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母galgame:方韩之争的悲哀之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8:35:08
  方韩之争的悲哀之处作者:谌青凡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2-2-10  

  昨天上海的法院对外宣布,韩寒诉方舟子一案已正式立案。由此表明,韩方二人之争,将转入对簿公堂的困局。之所以谓困局,这埸官司无论那一方胜出,其结果都是二败俱伤。凭心而论,从内容到形式,韩寒的那些作品根本不具备抄袭或代笔的价值。韩寒的作品之所以为青年人喜欢,不过是一种青春期萌动的表达,在同龄人心底引发的共呜罢了。

  方舟子的学术打假,发展到眼下,似乎有种走火入魔的意味。好象唐.吉诃德先生战风车,认真到近乎于滑稽的地步。方舟子在题为《避免更多青少年被偶像误导》的博文中说:“法院不应该介入学术争论。”问题是韩方之争不是学术之争,而是名誉之争。作品相当于作家的儿子,那怕是个跛脚的儿子,也不会容认别人说成是野种。

  方舟子的荒唐之处,在于将实证科学与文学创作混为一谈,将文学作品里虚构的埸景或细节,与作者的生活对照,还有不闹笑话的。你可以说韩寒作品的文学水平很差,但不能说这作品不是他写的。前者是学术上的话题,后者是名誉侵权的问题。比如鲁迅先生的《祝福》,你可以说写得很差,不能因为鲁迅没有祥林嫂的经历,断定鲁迅是请人代笔或抄袭别人的。至于以年令推断文学作品里的知识含量,中国古代的曹植、骆宾王,岂不都成了山寨货?

  质疑需要物证,不能运用有罪推定,否则,就陷入文革式怀疑一切的怪圈。方舟子的问题,在于其滥用有罪推定。现在有人质疑方舟子的论文作假,同样也需要物证,不能有罪推定。纵观方舟子的打假史,人们不难发现,方舟子在许多时候打假,都错误地运用有罪推定的方法,但拿不出物证,所以也就不能让人信服。

  无论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有个适用范畴的问题。比如医疗事故,病人作为受害方提出质疑,就适用有罪推定,因为物证在医院手上,而不在病人手中。而方舟子对韩寒的质疑,责任在方而不在韩。方既不是韩寒作品的受害者,同时韩寒也没有责任需要向方舟子出示自己的创作手搞。以证清白。既然方舟子认定韩寒的作品是请人代笔或抄袭,你就得拿出物证,公示于众。如果拿不出物证,只有一种可能,你方舟子犯了诽谤罪。

  方舟子现象,是当下中国的时代病。无容置疑,中国社会普遍缺乏诚信、同时也严重缺乏互信、更存在通过伤害别人而抬高自己的现象,所以真假难分,打假也就成了似是而非的热门专业。文革的阴影还笼罩在人们的头顶、名利消灭了道义和人性,凡经种种使然,造就了方舟子的市埸。

  方舟子说:别被偶像误导。说得好!方舟子不也是打假的偶像?韩寒确实有不少粉丝,并不能证明韩寒具有引导社会方向的意义。因为中国人习惯崇拜偶像,从皇帝到总统,从总统到主席,抓住一个是一个,仿佛婴儿眼里的奶娘!彼此彼此。

  超脱地看方舟子现象,平心而论,方舟子也只是一只蛋,一只他自认为个大壳硬的蛋。蛋的命运决定,蛋只能跟蛋站在一起,不可能自以为是地在墙与蛋之间,保持公平。在强弱不论的前提下,奢谈公平是虚伪的,因为蛋与墙之间的强弱,不是一个量级,不站在蛋这一边,意味着站在墙一边。仅此而已。方舟子如果不清醒认识到这一点,证明他什么也不是,因为他不可能成墙的一份子,同时也为蛋们抛弃。方舟子专磕蛋而不磕墙,这就是方舟子给社会大众最深刻的印象,也许会成为他悲剧命运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