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90 前端:兰契斯特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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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5 21:17     “兰契斯特法则”为战胜竞争的科学法则。发明这项法则的兰契斯特,原是汽车与飞机工程师。兰契斯特法则可借由工程师的观点与手法,让我们明确掌握两军对寺中,敌军的兵力与战果的相互关系。契斯特法则是由“第一法则”(攻击力=兵力数*武器性能)与“第二法则”(攻击力=兵力数的平方*武器性能)所构成。
     第一法则又称“一对一法则”,并发展出“弱者战略”。所谓弱者战略,就是在兵力数上远逊于对方的场合下,可将战局诱导成局地战或接近战,再将兵力集中,进行一点突破。应用到现代商业中,是一种小企业采用的战略方式。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人员配置(兵力上)会有许多差距,与其硬拼,就会两败具伤,而且自身的伤势会比大企业严重。大企业由于覆盖面广,不可能面面俱到,明智的做法,就是专注于一个产品或一个方向,充分调动小企业有限的资源,分散大企业的庞大资源优势,形成自身局部的优势,就可以在竞争中赢得胜利。弱者并非永远是弱者,关键在与如何转化。以柔克刚,水能行成强大的的“势”,就在于集中与专注,使天下万物莫敢于之争。现在企业的发展,特别强调创新,其目的就在与,在创新点上形成自己的优势,使竞争者难已赶超,即使是小企业,也可以笑傲市场。       第二法则又称“集中效果法则”,并发展为“强者战略”适用于广域的综合战。此战略法则一般适用于大企业的竞争。“集中效果”并不是所以企业可以做到的,而要有一定的资本,才玩的起。一场大决战,决定胜败的并不单是兵力的对比,而是有其他相关因素综合决定。解放战争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在初期,国共的兵力对比上,国民党占优,但最后胜利的天枰却倒向了共产党。发展到现在,武器的进步,信息化的应用,打的是多兵种联合战,信息战,决定胜利的是综合实力的对比。企业的营销,从最初的4P开始,如打价格战,可以赢得一片市场。随着竞争的加剧,发展到现在,单单运用其中的一个策略,其营销的效果是大不如前了,现在需要关注市场的各个环节,运用营销整合,制定总体的营销战略。商业竞争中,企业要努力成为行业第一,建立绝对优势,在消费者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才能更好的应对竞争者的挑战。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这是我们希望达到的一个高度。当企业在本行业发展的实力,足已威慑到新进入者,并使其不敢参与竞争时,企业发展的影响力才会持久不衰。     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路,走适合自己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