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升电热水器尺寸:如何写博士论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2:47:56
如何写博士论文?(崔敏)(2009-12-11 16:19:53)
标签:杂谈   前些年,我曾写过一篇《怎样写论文》的短文,在此基础上,结合这些年评阅博士论文发现的问题,再来谈谈如何写博士学位论文。
 一、关于博士论文的选题
    选一个好的题目,是写好学位论文的第一步,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步。要选择自己特别关注、最感兴趣的问题,觉得有感悟、有体会,有新意,有话要说,有话可说,非说不可,围绕一个专题展开全面、系统的论述,才有可能写出一篇较好的博士论文。博士论文的题目,一般可以叫做《××××论》或者《××××研究》,比如《刑事第二审程序研究》或《死刑程序控制论》等。
    博士生撰写学位论文,一般说来我不主张由老师命题。因为老师给出的命题,也许并不是你们想写的问题,平时对它思考得不多,硬要去写不一定能写好。选题最好是经过了自己的思考,有感而发,有话想说,才能写好。但不是绝对的,如果博士生自己实在找不到一个好的选题,请老师帮助,老师也可以根据该生的具体情况,推荐一个较为合适的选题,但也要经过学生的仔细思考,认为适合自己,才可以确定。博士论文的题目不宜过小。太小的题目无法展开,也不像一篇博士论文。
  二、关于收集资料
    确定了选题后,就要立即着手去收集资料,收集资料是个逐渐积累的过程,要尽量多浏览有关的专著、论文和报刊文章。从中吸取营养,或者找到灵感。建议每人都买一个扫描笔,携带方便且效率很高,非常有用。你所需要的资料,常常是散见于各种书籍中,一本书中也许只有一小段或者几句话是你将来要引用的,可以用扫描笔把它输入电脑中,记下它的出处,以后可随时调用,那就很方便了。资料的收集要随时留意,有时也许在偶然间会遇到很好的材料,就要留心把它记下来。比如,有一次我在太原市双塔寺烈士陵园看到一个倒塌的残旧石碑,上面刻有明朝万历年间驻太原按察使写给后代子孙的遗训,题为《近溪隐君家训》,上面写有“干公道事,做老成人,说实在话”等内容,使我眼前一亮,惊叹:这不正是我们宣传的“大庆精神”吗?这可是一个极其难得又极有价值的资料,遂赶紧把它记了下来。回京后,不久在《北京晚报》上看到介绍《近溪隐君家训》的报道,还刊登了那块残旧石碑的照片。可见那位记者也很识货,他也认为这是一个极好的资料。后来,我在论述法律的社会性和继承性时,就引用了这个资料,说明即使是工人阶级的道德观念,与某些正直清廉的封建官吏的道德观念也有某种相通之处。这个资料就派上了用场,而且极有说服力。撰写博士论文,还要特别要注重对外文资料的收集。要收集最新的资料,新的立法、新的观点、新的见解、新的数据。
    关于外文资料的收集,要注意区分是新的资料还是旧的。比如外国人要引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如果引用的是1979 年的法条,那显然就是过时了的,已被修改过的陈旧的法条,作为论据,其可靠性就大打折扣了。今年我审阅西南政法大学某学生的一篇博士论文,是论述陪审制的,他在这方面就做得非常好。作者在法国留学,查阅了外国的许多最新资料,校正了国内一些学者的不准确解释,这篇论文就很有价值。收集外文资料,要尽可能看外文版的原文,因为翻译过来的资料总会或多或少地失真。当然,一个人很难懂得许多国家的语言,因此,当遇到有些问题自己无法解决时,可借助其他专家的帮助。比如,前些年我在评述有关法的定义时,发现《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译文不准确,造成对法的定义很难理解。这句话的中译文是:“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在汉语中,“法”与“法律”本来就是同义词,因而从语法或逻辑上来讲,这句中译文就成了同义反复,由此使我对这句话的翻译产生了疑问。但我不懂德文,便去请教德语专家石立坚教授,请他查对一下《共产党宣言》的德文版和俄文版在此处是用的什么词语。查对的结果,发现在中文译为“法”和“法律”的两处,在俄文和德文中都是对应地使用了两个不同的词语,前者表示权利、权力、法权等等,后者则表示规律、定律、法、法则、法律等等的意思,更为确切的表述是“写进了法律中”。这样,问题便清楚了。这一句话,中文应该译为“正像你们的权利不过是被写进了法律中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或“正像你们的权利不过用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这就使人们容易理解了。据此,我写了一篇《对〈共产党宣言〉中一段译文和法的定义的商榷》,发表在《中国法制报》上,由此撼动了以往对“法”的定义。但必须说明,此文中涉及外语的内容,是请教了德语专家石立坚教授才弄通的。如果你们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也应向有关专家请教。任何人都不可能全知全能,要不耻下问。
三、围绕学位论文的选题, 要争取陆续撰写和发表几篇文章
    确定好选题后,按照选题的内容,逐步展开研究,一部分一部分地搞明白。成熟一章,就可以把它写出来,先把它作为一篇论文送出去发表,力争在撰写学位论文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几篇相对独立的小论文。学位论文的写作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思考不断成熟、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随着占有的资料越来越充分,自己的思路也渐渐清晰,就要把已经疏理清楚,思考比较成熟的这部分形成书面的文字,进一步整理成可以发表的文章。这样既完成了博士论文的写作,又形成了在研期间的科研成果。
    特别应该提醒大家:切忌只是一味地堆积资料而不去疏理、运用。否则,资料收集了一大堆却迟迟不动手写作,到最后才去动手时,“灵感”早就消失了,那就很难写出一篇有灵性、有创见又能引人入胜的好文章。
  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一篇好的博士论文,一定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反过来说,切忌搞成华而不实、“空对空”的抽象概念演绎。为此,需要强调几点:
    1.博士论文中一定要有一些实际的案例
    引用的案例必须是真实的,不能自己杜撰或编造案例。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因此,撰写博士论文,不应脱离现实只凭“想当然”去任意发挥,而要针对现实,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比如,最近在2007 年第3 期《中国法学》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副教授,他的文章提到50个冤假错案,都是他多年来留意收集的实际案例,他从中抽取出20个典型案例,分析冤案形成的原因,就很有说服力。对于引用的案例,可以是已经判决生效的,也可以是一审已经判决但尚未生效的,也可以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尚未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收集案例有多种渠道,但不管是从哪里得到的,都应是真实的,不得虚构或增减任何情节。分析真实的案例,才能对健全诉讼法制起到有益的作用。
近几年我评阅了不少博士论文,发现有一些论文竟没有引用一个案例,尽是说一些想当然的空泛的议论,这样的论文就不大好,至少可以说它对立法、司法都没有多大益处。这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
    2.博士论文中,应当引用一些必要的数据,作为对重要观点的支撑引用的数据可以是综合的,也可以是局部的。比如,《中国法律年鉴》每年都刊登公检法机关发布的比较全面的数据,政府某些部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也会发布若干数据;某些学者或课题组的调查报告也可能提供许多重要数据。你们到基层单位实习或者搞专题调研,更要留心收集各种数据,或许会很有用处。总之,数据的来源是广泛的,问题是自己要多留心收集这些数据。在引用数据时还应注意:必须对若干数据进行比对,有时可能会发现几个数据彼此有冲突,或者有较大的差异,甚至有的部门在不同时间发布的若干数据也许对不上茬口。遇到此类情况就要认真核对,去伪存真,不可在引用的几个数据之间发生明显的矛盾。
    3.论文中要注意选择恰当的量化词论文在涉及对某些问题的判断时,往往需要使用一些相对模糊的量化词,例如“许多”、“很多”、“绝大部分”、“大部分”、“多数”、“少数”、“个别”、“极少”等等,要注意选择恰当的量化词,尽可能把握好分寸,避免用词不当而造成一些不应有的失误。
五、关于对引文、脚注的要求
    我在评阅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时,经常发现在引文和脚注中出现种种不应该发生的问题。为此,有必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引文务必准确,不能有错漏,并且应当尽量引用原著和第一手资料比如论文中引用马克思、毛泽东、邓小平领袖人物或权威学者的话,就一定要从原著中摘引。引用其他文章中的论点也要尽量来自第一手资料。有时发现某篇论文引用毛主席的话,下面的脚注却注明是转引自某刊物发表的一篇论文,读者一看就知道他根本没有看过原著,表明其治学态度不严谨。如果别人所引的话不准确甚至断章取义,他也只会是以讹传讹,那就很不严肃了。
    2.引文要忠实于原著,不能断章取义如果引述的内容文字太长,中间可以用省略号删节,但不能更改原文,更不能断章取义。曾发现有的论文引述他人的论述很不准确,与原文核对,人家根本没有讲过他所引述的话,这叫做“强加于人”。假如人家知道了这种情况,甚至可以把他告上法庭。
    3.引用外国法律的条文,必须与原文核对准确无误我曾发现有的论文引用外国法律很不准确,拿原文一对照,在他标注引用的某一条中,根本找不到他所引述的文字,有的引文竟与原文的意思大相径庭,这岂不闹出了笑话!这些都是文章的“硬伤”。
    4.论文中涉及的外国人名,要参照统一的规范化译名。例如,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很容易误写为“贝卡利亚”,但正确的译名是“贝卡里亚”。此类错误所在多有,要注意校正过来。
    5.论文写好后要认真校对(包括正文和引注)。谁也不可能保证在一篇论文中一个错别字也没有,但错漏不可太多。可以让同学帮助互相校对,校改几遍再交给老师。还要注意引文与文章主体的契合程度,即引文是否能够恰当地、有力地支撑你的观点,增强论文的说服力。如果引文与论文所要论述的内容关系不大,宁可删-除引文,不必画蛇添足。
  六、关于论文的开篇和结尾
    论文的开头非常重要,古人就将文章的开头称为“凤头”,可见开头在文章结构中所占的份量。一篇博士论文,一般不宜开头就直接写第一章,通常要有绪论,写明选题的意义、研究目的、研究方法,有什么创见,还存在哪些疑难问题等等。论文的开篇应开门见山,言简意赅,亮明自己的观点,并且要争取能够吸引读者愿意看下去。
    一篇博士论文,自然要分为若干章节,全面、系统地逐层阐述作者的观点。但是在最后一章写完之后,一般不宜直接打住。要注意首尾呼应,通常在最后一章之后,应有一段结束语与开篇呼应,对前面提出的问题,在文尾要有个交代,用总结性的文字将全文收场。也就是说,话不能只说一半。一篇论文不仅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还要最终解决问题。
    如同文章的开头一样,结尾在全文结构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可小觑。结尾要言尽意止,不要拖泥带水。
七、关于对博士论文中语言文字的要求写文章不同于口头的陈述,它是以书面语言来表达作者想要说明的问题。书面语言一般要比口语化的表述更为洗练,因而书面语言运用的好坏,是评价论文优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形式要素。在此强调以下几点:
    1.博士论文文字应清爽、通畅,切忌病句连篇,并且要善于运用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例如,《红楼梦》中塑造了无数光辉鲜亮的人物形象,就是从正面、反面、侧面等多种角度去写,有时是直接写某件事、有时就写得隐晦曲折,有时又一语双关。同样的话,从不同人的口里说出来,所用的语言就完全不同。这样,文字的表述就显得灵活多变而不死板。文字功夫是一种硬功夫,需要长期的磨炼,但博士生的书面语言一定要能够基本上过关,否则很难写出一篇好论文来。
    2.要尽量避免使用长句子
    我所带过的学生中,有人习惯于使用长句子,一句话往往长达数十个字,中间的意思又转了好几道湾,读起来让人颇感费力,想半天也很难理解作者究竟想要表达什么意思。我曾多次指出这个毛病,硬是把它校正了过来。须知,汉语的优势就在书面语言极为洗练,通常是使用短句子。像《史记》一类的古书就不用说了,你们看鲁迅、毛泽东和邓小平等人的著作,很少使用长句子。短句子生动活泼,读起来铿锵有力。学会使用短句子,这也是一种硬功夫,值得我们去体会和磨炼。
    3.在表达某些问题时,还要注意选择恰当的词汇比如,今年我评阅了十多篇博士论文,其中有三篇涉及秘密侦查或技术侦查手段,作者强调“秘密侦查手段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欺骗性”。我就给他们提出,这样的提法似有不妥,应当避开“欺骗性”这种提法。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 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为了对付严重的刑事犯罪,各国都在运用秘密侦查或技术侦查手段。如果你把这些手段都说成具有“欺骗性”,那还怎能允许使用?在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要使秘密侦查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就不宜把这种手段界定为具有“欺骗性”。可以改用“隐蔽性”、“隐秘性”或者改用其他的表述方式。所以,在撰写博士论文时,对于书面语言要反复斟酌,选择适当的词语来表述。
   八、关于博士论文的写作方法
    一般来说,论文有两种写法:一为“立论式”,二为“驳论式”。博士论文通常应采用立论式,即以我为主,全面、系统地论述某一专题。但是,要想讲透一些问题,还要注意在立中有驳,即要对某些不同的观点展开有理有据的辩驳。论文中要有一些争议的东西,而不能只是平铺直叙。从学术发展的客观规律看,真理只有在不同观点的争鸣中才能愈辩愈明。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即“费尔巴哈论”)中强调指出:要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去探索真理,只有在“同和他才智相当的人们的友好或敌对的接触中”才能得出自己的思想。[1]因此,在论文写作中要勇于争论,有争论才能使文章生动活泼。当然,争论必须遵守论战的规则,关键是要尊重对方的人格,不可搞成人身攻击。要准确地引用别人的观点,绝对不可歪曲人家的原意,更不能随意扣帽子、打棍子,那样只会反过来损伤自己。一定要充分地摆事实,
讲道理。所谓“有理不在言高,言高未必有理”,重在以理服人。
    其实,“立”和“驳”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结合起来使用,会起到殊途同归的效果。反驳对立的观点,目的是为了将自己的观点更鲜明地树立起来。这样才能使问题越说越透,道理越说越明,文章才更有看头。博士论文,是就一个专门问题进行的议论、评论,其重点在于议论。要求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充分地讲清道理,切忌写成文学性或者艺术性的文章。比如,曾有个硕士研究生想以《刑事诉讼美》作为学位论文题目,我就说这个题目不好,它似乎成了一篇美学论文,而不是法学论文。有的论文开头就写“镜头一”、“镜头二”好像是写电视剧本,看起来相当怪异。这样的文体也不行。总之,对待博士论文的写作,必须要抱有严谨的态度,还要有严谨的文风。一定要以严肃、洗练、平实的笔触来阐释法律问题。
十、博士论文的字数
    一篇博士论文,要严格控制论文的字数。最少要有15 万字,一般不宜超过20 万字。今年我评阅的几篇博士论文,有的写到40 多万字,还有一篇长达60 万字,这就太长了,老师批阅的难度也大大增加。最好是将博士论文精炼到15 万至20 万字,如果还有许多话要说,可在学位论文通过之后,再适当增加内容,或可成为一部专著出版。
    当然,博士论文的字数也不能太少,我曾见到一篇博士论文只写了8 万字,内容甚是单薄,好比只是开列了一个简单的提纲,可见作者没有用心去深入钻研,在预答辩时就被老师们给否定了。这个教训也应该记取。
十一、关于论文的写作进度
    如同对待任何事情一样,一旦接受了任务,就要提前动手,赶前不赶后,免得以后突然遇到什么特殊情况,冲击了既定的计划。博士论文选好题目后,就要及时进入“临战状态”,早思考,早动手,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进度,一步一步地安排好论文的写作,切忌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才开始动笔。
    对于刚入学的一年级博士生来说,一进校就应当开始规划三年的学习,以学位论文作为三年学习的主线。早作规划更主动,要围绕自己的兴奋点,选择一个专题作为主攻方向,在三年学习中不断扩充知识,围绕这个专题,一篇一篇地写若干文章,作为在研期间的科研成果。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还可检验这个题目有没有写成毕业论文的意义。当然,在研期间发表的文章,不限于学位论文的选题,作为练笔,可以撰写无数的小论文,但作为主线,还是要围绕学位论文的选题来深入钻研。所以,一入学就要有个规划,先开始考虑,用一年的时间反复掂量,第二学年开学后敲定。
    据我这些年接触到的许多博士生反映,撰写学位论文是一件苦差事,写好一篇博士论文很不容易。但是正如古人所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的体会是:做学问,一方面要靠自身的努力,另一方面,还要看他的悟性高低和学习是否得法。至于评价一篇文章的好坏,则是要看它能不能达到五个“度”———要有广度、深度、高度、厚度和力度。这是我多年治学的经验总结,也是对博士学位论文提出的目标,希望你们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随时与老师交流,老师给予必要的指导自是责无旁贷。
    注释:
[1]参见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 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227页.如何写博士论文?(崔敏)(2009-12-11 16: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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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博士论文的选题
    选一个好的题目,是写好学位论文的第一步,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步。要选择自己特别关注、最感兴趣的问题,觉得有感悟、有体会,有新意,有话要说,有话可说,非说不可,围绕一个专题展开全面、系统的论述,才有可能写出一篇较好的博士论文。博士论文的题目,一般可以叫做《××××论》或者《××××研究》,比如《刑事第二审程序研究》或《死刑程序控制论》等。
    博士生撰写学位论文,一般说来我不主张由老师命题。因为老师给出的命题,也许并不是你们想写的问题,平时对它思考得不多,硬要去写不一定能写好。选题最好是经过了自己的思考,有感而发,有话想说,才能写好。但不是绝对的,如果博士生自己实在找不到一个好的选题,请老师帮助,老师也可以根据该生的具体情况,推荐一个较为合适的选题,但也要经过学生的仔细思考,认为适合自己,才可以确定。博士论文的题目不宜过小。太小的题目无法展开,也不像一篇博士论文。
  二、关于收集资料
    确定了选题后,就要立即着手去收集资料,收集资料是个逐渐积累的过程,要尽量多浏览有关的专著、论文和报刊文章。从中吸取营养,或者找到灵感。建议每人都买一个扫描笔,携带方便且效率很高,非常有用。你所需要的资料,常常是散见于各种书籍中,一本书中也许只有一小段或者几句话是你将来要引用的,可以用扫描笔把它输入电脑中,记下它的出处,以后可随时调用,那就很方便了。资料的收集要随时留意,有时也许在偶然间会遇到很好的材料,就要留心把它记下来。比如,有一次我在太原市双塔寺烈士陵园看到一个倒塌的残旧石碑,上面刻有明朝万历年间驻太原按察使写给后代子孙的遗训,题为《近溪隐君家训》,上面写有“干公道事,做老成人,说实在话”等内容,使我眼前一亮,惊叹:这不正是我们宣传的“大庆精神”吗?这可是一个极其难得又极有价值的资料,遂赶紧把它记了下来。回京后,不久在《北京晚报》上看到介绍《近溪隐君家训》的报道,还刊登了那块残旧石碑的照片。可见那位记者也很识货,他也认为这是一个极好的资料。后来,我在论述法律的社会性和继承性时,就引用了这个资料,说明即使是工人阶级的道德观念,与某些正直清廉的封建官吏的道德观念也有某种相通之处。这个资料就派上了用场,而且极有说服力。撰写博士论文,还要特别要注重对外文资料的收集。要收集最新的资料,新的立法、新的观点、新的见解、新的数据。
    关于外文资料的收集,要注意区分是新的资料还是旧的。比如外国人要引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如果引用的是1979 年的法条,那显然就是过时了的,已被修改过的陈旧的法条,作为论据,其可靠性就大打折扣了。今年我审阅西南政法大学某学生的一篇博士论文,是论述陪审制的,他在这方面就做得非常好。作者在法国留学,查阅了外国的许多最新资料,校正了国内一些学者的不准确解释,这篇论文就很有价值。收集外文资料,要尽可能看外文版的原文,因为翻译过来的资料总会或多或少地失真。当然,一个人很难懂得许多国家的语言,因此,当遇到有些问题自己无法解决时,可借助其他专家的帮助。比如,前些年我在评述有关法的定义时,发现《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译文不准确,造成对法的定义很难理解。这句话的中译文是:“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在汉语中,“法”与“法律”本来就是同义词,因而从语法或逻辑上来讲,这句中译文就成了同义反复,由此使我对这句话的翻译产生了疑问。但我不懂德文,便去请教德语专家石立坚教授,请他查对一下《共产党宣言》的德文版和俄文版在此处是用的什么词语。查对的结果,发现在中文译为“法”和“法律”的两处,在俄文和德文中都是对应地使用了两个不同的词语,前者表示权利、权力、法权等等,后者则表示规律、定律、法、法则、法律等等的意思,更为确切的表述是“写进了法律中”。这样,问题便清楚了。这一句话,中文应该译为“正像你们的权利不过是被写进了法律中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或“正像你们的权利不过用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这就使人们容易理解了。据此,我写了一篇《对〈共产党宣言〉中一段译文和法的定义的商榷》,发表在《中国法制报》上,由此撼动了以往对“法”的定义。但必须说明,此文中涉及外语的内容,是请教了德语专家石立坚教授才弄通的。如果你们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也应向有关专家请教。任何人都不可能全知全能,要不耻下问。
三、围绕学位论文的选题, 要争取陆续撰写和发表几篇文章
    确定好选题后,按照选题的内容,逐步展开研究,一部分一部分地搞明白。成熟一章,就可以把它写出来,先把它作为一篇论文送出去发表,力争在撰写学位论文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几篇相对独立的小论文。学位论文的写作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思考不断成熟、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随着占有的资料越来越充分,自己的思路也渐渐清晰,就要把已经疏理清楚,思考比较成熟的这部分形成书面的文字,进一步整理成可以发表的文章。这样既完成了博士论文的写作,又形成了在研期间的科研成果。
    特别应该提醒大家:切忌只是一味地堆积资料而不去疏理、运用。否则,资料收集了一大堆却迟迟不动手写作,到最后才去动手时,“灵感”早就消失了,那就很难写出一篇有灵性、有创见又能引人入胜的好文章。
  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一篇好的博士论文,一定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反过来说,切忌搞成华而不实、“空对空”的抽象概念演绎。为此,需要强调几点:
    1.博士论文中一定要有一些实际的案例
    引用的案例必须是真实的,不能自己杜撰或编造案例。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因此,撰写博士论文,不应脱离现实只凭“想当然”去任意发挥,而要针对现实,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比如,最近在2007 年第3 期《中国法学》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副教授,他的文章提到50个冤假错案,都是他多年来留意收集的实际案例,他从中抽取出20个典型案例,分析冤案形成的原因,就很有说服力。对于引用的案例,可以是已经判决生效的,也可以是一审已经判决但尚未生效的,也可以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尚未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收集案例有多种渠道,但不管是从哪里得到的,都应是真实的,不得虚构或增减任何情节。分析真实的案例,才能对健全诉讼法制起到有益的作用。
近几年我评阅了不少博士论文,发现有一些论文竟没有引用一个案例,尽是说一些想当然的空泛的议论,这样的论文就不大好,至少可以说它对立法、司法都没有多大益处。这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
    2.博士论文中,应当引用一些必要的数据,作为对重要观点的支撑引用的数据可以是综合的,也可以是局部的。比如,《中国法律年鉴》每年都刊登公检法机关发布的比较全面的数据,政府某些部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也会发布若干数据;某些学者或课题组的调查报告也可能提供许多重要数据。你们到基层单位实习或者搞专题调研,更要留心收集各种数据,或许会很有用处。总之,数据的来源是广泛的,问题是自己要多留心收集这些数据。在引用数据时还应注意:必须对若干数据进行比对,有时可能会发现几个数据彼此有冲突,或者有较大的差异,甚至有的部门在不同时间发布的若干数据也许对不上茬口。遇到此类情况就要认真核对,去伪存真,不可在引用的几个数据之间发生明显的矛盾。
    3.论文中要注意选择恰当的量化词论文在涉及对某些问题的判断时,往往需要使用一些相对模糊的量化词,例如“许多”、“很多”、“绝大部分”、“大部分”、“多数”、“少数”、“个别”、“极少”等等,要注意选择恰当的量化词,尽可能把握好分寸,避免用词不当而造成一些不应有的失误。
五、关于对引文、脚注的要求
    我在评阅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时,经常发现在引文和脚注中出现种种不应该发生的问题。为此,有必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引文务必准确,不能有错漏,并且应当尽量引用原著和第一手资料比如论文中引用马克思、毛泽东、邓小平领袖人物或权威学者的话,就一定要从原著中摘引。引用其他文章中的论点也要尽量来自第一手资料。有时发现某篇论文引用毛主席的话,下面的脚注却注明是转引自某刊物发表的一篇论文,读者一看就知道他根本没有看过原著,表明其治学态度不严谨。如果别人所引的话不准确甚至断章取义,他也只会是以讹传讹,那就很不严肃了。
    2.引文要忠实于原著,不能断章取义如果引述的内容文字太长,中间可以用省略号删节,但不能更改原文,更不能断章取义。曾发现有的论文引述他人的论述很不准确,与原文核对,人家根本没有讲过他所引述的话,这叫做“强加于人”。假如人家知道了这种情况,甚至可以把他告上法庭。
    3.引用外国法律的条文,必须与原文核对准确无误我曾发现有的论文引用外国法律很不准确,拿原文一对照,在他标注引用的某一条中,根本找不到他所引述的文字,有的引文竟与原文的意思大相径庭,这岂不闹出了笑话!这些都是文章的“硬伤”。
    4.论文中涉及的外国人名,要参照统一的规范化译名。例如,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很容易误写为“贝卡利亚”,但正确的译名是“贝卡里亚”。此类错误所在多有,要注意校正过来。
    5.论文写好后要认真校对(包括正文和引注)。谁也不可能保证在一篇论文中一个错别字也没有,但错漏不可太多。可以让同学帮助互相校对,校改几遍再交给老师。还要注意引文与文章主体的契合程度,即引文是否能够恰当地、有力地支撑你的观点,增强论文的说服力。如果引文与论文所要论述的内容关系不大,宁可删-除引文,不必画蛇添足。
  六、关于论文的开篇和结尾
    论文的开头非常重要,古人就将文章的开头称为“凤头”,可见开头在文章结构中所占的份量。一篇博士论文,一般不宜开头就直接写第一章,通常要有绪论,写明选题的意义、研究目的、研究方法,有什么创见,还存在哪些疑难问题等等。论文的开篇应开门见山,言简意赅,亮明自己的观点,并且要争取能够吸引读者愿意看下去。
    一篇博士论文,自然要分为若干章节,全面、系统地逐层阐述作者的观点。但是在最后一章写完之后,一般不宜直接打住。要注意首尾呼应,通常在最后一章之后,应有一段结束语与开篇呼应,对前面提出的问题,在文尾要有个交代,用总结性的文字将全文收场。也就是说,话不能只说一半。一篇论文不仅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还要最终解决问题。
    如同文章的开头一样,结尾在全文结构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可小觑。结尾要言尽意止,不要拖泥带水。
七、关于对博士论文中语言文字的要求写文章不同于口头的陈述,它是以书面语言来表达作者想要说明的问题。书面语言一般要比口语化的表述更为洗练,因而书面语言运用的好坏,是评价论文优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形式要素。在此强调以下几点:
    1.博士论文文字应清爽、通畅,切忌病句连篇,并且要善于运用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例如,《红楼梦》中塑造了无数光辉鲜亮的人物形象,就是从正面、反面、侧面等多种角度去写,有时是直接写某件事、有时就写得隐晦曲折,有时又一语双关。同样的话,从不同人的口里说出来,所用的语言就完全不同。这样,文字的表述就显得灵活多变而不死板。文字功夫是一种硬功夫,需要长期的磨炼,但博士生的书面语言一定要能够基本上过关,否则很难写出一篇好论文来。
    2.要尽量避免使用长句子
    我所带过的学生中,有人习惯于使用长句子,一句话往往长达数十个字,中间的意思又转了好几道湾,读起来让人颇感费力,想半天也很难理解作者究竟想要表达什么意思。我曾多次指出这个毛病,硬是把它校正了过来。须知,汉语的优势就在书面语言极为洗练,通常是使用短句子。像《史记》一类的古书就不用说了,你们看鲁迅、毛泽东和邓小平等人的著作,很少使用长句子。短句子生动活泼,读起来铿锵有力。学会使用短句子,这也是一种硬功夫,值得我们去体会和磨炼。
    3.在表达某些问题时,还要注意选择恰当的词汇比如,今年我评阅了十多篇博士论文,其中有三篇涉及秘密侦查或技术侦查手段,作者强调“秘密侦查手段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欺骗性”。我就给他们提出,这样的提法似有不妥,应当避开“欺骗性”这种提法。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 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为了对付严重的刑事犯罪,各国都在运用秘密侦查或技术侦查手段。如果你把这些手段都说成具有“欺骗性”,那还怎能允许使用?在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要使秘密侦查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就不宜把这种手段界定为具有“欺骗性”。可以改用“隐蔽性”、“隐秘性”或者改用其他的表述方式。所以,在撰写博士论文时,对于书面语言要反复斟酌,选择适当的词语来表述。
   八、关于博士论文的写作方法
    一般来说,论文有两种写法:一为“立论式”,二为“驳论式”。博士论文通常应采用立论式,即以我为主,全面、系统地论述某一专题。但是,要想讲透一些问题,还要注意在立中有驳,即要对某些不同的观点展开有理有据的辩驳。论文中要有一些争议的东西,而不能只是平铺直叙。从学术发展的客观规律看,真理只有在不同观点的争鸣中才能愈辩愈明。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即“费尔巴哈论”)中强调指出:要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去探索真理,只有在“同和他才智相当的人们的友好或敌对的接触中”才能得出自己的思想。[1]因此,在论文写作中要勇于争论,有争论才能使文章生动活泼。当然,争论必须遵守论战的规则,关键是要尊重对方的人格,不可搞成人身攻击。要准确地引用别人的观点,绝对不可歪曲人家的原意,更不能随意扣帽子、打棍子,那样只会反过来损伤自己。一定要充分地摆事实,
讲道理。所谓“有理不在言高,言高未必有理”,重在以理服人。
    其实,“立”和“驳”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结合起来使用,会起到殊途同归的效果。反驳对立的观点,目的是为了将自己的观点更鲜明地树立起来。这样才能使问题越说越透,道理越说越明,文章才更有看头。博士论文,是就一个专门问题进行的议论、评论,其重点在于议论。要求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充分地讲清道理,切忌写成文学性或者艺术性的文章。比如,曾有个硕士研究生想以《刑事诉讼美》作为学位论文题目,我就说这个题目不好,它似乎成了一篇美学论文,而不是法学论文。有的论文开头就写“镜头一”、“镜头二”??好像是写电视剧本,看起来相当怪异。这样的文体也不行。总之,对待博士论文的写作,必须要抱有严谨的态度,还要有严谨的文风。一定要以严肃、洗练、平实的笔触来阐释法律问题。
十、博士论文的字数
    一篇博士论文,要严格控制论文的字数。最少要有15 万字,一般不宜超过20 万字。今年我评阅的几篇博士论文,有的写到40 多万字,还有一篇长达60 万字,这就太长了,老师批阅的难度也大大增加。最好是将博士论文精炼到15 万至20 万字,如果还有许多话要说,可在学位论文通过之后,再适当增加内容,或可成为一部专著出版。
    当然,博士论文的字数也不能太少,我曾见到一篇博士论文只写了8 万字,内容甚是单薄,好比只是开列了一个简单的提纲,可见作者没有用心去深入钻研,在预答辩时就被老师们给否定了。这个教训也应该记取。
十一、关于论文的写作进度
    如同对待任何事情一样,一旦接受了任务,就要提前动手,赶前不赶后,免得以后突然遇到什么特殊情况,冲击了既定的计划。博士论文选好题目后,就要及时进入“临战状态”,早思考,早动手,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进度,一步一步地安排好论文的写作,切忌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才开始动笔。
    对于刚入学的一年级博士生来说,一进校就应当开始规划三年的学习,以学位论文作为三年学习的主线。早作规划更主动,要围绕自己的兴奋点,选择一个专题作为主攻方向,在三年学习中不断扩充知识,围绕这个专题,一篇一篇地写若干文章,作为在研期间的科研成果。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还可检验这个题目有没有写成毕业论文的意义。当然,在研期间发表的文章,不限于学位论文的选题,作为练笔,可以撰写无数的小论文,但作为主线,还是要围绕学位论文的选题来深入钻研。所以,一入学就要有个规划,先开始考虑,用一年的时间反复掂量,第二学年开学后敲定。
    据我这些年接触到的许多博士生反映,撰写学位论文是一件苦差事,写好一篇博士论文很不容易。但是正如古人所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的体会是:做学问,一方面要靠自身的努力,另一方面,还要看他的悟性高低和学习是否得法。至于评价一篇文章的好坏,则是要看它能不能达到五个“度”———要有广度、深度、高度、厚度和力度。这是我多年治学的经验总结,也是对博士学位论文提出的目标,希望你们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随时与老师交流,老师给予必要的指导自是责无旁贷。
    注释:
[1]参见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 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227页.
如何写博士论文?(崔敏)(2009-12-11 16:19:53)
标签:杂谈   前些年,我曾写过一篇《怎样写论文》的短文,在此基础上,结合这些年评阅博士论文发现的问题,再来谈谈如何写博士学位论文。
 一、关于博士论文的选题
    选一个好的题目,是写好学位论文的第一步,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步。要选择自己特别关注、最感兴趣的问题,觉得有感悟、有体会,有新意,有话要说,有话可说,非说不可,围绕一个专题展开全面、系统的论述,才有可能写出一篇较好的博士论文。博士论文的题目,一般可以叫做《××××论》或者《××××研究》,比如《刑事第二审程序研究》或《死刑程序控制论》等。
    博士生撰写学位论文,一般说来我不主张由老师命题。因为老师给出的命题,也许并不是你们想写的问题,平时对它思考得不多,硬要去写不一定能写好。选题最好是经过了自己的思考,有感而发,有话想说,才能写好。但不是绝对的,如果博士生自己实在找不到一个好的选题,请老师帮助,老师也可以根据该生的具体情况,推荐一个较为合适的选题,但也要经过学生的仔细思考,认为适合自己,才可以确定。博士论文的题目不宜过小。太小的题目无法展开,也不像一篇博士论文。
  二、关于收集资料
    确定了选题后,就要立即着手去收集资料,收集资料是个逐渐积累的过程,要尽量多浏览有关的专著、论文和报刊文章。从中吸取营养,或者找到灵感。建议每人都买一个扫描笔,携带方便且效率很高,非常有用。你所需要的资料,常常是散见于各种书籍中,一本书中也许只有一小段或者几句话是你将来要引用的,可以用扫描笔把它输入电脑中,记下它的出处,以后可随时调用,那就很方便了。资料的收集要随时留意,有时也许在偶然间会遇到很好的材料,就要留心把它记下来。比如,有一次我在太原市双塔寺烈士陵园看到一个倒塌的残旧石碑,上面刻有明朝万历年间驻太原按察使写给后代子孙的遗训,题为《近溪隐君家训》,上面写有“干公道事,做老成人,说实在话”等内容,使我眼前一亮,惊叹:这不正是我们宣传的“大庆精神”吗?这可是一个极其难得又极有价值的资料,遂赶紧把它记了下来。回京后,不久在《北京晚报》上看到介绍《近溪隐君家训》的报道,还刊登了那块残旧石碑的照片。可见那位记者也很识货,他也认为这是一个极好的资料。后来,我在论述法律的社会性和继承性时,就引用了这个资料,说明即使是工人阶级的道德观念,与某些正直清廉的封建官吏的道德观念也有某种相通之处。这个资料就派上了用场,而且极有说服力。撰写博士论文,还要特别要注重对外文资料的收集。要收集最新的资料,新的立法、新的观点、新的见解、新的数据。
    关于外文资料的收集,要注意区分是新的资料还是旧的。比如外国人要引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如果引用的是1979 年的法条,那显然就是过时了的,已被修改过的陈旧的法条,作为论据,其可靠性就大打折扣了。今年我审阅西南政法大学某学生的一篇博士论文,是论述陪审制的,他在这方面就做得非常好。作者在法国留学,查阅了外国的许多最新资料,校正了国内一些学者的不准确解释,这篇论文就很有价值。收集外文资料,要尽可能看外文版的原文,因为翻译过来的资料总会或多或少地失真。当然,一个人很难懂得许多国家的语言,因此,当遇到有些问题自己无法解决时,可借助其他专家的帮助。比如,前些年我在评述有关法的定义时,发现《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译文不准确,造成对法的定义很难理解。这句话的中译文是:“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在汉语中,“法”与“法律”本来就是同义词,因而从语法或逻辑上来讲,这句中译文就成了同义反复,由此使我对这句话的翻译产生了疑问。但我不懂德文,便去请教德语专家石立坚教授,请他查对一下《共产党宣言》的德文版和俄文版在此处是用的什么词语。查对的结果,发现在中文译为“法”和“法律”的两处,在俄文和德文中都是对应地使用了两个不同的词语,前者表示权利、权力、法权等等,后者则表示规律、定律、法、法则、法律等等的意思,更为确切的表述是“写进了法律中”。这样,问题便清楚了。这一句话,中文应该译为“正像你们的权利不过是被写进了法律中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或“正像你们的权利不过用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这就使人们容易理解了。据此,我写了一篇《对〈共产党宣言〉中一段译文和法的定义的商榷》,发表在《中国法制报》上,由此撼动了以往对“法”的定义。但必须说明,此文中涉及外语的内容,是请教了德语专家石立坚教授才弄通的。如果你们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也应向有关专家请教。任何人都不可能全知全能,要不耻下问。
三、围绕学位论文的选题, 要争取陆续撰写和发表几篇文章
    确定好选题后,按照选题的内容,逐步展开研究,一部分一部分地搞明白。成熟一章,就可以把它写出来,先把它作为一篇论文送出去发表,力争在撰写学位论文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几篇相对独立的小论文。学位论文的写作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思考不断成熟、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随着占有的资料越来越充分,自己的思路也渐渐清晰,就要把已经疏理清楚,思考比较成熟的这部分形成书面的文字,进一步整理成可以发表的文章。这样既完成了博士论文的写作,又形成了在研期间的科研成果。
    特别应该提醒大家:切忌只是一味地堆积资料而不去疏理、运用。否则,资料收集了一大堆却迟迟不动手写作,到最后才去动手时,“灵感”早就消失了,那就很难写出一篇有灵性、有创见又能引人入胜的好文章。
  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一篇好的博士论文,一定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反过来说,切忌搞成华而不实、“空对空”的抽象概念演绎。为此,需要强调几点:
    1.博士论文中一定要有一些实际的案例
    引用的案例必须是真实的,不能自己杜撰或编造案例。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因此,撰写博士论文,不应脱离现实只凭“想当然”去任意发挥,而要针对现实,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比如,最近在2007 年第3 期《中国法学》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副教授,他的文章提到50个冤假错案,都是他多年来留意收集的实际案例,他从中抽取出20个典型案例,分析冤案形成的原因,就很有说服力。对于引用的案例,可以是已经判决生效的,也可以是一审已经判决但尚未生效的,也可以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尚未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收集案例有多种渠道,但不管是从哪里得到的,都应是真实的,不得虚构或增减任何情节。分析真实的案例,才能对健全诉讼法制起到有益的作用。
近几年我评阅了不少博士论文,发现有一些论文竟没有引用一个案例,尽是说一些想当然的空泛的议论,这样的论文就不大好,至少可以说它对立法、司法都没有多大益处。这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
    2.博士论文中,应当引用一些必要的数据,作为对重要观点的支撑引用的数据可以是综合的,也可以是局部的。比如,《中国法律年鉴》每年都刊登公检法机关发布的比较全面的数据,政府某些部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也会发布若干数据;某些学者或课题组的调查报告也可能提供许多重要数据。你们到基层单位实习或者搞专题调研,更要留心收集各种数据,或许会很有用处。总之,数据的来源是广泛的,问题是自己要多留心收集这些数据。在引用数据时还应注意:必须对若干数据进行比对,有时可能会发现几个数据彼此有冲突,或者有较大的差异,甚至有的部门在不同时间发布的若干数据也许对不上茬口。遇到此类情况就要认真核对,去伪存真,不可在引用的几个数据之间发生明显的矛盾。
    3.论文中要注意选择恰当的量化词论文在涉及对某些问题的判断时,往往需要使用一些相对模糊的量化词,例如“许多”、“很多”、“绝大部分”、“大部分”、“多数”、“少数”、“个别”、“极少”等等,要注意选择恰当的量化词,尽可能把握好分寸,避免用词不当而造成一些不应有的失误。
五、关于对引文、脚注的要求
    我在评阅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时,经常发现在引文和脚注中出现种种不应该发生的问题。为此,有必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引文务必准确,不能有错漏,并且应当尽量引用原著和第一手资料比如论文中引用马克思、毛泽东、邓小平领袖人物或权威学者的话,就一定要从原著中摘引。引用其他文章中的论点也要尽量来自第一手资料。有时发现某篇论文引用毛主席的话,下面的脚注却注明是转引自某刊物发表的一篇论文,读者一看就知道他根本没有看过原著,表明其治学态度不严谨。如果别人所引的话不准确甚至断章取义,他也只会是以讹传讹,那就很不严肃了。
    2.引文要忠实于原著,不能断章取义如果引述的内容文字太长,中间可以用省略号删节,但不能更改原文,更不能断章取义。曾发现有的论文引述他人的论述很不准确,与原文核对,人家根本没有讲过他所引述的话,这叫做“强加于人”。假如人家知道了这种情况,甚至可以把他告上法庭。
    3.引用外国法律的条文,必须与原文核对准确无误我曾发现有的论文引用外国法律很不准确,拿原文一对照,在他标注引用的某一条中,根本找不到他所引述的文字,有的引文竟与原文的意思大相径庭,这岂不闹出了笑话!这些都是文章的“硬伤”。
    4.论文中涉及的外国人名,要参照统一的规范化译名。例如,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很容易误写为“贝卡利亚”,但正确的译名是“贝卡里亚”。此类错误所在多有,要注意校正过来。
    5.论文写好后要认真校对(包括正文和引注)。谁也不可能保证在一篇论文中一个错别字也没有,但错漏不可太多。可以让同学帮助互相校对,校改几遍再交给老师。还要注意引文与文章主体的契合程度,即引文是否能够恰当地、有力地支撑你的观点,增强论文的说服力。如果引文与论文所要论述的内容关系不大,宁可删-除引文,不必画蛇添足。
  六、关于论文的开篇和结尾
    论文的开头非常重要,古人就将文章的开头称为“凤头”,可见开头在文章结构中所占的份量。一篇博士论文,一般不宜开头就直接写第一章,通常要有绪论,写明选题的意义、研究目的、研究方法,有什么创见,还存在哪些疑难问题等等。论文的开篇应开门见山,言简意赅,亮明自己的观点,并且要争取能够吸引读者愿意看下去。
    一篇博士论文,自然要分为若干章节,全面、系统地逐层阐述作者的观点。但是在最后一章写完之后,一般不宜直接打住。要注意首尾呼应,通常在最后一章之后,应有一段结束语与开篇呼应,对前面提出的问题,在文尾要有个交代,用总结性的文字将全文收场。也就是说,话不能只说一半。一篇论文不仅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还要最终解决问题。
    如同文章的开头一样,结尾在全文结构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可小觑。结尾要言尽意止,不要拖泥带水。
七、关于对博士论文中语言文字的要求写文章不同于口头的陈述,它是以书面语言来表达作者想要说明的问题。书面语言一般要比口语化的表述更为洗练,因而书面语言运用的好坏,是评价论文优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形式要素。在此强调以下几点:
    1.博士论文文字应清爽、通畅,切忌病句连篇,并且要善于运用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例如,《红楼梦》中塑造了无数光辉鲜亮的人物形象,就是从正面、反面、侧面等多种角度去写,有时是直接写某件事、有时就写得隐晦曲折,有时又一语双关。同样的话,从不同人的口里说出来,所用的语言就完全不同。这样,文字的表述就显得灵活多变而不死板。文字功夫是一种硬功夫,需要长期的磨炼,但博士生的书面语言一定要能够基本上过关,否则很难写出一篇好论文来。
    2.要尽量避免使用长句子
    我所带过的学生中,有人习惯于使用长句子,一句话往往长达数十个字,中间的意思又转了好几道湾,读起来让人颇感费力,想半天也很难理解作者究竟想要表达什么意思。我曾多次指出这个毛病,硬是把它校正了过来。须知,汉语的优势就在书面语言极为洗练,通常是使用短句子。像《史记》一类的古书就不用说了,你们看鲁迅、毛泽东和邓小平等人的著作,很少使用长句子。短句子生动活泼,读起来铿锵有力。学会使用短句子,这也是一种硬功夫,值得我们去体会和磨炼。
    3.在表达某些问题时,还要注意选择恰当的词汇比如,今年我评阅了十多篇博士论文,其中有三篇涉及秘密侦查或技术侦查手段,作者强调“秘密侦查手段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欺骗性”。我就给他们提出,这样的提法似有不妥,应当避开“欺骗性”这种提法。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 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为了对付严重的刑事犯罪,各国都在运用秘密侦查或技术侦查手段。如果你把这些手段都说成具有“欺骗性”,那还怎能允许使用?在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要使秘密侦查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就不宜把这种手段界定为具有“欺骗性”。可以改用“隐蔽性”、“隐秘性”或者改用其他的表述方式。所以,在撰写博士论文时,对于书面语言要反复斟酌,选择适当的词语来表述。
   八、关于博士论文的写作方法
    一般来说,论文有两种写法:一为“立论式”,二为“驳论式”。博士论文通常应采用立论式,即以我为主,全面、系统地论述某一专题。但是,要想讲透一些问题,还要注意在立中有驳,即要对某些不同的观点展开有理有据的辩驳。论文中要有一些争议的东西,而不能只是平铺直叙。从学术发展的客观规律看,真理只有在不同观点的争鸣中才能愈辩愈明。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即“费尔巴哈论”)中强调指出:要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去探索真理,只有在“同和他才智相当的人们的友好或敌对的接触中”才能得出自己的思想。[1]因此,在论文写作中要勇于争论,有争论才能使文章生动活泼。当然,争论必须遵守论战的规则,关键是要尊重对方的人格,不可搞成人身攻击。要准确地引用别人的观点,绝对不可歪曲人家的原意,更不能随意扣帽子、打棍子,那样只会反过来损伤自己。一定要充分地摆事实,
讲道理。所谓“有理不在言高,言高未必有理”,重在以理服人。
    其实,“立”和“驳”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结合起来使用,会起到殊途同归的效果。反驳对立的观点,目的是为了将自己的观点更鲜明地树立起来。这样才能使问题越说越透,道理越说越明,文章才更有看头。博士论文,是就一个专门问题进行的议论、评论,其重点在于议论。要求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充分地讲清道理,切忌写成文学性或者艺术性的文章。比如,曾有个硕士研究生想以《刑事诉讼美》作为学位论文题目,我就说这个题目不好,它似乎成了一篇美学论文,而不是法学论文。有的论文开头就写“镜头一”、“镜头二”??好像是写电视剧本,看起来相当怪异。这样的文体也不行。总之,对待博士论文的写作,必须要抱有严谨的态度,还要有严谨的文风。一定要以严肃、洗练、平实的笔触来阐释法律问题。
十、博士论文的字数
    一篇博士论文,要严格控制论文的字数。最少要有15 万字,一般不宜超过20 万字。今年我评阅的几篇博士论文,有的写到40 多万字,还有一篇长达60 万字,这就太长了,老师批阅的难度也大大增加。最好是将博士论文精炼到15 万至20 万字,如果还有许多话要说,可在学位论文通过之后,再适当增加内容,或可成为一部专著出版。
    当然,博士论文的字数也不能太少,我曾见到一篇博士论文只写了8 万字,内容甚是单薄,好比只是开列了一个简单的提纲,可见作者没有用心去深入钻研,在预答辩时就被老师们给否定了。这个教训也应该记取。
十一、关于论文的写作进度
    如同对待任何事情一样,一旦接受了任务,就要提前动手,赶前不赶后,免得以后突然遇到什么特殊情况,冲击了既定的计划。博士论文选好题目后,就要及时进入“临战状态”,早思考,早动手,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进度,一步一步地安排好论文的写作,切忌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才开始动笔。
    对于刚入学的一年级博士生来说,一进校就应当开始规划三年的学习,以学位论文作为三年学习的主线。早作规划更主动,要围绕自己的兴奋点,选择一个专题作为主攻方向,在三年学习中不断扩充知识,围绕这个专题,一篇一篇地写若干文章,作为在研期间的科研成果。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还可检验这个题目有没有写成毕业论文的意义。当然,在研期间发表的文章,不限于学位论文的选题,作为练笔,可以撰写无数的小论文,但作为主线,还是要围绕学位论文的选题来深入钻研。所以,一入学就要有个规划,先开始考虑,用一年的时间反复掂量,第二学年开学后敲定。
    据我这些年接触到的许多博士生反映,撰写学位论文是一件苦差事,写好一篇博士论文很不容易。但是正如古人所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的体会是:做学问,一方面要靠自身的努力,另一方面,还要看他的悟性高低和学习是否得法。至于评价一篇文章的好坏,则是要看它能不能达到五个“度”———要有广度、深度、高度、厚度和力度。这是我多年治学的经验总结,也是对博士学位论文提出的目标,希望你们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随时与老师交流,老师给予必要的指导自是责无旁贷。
    注释:
[1]参见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 卷. 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2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