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书的结尾:f十佳仲裁委之四:(安阳仲裁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6:28:56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安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安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本着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为原则,以全面推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和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调解工作组织网络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将打好基础、建好队伍,完善机制、强化功能,秉公断案、树立品牌的基本思路贯穿在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2005年以来,每年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均在1200起以上,法定时效内结案率均在96%以上,调解结案率均达50%以上。2003年至2010年,被省厅表彰为仲裁工作先进单位,被安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
    一、积极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夯实办案基础
    安阳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始于2005年7月。2007年7月,安阳市成立了劳动仲裁院。2010年年初,借助省政府、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要求的东风和劳动、人事机构改革的历史机遇,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将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列入了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目标,要求各县(市、区)201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仲裁院建设工作。为推进各县(市、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安阳市转发了省厅65号文件,制定下发了我市《关于建立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县(市、区)仲裁院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从2010年7月建立了一月一通报制度,极大地促进了仲裁院建设。2010年7月,安阳市整合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整充实了仲裁委组成单位和人员,原劳动仲裁院更名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整了仲裁院工作职责,建设有一大两小3个仲裁庭,面积约350平方米,人员10人(仲裁员8人,书记员2人)。2010年12月8日,借助汤阴县仲裁院挂牌之机,组织其他县(市、区)召开现场会,推广汤阴县先进经验,有力推动了县(市、区)仲裁院的建设。截止到2010年12月29日,安阳市五县五区全部建立了仲裁院(其中开发区为科技规格,汤阴为副科级规格,安阳县、滑县、林州市、内黄县、文峰区为股级高配副科级规格,安阳县、滑县、林州市编制为10人,其他编制6到8人),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市、县区两级全部建立仲裁院的省辖市,为全省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受到了省厅通报表彰。2010年7月和2011年4月,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和人社厅领导两次到安阳市调研,对安阳市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和调解仲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积极推动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构建争议预防机制
    为全面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了基层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力争实现50%以上的小额、简单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初期、解决在基层。2011年7月27日,安阳市仲裁院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对企事业单位350名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中,安阳市仲裁院安排三名仲裁员,结合工作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就劳动人争议调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终止、解除、企事业单位如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及如何规避风险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的讲解和互动交流,提高了调解员的素质和水平。截止到2011年10月31日,安阳市共建立企业调解委员会1514个,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86个,机关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45个,共有调解员3387名,形成了企事业单位调解、行业调解、区域调解、乡镇街道和社区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全方位的调解组织网络,筑起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第一防线”。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公正和质量效率
    2005年以来,安阳市仲裁委每年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均在1200件以上,法定时效内结案率均达到96%以上,调解撤诉率均达到50%以上。为确保案件处理合法公正和质量效率,安阳市仲裁委坚持“及时受理,依法办案,提升水平,注重调解”的原则,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一是建立当日立案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申诉材料齐全的,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当日进行调解;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俺家处理“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裁、快调、快结。二是实行案件公示制度。将每一起案件申请人姓名、被申请人名称、申请人诉求、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大厅显示屏上公布,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行风险告知制度。申请人申请立案时,以“风险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当事人仲裁请求不当、被申请人主体不适格、开庭不按时出庭、举证不能、错误行为等风险,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善意提示,以便当事人理智地参加仲裁活动;四是实行巡回仲裁庭。将仲裁庭开到厂矿企业、机关学校、街道社区,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群、宣传一片”; 五是建立群众旁听和新闻记者采访制度。每月确定庭审开放日,欢迎媒体和群众旁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会商制度。坚持“三方”办案机制,对有代表性的劳动争议案件、集体争议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主动邀请工会、企联人员参与旁听和审理,对案件进行共同研究、共同会诊,拿出妥善的裁决方案;七是实行仲裁建议书制度。从2009年开始,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对劳动者侵权所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员在案件审理的同时,及时向用人单位发出仲裁建议书,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出规范劳动管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指导用人单位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八是建立了企事业单位联系点制度。为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打造“阳光仲裁”、“便民仲裁”服务品牌,充分展示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队伍“贴近民生、关注弱势,公正公平、廉洁高效,服务便民、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安阳市仲裁院选取30家企事业单位建立联系点制度,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建立会议制度、走访制度、调研指导制度、意见征询制度,建立QQ信息沟通平台,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就企事业单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讨论交流,随时听取企事业单位的反应和诉求,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邀请企事业单位参加庭审旁听,了解仲裁机构和人员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清正廉洁、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九是实行案件评审评查制度。从2008年起,每季度组织县(市、区)人社局主管局长和仲裁人员召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研讨会,对县(市、区)所办案件进行研讨,对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对仲裁案卷进行评查,指出问题,查找不足,规范办案。十是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随时跟踪检查仲裁员办案,严格要求仲裁工作人员,排除外界干扰,公开、公平、透明地处理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坚决按规定处理,通过严格落实以上制度和措施,杜绝了“人情案”,实现了零信访。
    四、搞好学习培训,提高仲裁员队伍素质
    安阳市仲裁院对仲裁员队伍建设非常重视,始终把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每年年初制定仲裁员培训方案和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仲裁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并规定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日,主要学习各级关于调解仲裁工作的文件和规定,学习外地的仲裁工作经验,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学习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打牢调解仲裁工作理论基础。二是抓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年初制定仲裁人员培训计划,每季度举办一期培训班,采取典型案例评析研讨、疑难案件集体会诊、仲裁案卷评比评查、庭审观摩教学等形式组织县区仲裁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根据工作实际,还邀请法律专家、资深法官对全市仲裁人员进行关于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办案技巧与方法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抓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工作硬不硬,关键看作风。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需要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非常注重抓仲裁员队伍的作风建设,要求仲裁人员要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立了岗位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社会监督员监督制度等长效机制。通过这几年的努力,目前我市仲裁机构呈现出了求真务实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调解仲裁工作保障能力
    2008年以来,安阳市先后投入60余万元,建设了一大两小三个标准化的仲裁庭、调解庭和档案室,配备了语音和投影设备,在办案大厅设置了大屏幕显示屏,为每个仲裁员配备了电脑、电话、打字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新购置了办公桌椅和复印机。配备了方便群众办事的桌椅、纸笔、饮水、宣传材料等服务设施设备;在办案大厅显著位置,设置了调解仲裁工作监督、申请仲裁须知、仲裁程序图、仲裁政务公开、仲裁风险提示等专栏,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调解仲裁工作社会认知度
    一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根据省厅《2011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该市6月底向各县(市、区)转发了该通知(安人社﹝2011﹞130号文),并详细制定了全市调解仲裁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和分解台账,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各地仲裁工作特色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并注意留存图片影像资料,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二是统筹协调,上下联动。该市及所属县(市、区)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按照部署,统一行动,以《调解仲裁》实施三周年为活动主题,将7月4日-10日定为调解仲裁主题活动宣传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板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政策解答、现场立案受理等多种形式的风采展示,很好的宣传了我市近年来劳动人事争议工作的发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主题宣传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接受咨询3890人次,现场立案12起。三是庭审开放,接受监督。从7月份起,每月确定一个庭审开放日,向社会公布,欢迎群众旁听,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开展巡回仲裁,送法到群众身边。从2008年以来,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该市实行巡回仲裁庭制度,到厂矿企业、街道社区、机关学校现场开庭审理,送法到职工群众身边,上门做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通过巡回仲裁庭这种形式,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群、宣传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