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贵护肤品:南海“11·23”大爆炸化学品储存者被批捕
南海“11·23”大爆炸化学品储存者被批捕
事故所在地存放6355公斤“助干剂”,装卸过程中受撞击引发爆炸
摘要:近日,此案告破。南海区检察院通报,爆炸原因是经营者潘某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导致生产、储存危险品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潘某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已于今年1月4日被南海检察院批准逮捕。
南都讯 记者邵铭 刘洋 通讯员列展 2死3伤,汽车变形,爆炸地被炸出大坑,这是佛山南海黄岐去年“11·23”大爆炸案发时的情形。近日,此案告破。南海区检察院通报,爆炸原因是经营者潘某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导致生产、储存危险品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潘某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已于今年1月4日被南海检察院批准逮捕。
爆炸因何产生?危险品“白水”撞击引爆
据南海公安局透露,爆炸地本为民居。2011年1月,南海某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潘某将其租下做仓库。潘某在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此储存了危险化学品。附近一家农庄的经营者廖某证实,这里经常发出刺激性气味。这也得到潘某供认。
潘某供诉,自己没有危险物品的储存、管理方面的知识及经验。他所经营的化工产品是从湖北某家化工公司进货的,用胶桶包装、无标注。他平时并未对员工进行危险化工品的系统培训,只要求工人“注意防火、不可以在附近吸烟,平时装卸货时要严禁烟火,不可以接触手和皮肤”。
该公司财务人员麦某证实,事故所在地当时存放了约6355公斤“白水”(又名“助干剂”,与还原剂及硫、磷混和,能成为有爆炸性的混合物)、4675公斤膨润土,以及一些油漆。此外,警方还在现场发现了“蓝水”(属易燃品,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对此,潘某辩称:“我自认为这些化工产品不会自燃、亦排除有自爆的可能性。”
官方通报,根据事故现场迹象及“白水”危险特性(撞击即会爆炸)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是在装卸“白水”过程中,危险品受撞击而引发化学爆炸起火。
死者是何身份?两名死者均为搬运工
公安机关侦查认定,2011年11月23日13时许,潘某派工人简某开车到江门市新会将客户退回的38桶“白水”运回。16时40分许,简某雇请搬运工杨某一起将38桶“白水”运到黄岐泌冲的仓库存放,过程中由于操作失当引起爆炸并起火,致简某、杨某当场死亡,多人受伤,财物损失暂不详。而公安现场勘测报告则显示,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3人轻伤。
有目击者回忆:“农庄东面的那幢六层建筑的一楼南面和西面卷闸门向外爆开,有火球喷出,之后爆炸声还连续响了几分钟。”而受伤司机叶某则说,发生巨响后,自己就被震昏在地,醒来后耳膜已破。
事件回顾(
去年11月23日下午4点半,南海黄岐泌冲一居民楼发生连爆,引发大火。附近居民楼均不同程度受损,事故现场100米外的街坊家玻璃全被震碎,最严重的一处房屋卷帘门被冲击到数米之外,巷口的小轿车也严重变形。根据大沥政府当时的通报,该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轻伤,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
根据警方侦查的现场情况,事发仓库内部爆炸损毁严重,形成一深一浅两个凹坑。左边门面拉闸横梁被震塌,门口停放的两辆车被烧毁。法医鉴定报告显示,现场遗留的两具残缺尸体均大部分烧焦炭化、扭曲变形,头颅部分缺失、四肢部分缺失。
但居民楼为何突然爆炸、死者身份等问题一直悬疑。近日,此案告破,相关疑点也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