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ularjs typeahead:北京 李高:实名博客缺乏法律保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3:06:10
在8月22日人民网、新浪、搜狐、网易、腾讯、MSN中国、千龙网、和讯网等十多家知名博客服务商签署了《博客服务自律公约》,表示要共同遵守自律条款。我们国家的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权力国家对互联网也有相关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的相关规定,博客是在互联网上体现民主自由博爱的一种形式,在这种体制下互联网站只是一个国家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出版式自由权力的平台,实名博客只需对国家法律负责,具体内容可见我写的“我的博客被封杀”,就在我们国家的每一个公民还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力的时候博客网站直接封掉我们一个国家公民的博客我认为是违法的、是侵犯我们实名博客的;言论自由权;出版自由权;参政权;议政权的。
博客网站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博客网站直接封杀博客。
第二、博客网站直接封杀(删除)博客文章。
第三、博客网站用软件控制造成博客无法发表文章。
第四、博客网站封锁、切断博客文章的链接。
第五、博客网站控制博客网首页,不让博客文章上博客网首页,把已经自动上了博客网首页的博客文章从首页上删除。
第六、博客网站管理员后台篡改博文发表日期,使博文失去时效证明。
我们国家现在大力的推行博客实名制,我们这些在博客网站使用实名的博客们用自己的真名实姓在对国家的法律、政务、社会现象进行参政、议政的权力能否得到国家的法律的保护?我本人在注册博客时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都是真实的,就连我在国外的博客网站注册的博客都是用我在中国的真实个人身份证号注册的。为什么我使用的署名是“北京李高”而不是单纯的使用“李高”这个真实姓名?这是因为我在搜狐网注册时我的名字被同名同姓的一位网友先用了,所以,用我的户籍所在地北京加上我的真名就成了“北京李高”现在的这个署名了,但在填写真实姓名时我是如实填写的。大家说说实名博客应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吗?应该得到国家在法律上给予什么样的保护? 

实名博客在博客网站应得到实名地位问题。即然提倡博客实名制网站就应该对实名博客给予(提供)博客网上的地位,现在绝大部分网站上点击率高的博客都是用网名并依靠高频率的转发各网站的“热门”新闻占据了博客网的首页,实名博客因没有独立的实名、原创排行榜而得不到其在博客网上的应有的地位。在这种现状下有多少人愿意博客实名? 

在《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的“第一条、博客用户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律、法规,文明使用网络,不传播色情淫秽信息以及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我在国外注册的博客网站首页上没有看到象国内这些大网站博客网首页上有那么多的腥闻、丑闻、裸体、美女之类的头条博客文章。“第四条保证不传播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信息;”如何做到?“第五条用户保证对跟帖内容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及时删除违法和不良跟帖信息;”有些网站给博客提供的程序做不到。 

我写了一篇“太空武器下的航空母舰不堪一击”的文章,得到了很多网友的欣赏并被转发到多个网站,我的原创文章下面都有我的署名“北京李高”,大部分的网友都是把我的署名也一起转发到其它的网站(谢谢),但在一个大牌的军事题材的网站上的一位网友转发我这篇文章时却把我的署名给删了,这个网站上还为这篇文章有了一场辨论,更为可笑的是我也在这个网站注册了,可是用我的注册名第一天发的文章第二天就被删了,唉,你说这叫什么事呀?我的文章一般都需要用3个月到半年才能写完一篇呀!不容易啊!谢谢网友们转发我的文章,请各位网友在转发我的博文时保留我的署名,谢谢。

北 京 李 高
200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