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p支持的最大内存:药监十大败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53:18
   药监十大败笔                        

                            企业帮促有方针,县级药检“自宫”。
                                      舍“医”管药大头空。
                                    阵线退让送,龟缩练“神通”。

 
                                监管发展两相问,产业水平复重。
                                      食品协调实“义工”。
                                    折戟沉沙日,改革飘摇中。
   

 

    1、企业帮促有方针——“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助涨了药监队伍的行业“遗风”。国家局组建后便提出“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如果把其中的“帮”理解为“服务”,那不仅很有现实意义,在十多年前就把“服务”作为全系统工作方针之一绝对难能可贵。可惜我们这个局主要脱胎于行业管理机构,与企业有着称兄道弟的关系。“帮”字在维持与企业亲密关系中起了暗示和“撑腰”的作用,行业管理的思想和风格被进一步放大。所以“绿色通道”、为企业出谋划策、泄露数据资料等暧昧事儿时有听闻。基层局没什么权力,但在年度总结报告中,会将例如指导多少多少家企业通过认证作为“监帮促”的成绩之一。工作方针被用作“贞坊牌”。邵局长主政以后,提出“科学的监管理念”,实际上仅是否定了前任的方针,但也没有提出新的内容。科学的监管理念作为政治口号诚然正确,对于业务指导,那恐怕有些遥远虚大。

    2、县级药检“自宫”——主动放弃县级药检所的设置削弱了基层药监的组织力量。药品监管中技术监督与行政监督的关系被视为的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在卫生主政期间,全国各地基层药检所的建设空前壮大。县级药检所广西原有77个,江西80个,福建36个等。药监接管药政后,以县级药检所机构臃肿、经费困难、设备落后、全检率低等理由,砍掉其中的绝大部分。原来的鸟少了一翼,轮去了一只,使原本就弱小的队伍监管能力更加孱弱。看看其他职能部门,基层站所何其强大!随着近年药监职能的调整,县级技术机构的必要性将会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自决容易,而从头“生养”一个又何其难。这真是“冲动的惩罚”

    3、舍“医”管药大头空——对药品消费占绝对地位的医疗机构监管的软弱凸现了药监职能的先天不足。据说在修订《药品管理法》的时候,初期的讨论稿对医疗机构的约束较多也很刚性。但侵犯了卫生部门这位大哥的地盘,大哥当然不舒服。于是让医疗机构难受的很多条款被删除了,或者只有“禁则”没有“罚则”。所以药监对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存在先天不足,随后更是主动缴械退让。如2007年出台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极尽“怀柔”之意。在药品经营企业要求众多的条条框框,到了医疗机构即可“网开一面”。试想两者的身份地位和成本风险多不对等!从药品安全的角度,假设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条款设定都是必需的,那么占药品消费80%以上的医疗机构游离于这些条款约束之外,即使药监如何努力,抓的都是“小头”,对药品终端环节的监管意义大打折扣。
   
4、阵线退让送——职能交叉领域阵线的放弃将导致其他部门对药监职能的“壁垒”化。由于行业管理的痕迹尚未褪尽,行政手段的习惯依然热衷,对于法治推进缺少敏感,以致立法上其他部门陈仓暗度,时不时渗透进药监领地。如2003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由卫生和环保掌管医疗机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使用的废物处理;2004年《传染病防治法》失去医疗机构未按规定销毁或重复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处罚权;2004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由卫生药监分头而治;2005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审批权拱手相让,《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把医疗机构疫苗违法的诸多处罚交给卫生;2007年《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弃对医疗机构的行为约束;2007年质检总局《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捷足先登;2009年商务部、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终于划清行业管理的事儿,但药监苦心经营多年的一些分内事也将受到商务部偷觑。这些部门已在药监领地设置道道“壁垒”,药监职能被窄被挤被缩,有朝一日欲施展手脚必将受到牵制。
   
5、龟缩练“神通”——隐忍、无为的舆论应对促使舆论导向的全面失控。在舆论宣传方面,药监做的比较不成功。也许是资质尚浅,缺少“亮相”自己的技巧,也不善创造机会抓住时机“推销”自己。所以机构成立十年,还有很多民众不知道有药监这么一个衙门;知道有这么一个衙门的,很多仍称之为“医药局”;能准确叫出全称的,很多反应是权利大,腐败,然后药价问题、虚假广告等黑锅往你头上盖。这些年药害事件频繁,但如此之深的负面影响与药监不善引导操纵肯定相关。让媒体把事态的严重性放大再放大,民众跟着媒体“思维”,直至对药监千夫所指。如果换成其他大牌的部门管理,在特定发展阶段药害事件我认为同样会发生,但结果绝对不会这样糟糕。卫生这位大哥深谙游戏规则,手法技巧高明,总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不久前披露的山西疫苗事件,扯到卫生头上就会无事,很快就平息了。除了“非典”期间卫生部玩得过了火,撒下弥天大谎,但结果也就是张部长被卸职而已,并没引起千夫所指。药监在经过几次大事件的洗礼后,如惊弓之鸟,小心谨慎,循规蹈矩,一点也不敢造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如有“家事”一定主动披露,如外界责难,即从上而下布置专项行动。真是逆来顺受,负重过小日子。也许目前的药监已经是最透明了,但民众和媒体并不领情,时时捅出点事端阳光下晒晒。
   
6、监管发展两相问——地方经济发展主义掣肘了药监独立执法和监管工作重心。2000年国务院批转药监局体制改革方案,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将药监机构的财政权、人事权等统一上收至省级药监部门,意欲缓解平行管理体制而导致的地方保护主义,充分赋予地方药监独立执法的空间。尽管如此,往往事与愿违。由于药监在地方属边缘化的部门,根基浅,分量轻,地位低微,没有话语权。对地方医药监管下手太重,政府一句影响经济发展大局或者影响社会稳定,药监肯定噤若寒蝉。一些地方政府将医药产业作为振兴当地经济发展、筹集税收资源以及解决社会就业的重要载体,对辖区内的医药企业进行重点保护,并把药监部门仍然视为医药产业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药监把相当一部分精力放在招商引资、产业服务上,放松了自己的监管职责。我曾拜读过某一县局2003年工作总结:“我局在查处假劣药品,保证广大干群用药安全有效的基础上,坚持药品监督为经济建设服务,大力支持地方医药经济发展,逐步扩大××县医药经济总量,积极参与××制药厂的企业改制工作,为他们出谋划策,顺利完成由集体所有制向民营企业的机制转换,××药厂改制前因在××设立库房被××药监局查处,我们多次出面协调,使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使现在的企业负责人非常满意。”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主义的掣肘,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药监工作的中心内容受到异化。因此查办跨地域制假售假、非法流通案件非常困难,往往只伤及皮毛,不能深挖到源头。这种情况甚至引起国务院重视。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支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得要求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经济发展指标和行业发展任务,更不得干扰药品监管部门正常监管执法。”
    
7、产业水平复重——依旧低水平重复的产业现状折射出企业设置规划和两“P"认证的低效。医药企业众多、低水平重复在我国是沉年之疾。药监有过改变这种产业现状的意愿,但事实证明施政效果不理想。药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在卫生主政后期达到顶峰,至1998年约有7500张生产许可证。后经换证、GMP认证后,一部分企业出局,但出局比例很低(至今全国包括医用氧、饮片厂药品生产企业仍有6000家)。2004年前后新开办一大批药品批发企业,至今有1.3万余家(批发企业的数字据我观察绝对比2002年多。少掉的是非法人的分支机构)。药品零售企业由2002年的14万扩增到2008年的36.5万家。药品批准文号约17万个,同一品种甚至数百家企业在生产,过度竞争严重。GMP认证后很多企业生产能力过剩,设备闲置。低水平重复不仅影响产业发展,也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给监管带来巨大挑战。
 
  8、食品协调实“义工”——吃力不讨好的食品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招惹药监一身“臊”。十年药监大概在2003年时幸福指数最高。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行使原职能外,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全国药监对系统前景充满憧憬和信心,以为这是模仿美国FDA模式的开端(还有上海美国FDA式的试点)。殊不知食品安全九龙治水,部门职能盘综错节。药监比起哪个部门都是小弟弟一个,各部门本就对这位不速之客“感冒”和堤防,可偏偏还要充当"抓手”角色,不嫌人烦吗?只是接下来几年的形势对药监越来越不利,原来的“雄心”也就甭提了。食安委一直担任文秘角色,给政府做做“义工”,搞些务虚的动作。但临事还需积极找人家,实权没有,责任逃不掉。最冤的是所有部门中就药监牌头冠有“食品”二字,天生只有背“黑锅”的份。
   
 9、折戟沉沙日——国家局接二连三的窝案从根本上葬送了药监的社会公信力。从2005年郝和平案发开始,国家局已经多次“地震”,原局长成了共和国历史上第一位丢了性命的副部长。不料风口浪尖还没过去,又披露副局长张敬礼等7人窝案,又把药监推向深渊。前腐后继啊。根基不深没后台怎么弱势都是事实,但伸手被抓也是事实,还有什么好争辩?可恨如此不争气!十年药监最终以"折戟沉沙"惨败。据说郑出事之后,国家局曾经人事“大换血”,看来无济于事。除非接下来逢上天大机遇,药监职能真正得以加强,再来一位有背景作风硬朗又务实的主儿主政,否则药监形象的树立只能等到下一个改革轮回。
    
10、改革飘摇中——全国药监体制改革的乱象表明药监正从“小乱”走向“大乱”。这一轮体制改革已进行到市县级,地方模式五花八门各显神通,怎一个“乱”字了的!以致惊动了克强副总理。但是局面基本已尘埃落定,也许远远背离了原先的设想和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