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族徽: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的若干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59:57
新闻来源: 更新日期:11-01-26 16:19:36 作者: 点击数: 55
苏发[2010]26号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苏北振兴步伐,现就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的重要意义
历届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宿迁的发展。2001年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苏北地区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允许和支持宿迁市采取比其他地区更加灵活的政策。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级机关和苏南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宿迁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艰苦创业,大胆创新,务实苦干,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工业化进程持续加快,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民计民生明显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但由于历史变迁、区位条件、发展基础、外部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与全省其他地区相比,宿迁经济欠发达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2009年,GDP仅占全省的2.43%,人均GDP仅为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的39.4%、69.4%;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仅占全省的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只占全市GDP的20%,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城市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7.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54%和76%,全市还有254个经济薄弱村、57.46万贫困人口。在全省发展格局中,宿迁的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宿迁的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
推动宿迁实现发展更大突破,是我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是全省提高统筹发展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继续改善宿迁人民生活、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对于江苏实现“两个率先"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江苏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省委、省政府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的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二、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发展思路和体制机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坚持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互动并进,以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综合改革试点为抓手,以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快产业发展为重点,着力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目标定位。综合考虑宿迁的发展基础、条件和潜力,实现发展更大突破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到2015年,全市人均GDP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具体分“两步走":
第一步:继续打好发展基础。用三年时间,到2012年,全市人均GDP达到26400元,超过2009年全国人均GDP水平,年均增长14.8%;规模工业销售收入突破200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1%;财政总收入突破300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4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7500元和8250元,群众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第二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再用三年时间,到2015年,全市人均GDP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全国年均增长8%为参照),年均增长14.8%;规模工业销售收入接近500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3 O%以上;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5000元和11800元,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改善。
三、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的主要任务
(一)做强做大主导产业,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坚定不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做强做大支柱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条,加快形成以支柱产业为基础、新兴产业为先导、生产性服务业相匹配的产业发展新格局。高起点做好产业发展规划,高标准推进开发区、南北共建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建设,搭建承接产业转移的更高平台,增强大项目落户承载能力。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始终把强力大招商、强攻大项目作为主要抓手,积极引进一批龙头型大项目。更大力度推进开放,提高招商引资水平。支持全民创新创业,加大培育骨干企业力度,加快规模企业成长速度。充分发挥现有产业优势,做大做强酿酒食品、纺织服装、林木加工等地方特色产业,形成一批特色产业基地,积极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确保规模工业销售收入2010年超千亿元、2012年超2000亿元、2015年接近5000亿元。到2015年,形成三个千亿元级(酿酒食品、纺织服装和新兴产业)和三个500亿元级(林木加工、机械电子、商贸物流)支柱产业。围绕“全国知名、江苏第一"目标,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农产品资源和生态资源优势,高起点推进现代生态农业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生态农业转变,建设省级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市,使现代生态农业成为优势产业和宿迁品牌。完善市场体系,提升农副产品加工质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大力支持精深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2015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全市龙头企业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均超过200亿。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镇化步伐。着眼于加快接轨沿海大开发、融入长三角,大力实施"东向战略",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水运“三位一体"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公路建设,加强铁路规划和建设,缩短宿迁与长三角核心地区的时空距离。加快港口资源整合步伐,尽快建设宿迁连接连云港港口和机场的快速通道。重点研究解决城市尾水出路不畅、电网布局不足、城市防洪标准太低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一手抓人口集聚,一手抓城市功能提升,全面加快中心城市和三个县城建设,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探索有特色的城镇化发展之路。加快商贸区建设,提升商贸质态,集聚人气商气,促进城镇化加快发展。高度重视城乡统筹发展,按照靠近现有城镇、靠近工业园区、靠近商贸市场的“三靠近"原则,加快小城镇和中心镇建设步伐。
(三)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先投入,在普及9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按照“省市共建"原则,提升宿迁学院办学水平。坚持把培养实用型人才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兴办职业教育,推进中职教育和高职教育共同发展,集中力量构建职教体系,打造宿迁职教品牌。大力买施“百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千方百计引进各类人才。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合理配置和使用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完善城乡医疗卫生体系,积极推进福利院、养老院建设,提高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水平,建立城镇无收入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加大中心城市危房改造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力度。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生活环保设施建设,构建低碳生态宜居环境。
(四)以创新精神推进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发扬敢试敢闯、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区域协调发展、尽快缩小和全省平均水平差距的新路径。着重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两大任务,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快发展民营经济,集聚各种发展要素,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更大力度地推进土地利用、金融服务、劳动保障和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领域的改革创新,着力构建有利于产业集群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巩固、提升、完善事业单位改革成果。引导各县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业,打造各具特色的经济板块,壮大县域经济实力,推动三县县域综合经济竞争力不断争先进位,沭阳县力争早日跨入全国百强县行列。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增加贫困户收入为核心,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加快农民增收致富步伐。
四、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的政策措施
(一)同意宿迁市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市。着眼于缩小全省南北发展差距,继续支持和鼓励宿迁市在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更加灵活的管理制度、更加灵活的改革举措,锐意创新,大胆突破。深化教育卫生文化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金融改革试点市工作。鼓励支持全省各部门、各系统把需改革试验的政策措施优先放在宿迁试点。支持宿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在政策激励、资金补助等方面,支持宿迁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和支柱产业构建,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
(二)进一步加大对宿迁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从2010年到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用于鼓励引导重大产业转移项目落户宿迁和帮助支持特色产业园建设。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的非农专项资金,可降低门槛倾斜支持宿迁。
积极支持宿迁承接产业转移。对宿迁适宜的大项目,省有关部门要优先考虑在宿迁布点;对省内外转移到宿迁的大项目,尽可能提供要素支撑;对需要向上争取的大项目,积极帮助宿迁向上申报;鼓励和引导省属企业集团与宿迁市县(区)挂钩,实行对口援建,合作投资兴业。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宿迁的,有效期内给予及时确认,减按1 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到宿迁投资发展的,有关部门要主动服务,经优先确认给予享受减按1 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参照省委、省政府促进沿海开发的相关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宿迁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宿迁经济开发区、南北共建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建设。积极支持宿迁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加大对南北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经济开发区和共建园区继续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共建园区和三个省级特色产业园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政策的新投运工业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特色产业园合作建立专业应用研发平台,省科技专项资金给予启动资金补助。支持宿迁经济开发区适时设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并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支持将骆马湖经济区建设成为循环经济示范区,争取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
围绕建设省级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市,大力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现代农业产业园、市场体系、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生态循环农业、渔港“六大工程"和稻米、蔬菜、花木、水产、家禽、杨树‘‘六大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加快发展。支持宿迁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省旅游专项资金给予倾斜。
继续对建设用地指标给予支持,优先安排重大项目用地计划点供。支持宿迁农村土地整治,相应增加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指标,积极探索综合统筹和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办法,支持宿迁积极有序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试点。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三)进一步加大对宿迁中心城市功能提升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从2010年到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重点对宿迁中心城市防洪工程及水环境改造工程、中心城区危旧片区改造、应急避难抗震场所及公益性设施抗震加固项目予以支持。
尽快启动新沂河北偏泓尾水通道扩容工程的前期作,支持南水北调截污导流扩容工程建设,结合小流域治理,采取综合措施,帮助宿迁尽快研究中心城市尾水问题解决方案。加快推进沭阳至连云港公路宿迁段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积极争取徐宿淮盐铁路列入《长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案》和铁道部“十二五”铁路建设规划,并早日开工建设。推进京杭运河宿迁中心港建设,支持经连云港港出口的货物在宿迁完成全部清关手续。积极支持宿迁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在城乡供配电网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逐年增加电网建设投入强度,改变区域电网单线联络、线路重载和过载严重等情况;将宿迁重点电源点项目列入省电力建设规划。
(四)进一步加大对宿迁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从2010年到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7000万元重点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建设给予支持。按照“省市共建"的模式,支持宿迁学院发展,并继续帮助“申本"。
大力支持宿迁办好高职教育。加大对宿迁职业技术学院、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的支持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加大对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和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支持力度,在专业建设和计划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支持江苏农民培训学院在宿迁建设和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宿迁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帮助宿迁实施“百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集聚计划",千方百计引进各类人才。“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帮助宿迁选配更多大学生村官,推进“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将选聘指标优先纳入省选聘计划。
继续实行宿迁财政收入增量省集中部分全额返还。同时,对宿迁面临的其他特殊困难,省财政20 1 0年到20 1 2年共安排1.5亿元给予补助;继续加大对西南岗特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交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给予适当倾斜。
五、形成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的强大合力
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事关苏北振兴,事关全省发展大局,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的精神,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帮助指导宿迁市科学制定实现发展更大突破的有关规划,抓紧研究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政府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宿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健全由省直机关、省属企业集团、苏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宿迁“六方挂钩帮扶"长效机制,进一步实现由单纯资金帮扶向产业帮扶转变,由行政计划性的单向受益向市场化的双向共赢转变,由资金项目等有形“硬件"支持向管理、技术、理念等无形“软件"支持转变。建立帮扶考评激励机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细化分解帮扶目标任务,明确帮扶的具体项目、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限,对扶持宿迁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给予激励。
宿迁市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推动宿迁实现发展更大突破的重大政策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创新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实现发展更大突破面l艋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的,妥善化解和处理各类矛盾。要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坚定不移地走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发展道路。要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两个时段节点,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全力推动和支持宿迁早日实现发展更大突破的目标,为全省区域协调发展作出新贡献。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2010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