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水芙蓉战法:税务总局:与有购房记录者共同购房不享契税优惠·每日商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3:36:54

税务总局:与有购房记录者共同购房不享契税优惠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负责人近日介绍,与已有购房记录的人共同购房不可享受首次购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国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