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打开高峰时间:肇源县三个“三位一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2:55:59
肇源县三个“三位一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肇源县三个“三位一体”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肇源县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个龙头,突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实现范围、内容、标准,机制、方式、结果,监督、评议、检查三个“三位一体”,具体化、全方位、多层面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一是范围、内容、标准三位一体,责任分解具体化。责任范围求全。调整《2009年肇源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细化四个方面25项责任内容,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13位处级领导的主要领导责任,落实152名科级党政正职领导的直接领导责任,落实129家牵头单位、配合部门具体工作任务,强化领导主体和责任部门,主体明晰,责任明确。责任内容求实。出台《肇源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细化宣传教育、监督制约、纠风治乱、案件查处、深化改革和加强领导六个方面14大项44小项工作内容,涉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六项任务,明确29个责任部门、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今后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目标,站位高、思考深、内容实。责任标准求高。制定《2009年肇源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要点》,围绕“确定一个主题,完善三个体系,推进五项创新,完成六项任务”的总体思路,确定党风廉政建设、权力运行监督、纠风专项治理、信访案件查处、反腐倡廉教育和纪监队伍建设六个方面30大项138小项具体工作,明确工作项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分管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打造“六个好”“廉洁单位”和“八个好”“示范村”,整体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标准。二是机制、方式、结果三位一体,责任考核全方位。理顺考核机制。下达《肇源县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签订《肇源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县处级领导对分管战线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各党委(党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强化“一把手”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考核机制。拓展考核方式。制定《2009年肇源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方案》,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建惩防体系、信访和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效能监察等七个方面34项实行百分制考核,满分700分,确定阶段督办、专项检查、年终验收和综合评定考核办法,引入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民主评议和组织评价相结合机制,推进“四个一”监督检查,建立被考核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动态跟踪档案,强化动态考核,体现考核的针对性、时效性和经常性。重视考核结果。结合年末考核和日常业务完成情况,分乡镇、场、党群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五个组进行综合评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考核结果按比例折合,分数记入县委、县政府科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总分,送组织部门备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排名靠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予以表彰,对排名靠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安排、不部署,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实施诫勉谈话,强化结果运用,解决抓好抓坏一个样问题。三是监督、评议、检查三位一体,责任追究多层面。构建群众监督网。组建村级信访信息情报员队伍500人,村级廉政信息员、村务公开监督员、党务公开监督员、资源管理监督员和财务管理监督员“五员”队伍685人,调整基层“千人联系点”成员达到1000人,强化群众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履责。年初以来,反馈信息39条,超前化解矛盾37个;经初核,立案2起,处分党员干部2人。构建“千人评议”网。采取县级领导评班子,社会群众评行业,服务对象评窗口,基层代表评岗位的方式,开展“千人评议机关”、“千人评议服务窗口”、“千人评议百名股长”、“千人评议基层站所”活动,确定全县综合管理、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三个层面的52家单位、34个窗口、100名股长、405名基层站所长作为参评对象,分业务考核、行风听证、划票测评、综合评价四步进行,强化“对口”评议,促进服务单位尽责。构建“专项检查”网。确定县委、县政府大事实事为专项检查内容,明确17名县委党风巡视员和11名政府特约监察员专项检查责任,包片、包点、包项目,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跟踪问效、巡视检查,促进重点工作落实。肇源县优化结构、完善机制、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