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三国贾诩出装:成本核算-------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3:38:20

6.2.3.6已完工程和未完施工成本的计算

   作为成本核算的工程(一般为单位工程)全部完工后,称为竣工工程。尚未竣工,但已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一定组成部分的工程(一般为分部或分项工程),称为已完工程。尚未完工的工程称为未完施工工程(或未完工程)。

施工企业不仅要计算竣工工程的成本,而且要及时计算已完工程的成本,以便及时反映施工企业的财务成果和分析、考核施工工程预算成本的执行情况。计算已完工程的成本,先要计算未完施工工程的成本。然后计算本期已完工工程成本。

本期已完工程成本=期初在建工程成本+本期发生工程费用—期末未完工程成本

未完施工工程的成本一般有以下两种计算方法

1.未完施工工程成本按预算成本计价

由于工程的预算成本一般都是以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为对象确定的,因此对于未完施工工程就通过月末盘点,确定施工进度后计算。例如月末盘点某项未完施工工程的施工进度为80%,该分部(或分项)工程的预算成本为18 750元,则月末未完施工工程的成本为18 750×80% =15 000元。

2.未完施工工程成本按预算成本比例计算计价

即按以完工程预算成本和未完施工工程预算成本比例计算未完施工工程成本。其计算公式如下:

【例6-4】甲工程期初“工程施工”账户余额为30 000元,工程本期发生费用180 000元,本期完工工程预算成本216 000元,期末未完工程预算成本24 000元。

 本期期末未完工程实际成本=(30 000+180 000)/(216 000+24 000)×24 000

                         =21 000元

本期期末完工程实际成本=30 000+180 000-21 000=189 000元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的计算可在施工明细账户内进行。对已完工程应按月结转成本。已完工程成本结转会计分录如下:

借:工程结算                        189 000

贷:工程施工                      189 000

6.2.3.7竣工成本决算

为了全面反映和监督竣工工程成本的开支情况,考核工程预算的完成情况,对于已竣工的工程,需要编制“竣工成本决算”。竣工成本决算的内容如下:

1.竣工工程按成本项目分别反映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及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

2.竣工成本耗用人工、材料、机械的预算量、实际用量及节超率。

3.竣工成本的简要分析与说明。

              

6.3.分项实训三: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核算

实训资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已开发完成的自用建设场地内,建设商品房A、经营出租房B、周转房C各一栋,均采用出包方式施工。发生了下列经济业务:(1)结转占用土地成本。采用归类集中结转法,按占用场地面积比例进行分配,房屋工程A、B、C占用土地的比例分别为40%、30%、30%。建设场地实际总成本为180万元。分类归集后,土地征用及拆迁报偿140万元,基础设施费4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勘察和设计费20万元;领用安装设备共计30万远。其中:用于商品房A的安装设备14万元、用于出租房B的安装设备6万元,用于周转房C的安装设备6万元。分配公共配套设施费24万元,分配结转开发间接费120万元;商品房A已竣工验收,予以工程决算,结转已完开发成本。结转已完开发产品成本。根据资料商品房A累计实际开发成本为135.6万元

 

(一)预备知识:

6.3.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是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企业,它既是房地产产品的生产者,也是房地产商品的经营者。它的主要业务有土地的开发与经营、房屋的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公共配套设施开发和待建工程开发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有如下特点:

1.开发经营的计划性

企业的经营业务严格控制在国家计划之内,按照规划、征地、设计、施工、配套、管理“六统一”原则和企业的建设计划、销售计划进行开发经营。

2.  开发产品的商品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产品全部作为商品进入市场销售。

3.  开发经营业务的复杂性

经营内容复杂,涉及面广,经济往来对象多。

4.发建设周期长,投资数额大

开发产品的周期少则一年,多则数年才能完成。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5.经营风险大

开发产品单价高,建设周期长,负债经营程度高,不确定因素多,一旦决策失败,将造成大量开发产品积压,使企业资金周转不灵,导致企业陷入困境。

6.3.2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的特点

6.3.2.1开发产品成本的内容

开发产品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它反映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所耗费的全部物化劳动与活劳动,是考核房地产开发工作质量的一项综合指标,是制定开发产品销售格价的基础。开发产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为以下四类:

1.土地开发成本

土地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开发土地(即建设用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房屋开发成本

房屋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企业开发各种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代建房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3.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配套设施开发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配套设施及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4.代建工程开发成本

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6.3.2.2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对象

    开发产品成本核算对象应根据其开发项目的特点及实际情况,按照下列原则,选择成本核算对象:一般的开发项目,以每一独立编制的概算或施工图预算所列单项工程作为核算对象;同一开发地点、结构类型相同的群体开发项目,开竣工时间相近、由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可以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核算对象应在开发项目开工前确定,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改变,更不能相互混淆。

6.3.2.3开发产品成本项目

    开发产品成本项目一般可分为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等。

土地征用及拆补偿费:指房地产开发时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劳动力安置费,可行性研究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及其他征用土地而发生的费用。

前期工程费:指企业在前期准备阶段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总体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政府代收代缴的各项费用、勘察设计费、各项临时工程(临时水、临时电、临时路等)费用、“七通一平”或“三通一平”费用等。

基础设施费:指建造各项基础设施发生的费用。基础设施主要是指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道路、供热设施、供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通讯设施、照明设施和绿化等,这些设施发生的设备及安装费都在基础设施费项目内归集。

建筑安装工程费: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建筑安装费用,包括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承建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配套设施费:指为开发项目服务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费用,如锅炉房、水塔、公共厕所、自行车棚等发生的支出。凡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邮局、学校、医院、理发店等都不能计入该成本项目内。

开发间接费:指企业所属的开发部门或工程指挥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和差旅费等。企业的各行政部门为管理公司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在此核算,应通过“管理费用”帐户核算。

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各不相同。比如,就土地开发而言,有些企业只进行建设场地土地地面的清理平整,将原有建筑物、障碍物拆除,就算完成土地开发;而有些企业除进行地面的清理平整,还要进行地下各种管线的铺设、地面道路的建设,做到“七通一平”才算完成土地开发等。所以,每一开发企业应根据前述成本项目的设置原则,结合开发项目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设置成本项目。

6.3.2.4成本核算账户的设置

为核算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企业可根据其本身经营开发的业务要求,设置“开发成本”账户。本账户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本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贷方登记开发完成已竣工验收的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借方余额所映未完开发项目的实际成本。本账户应按开发成本的种类,如“土地开发”、“房屋开发”、“配套设施开发”和“代建工程开发”等设置二级明细账户,并在二级明细账户下,按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明细核算。“开发间接费”账户,本账户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和周转房摊销等。本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成本核算对象的开发间接费,月末本账户无余额。本账户应按企业内部不同的单位、部门(分公司)设置明细账户。

6.3.3 开发成本的核算   

下面以房屋开发为例说明开发成本的核算。

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屋,按其用途不同,可分为四种:一是为销售而开发的商品房;二是为出租经营而开发的出租房;三是为安置被拆迁居民周转使用而开发的周转房;四是为其他单位代建的代建房。这些房屋,虽然性质、用途各不相同,但其发生的开发费用的性质却大体相同,可按一定的成本核算方法,核算其房屋开发成本。

为了反映房屋开发费用的支出情况,企业应设置“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并分别按照开发房屋的用途(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和代建房等)和企业选择的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房屋开发费用的明细核算。

1.房屋开发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归集与分配。房屋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费用归集和核算方法。

1)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能够分清受益对象的,可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内,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分不清受益对象的,可先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土地征用及拆迁偿费“等账户进行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再按一定标准将该项费用分配计入各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及拆迁偿费”项目内,即借记“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或“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土地征用及拆迁偿费”账户。

2)若房屋开发项目占用的是自用建设场地,则其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已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自用土地开发”账户中归集,可采用归类集中结转法,将该费用项目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的有关成本项目内。

3)若房屋开发项目占用的是本企业开发的商业性建设场地的一部分,则其“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应先通过“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统一归集,待土地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再按此项工程占地面积占全部开发完成土地面积的比例,确定该房屋开发成本应负担的土地征用及拆迁偿费,并计入相应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项目内。

4)若房屋开发占有的是本企业改变用途不准备对外销售的建设场地,则其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应由“开发产品—土地“或”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转入,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贷记“开发产品—土地”或“开发成本—土地开发”等账户。

(2)前期工程费的归集与分配。前期工程费的内容非常多,企业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交付的费用及房屋建筑物主体工程正式施工前发生的各项费用都称为前期工程费。企业支付前期工程费时,若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可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前期工程费”成本项目内:若不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可先通过“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前期工程费”账户核算,以后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中。

由于前期工程费的收费标准不同,有些是按建筑面积收费,有些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收费,还有些是按开发的住宅户数收费等,所以前期工程费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分配应区别对待,以保证各房屋开发成本的真实性。

(3)基础设施费的归集与分配。企业在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基础设施费用,有两种归集方法:

1)在费用发生时能分清受益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各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用”成本项目内,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账户。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基础设施费用,需按房屋开发项目的预算成本或计划开发成本标准分配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基础设施费”项目内。

2)若房屋开发项目所占用的建设场地属于企业已经开发的商业性建设场地一部分,由于这部分建设场地基础设施已经归并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内,因此可按前面介绍的分项平行结转法将基础设施费从“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的“基础设施费”项目内。若房屋开发项目占用的土地属于企业已经开发的自用建设场地,且其开发成本已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归集,则可按归类集中结转法,将“开发成本—土地开发”账户归集的“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建筑安装费”统一转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的“基础设施费”项目内。

(4)建筑安装费的归集与分配。企业在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方式,采用不同的费用归集和核算方法。

1)出包方式。开发企业将建筑安装工程出包给单位施工时,其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应根据企业承付的已完工程价款确定,其费用直接计入有关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内,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或“银行存款“等账户。

2)自营方式,即企业自已组织力量进行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等建筑安装工程费都应计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的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内。

企业用于房屋开发的各种设备,即附属于房屋主体工程的各项设备,其设备成本也应计入有关房屋成本核算对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成本项目。企业应于设备出库交付安装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贷记“库存设备”账户。

(5)配套设施费的归集与分配。开发企业在进行土地和房屋开发的同时,按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则,需要一并建设开发人们生活所必需的配套设施。开发企业承建的配套设施,一部分是开发项目内的,另一部分是开发项目外的。按其是否可以有偿转让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水塔、自行车棚、消防、炉房、公共厕所等。另一类是能够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邮局、银行、学校和医院等。“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中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仅指开发项目内不能有偿转让公共配套设施,能够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应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账户内单独核算。

配套设施费用能够分清有关成本核算对象时,应直接计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内,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若发生的配套设施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则应先通过“配套设施开发”二级明细账户来归集费用,待配套设施竣工时,再按开发项目的预算成本,将其分摊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项目内,即借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贷记“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账户。

(6)开发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与土地开发成本中“开发间接费”成本项目的归集与分配方法相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上述进行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已将某项工程在整个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都记录到相应成本核算对象的各个成本项目内,待工程完工时,企业便可根据开发成本明细账户中的数据资料,正确地计算并结转该项工程的开发成本。

2.竣工房屋开发成本的结转

 企业开发建设的各种房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进行竣工成本结转。进行开发成本结转的房屋,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建筑安装工程已完工,并已同施工单位办理完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

(2)项目内供水、供电、供暖等基础设施工程已完工并已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

(3)尚未完工的公共配套设施工程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按规定进行了预提。

(4)已按规定分配计入了该项目应负担的各项成本费用。企业开发完成的房屋建筑物具备上述条件后,应根据其竣工验收报告单,填制“开发产品入库单”,将其纳入完工建筑产品管理,并按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成本结转,借记“开发产品”账户及所属的“房屋”、“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等明细账户,贷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

 

(二)岗位操作:

岗位1:分析并计算成本数据

岗位2:编制各种原始凭证

岗位3:编制各种记帐凭证

岗位4:登记帐目

(1)结转占用土地成本。采用归类集中结转法,按占用场地面积比例进行分配,房屋工程A、B、C占用土地的比例分别为40%、30%、30%。建设场地实际总成本为180万元。分类归集后,土地征用及拆迁报偿140万元,基础设施费40万元。根据计算结果作如下分录:

借:开发成本—房屋—商品房A—土地征用及拆迁费560 000                                                                             —基础设施费           160 000

                          —出租房B —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420 000

                                     —基础设施费          120 000

                          —周转房C—土地征用及拆迁费     420 000

                                    —基础设施费           120 000

    贷:开发产品—土地                                    1 800 000

(2)用银行存款支付勘察和设计费20万元:

 借:开发成本—房屋—商品房A—前期工程费    80 000

                   —出租房B—前期工程费    60 000

                   —周转房C—前期工程费    6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3)领用安装设备共计30万远。其中:用于商品房A的安装设备14万元、用于出租房B的安装设备6万元,用于周转房C的安装设备6万元。

借:开发成本—房屋—商品房A—建筑安装工程费  140 000

                  —出租房B—建筑安装工程费  60 000

                —周转房C—建筑安装工程费  60 000

贷:库存设备                               300 000

(4)分配公共配套设施费24万元,作如下分录:

借:开发成本—房屋—商品房A—配套设施费       96 000

                  —出租房B—配套设施费       72 000

                  —周转房C—配套设施费       72 000

贷: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                 240 000

(5)分配结转开发间接费120万元,作如下分录

借:开发成本—房屋—商品房A—开发间接费      480 000

                  —出租房B—开发间接费      360 000

                  —周转房C—开发间接费   360 000

   贷:开发间接费用                      1 200 000

【例6-6】 商品房A已竣工验收,予以工程决算,结转已完开发成本。

结转已完开发产品成本。根据资料商品房A累计实际开发成本为135.6万元,作如下分录:

借:开发产品—房屋—商品房A           1 356 000   

 贷:开发成本—房屋开发—商品房A      1 356 000

 

 

6.4 分项实训四: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成本核算

(一)预备知识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是旅游、饮食和各种服务行业的总称。包括旅行社、宾馆、酒店、渡假村、游乐场、理发、照相等各类服务行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属于第三产业,以服务为中心,辅之以产品生产与流通,直接为消费者服务。

6.4.1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成本核算的特点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提供劳务发生的劳动耗费主要是人工和经营过程中的物化劳动耗费。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将企业成本中能按受益原则细化的各项费用归集到各成本对象,其余均作为期间费用处理,这样,期间费用的范围就较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营业成本有如下特点:

1.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营业成本主要计算直接成本。

    2.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往往就是销售过程甚至消费过程。企业一定期间的直接成本既是生产成本,又是销售成本,既“营业成本”。

3.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一般只计算总成本,不计算单位成本。

4.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各种材料,一经领用即计入营业成本,不管其是否已经投入使用。

5.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人工费用不作为营业成本处理。

由于这类企业提供的服务往往是综合性的,很难确定哪种劳务花费了多少工作时间,应负担多少人工,所以将其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在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成本核算中,设置“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反映一定时期各经营业务的直接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帐户归集的当期收入配比。

(二)岗位操作:

岗位1:分析并计算成本数据

岗位2:编制各种原始凭证

岗位3:编制各种记帐凭证

岗位4:登记帐目

6.4.2旅游服务业营业成本的核算

6.4.2.1旅行社营业成本的核算

旅行社的营业成本是指直接用于接待旅游团队,为其提供各项服务支付的费用。旅行社发生的广义的营业费用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代收代付的费用,另一部分是旅行社自身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代收代付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因为它是可以明确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而经营中的各项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账户,因为它们难以被区分和分配到有关的成本计算对象上去,只能作为企业成本中的期间费用核算。下面举例说明代收代付费用等的核算。

【例6-7】旅行社计算应支付本月员工的工资,工资汇总表上金额为19,300元。据此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19 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9 300

【例6-8】 某组团本月根据费用结算通知单,向甲接团社拨付综合服务费45 000元,又向乙旅游团支付全程陪同费6000元,餐费5 000元,交通费2 00元,行李托运费1 000元。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甲接团社—综合服务费       45 000

                —乙旅游团—陪同费            6 000

                —乙旅游团—餐费              5 000

                —乙旅游团—交通费            2 000

                —乙旅游团—行李托运费        1 000

贷:银行存款                                 59 000

【例6-9】 某接团社本月接待甲旅游团,取得营业收入60 000元。该月为丙旅游团代付各项费用合计44 000元。接团社尚未收到组团社划拨的款项。

旅行团离开本地确定营业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应收国内结算款(丙组团社)       6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综合服务收入               60 000

代付各项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丙旅行团                     44 000

贷:银行存款                                 44 000

月末,结算营业成本时:

借:本年利润                                44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丙旅行团              44 000

6.4.2.2 餐饮业营业成本的核算

餐饮业营业成本包括本企业加工生产各种餐饮制品发生的原材料成本及商品的进价成本。商品进价成本的核算在6.5介绍。这里集中介绍餐饮企业原材料成本的主要核算方法。

餐饮业的食品原材料是个大类。在饭店、洒楼、度假村的原材料中占较大比重。食品原材料包括以下几类:

1.粮食类

指制作主食的大米、面粉和糯米等。

2.副食类

指鸡、鸭、鱼、肉、蛋和各种蔬菜等。它们属于鲜活类材料,应随时采购,随时消耗。

3.干菜类

指木耳、香菇、干鱼翅和干海参等。

4.调味品类

指油、盐、酱、醋、味精、辣椒、花椒、老姜和调料等。它们又可分为:

入库管理类,指能较长时间储存,可大量购进的粮油、干货和调味品等;不入库管理类,它指应该少量地随购随用的,不能长时间储存的鲜活材料。

1.领料制成本核算方法

实行领料制的餐饮业,对厨房、操作间领用每种原材料等都需要填制“领料

单”,并按领料的数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原材料”账户。月份终了,应按厨房和操作间等实际盘点结存原材料数额,办理假退料手续调整营业成本,并于下月初再将假退料数额冲回。

根据餐饮业的实际情况,月末也可不对厨房和操作间结存的原材料办理假退料手续,而将实际盘点得到的原材料数额保留在“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中,如此则根据下面的公式计算出本月耗用的原材料总成本,据此结转营业成本:

本月耗用原材料总成本=月初厨房或操作间结存材料成本+本月领用原材料成本-月末厨房或操作间结存原材料成本

餐饮业的原材料一般按实际成本记账。领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例6-6】 宏发餐馆实行领料制,根据2004年7月20日发料汇总表(见表6-6)汇总的本旬领料单表明的情况,该企业7月20日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表6-6              宏发餐馆发料汇总表

2000年7月20日

名 称

数量(千克)

单价(元/千克)

金额(元)

备 注

大 米

面 粉

蔬 菜

鱼 肉

2 400

4 800

 

 

2

2

 

 

4 800

9 600

7 200

28 600

 

合计

 

 

50 200

 

会计主管:                  复核:               制表: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 200

贷:原材料—粮食类—大米                 4 800

                —粮食类—面粉                 9 600

                —副食类—蔬菜                 7 200

                —副食类—鱼肉                28 600

采用领料制的餐饮业,为保证餐饮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企业会计管理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建立健全领料制度。对日常原材料的出、入库要填制“领料单”;制表和复核必须有专人负责,定期抽查职责履行情况,定期实行岗位轮换制度。

(2)加强月末盘点工作。月末厨房和操作间尚未投入使用的原材料、尚未加工完成的餐饮食品的价值是计算本期耗用原材料实际成本的关键。它们的价值必须通过盘点确认,所以企业月末应组织好各方面人员,认真做好月末盘点工作。

2.非领料制的成本核算方法

采用非领料制成本核算方法的餐饮业,日常对厨房和操作间等部门领用的原材料,只办理业务登记手续,不填制“领料单”,对领用的原材料也不作账务处理,到月末根据实际盘点的原材料结存数额倒挤计算出本月耗用原材料的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本期耗用的原材料总成本=月初结存原材料成本+本月购进原材料成本-月末结存原材料成本

月末,企业根据倒挤出的原材料耗用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

非领料制成本核算方法,日常发生的材料都不通过“营业成本”账户记账,比较简单。对于它往往不能区分损失和成本,容易掩盖工作失误及人为因素造成损失和浪费的问题,应充分加以注意。这种方法仅能作为没有条件和能力建立原材料库房,或经营规模小,没有必要建立原材料库房的小型餐饮企业。

6.4.2.3其他业务营业成本的核算

1.饭店客房营业成本的核算

客房经营业务是饭店的主要经营项目。饭店的客房营业成本核算从理论上讲,也应该将其耗费通过一定的核算方法和程序计入营业成本,从而便于将客房营业收入与其成本费用相互配比,确定经营成果。

但是,由于饭店的客房具有一次性投资较大,日常经营中耗费物资较少,营业周期较短,各类经营业务间相互交叉等情况使得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不易划分,客房营业成本核算困难,计算求得的营业成本也不会准确。因此企业往往采用简化核算的方式,即饭店存在客房营业成本,但不核算营业成本,而只将其作为费用来核算。因此只使用“销售费用”账户核算其费用消耗。

客房部的费用主要有工资、维修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物料用品消耗和洗涤费用等。客房部的费用发生后计入“销售费用”账户。与客房部有关的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也计入“销售费用”中客房部明细账上。与客房部有关的服务项目主要是预订和开房等工作。

在客房部门营业费用等核算的基础上,可以计算考核客房部门的营业损益。客房部门营业损益的计算公式为:

客房部门利润=客房营业收入-客房营业税金及附加-客房营业费用

其计算方法是:

(1)汇集客房的营业收入;

(2)计算确定应纳营业税金;

(3)汇集、结转客房部门的营业费用;

(4)计算客房利润。

2.服务业营业成本核算

服务业营业成本包括修理业的零配件;照相业的胶片、相纸;洗染业的染料、助染料、洗涤材料、织补材料;浴池耗用的燃料等。服务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各种材料,一经领用即计入营业成本,不管其是否已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