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网友评论斗罗大陆: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药品资讯,快易捷药品交易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0:05:48

各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0﹞48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部署,结合实际,省局制定了《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0﹞48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部署,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局推动与县(市、区)争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的总体思路,通过创建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责任,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餐饮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创建目标


  “十二五”期间,争取全省100%的县(市、区)符合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要求,15-20%的县(市、区)分别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命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三、创建标准


  《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2011年5月)。省局制定印发《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各县申报的基础上,确定肥东县、肥西县、蒙城县、固镇县、天长市、明光市、舒城县、和县、庐江县、当涂县、广德县、绩溪县、宁国市、青阳县、贵池区、宿松县、枞阳县、潜山县、桐城市、黄山区、歙县等21个县(市、区)为第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同时,鼓励石台县、长丰县、望江县、怀宁县、太湖县、朗溪县、旌德县、泾县、休宁县、祁门县等10个县自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可以同步推进,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


  (二)组织实施(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各相关县(市、区)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照创建评价标准做好自查工作,及时补缺补差。省局跟踪调研、督查指导进展情况。


  考核评价(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第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周期为2年。自2013年5月起,省局确定的第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和自行开展创建工作的县即可向省局申请验收,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提前向省局申请验收。省局按照《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标准》,制定考评细则,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评价,考评总分≥80分的授予“安徽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四)总结推广(2013年6月至2015年5月)。省局采取边创建、边考核、边总结推广的方式,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根据各地申报情况,每年确定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适时召开现场会,通报创建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五、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和药品安全示范县的遴选和上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方面,自2011年开始,每年第2季度会同省商务厅根据各地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国家级示范县候选名单。药品安全示范县方面,自2013年开始,根据对创建试点单位考评情况,遴选部分县(市、区)报国家局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对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协调当地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注重沟通协调。示范县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创建任务的落实。


  (三)创新工作思路。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调研,大胆创新,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创新出独具特色、富有成效、具有一定引领示范效应的好措施,提升保障饮食用药安全能力。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需要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及公众等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动态和取得的成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五)加强创建信息报送。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信息实行季报制,各创建单位要将季度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书面(含电子版)报省局办公室,重要工作信息要及时上报。省局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发工作简报,介绍、推广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省局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联系人:叶圆,联系电话:0551-2999219,电子邮箱:http://www.360doc.com/mailto:yeyuan19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