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2016守心戒怎么刷:北京市“十五”时期人才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5:13:17

北京市“十五”时期人才事业发展规划 

2001年5月从新世纪开始,首都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五”目标,必须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目标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九五”期间人才队伍的发展与变化 

“九五”期间,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人才队伍的全面发展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国家人事部的指导下,全市各级人事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首都经济发展的目标,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开拓进取,完成了“九五”提出的人才发展主要任务,并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 

1、人才资源总量和相对占有量不断增长。北京地区人才资源总量从163万人增加到180余万人,年均增长22%,每万名从业人员中人才占有量从2400人提高到2900人,年均增长44%。 

2、人才资源的产业分布结构、经济所有制结构得到调整与改善。北京市人才资源在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从11124转变为11241,第三产业的人才大量增加;非公有制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由6.7万人迅速发展到24.7万人,增长约2.7倍。 

3、积极吸引大量高素质人才。全市接收全国各类高等院校的大学生、研究生9.5万名,其中43%为非北京生源。“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政策的实施,加大了引进的力度,大批留学人员、高等院校学生和首都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的引入,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的博士生增长5倍,硕士生增长2倍,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增长23%。 

4、人才资源市场配置作用日益增强。五年中参加人才市场交流的人数超过800万人次,其中50多万人谋求新的工作职位。 

5、高级专家队伍不断壮大,大量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全市增选了6名中国工程院院士、56名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587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使有突出贡献专家达到400余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达到3000余名,专家所从事的专业覆盖各个行业领域。1万余名45岁以下的优秀中青年科技骨干晋升了高级职称,一批拔尖人才已经成长为学术技术带头人。 

6、高新技术产业人才队伍具有一定规模。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从业人员19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万人,占从业人员的74%。 

7、妇女、少数民族人才逐年增长,稳步发展。我市妇女人才增长了7%,总量接近40万人,占全市人才总量的46%;少数民族人才增长了13%,达到36万人。 

“九五”期间,北京人才资源的实力持续增强,结构不断改善,素质明显提高,为首都经济建 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重视的是,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人才资源的专业结构、产业分布结构、行业分布结构不尽合理,与首都的城市性质、功能和经济战略性调整的需要存在较大差距;人才的智力与潜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创新能力亟待增强;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普遍短缺;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和完善。以上这些问题与不足,需要在今后的改革和发展中不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五”期间北京人才队伍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 

“十五”是首都实施 “新三步走”战略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北京人才事业发展新的起点。随着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和深入,人才竞争将更为激烈,为此,我市将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摆到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大人才开发力度,创造更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一流环境与条件,促进人才队伍持续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十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宏伟目标,以调整人才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 新为动力,全面实施人才战略,充分利用首都科技、教育、信息等优势,加强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和创新能力,不断保持与发展首都人才资源在国内的优势,进一步增强与国际先进国家与地区的 人才竞争实力,建设一流人才队伍,为北京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的人才与智力支持。 

(二)人才发展的奋斗目标 

“十五”期间,我市要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与北京城市性质、功能相称,与首都经济发展相适 应,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的人才队伍,积极 构筑全国高层次人才的凝聚中心、培育中心、创业中心、辐射中心,形成充满生机、人才辈出的 兴旺局面。 

1、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人才密度居全国前列。北京地区人才总量超过200万人,年均增长2.2%;每万名从业人员中人才占有量达到3400人,年均增长3.2%,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 

2、人才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北京市一、二、三产业的人才比例达到1:16:50,第三产业人才数量继续增长,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人才占人才总量比重超过25%,人才队伍构成在所有制形式上呈多元化格局;城市郊区人才增长速度高于市区增长速度,人才城乡之间的结构差异逐步缩小,郊区的人才结构不断改善。 

3、高新技术产业人才成倍增长。为实现以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为龙头,建设全国知识经济基地的目标,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将超过40万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将达到80%,中高级职称人员达到60%,科技创新对我市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高。 

4、国家公务员队伍综合素质显著增强。市级机关国家公务员90%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区县机关国家公务员9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公务员依法行政、宏观决策和工作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显著提高,其中50岁以下公务员掌握电子政务基本知识,部分中、青年国家公务员能熟练掌握外语,进行对外交流。 

5、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15年,达到大专水平。高级职称人才总量达到8万人,其中45岁以下的占50%,使高、中、初级职称人员结构趋于136的比例。以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在一部分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培养造就百名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专家学者;培养千名在国内领先的科技和管理专家;培养万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6、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整体水平全面提高。60%的经营管理人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管理人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培养一大批熟悉现代企业管理,了解掌握高新技术,通晓国际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资产管理与运营等方面知识,具有较高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 

(三)2010年人才发展展望 

2010年,北京将构建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基本框架,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与此相适应,北京地区人才规模进一步扩大,总量发展到220万人左右,人才高度密集,每万名从业人员中人才达到4000人,总体实力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大学学历的人才成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主体,科研与开发领域的科学家与工程师占全国科学家和工程师总量的十分之一。人才队伍更具有活力与竞争力,北京将成为亚洲乃至世界优秀人才择业、创业十分理想的城市。在最代表首都性质和特点的文化、科技、教育、卫生、高新技术领域具有大批国际一流水平专家。 

三、对策与措施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良好的人才开发机制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培养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按照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和北京市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我市要加快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1、强化激励机制,着力制度创新,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辞职辞退和交流回避制度。推行竞争上岗和任职公示制度。探索与实施公务员队伍分类管理办法和多种任用形式。建立和创新社会考评和行政告诫制度。把坚持理论武装,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同时鼓励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习,不断增强公务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运作、依法行政、宏观决策和工作创新能力,创造各种机会促进公务员能力的发展提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政府公务的透明度,推进社会化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2、推进分级分类管理,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完善和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不断落实用人单位的管理权限,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的职务聘任机制,逐步推行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宏观调控的管理体制,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研究探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办法。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对某些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并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实行准入控制。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路子,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再按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根据社会职能、经费来源和岗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分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到2002年底,全市事业单位逐步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由单纯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积极推行公开招聘和考试的办法,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探索建立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灵活用人制度。 

3、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经营管理人员队伍。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管理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市场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做出重要贡献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贯彻《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制定相应配套措施与实施细则,向我市确定的60余家企业派出监事会,依法实施监督。 

(二)适应首都经济发展需要,大力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 

根据首都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我市要以调整人才结构为主线,充分发挥人事工作的自身职能,运用人才预测、规划制定、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定向培养、转岗培训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人才资源重组,使人才产业分布、行业分布、专业分布趋于合理。 

在第一产业,充实和稳定人才队伍的基础上,加大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大力支持农林、水利、畜牧系统和郊区县对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引进,重点是掌握高新科技,有能力推动精品、生态、旅游、观光、节水等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级农业人才。同时,培养大批扎根于农业第一线的专门实用人才和乡土人才,形成以农业科技人才为骨干,以实用人才、乡土人才为主体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为实现首都农业现代化服务。 

在第二产业,一方面通过定向培养、调整重组、竞争择优等方式,改善优化产业内部人才构成,另一方面通过政策扶持、转岗培训、开辟就业渠道、创办领办新的企业实体等方式,调整、引导富余人才进入第三产业。围绕“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建设,研究制定高新技术人才培养、引进的计划,重点是培养、引进微电子与电子信息技术、新医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光电子与机光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环境保护和环境生态技术等领域或专业的人才。企业自身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具体培养引进高新技术人才的措施,在经费安排、设备配置、成果转化、培养深造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第三产业,大量开发、培养、引进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保、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等各类人才。在教育领域,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的机制,从政策上保障高校引进“特聘教授”和急需人才,根据中、小学生生源变化和对教育标准的提高,普遍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重点配备具有较强能力的外语教师和普通高中教师;在科研领域,重点培养掌握科技前沿技术、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人才,积极推动科技开发人才向企业转移,壮大企业研发人才力量;在医疗卫生领域进一步挖掘人才潜力,引导一部分人才充实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发展社区医疗事业,同时积极培养和引进急需高层次优秀专业人才,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在商业、服务业领域,开发、培养精通市场营销和国际贸易规范的高级人才,大量吸收从其他领域转移的人才,推动商业、社会服务事业兴旺繁荣;为保护古都风貌,发展城市交通,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文化、旅游事业健康发展,要加紧培养更多懂得城市规划、交通管理、环境保护方面的高级人才,不断发展壮大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旅游服务的人才队伍。 

(三)加大引进人才力度,千方百计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 

根据加快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建设,构建首都区域创新体系,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知识经济发展基地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创造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引进更多的著名专家、学者、学术技术带头人、工程技术专家、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探索人才跨地域智力流动的方式,使之逐渐成为北京引进人才的重要形式,尤其要充分利用中央在京单位的人才优势,建立以创新为目标的交流、渗透和协同互动的区域创新体系,共同构筑产、学、研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继续加大吸引、鼓励留学人员回国、为国工作的力度。切实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积极宣传北京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就与留学人员政策,加强与海外留学生联系,重点引进学有所成的中、高层次人才,具有创新能力人才、技术成果转化的人才、中青年拔尖人才回国服务、为国服务、报效祖国。巩固和发展留学人员创业园,建立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为留学人员提供更为良好的环境与服务。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境外引智办事机构,聘请5000名文教、科技、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海外学者、专家来京为首都发展服务;选拔派遣5000名科技、行政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优秀人才出国培训学习。扩大国际合作与交流,为北京培养更多人才。充分利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开发国际人才市场,提高北京参与国际化人才竞争的能力。选择我市具有一定实力与水平的企事业单位,瞄向国外跨国公司、金融机构、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一流高级人才,通过聘请顾问、交流讲学、合作研究、共同开发等多种形式引进外国专家。 

做好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优化毕业生资源配置,加大引进优秀毕业生的力度,政府放宽对技术含量高、效益好、贡献大的企业接收毕业生和引进人才的政策。对高层次、高新技术学科的毕业研究生的引进,“十五”期间比“九五”增加10%。 

使用好人才培养、发展资金,并逐年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为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资助青年拔尖人才科研、进修、交流、著书等活动,奖励对社会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 

(四)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人才技术业务素质 

认真贯彻各项教育法规,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切实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和公务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分别达到72学时和56 学时,建立培训与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挂钩机制。加大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十五”期间要比“九五”期间经费投入增长30%--40%。逐步增强教育培训市场化和社会化意识,发挥首都人才和区位优势。注重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培养,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发展网络教育,紧紧围绕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北京市重点行业、领域的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通过实践和理论研究,指导继续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形成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参与的继续教育格局。 

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一方面继续推荐、选拔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力争“十五”期间引进、选拔5名“两院”院士,填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在高新技术产业没有“两院”院士的空白。另一方面,制定新的中青年人才培养方法,为优秀中青年骨干成长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全市各种高级研修班、各级学术机构和评审组织应尽量多吸收中青年骨干参加。在继续开展中青年骨干短期出国培训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中长期出国培训。每年要多选拔一些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积极地从40岁以下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形成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才梯队。 

加强博士后流动站、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积极在高等院校、科技园区及具有一定技术实力、研究开发条件和经济能力的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承担“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的单位至少建立10个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高层次科技、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单位的创新开发能力。 

(五)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保持每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增长幅度不低于5%。结合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机关、事业单位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稳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工资水平。 

事业单位要积极探索和推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方式。研究制定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和形式,加快建立重实绩、重贡献、以业绩为取向的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收入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充分体现创造劳动的价值。 

完善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总量控制办法。经费完全自理的事业单位,可自主决定本单位的分配方式。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向重点、关键岗位及优秀人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建立不同序列的岗位工资制度,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企业要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收入与工作业绩和创造效益挂钩的办法。继续探索企业领导者年薪制,将经营管理者的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使经营管理者能够得到与其责任和贡献相符的报酬。健全奖励机制,改革奖励、津贴发放办法。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 ,对取得重大科技发明和科技成果的杰出人才实行重奖。 

(六)发展人才市场,加强市场管理,推进人才资源市场配置进程 

按照建立机制健全、功能完善、法规配套、服务规范、统一开放、科学合理的人才市场的指导思想,搞 好首 都人才 市场总体布局,加强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与指导,提升首都人才市场层次。今后五年,本市重点发展和建设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农村人才市场、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力争建立2-3个有特色的企业经营者和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加快网上人才市场建设,建立首都人才市场信息化体系,努力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网络健全、服务规范、规模经营的统一开放的首都人才市场体系。积极开拓创新,继续保持首都人才市场建设和发展的领先地位,发挥首都人才优势,大力推进人事代理,努力发展人才素质测评、择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新型人才中介服务,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推进人才资源市场配置的进程。 

按照建设和发展高水平人才市场的思路,探索人才中介机构产业化发展方向,加强对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工作的指导,研究建立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的准入制度,促进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形成知名品牌。进一步拓展人才市场服务领域和对象,逐步消除人才流动中身份、所有制、地域等因素的限制,提高人才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探索人才市场供求价格机制,完善人才中介服务行为规范,营造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市场氛围。 

加强人才市场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管理部门引导和促进市场发展的积极作用,坚持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市场的方针,不断完善市场管理法规,努力创造公平竞争、有利于发展的人才市场环 境。在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允许人才合理流动和开展兼职活 动。 

(七)增强人事法制建设,将人事管理全面推向法制化 

根据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快人事立法步伐,在国家法律、法规的体系框架之下,研究制定具有北京特点、符合北京实际需要的人事管理法规、规章,形成包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方面系统配套的法规体系。 

建立重要决策法律分析和论证制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完善制定程序。开展新法律、行政法规影响评价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实施效果分析评估工作。适时修改、废止不适用规章,力求做到在人事管理需要规范的主要环节有法可依。 

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和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和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公务员定期学习法律制度,加强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人事法规知识,增强人事法制观念。健全法制工作制度,加大人事法规执法力度,全面实行人事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结合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的实施,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岗位竞争上岗和淘汰机制。 

建立人事法制监督机制,全面实施政务公开,试行对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社会评议制度,保障人事法规的正确实施。建立完善人事行政复议制度、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立健全市、区、县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全面启动与开展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政,提高人事管理法制化水平。 

(八)运用现代先进科学技术,加快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按照建设“数字北京”的总体目标,我市要在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这一领域走在全国前列。人事行政管理要加快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用人事管理信息化推进人事管理向高水平发展。首先,抓好人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装备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第二,完善网络化建设,即:局域网、人事专网、人事信息数据库建设。积极开发人事工作服务软件,搞好网上开发应用。第三,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力争到2002年底初步实现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业务上网进行。人事管理机关内部办公初步实现电子化和网络化。到2005年,全市各级人事部门基本建成体系完整、结构合理、高速宽带、互连互通的电子政务网络系统。通过信息网络的建设和推进网上服务,为人事工作信息化提供高效、快速、安全通道,使人事管理逐步纳入统一、规范的信息化轨道。 

为实现“十五”期间人才计划的目标和任务,各系统、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落实工作的领导,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不断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与方法,保障规划中各项任务的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