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刑警大队:大庆市2010年综合办园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2:02:42
各县(区)教育局,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学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规范化建设,提高学前教育工作水平,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综合办园水平评估。现将《大庆市2010年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评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大庆市2010年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
评 估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巩固和发展幼儿园常规管理成果、增强幼儿园可持续发展能力、区域性整体提升学前教育水平为目的,坚持方向性、全面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原则,以提高幼儿素质、促进幼儿身心发展为根本宗旨,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二、评估指标
《大庆市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评估细则》由“园舍设备、幼儿园管理、幼儿园工作人员、幼儿园教育、幼儿园保育”五个一级指标、十四个二级指标、四十六个三级指标构成,量化评估的总分值1000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评审得分,950分以上优秀,900—949分良好, 850—899分合格,800—849分基本合格,79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评估实施
(一)评估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评估时间:
2010年12月13日—17日幼儿园自评;2010年12月20日—2011年1月5日县(区)教育局、托幼管理机构初评;2011年1月10日—2011年1月21日市教育局复评。
(三)评估程序:
1、幼儿园自评。幼儿园认真对照相关政策及《大庆市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评估细则》要求,结合评估工作的重点内容客观地进行自评,形成自评的书面意见。
2、县(区)教育局、托幼管理机构初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托幼管理机构组织人员对所属幼儿园评估,填写《大庆市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评估报告》。
3、市教育局复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评估的形式主要包括审阅资料与现场实地勘察(听取介绍、活动观摩、调查访谈等),经对所获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后,提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内容:
(1)园长汇报。主要内容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本情况;二是主要做法、成绩和经验,包括办园理念、特色和成效;三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四是下一步发展思路和策略。
(2)核查办园条件。根据《大庆市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评估细则》组织核查幼儿园办园条件,包括幼儿园环境、园舍、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各类人员任职资格及师资配备等。
(3)查阅档案资料。通过查阅有关档案资料,了解、印证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度建设、发展规划等。
(4)考查教师专业能力。基本途径和方式是:教学活动观摩、教学反思、教师答辩、教师论坛、案例分析等。
(5)召开教师、幼儿家长、社区相关人士座谈会或问卷调查、个别访谈,了解、印证相关情况。
(四)结果应用:
评估结果并作为幼儿园评优、晋升类别的重要依据。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园所责成限期整改。
四、有关说明
(一)干预指标
凡出现下列五种现象之一者,督导评估为不合格,不予评定幼儿园资格,规范化建设等级下调一级,没有晋级的不予晋级,并全市通报批评。
1、严重违背幼教规律,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的;
2、有虐待、体罚等严重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的;
3、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幼儿园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
5、由其它主观原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奖励指标
1、教育科研成果获国家、省、市、县(区)级奖励,或科研成果对大庆市幼儿教育有重大贡献(分别加15分、10分、5分、3分)。
2、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并取得集体奖和个人前三名(分别加15分、10分、5分、3分)。
3、积极承担省、市、县(区)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介绍、论坛或片区教研等活动(分别加10分、5分、3分)。
4、幼儿园有多媒体教室,信息网联网,能做到班班通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
五、本《方案》由大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附:1、《大庆市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评估细则》
2、大庆市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评估报告
3、大庆市幼儿园综合办园水平评估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