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3布莱恩:受罚的原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16:22:48

受罚的原因



  我曾经作为领队,带领一个由几十位中国人组成的旅游团去澳大利亚旅游。临行前,我一再跟大家说,必须如实申报携带的食品。没想到,飞机到了澳大利亚机场,团里还是有一个人因为没有在申报单上如实填写所带食品而招来了麻烦。
  为了摆脱困境,我只好赔着笑脸,一遍又一遍地向海关小姐解释说,这位中国游客是第一次到澳大利亚来,不太清楚海关的规定,而且因为他不懂英语,所以根本不知道应该在海关申报单的哪一栏上划“yes”或“no”。
  听了我这番云山雾罩的解释,海关小姐严肃地点了点头,又认真地问我:“既然如此,你作为旅行团的领队,为什么事前不把规则告诉他?芽”这可冤枉我了,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那个团员明知故犯的事我可不能说。这位“蓝眼睛”还是不依不饶,一定要让我找出错的人是谁。她还固执地一直不停地问我:“到底谁负责任?芽”最后,我只好承认这是我的过失。这时,她的脸色才缓和下来,并对身边的上司说,他们已经承认了过失,能否就此了结此事?芽她的上司点了点头。
  这时,海关小姐脸上露出了笑容,她说,根据处罚决定,未申报的食品全部没收,同时还要罚款110澳元。对于罚款,她还一再解释说,这并非是对“不允许携带食品入境”所做的处罚,而是对携带食品不如实申报的处罚。其实,能否带食品入境不是什么大问题,而不如实申报就会被认为是对海关有意隐瞒或故意欺骗。
  办完罚款手续,海关小姐友好地把我们送出了海关大厅。临别之际,她主动伸出手来与我们握别,感谢我们的合作及对她工作的支持,同时她还预祝我们在澳大利亚旅游愉快。
  望着海关小姐远去的背影,我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有羞愧,也有内疚,还有感动。
  我感慨地对身旁的同伴说:“看,这回让澳大利亚人给咱们上了一课,做人还是要诚实。”唉,这一课的代价也着实不低,那可是500元人民币啊。
  【摘自《世界新闻报》 王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