所有的资金都来自民间高利贷。而已知的银行贷款,只有工商银行东阳支行的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

有数据显示,截至首次开庭审理之日,吴英借了9亿多,已经还了6亿多。也就是说,除了检方指控的3亿多元外,除却现有资产2亿元,吴英还有3个多亿没还。其中包括工程款1000多万,洗衣店、本色酒店等共300多万等等。

有了资金保证之后,吴英“旋风”般的投资速度令人乍舌。短短三个月内,她在东阳市工商局完成了15个公司及分公司设立登记、备案事项,在注册成立了本色商贸有限公司、本色车业有限公司、本色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本色网络有限公司、本色概念酒店等实业公司之后,又注册成立了浙江本色控股集团公司。总共开设的公司涉及商贸、酒店、广告、婚庆等等,“大概七八家”,连吴英自己都记不大清楚。而且,其经营的理念也令人眩目。比如本色车业有限公司免费洗车活动;布兰妮连锁洗衣店每天为前百名顾客免费洗衣等等,令业界轰动。吴英法庭上回答公诉方单单免费洗车一项投资多少的时候说道,“1000万左右”。

据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吴英案的《判决书》认定,早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公司前,吴英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息,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等人处集资1400余万元。这些人大多系吴英在宁波慈溪认识的朋友,或此后经人介1979年出生的义乌人杨军,然后通过杨军认识了杨卫江,并借到了首批资金600万元。杨军与骆华梅认识,而原义乌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队长林卫平正是骆华梅的表哥,就此吴英也认识了“表哥”林卫平。上述多人后来被外界称为吴英资金的7大“掮客”。

2006年3月30日,吴英以到广州投资白马服装城商铺缺少资金为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首批500万元,此后经常每隔几天就有数百乃至上千万元的借款入账。至2007年1月5日最后一笔200万元入账时,短短9个月时间,吴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4.7亿元。经杨卫江介绍,吴英又认识了杨卫陵,并与其合作投资铜期货。在期货投资出现4740万元亏损的情况下,吴英仍然“信守诺言”,归还杨卫陵等人3300万元投资,并“支付利润”1400万元。此后,吴英又经杨卫陵等人介绍,认识了律师杨志昂,并从杨志昂处借到3000多万元。

吴英承认,她向林卫平等人所借资金年回报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达到100%,到了后期资金链出现问题,甚至出现“3个月回报期”,即三个月的利息达100%,即使不算利滚利,年息也在400%以上。正是在如此高额回报的诱使下,集资下线,从吴英处赚取差价。吴英“旋风式”的借贷扩张

“亡命”八天:吴英资金链加速断裂的导火索

事实上,到2006年10月底,也就是吴英开始被媒体关注之时,吴英领导的本色集团的资金链已经接近断裂。12月底,一起“绑架案”的发生,更令其雪上加霜。

杨志昂,男,1973年出生,律师,吴英资金七掮客之一。最终导致吴英案发的,杨也是因素之一。据起诉书认定,他借给吴英3630万元,至今仍有1135万元没还。2006年12月21日,正是杨志昂跟吴英谎称“有一笔20多亿美元的业务”,将她骗至温州王朝大酒店后,逼迫她签署了大量空白文件,取走了本色集团的营业执照及公章。

据吴英向公安机关报案称,2008年12月21日至28日,因债务纠纷,她被义乌市的杨志昂、杨卫陵的杨氏家族成员软禁。吴英及其家属称之为“绑架”。这次“绑架”意味着杨志昂与吴英的借贷关系已经开始恶化,并直接导致了本色集团的崩盘。

吴英申诉,“去年12月21日起因债务纠纷我被义乌市的杨志昂、杨卫林、杨志兵、高峰等十余人绑架,失去人生自由达八天之久,严重扰乱了本公司的正常运作,损失巨大……”

“绑架期间,先后到过杭州、温洲、安徽马鞍山、江苏镇江,对我进行搜身、猥亵,扬言要将我杀死抛入江中,并强迫我签署空白文件三十余份,将我携带的现金数万元、现金支票330万、银行卡数张(强迫告诉密码)洗劫一空。12月27日他们派人到东阳将我上亿元的珠宝拿走,又在同日将我公司的14处房产的全部证件、29辆汽车的全套文件及有关财务凭证全部拿走……”吴英说。“2007年1月18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利用我强迫签署的空白文件为依据,以(2007)荆民三初字第44号强行缺席裁定,将我荆门房产三千多万元进行查封,涉案金额达2亿元之巨。”

从吴英与杨志昂的借贷纠缠案中,折射出民间高利贷者在债务纠纷发生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情况下,其追讨债务的行为一再升级,有的将直接触犯法律,有的或会使用更为隐蔽或是曲折的手段。

据此,杨志昂等人与吴英的债务往来数额超过数千万,根据上述该份判决书,七掮客中,除了吴英的干姐徐玉兰吸存利率基本符合法定外,其他6名吸存或者放贷的月利率基本上达到4分以上,高者甚至超出一角。“吴英案”庞杂的民间借贷网

量刑争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VS集资诈骗

按照吴英家属的说法,吴英可能想过有一天会被债权人绑架,但却从未想过自己会被公安拘留。

2007年2月9日,在吴英不知下落的情况下,吴英父亲吴永正、丈夫周红波、本色集团常务副总蒋辛幸等人,同债权人林卫平、骆华梅、徐玉兰等人一起在本色概念酒店开会,商讨对策。最后各方达成共识:在吴英出现之前,本色集团授权由林卫平管理。林卫平等人还提出以借贷资金入股,但入股一事因股份比例未谈拢告吹。

林卫平是义乌有名的资金掮客,一人就向吴英放贷4.7亿元,超过吴英借贷资金的一半,案发时吴英尚欠林卫平借款3.2亿元。而法院认定吴英最终“集资诈骗”的金额,不过3.8亿元。让与会各方没有想到的是,林卫平、骆华梅两人开完会刚走出本色酒店,即被东阳警方刑事拘留。次日,本色集团被查封,来自义乌的掮客杨卫陵、杨志昂被拘留。此后,徐玉兰、杨军、杨卫江3人亦先后被刑事拘留。3月16日,吴英、林卫平等8人同时被批准逮捕。吴英案就此尘埃初定。

今年1月22日,东阳市人民法院对涉及吴英案的林卫平等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7人均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定罪处罚,刑期从18个月至6年不等。其中林卫平向71人和1个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6515万元,除吴英外在义乌还有其他上线,借贷总额甚至超过吴英,然而只获刑6年。

与林卫平等人的宣判较为平静不同,吴英案的审理,颇费波折。在今年4月16日吴英案开庭前,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和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于2008年2月和10月各起草了一份起诉书。在第一份起诉书中,吴英的罪名是合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项,且两个罪名的主体都是本色集团,吴英作为本色集团的法定代表人被列为被告。而在第二份起诉书中,罪名和主体都发生了变化,起诉罪名为集资诈骗,吴英作为个人被列为被告。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在刑法上区别很大,前者最高量刑是10年,后者最高量刑是死刑。”在今年4月一审开庭时,吴英辩护律师杨照东和张雁峰给吴英做无罪辩护,控辩双方围绕吴英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该案属于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吴英的罪名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3个焦点,展开激烈交锋。但在一审宣判时,辩护律师有关上述3个方面的辩护,均未被法院采纳。

而对吴英最为不利的,是此前浙江丽水集资案主角杜益敏案的宣判。同样以“集资诈骗罪”入罪的杜益敏经最高法院复核,最终被执行死刑。

值得关注的是,吴英案的开庭宣判是2009年12月18日,但判决书的落款时间为2009年10月29日。这也意味着,早在宣判前40天,吴英的死刑判决就已经认定了。量刑争议:究竟是不是集资诈骗?

谁想吴英死?绞刑架背后推手的猜测

对于吴英该不该被判死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歇,而吴英的父亲吴永正、丈夫周红波以及多个债权人也都有这样的共识——吴英出事是因为在正确的时间选择了错误的地点。她并不是倒在民间信贷上,而是在东阳根基太浅。

东阳是金华管辖的一个县级市。和江浙其它市县一样,民间借贷极为活跃,通过放贷、转借赚取利息和利差的这项营生里,参与者不乏公务员和官员。

“(民间借贷)在东阳不知道多普遍。东阳这么多投资公司,要抓的话,一半的人都抓进去了。”一位女性债权人说,即使时光倒流,吴英借钱也无可厚非。“她就是年纪轻。人家资格老的,借多少都没事。”

随着案件审理的逐步推进,谁想让吴英走上绞刑架的背后推手猜测蔓延开来。

吴永正记得女儿说过,她曾因为拒交保护费而遭到本地楼氏家族的威胁。在他口中,这是一个横行东阳多年的地方势力。他还记得一段如同电影中的对白,“当时有人说,"别看吴英现在嚣张,早晚有一天让她跪在我面前"。”吴永正断言,尽管并无证据,在吴英2006年遭遇的绑架案、2008年被捕后东阳公安局低价拍卖本色概念酒店等后续事件里,楼家力量都参与其中。

不过楼家也快速作出澄清。2011年7月14日,由楼忠福家族控制着的上市公司浙江广夏发表声明称,楼忠福家族与吴英案无任何牵扯,也不存在瓜分吴英案后续财产之事,并指责吴永正炮制谣言。对此,吴永正哼了一声,“他们说保留追究我法律责任的权利,我正等着!”

除去吴英父亲咬定的楼家,东阳的地方势力也渐渐显露出来。2010年吴英从看守所里递出来的检举材料里,检举了当地约10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根据她的检举,收受过她贿赂的湖北省荆门市原人大副主任李天贵和原中国农业银行荆门分行副行长周亮已经落马。此外,曾有人向吴永正透风,一审前,东阳市政府十几个人曾写联名信,要求法官判处吴英死刑。吴去向法官求证,一审法官不置可否。吴英的一位“姐妹”说:“对吴英,我希望只要不杀她就好。但她要是能翻(案)过来,有很多人要倒掉的啊。”

“东阳公安局在案件侦查结束后,又多次用花言巧语蒙骗我、恐吓我同意签字拍卖财产,最终我没有同意拍卖,他们就在我一审未开庭前,没有本色公司财产合法人及委托人同意签字情况下,强行拍卖了近亿元的财产,使财产缩水十几倍。”在上诉材料里,吴英写道。

究竟是谁想让吴英死呢?恐怕谁也说不清,永远也说不清。谁想吴英死?

吴英之功:民间借贷渴求救赎

时至今日,吴英的生死仍是一个未知数,她的生死所引发的争议也始终没有平息过,到底她是一个非法集资的诈骗犯?还是一个被误解和超越了法律边界的商业奇才,或是只是因为“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而遭致今日的下场?这一切,只有在全部的真相和细节还原之后,才能进行判断。

不过透过吴英案,我们渐渐明晰了一个中国民间地下金融的轮廓乱象。吴英案之所以受到业界、舆论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也是在于它充分暴露出了民间融资“谁来管,怎么管,法律责任、安全港的设计”等种种难题。对此,有专家建言,与其让吴英成为民间信贷的祭品,不如探讨如何对已蓬勃存在的民间信贷开闸。如果此事件中映射出的地下金融若干特性,能成为制定监管框架的依据,这即是吴英之功。

有专家分析指出,就本案来说,吴英的行为显然是触犯了法律对民间借贷的严格禁止规定,但问题是,这个法律规范本身,其正义性遭到了社会越来越大的怀疑和挑战。因为按照《刑法》设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罪”等罪名,不仅现有的很多民间借贷行为都可能撞上红线,更严重的在于,它阻碍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与社会要求开放民间金融的需求背道而驰,亦即损害了社会的实质正义。因此,吴英案的关键其实在于,民间金融为何至今不能合法生存?

在中国现有的金融制度安排下,出于金融机构的自利本性和对风险的控制,银行主要为大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企业服务。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个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可能的道德风险很难从银行贷到款,而资本市场的国有性质也使得直接融资的渠道对它们基本堵塞。因此,企业或个人要发展,只能转向地下钱庄或向一些亲朋好友等特定人群或公众借贷。但是,民间金融的未开放使得放贷者必定要考虑到此种政策风险,所以,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般都高于正规市场的利率,这实际上是对政策风险的预先补偿。

国家之所以对民间金融至今不颁发合法的“身份”,主要有历史和现实两方面的考虑。历史来看,为最大限度地集中财力发展国民经济,形成了由国家垄断的金融制度安排,从观念和制度两方面排斥民间金融,致使我国长期没有正视民间金融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功能;现实而言,一方面是金融当局担心放开民间融资会出现非法集资、扰乱金融秩序的事情,另一方面是民间金融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成为非法金融而长期遭到政府严厉打击。凡此种种,使得民间金融长期被政府部门忽视甚至敌视,限制其发展。

由此可见,金融垄断必然会造成金融稀缺,金融稀缺又必然会造成民间的高利贷,而且这种对民间金融的压抑越久稀缺越大,反弹也就越厉害。要最大程度地减少高利贷等各种民间借贷乱象,不是干脆取缔民间借贷。事实证明,也取缔不了,而是变“堵”为“疏”,改革我们不合理的金融体制,开放民间金融,特别是依法界定合法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边界。

其实,民间借贷活跃,也说明其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在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这种需求的情况下,允许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公开化和合法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这个角度来说,吴英案的最终判决结果,或将影响浙江民间借贷乃至中国民间金融的未来命运。吴英的生死不仅关乎她自己的性命,更暗示着民间金融改革的未来走向。民间金融尴尬生存及其合法性困境能否因吴英案打开一个缺口,让我们拭目以待。为何非要让吴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