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剃刀:仲春之会 --古代官方召集的男女狂欢之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9:19:41
                                                 仲春之会
                                                 --古代官方召集的男女狂欢之会

  仲春之会是中国古代由官方召集的男女狂欢之会。《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之官的职责云:“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这种青年男女可以歌舞狂欢、自由觅偶并且发生性爱的节日,是上古时期生殖崇拜的遗风,晚至春秋时代,各国仍有举。在古代文献记载中,宋国的桑林、楚国的云梦等地,都是举行仲春之会的地点。《诗经》中的一些篇章,如《桑中》、《东门之杨》、《溱洧》等等,也都与仲春之会有关。

  仲春之会中的青年男女,可以暂时超越在性爱方面的戒律和礼仪,自由地寻求爱侣,满足情欲(即所谓“奔者不禁”)。古代文献中关于殷人的始祖契、周人的始祖弃的身世神话,都说他们是因其母亲“神交而孕”才诞生的,神交又都发生在举行“高谋之祀”的日子里;而古代文献记载的时间、地点等资料和现代学者的研究结果都表明:“高襟之祀”与“仲春之会”极可能是同时同地举行的,因此契、弃的身世神话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仲春之会的情景和性质。使人类原始冲动中的多配偶倾向有所宣泄,正是仲春之会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在世界许多民族中都有起类似作用的狂欢集会。

  仲春之会的男女狂欢还带有巫术性质。因为男女之间的性爱活动在古代被用来向上天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这一上古遗风也在后世保留了很长时间。汉代《春秋繁》卷十六中讲到求雨之法,就要求“吏民夫妇皆偶处”;直到梁武帝大同五年(539),以七事求雨,其第六仍是“会男女”。

  正因为仲春之会有上述这些重要功能,所以古人对此非常重视,要由官方来召集,无故不参加者还要受罚。这一上古遗俗的流风遗韵,至今仍可在中国境内一些少数民族的节日中窥见。

  人们对男女关系似乎比较宽容.甚至还有一种叫做"仲春会男女"的制度,《周礼·地官媒氏》记载“媒氏”之官的职责云:“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这句话的准确含义我不是很清楚,大体上的意思就是说,这这期间.未婚青年男女可以随意来往.自由同居,甚至可以发生某些关系.<>中就有"求我庶士,迨其谓之",翻译的粗俗点就是"男人们啊.赶快趁着好时光和我同居吧!"可见当时的情况是比较开放的.说到这,我不得不佩服我们那些前卫的老祖宗们,那会就想到了时前比较流行的"未婚同居".不过这也是事物发展的趋势,比如穿衣服,你把几年前的衣服穿出来是老土,几千年前的穿出来,那就是时装.所以古代的制度现在比较in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到了汉朝朝时候,老祖宗们有所收敛,没以前那么放荡了(其实人家说以前那叫对上古时代的生殖崇拜).但是男人之间的事还是比较宽容.乐府里面比较著名的<>的刘兰芝,虽然离过婚,但是当地的县太爷都上门给他儿子提亲.可见当时并不歧视"二婚"或者说,对于有结婚经验的女性人们还是比较青睐的(可恶的招聘会,净要有工作经验的!顺便鄙视下) 三国时代所有的事我觉得是都是一群男人的之间的事.没什么好讲的.除了一个美女(貂禅),一个才女(蔡文姬)和一个妓女(来莺儿)我觉得就没什么知名度比较高的女人了,当然,也可能是我见识不多. 再到后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开始了.一般女性结婚之前是不能"抛头露面"的.否则就是不守妇道.所以产生了无数个大家闺秀逛庙会或者是在家里的楼上看见外面的书生,然后产生了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 《仪礼 丧服子夏传》中有“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可见当时女性是没有地位的.离题了,说一说男女关系吧.在这一时期内.根本没有自由恋爱这样的说法,基本上都是包办的.万恶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主要是在这个时候.其实一夫一妻多妾只是对富人说的,关于妾的来源.我想大概是穷人家的女儿和从良的妓女或者丫鬟之类的,因为那个时候,妾的地位是很低的.而且种类也比较多.虽然没有皇帝那么麻烦,什么"宫"了,"妃""才人"之类的.但是也有很多种,比如地位最低的叫"陪房",<>里的花袭人应该也属于这类吧.他们本质上其实就是比较高级一点的下人而已.至于当时的穷人历史书上记载的不是很多,而且我也看的不多.但是<>里面没有写到李逵了,武松等人的老婆.估计也都是一帮光棍.从某种意义上讲,有老婆也是一种地位的象征,老婆越多,地位越高.皇帝老婆最多.所以他最牛(太监除外),好象一位高人曾经说过"女人不过是男人用来证明自己的工具"这样的话,我想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封建社会的男女关系说复杂也不复杂,几句话就说清楚了.对于这个时候离婚的女人.好象是比较苛刻的,我次我看到"贞节牌坊"这几个字我就为那些女子感到悲哀,据历史记载,贞节牌坊要守寡30年以上才能立."望门寡妇"那就更惨了.至于不守妇道的女人,很简单---浸猪笼!!!结婚之前就出轨的好象更不得了,好多小说里讲摸了一下手就得嫁给摸手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历史书上没有.我也就不多说了 至于现代的,我真的没话说了.尤其是传说中的大学生.我是在一所自诩"作风朴实,基础扎实,工作塌实"的学校读的,应该说是在中国来讲,大多数的学校都比我们浮躁的多,但是就是我们这个学校的那些未婚男女青年.......不说了.,至于结婚了的.我引用了<>里的,这比较权威: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的权利和夫妻间请求忠实的权利等涉及夫妻间人身权利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