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中的ian怎么读音:马原讲解红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23:44:30

马原解读霍桑的红字》


    真想不到能来这么多人,这毕竟是个文学讲座,而现在文学在公众中占的比重是越来越低了。因为现在生活很丰富,娱乐方式也很多,人们的选择太多了。大家能在这么宝贵的双休日抽出时间来到上海图书馆来听我的讲座,我表示感谢,因为没有什么比个人的时间更珍贵的了,而且我这个作家已经不象以前一样是百分之百的公众人物了,在大家的关注之下,八十年代可能是,九十年代已经不是了,现在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文学在公众的心目中已经不象二十年、三十年前那么重要了,所以我再一次表示感谢。

我今天讲的《红字》已经问世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从问世之初就已经名满天下了,是一部世界名著了。而它被介绍到我国大约是五十多年了,最早的一个版本是1951年,我不知道那时的读者是否喜欢它。

但我知道从八十年代初发行的三至五个版本的发行量不是很大,每一个版本的发行量不会超过两万册,它在全中国的发行量不会超过20万册,这种情况在二、三十年的时间里,对人口众多的中国来说是有限的。《红字》已经是一本差不多被忘却的书。我这里想问这里有多少人看过这本书,请举一下手,给我一点信心。真的非常多,差不多有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出乎我的意料。我在课堂上讲这些经典作家经典作品的时候,我经常会发现整个课堂上居然没有一个读过这本书的人,有时候都没有一个知道这个作家的人,我说的不单单是霍桑还有其他的大作家,情形有点相似。我知道好来坞有一个《红字》的电影版本,如果说有一个卖点那就是性感明星黛米?摩尔,她拿到了最高的酬金2000万美金。这是我记得的拍《红字》最大的卖点,而黛米?摩尔是一个性感明星。她在这部影片中创造了一个记录,女星里第一个拿到片酬最高的,2000万美金的记录。但是这部片子在全球的票房不是很好,本来《红字》在我的课程里是四个学时,那今天我们将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谈一谈霍桑的这部代表作。

我所拥有的读者不是很多,即使在我状态最好的20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也不是一个特别受老百姓欢迎的作家。我的书虽然不多,但总是可以印一点,那么久而久之,在作家群里大家习惯把我叫做“作家的作家”,好象写作的人会对马原的阅读多一点。而读者相当一部分是对写作有兴趣的。被叫做“作家的作家”是对于我这种不受广大读者欢迎的作家的安慰,一个心理按摩而已,这个我知道。但是霍桑也有这么一个美名,说他是“作家的作家”。我在我的少年文学史里,几乎讲不到霍桑。那时我们知道的名作家都是另外一些人,后来我自己做了小说家后,我发现这些名字在我的文学史里一点都不重要。我那个时代,我知道的大作家是巴尔扎克、杰克?伦敦、罗曼?罗兰,但是在我把写作和阅读作为我主要的生命方式之后,我发现在我的文学史中,刚才这些名字在作家的文学史中所占的地位是很低的。实际上有两部文学史,一部是由文学史家们撰写的,大部分是由公众去阅读的。还有一部是作家们自己的文学史,霍桑可以在公众的文学史中忽略不记,而在后者的文学史中绝对是重量级的人物。很多和霍桑同一时代的作家对《红字》的赞美之词不是一次而是很多次。和霍桑齐名的同时代的美国作家麦尔?威尔,美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他对世界宣称:“我们有自己的莎士比亚,他的名字就是霍桑。” 麦尔?威尔能这么说他同时代的另外一个作家,可以想见这个作家有多么了不起,他可以影响自己同时代的非常伟大的作家,可以压住整个世纪的同行,他可以让他的同行怀有那么高的崇敬:“我们美国有自己的莎士比亚,他的名字就是霍桑。”他还不仅是指霍桑的《红字》,更多指的是霍桑的短篇,他著名的短篇有《女儿》等,非常多非常棒。他的短篇在十九世纪中叶的时候已经名满天下。后来的美国作家象马克*吐温就特别称道过霍桑,海明威也特别称道过霍桑。可见,霍桑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应该说没有人可以取代。能被那么多名作家赞誉的作家是很少见的。


接下来,我把话题回到《红字》这本书上。如果从小说形态上来说,它应该是一本传奇。霍桑为这本书作了一个长长的序言。他的序言告诉大家这是一个传奇。贾托是他的一个前辈,已经死了很多年的一个税务监察官(霍桑做过税务监察官)。他的手稿是来源于另外一个前辈,也已死了很多年了。那么霍桑的作品是发表于1851年,也就是说《红字》这个故事是先于1851年一个老人的遗稿。我们简单地可以把它推回三五十年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说故事的来源又向前推了三五十年,也就是十九世纪初叶的时候。而霍桑说这个故事发生在200多年前,也就是说是17世纪初的故事。而大家对美国历史应该有一个常识性的了解,美国历史还不到230年。而这个故事是17世纪的故事,比美国的历史要久远。由此可知,这是一部传奇。但我所接触的文学史中,从来没人把《红字》作为传奇对待,也没有一个学者把它当作传奇去研究。为什么?因为我是从儿时起就读这本书,可以说时间很长了,我和这本书有很长的渊源。我是儿时在辽宁锦州的一个图书馆里读这本书的,我不知道这本书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魔力,我做了第一次偷窃。我就对图书馆说这本书搞丢了,当时这本书是8毛5分。各位年长一点的人应该知道8毛5分在那时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是相当多的钱了。图书馆当时的规定是要罚款双倍。我付了1块7毛钱把这本书占有了。后来这本书在我手里广为传播,包括我的很多好朋友都是从我的手里看到了这个版本。比如余华看了这本书后,激动不已。他说,一个作家一辈子能写出这一本书就很过瘾了。

这本书虽然是传奇小说,但它确实不同于一般的传奇小说。比如说英国小说家斯哥特的畅销传奇小说,他的小说曾经是世界最畅销的小说,几乎全都是以英国的历史为依据的。另外一个是法国的传奇小说家大仲马,据说他一生有1200部小说。听说很多不是大仲马写的,是其他模仿他的作家写完后,签上他的名字。我们能够看到的大仲马的中文版应该都是他的作品,象《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等,他也是完全从法国的历史取材的。所以在十九世纪前期就已经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好象都是从真人真事中寻找素材的,然后通过小说家的演绎把这个故事重新塑造的。有时你看一个时代最有代表性的传奇小说家的作品,等于是看完了一个国家的历史。我们看法国中世纪的历史,真的不一定要看法国史。我们只要把那些大仲马著名的传奇都读一遍,基本上能掌握法国中世纪史,知道那些历史中有哪些人物,发生哪些重大的事件。但是霍桑不同,尽管他的方式完全是传奇的方式,但他从一开始就从来源于史实这样的套路里走了出来。描述的完全是一个小人物,完全是一个不贞的女性,一个丈夫不在然后生了孩子的女人。以这么一个很小的点,和历史完全没有关联,和历史的真实没有任何相关的线索。所以这部传奇从一开始就已经背离了和他同时代的一些经典传奇的做法。我想后来文学史家们在研究撰写历史的时候,基本都不把霍桑归并到传奇小说行列中去,我想最主要的是这么一个原因吧,当然这仅仅是一个部分。还有传奇小说也是畅销小说的一种方式,通常传奇小说都有一个倾向,要故事写得好看,要有悬念要有刺激,贴近普通人的生活,让普通人感觉到兴致和乐趣。在这点上,《红字》走得很远,这本书几乎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书,它没有一点通常在传奇小说和畅销书中的取悦读者的趋向,而且没有一点悬念。霍桑在讲那么大的故事时候,他把故事的悬念抽掉,你可以从最初的时候就知道故事的人物关系。这部小说最有趣的就是人物关系,一个奸夫、一个淫妇,还有一个丈夫,最主要的就是三角关系。可是你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有这么一个有力量的架构,这么永恒的一个架构,爱与死的架构,以奸夫的死为结局,又有爱又有死,非常经典的架构。在最初的几页里,他就把悬念抽掉了,不管你是什么学识水平,不管你是读了博士还是只读了小学,你看这个故事都不会有障碍,能分清里面的人物关系,可是霍桑把这些可读性都抽掉了。一个特别严峻的挑战,我想大部分的作家最怕把自己的故事讲完,最怕失去读者,而霍桑此举恰好是最可能失去读者的方式。所以我说这个故事是最难讲的,因为他不借助他的前辈和同行,这也就是所有的同行最看重的可读性,他从最初就把可读性置之脑后。

接下来我还想说,比如说一般人关注一个三角关系,很多人首先会关注情欲和官能方面的刺激,而你看《红字》的时候,你会大失所望,假如你抱着这样一种期望,比如去看写通奸和情欲的时候,你一定会大失所望。因为从头到尾,这本书没有一点关于情欲和女主人公性感的描写、妩媚的描写、妖艳的描写,全书没有一丝一毫类似的描写,这很奇怪。因为他写的是一个通奸故事,这太奇怪了,他写的是一个在性上犯了过失,因而导致多个人物命运的悲剧故事。而整个小说里一点性的描写都没有,他甚至连正常的人间烟火味都没有。我们知道一个在赎罪的女人,一个没有任何生存能力的女人,作者告诉我们她唯一能做的是做针线活,那么微不足道的事情。海斯特?白兰做针线活的描写在这本十六、七万字薄薄的小说里占了整整一章,你能想象吗?但是她做针线活,没有飞针走线,仅仅是说她有一种技能叫针线活,她靠这来维系自己和私生女的生活。作者对针线活做了完全是宗教性的描写,他没有一点描写是我们所熟知的认真缝纫,然后可能是不小心把手扎了等细节的描写。我想说的是没有一点人间烟火味的描写。这本小说里主要人物有四个,海斯特?白兰,女主人公,丈夫不在身边,她和牧师通奸,然后被监狱监禁,被宗教法庭审判。宗教法庭念她是一个女人、一个母亲,给了她一个最轻的判决,要她一生都戴着红A字。据说A字是“通奸”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因为我英文不好,我不知道是否正确,这是一个人物。围绕她的第二个人物是她的丈夫。他们是从欧洲到北美的,海斯特?白兰到北美两年后,他丈夫才回来。他丈夫登上北美大陆的时候就看到宗教法庭在审判他的妻子,而他妻子抱了一个婴儿,那个小孩肯定不是他的,因为两年即使有特异功能也不可能。所以她丈夫出场的时候,看到她抱着一个婴儿就知道已经戴了绿帽子,一个受辱的丈夫。第三个人物就是牧师,牧师应该是人们精神的导师,是人们向天堂向上帝的引导者。我们在故事之初就知道他是奸夫,是这个地区最受拥戴的人物,是人们精神的导师。第四个人物是罪恶的结晶珠儿,海斯特?白兰和牧师的女儿。只有这四个主要人物,他们都是符号化的,他们在出场的时候到故事讲完的时候,我们所得到的结果是不同的。首先是海斯特?白兰,非常典型,我之所以说是符号化的人物,我们看到作家给她出场的最初的规定是一个淫妇,应该是一个性感、风骚的女人,使男人充满欲念的女人。但是你看完红字,我想任何一个读者不会认为海斯特?白兰是一个淫妇,所以我认为说她是淫妇仅仅是一种硬性的规定。我这里插一个写作中的方法论,我知道很多作家都是泛神论者,他们肯定有一个奇特的经历,就是他们会发现在经典的文学中有一个不解之迷,大家都知道圣经中最有名的话,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这句话听上去非常的平淡,没有任何奇异之处,实际这句话非常奇异,为什么?因为这是圣经上的例子,这是泊来品,其实我们自己文化里也有差不多完全一样的语言方式,庄子著名的浑饨篇,日遭一窍,为浑饨开出七窍,浑饨死掉了。凭什么上帝说要有光,就有光,凭什么日遭一窍,为浑饨开出七窍。那么我就说很多对语言敏感的作家,他们都遇到过和我相似的问题,就是文学方式里有一种跟信仰有关的方式。我自己是一个泛神论者,也就是我在宇宙间看到了绝对的意志,而刚才我说的上帝说要有光,就有光这种语言方式,体现的就是一种绝对意志,所有逻辑序列都不能穿透它,那么我刚才又举的庄子的例子仍然是绝对意志,它是一种不要求你讨论,你无从和它讨论的语言方式,而这种方式实际和爱因斯坦、牛顿后来变成有神论者的心理过程基本是一致的。著名的证明方式知道得最少,不知道的最少,知道得越多,不知道的越多,是用几何方式证明的。就象画一个圆,你只知道这么大的一个圆的时候,你知道的是这个圆的周长,而之外的你都不知道的。那么你知道象地球这么大的一个圆的时候,你不知道的地球的外延有地球的周长那么大,那么爱因斯坦和牛顿肯定是我们人类里知道的非常多的人,他们就是因为知道得太多,所以他们觉得不知道的更多,更大。当他们发现宇宙间的一切,都充满了次序和条理,充满了逻辑和自然联系,居然显示着和谐和次序的时候,他们最终发现自己没法是一个有神论者,对于先你而存在的宇宙充满崇敬和正义甚至充满了恐惧。所以我说我们在说文学的时候,更愿意把把自己说成对呈现着绝对意志的世界有一种重塑、有一种再造,有这么一种使命在心里。那么红字这本书的四个人物的符号化设置实际上就是呈现着一种绝对意志,他们不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人,他们每一个人都没有喝过一口茶,没出过一次汗,没放过一次屁,每个人都一样。珠儿在很小的时候跟妈妈讨论的都是关于阳光和太阳,她跟牧师讨论的就是明天白天你肯不肯拉着我和妈妈的手站在7年前行刑的高台上,她跟总督和老牧师讨论的是人究竟是从哪儿来的。这是一个3到7岁的幼儿和成人讨论的话题。所以我说珠儿从来就不是一个孩子,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海斯特?白兰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吗,我说她更不是,她没吃过一顿饭,没喝过一口水,她在做什么?而在我们故事开始的时候,我就看出作家的绝对意志,他先规定了海斯特?白兰是一个淫妇。我在讲课的时候发现的一个可怕的事实,就是这部一个半世纪的世界名著居然有巨大的破绽,谁也没有看出来的一个破绽,就是海斯特?白兰凭什么要爱上牧师,根本没有任何道理,她根本就不是一个被情欲左右的女人,看过小说的人肯定都知道她绝对不会为情欲所左右,可以说任何欲望都不可能支配这个女人,她的意志绝对坚定,百分之百的坚定,一丁点破绽都没有,任何东西都不能穿透她的意志,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她一点都不多情,一点都不妩媚和娇媚,没有一丝一毫的风骚,而且她一点都不性感,你看不到作家一点的对女性形体的描写,甚至你感觉不到她是一个有乳房的女人,她几乎没有性别,除了她是一个母亲,因为有一个孩子叫她妈妈,就这么规定的,所以我说这么一个女人她怎么可能犯情欲的罪孽,或者说她没有犯情欲罪孽的任何自身所具备的条件和因素,我可以说她根本就不懂男女私情为何物,她真的不懂情为何物,一定是这样的。谁要是不信,你回去翻翻书,如果能找出这个女人懂得情为何物的描写,那马原的讲座太荒谬了。她怎么会爱上一个完全不值得爱的人,这还算男人吗?一点承担后果的能力都没有,这还算男人吗?如果她面对的是一个可以顶天立地,可以面对任何男人们可以退缩和畏惧事情的男人,她为这么一个男人献身、失身,也有情可原,就是这么一个懦弱、罗嗦、犹豫的男人,没有一点勇气,就是这么一个男人。我想我是北方人,人高马大的,从我个人的角度,我是挺可怜这种类型的男人的,完全没有一点男人气,所以海斯特?白兰这种类型的女人是不会爱上这么一个懦弱的男人。偏偏霍桑要我们接受这个事实,她不但爱他,而且为她失身,为他生孩子,什么都不顾,所以我说它往回推的话一点逻辑都没有,所以我的结论是她绝对不会犯通奸罪,我就说这部小说传世有一个半世纪,居然没有一个人质疑小说成立的前提,这是一个关于通奸的故事,实际上根本就不是一个通奸的故事,海斯特?白兰根本就不是一个淫妇,她根本就不会犯通奸罪。

我再换一个角度,关于信仰是一个特别大的话题,在19世纪的北美、英格兰地区完全是一个宗教时代,信仰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牧师、主教就可以是人民的主宰,是人民的引路人,因为我在西藏待了很多年,我知道在西藏一个地区的主宰是寺庙的主持,他是一个地区的精神依靠,所以当时19世纪就是这么一个状况。在海斯特?白兰出场之初,行政长官和宗教总督等一起组成了审判团,审判犯了罪的女人。宗教的力量加入到民众的力量中来形成了对通奸罪的审判,从表面形象来看这个故事是一个渎神的故事,但是再深入一点看实际不是。为什么?上帝受到侵犯了吗?没有。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最主要的罪孽是欺骗。海斯特?白兰欺骗了丈夫,牧师欺骗了信徒和人民,丈夫欺骗了牧师,基本是这么一个关系,由欺骗形成了一个严密的人物琏。这里要求最大的就是无论是公众还是幼儿,他们对整个故事最大的呼声是真实,是把谎言去掉的真实,我们看到公众在最初想知道的事情实际是,奸夫是谁?公众没有认为上帝受辱了,公众感兴趣的是谁让这个女人肚子大了,这特别象退回到20、30年我们北方出现的情形,那时斗争“破鞋”,有婚外性关系在北方叫“破鞋”。男人叫搞破鞋,女人叫被搞,这是北方民间的称呼。那时我还小,我对性还是不懂,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知道人们最关心的是谁和谁做了这件事,怎么做的?公众的趣味根本就不是这件事怎么败坏了社会的风气,而是是谁,他们俩在哪儿,在什么地方,做了什么?和北美19世纪中叶的情形特别象,那个时代就是清教时代。所以我说公众要真实不要谎言,那么小珠儿也要真实,小珠儿要牧师不要在私下里拉我妈妈的手,要你当着所有人的面在台上拉着妈妈的手。所以我最初认为这是一个关于旧俗、关于信仰的故事,但是在细读之后,我发现原来的“读”都有误读的成分,很多东西不是我在初读的结论。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把悬念抽掉了,而之所以能把这个故事一直讲下去,是因为它有特别有力量的东西,我把它称之为“情节动力核”。

这个动力就是一个口头“契约”。就是海斯特?白兰在恢复自由之前,他丈夫去探望她,他们见过一次面。那次见面时,丈夫魔鬼的本性展露无疑,他说:“我知道那个人,他有非常高的声誉,他受公众拥戴,但是我一定要他下地狱,我让你们俩都不得好死。”他说你在上个回合里欺骗了我,那么我对你的要求就是你一定不可以公布我们的关系。海斯特?白兰作为圣女,她一点都没反抗。一个契约,在那个时代承诺比任何法律都重要。海斯特?白兰在答应了他丈夫的要求之后隐藏了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个秘密就是推动故事能一直向前走的原因。因为丈夫的目标就是要报复海斯特?白兰和牧师。但是他的报复对海斯特?白兰是根本没有效应的,因为任何打击在海斯特?白兰那里已经不是打击了,因为最大的打击已经过去了。因为有那个契约,所以它就象一只吃饱的猫抓到了一个老鼠一样,他无休止地折磨牧师。我们根本就看不到他会治病,但是作者告诉我们他是医生。

牧师从外表上就是一个病人,体质非常弱,一个心理病人。所以又是一次绝对意志,作家的绝对意志。作家的职业和上帝有点象,上帝创造了世界,作家创造了小世界,我属于创造得比较少的。象我的朋友王安忆这辈子创造了几百个人,我这辈子只创造了大约一百个人吧,我也没统计过。每一个作家在构造自己小说的时候,都是一个小小的造物主,霍桑在这里又行使了造物主的特权。他规定了齐灵沃斯是牧师的医生,他玩弄他。因为契约形成了约束力,才使得故事得以继续。如果海斯特?白兰不履行契约,那么故事根本就不能继续了。因为只有在这个魔咒之下,牧师才会屡受折磨。如果海斯特?白兰解除契约,那么对牧师的折磨全部是无效的。我自己就遇到过气功师发功,大家按照他的说法去做的时候,每个人都有受功的反应,全部的会场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反应,因为我没有照着他说的去做,如果知道他告诉我们的方法是催眠术,因为我对催眠术有一定的了解,所以我就不破坏神经中枢,没有受功。如果我对在场的一千多个人说,你们按我说的话试一下,那还能觉得他在发功吗?假如我那时站起来,我就可以把他所有的符咒解除。但是当时我没这么做,我没这个胆量,因为他有很多助手,虎视眈眈的很厉害。这是闲话,事实上就是由于这个契约,形成了这种约束。而且这个约束是让齐灵沃斯的符咒那么有力量的最大的根源。

这个故事里有一个人物特别微不足道,他基本上不进入情节,但他又是最不可缺的人物,是私生女珠儿。她第一次露面的时候是三岁,最后一次露面的时候是七岁。哦,不对,她第一次露面的时候更为符号化,她只不过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孩子的脸都不存在,因为在插图里孩子就是一个包裹。她仅仅是人们谈论的一个话题,是罪孽的结晶,仅此而已。她第一次走进我们故事,实际故事已经讲到了1/4了。她的进入一下子就非同小可,她已经在参与关于人类最根本的对上帝的结论了,我们是从哪里来的,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这是人类全部历史中的三个结论,对于自身、上帝的结论。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已经开始向掌管世界的大人们来提这种结论,让总督惊呼小小的灵魂已经被罪恶侵蚀了。然后她又开始拯救她妈妈,因为她妈妈是世界的罪人。那么她妈妈要争得对她的抚养权,正是她自己使争夺得以成功,她可以直接向成人们发难。而她和妈妈在一起的时候总是能抓住最本质的方面,比如妈妈和牧师约会的时候,她突然就不认妈妈了,因为妈妈认为我戴着这个红字使约会会剪彩,于是就把红字撕掉了,扔在草地上。妈妈一下子觉得特别得苦,因为她生命的重心实际是在女儿这里的,她意识到了为什么女儿不认她了。

她把红字从草丛中拣起来,这时候珠儿才笑着扑向她,叫她妈妈。实际我们知道,如果没有珠儿,她妈妈的人生后来就不是这种情形了,会变成圣女,会变成人生一个完美的楷模。因为她妈妈可能又一次受到情欲的鼓惑,又一次把自己拉进罪孽的深渊,因为那时她妈妈一直在商量是否私奔的话题。所以就说她妈妈一开始是罪人,她变成了上帝的使者,是她来拯救她妈妈的。其实在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装》之前,我们伟大的霍桑通过珠儿这个角度告诉大家,真理在孩子手里。我个人以为在这本书里,最成功的人物是珠儿。后来我发现也是珠儿这个人物在我生命的30年里充满神秘感。我曾经做过比喻,比如说罗曼罗兰的《约翰? 克里斯朵夫》,还有高尔基的一些小说都是我少年时代珍读的小说。但是它们在我心里远远比不上16万字的《红字》。我一直觉得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后来在我三十多年的体会中,我慢慢知道了什么原因,就是因为不是一时也许是永远穿不透的部分,就象天文学里的类星体一样,迄今为止什么东西都不能穿透它,比如光和声波等都不能穿透它。那么《红字》这本小说几乎永远有不能让读者穿透它的表面。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那么其中我想举个例子,一下子想到的一定是珠儿,她从一开始活着起就是一个精灵,不是一个孩子,她说的话都不是孩子说的话,因为我们自己做父母都知道孩子怎么说话,而她说的话没有一句话是孩子说的话。她无论说什么总是一语中的,就象皇帝的新装里那个没有名没有姓的孩子说的那句话“他根本没穿衣服”。

我们今天讲《红字》究竟有多少必要,首先是在越来越急功近利了。我们今天的生活节奏相当快,那么我个人觉得我们是生活越来越少沉淀和积累。我作为一个人文学者,我现在是同济大学的一个老师,我有个人的忧虑在其中,我觉得表面上看现在古典主义已经退出我们的生活了。今天究竟有多少人欣赏泰戈尔,究竟还能有多少人欣赏霍桑,欣赏托尔斯泰,真的是不多,也是因为这个缘故,能有这么一个机会能在古典主义经典的经典中选择霍桑、选择《红字》来和大家聊一聊,我个人认为相当必要。我认为它是经典中的经典,是杰作之一。小说很多的手法,谈得比较多的是象征的运用,红字肯定是象征了。还有一个象征他写的监狱的大门,大门旁边有一处花朵,大家根本就不会在意,然后霍桑就说故事就象花朵一样,它有特殊的象征意义。当在审查海斯特?白兰究竟有没有抚养权,有没有拯救一个不朽灵魂——孩子的能力时,他们考察了孩子的智力,问她你是从哪里来的。她说我是妈妈从监狱旁边的花丛里摘来的一朵。这种特殊的象征在小说里运用得非常成功,因为象征是传统小说中一个非常经典的手法。而人物的符号化是象征手段的最典型的运用。还有象契约,契约对人形成的束缚,这也是人类高度经典的概括。就象我们的法律和规则都是一代代人制定的,但是制定了之后,这些法规会反过来制约我们自己,影响到我们的判断,影响到我们生活的很多方方面面。还有比如像寓言的意义。

我们今天生活里寓言是越来越少了,但是事实上在古代文学里有大量的寓言部分。《圣经》因为是一部最伟大的寓言集而不朽,它里面有那么多我们今天依然感触良深的寓言,非常多。像《红字》这本书本身就是一部大的寓言,从它的形态来说它是一部寓言,从它的内容来说,它也是寓言。它不是特别关心我们日常关心的方面,比如说赚钱、喜事、丧事等。它只关心灵魂,比如说,在书中的三角关系的成年人,他们的灵魂都有归宿。医生这个魔鬼的灵魂被打入地狱,就是牧师生命的最后阶段,他向他的人民承认了自己的罪孽,我是这个孩子的父亲。最受不了这句话的恰好是一直折磨他的医生,是他拼命阻止牧师把真相说出来,实际上对医生而言,他如果没有魔咒,这个魔鬼什么都不是,他就是垃圾、就是粪便。他的灵魂一下子化为乌有,在这个故事结束的时候。而一直被谎言、负疚所折磨的灵魂,牧师的灵魂,在说出真相的一刻,他的灵魂飞升了,他的女儿和女人愿意握住他的手了。而一直在空中游荡的灵魂,海斯特?白兰的灵魂,在符咒解除的那一刻,在牧师的灵魂终于上天的那一刻,她的灵魂落到了地上,我们知道在故事结尾的时候海斯特?白兰活了很大的年纪。珠儿也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后来结婚了,这是伟大的霍桑给我们的一个完美的结局。好,这个报告就结束了,接下来,我们作一些提问。

提问一:
您在暂时脱下作家的马甲之后,在同济大学担任了教授的角色。在您以往的解读历程中既有海明威硬汉的人生理念也有加缪局外人的冷漠,既有经典的霍桑又有现代的昆德拉。在这么多的文学大师中,您最欣赏的是哪位大师的作品,为什么,能给我们的听众解答一下吗?
解答一:
好作家、好作品那么多,就一个读家,你很难说清楚,比如说,我读得最多的作家是克里斯蒂,他是世界上被阅读得最多的作家,到今天也不过100多年的时间,但他的书有31册左右。这绝对是不可思议的事实,而且他写得真的是太好了。我读任何一本书都是以下棋的方式去读,经常去想这个人物的结尾是什么,小说的情节会发生什么变化,会如何去发展?经常我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但是对克里斯蒂总是失败。
如果说在内心持续敬意最长的是霍桑,理由我已经说过了,还有对我写作影响最大的是瑞典女作家拉格洛夫,她有一本书叫《古斯泰·贝林的故事》。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大概是80、81年。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一下子找到了我的语感。在她之前,影响我的是英国大作家菲尔丁,他的名著是对我的叙述影响最大的作家。
那么我个人内心最理想的小说是《好兵帅克》,一位捷克小说家的著作。我个人认为这是一本《堂吉柯德》20世纪的版本。我认为最让人惊叹的是约瑟夫?凯勒,美国畅销书作家。他的著作在80年代的中国也风靡一时,在全世界印了数以千万册计。他完全是一个和上帝有着相同视角的作家,他能鸟瞰我们人类。
我个人认为离我内心世界最近的作家应该是海明威,他的小说题材简单单调。但是能从单调的小说里找到和人相关的所有的命题。而且他的表述方式无疑是最经济、最有效的。他是一种直线方式,两点之间最近的是直线吧。也许还有很多的作家对我产生过重要的影响。要一一列举太困难了,我这一辈子都是在阅读中过来的。我也只能从几个方面来说不同的作家对我的影响。
提问二:
您刚才提到的都是一些国外的作家,可是您在讲座中提到的是您的英文并不是最好,而且有些作家并不是用英文写作的作家,象您刚才提到的瑞典作家,这就意味着您读的都是一些翻译家翻译过来的小说,你能否推荐几位比较好的翻译家吗?因为我是一位大学生,我希望一位文学教授能给我一些阅读方法的启示。还有我想问中国本土的作家对您的影响有多大呢?
回答二:
我和很多翻译家都是朋友,我特别敬佩他们的劳动。上海的老翻译家王道建,路金、唐用宽,北京的一些翻译家、刘明就、叶挺放,这些翻译家都是我的朋友,他们的译作在很大程度上让我受益,还有一些老的翻译家,象韩时行、曹用,在我的生命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我在这里向他们表示我个人的崇高的敬意。
我刚才提到的大部分是外国作家,我一生阅读中肯定是以读翻译作品为主,我全部读得是译文。但是小说的历史追溯起来很长,事实上小说真正的历史并不是很长。小说真正普及的历史只有200年,而且在200年结束的时候,小说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在没落了。我认为现代小说的普及大概也就是最近200年的事情,就是现代小说形态的完成和高峰期都是在这200年。借助于工业文明和造纸的现代化,使小说成为公众的精神食粮。我更愿意在这段时间里去看,就象我最希望写出的小说是《好兵帅克》一样。而现代小说的形态传到我们国家到现在也不过100年的时间,是上个世纪初,而此前的小说和现在小说的形态是有严格意义的差别的。我们有很多被称为我们自己小说的东西,比如一些话本、章回体等。严格的说,他们都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小说,所以我是从很窄的概念上去说小说的,而不是很宽泛的。人类从远古记录下来的都是小说,但都不是现代概念的小说,我个人把它看得很窄。就象相对论也有广义的和狭义之分。我估计我们这里不会有几个人听得懂狭义相对论。而广义相对论我们很多人都能听明白几成。而且我个人的写作和阅读的历史更多的是受到外国作家的影响。中国作家对我影响很大的不是太多,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是《镜花缘》,《红楼梦》也曾经对我产生过一定的影响。但是在我后来的写作中被我排挤掉很多,因为我发现这本书的方式不是我个人喜欢的方式。实际上你会发现读鲁迅的小说,他的风格也是受西方小说的影响,而不是中国小说。也许鲁迅专家不一定认可我的说法。可能是这个缘故吧,我还是把世界范围的更成熟的小说放到更重要的位置上来。这也是在讲座中没有提到中国小说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吧。
提问三:
马原老师,您好,我刚才听到主持人提到了您的作品《冈底斯的诱惑》,这本小说是采用形式先行,也就是形式进行叙述。那我想作为作家,对雕塑、绘画、电影等肯定相当感兴趣,那我想最近我们上海正在热映张艺谋的《英雄》,这部电影很多人在评论是形式先行,我想马原先生能否结合创作小说的经历,从作家的视角来谈谈《英雄》这部电影。谢谢。
解答三:
刚才鼓掌观众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我没看这部电影。实际上也没有太遗憾。这些好看的被媒体炒作的电影,看也罢不看也罢。我个人有一个生活习惯,从小就定下的:我发现所有着急做的事,你发现日后都可以不做。那些你一直不紧不慢在做的事情,你可以一直不停地做下去,而且不做是不行的,象吃饭这事是不急的,象开会、约会这事你可着急了,恐怕迟到啊,日后你发现你不去也没关系的,哪怕你是会议主席,你不去都可以,哪个会没有你都可以的。所以我不认为英雄这部电影非看不可,虽然它是我非常喜欢的作家作编剧的,我想它应该挺好看,但是它和我的关于形式和内容的方向应该不会太一样,我看过宣传片,弄得眼花缭乱的,但事实上我不是一个能让我的读者眼花缭乱的作家。从主持人和一些批评家的角度,谈到我的叙述。我在形式上作了一些非形式的探索,我称之为哲学上的探索。比如说,一种表达方式它究竟有多大的潜力,如果在寻找和它相对的表现方式的时候,会否对原来的表现方式形成补充,比如说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经常形成补充。那么在同一篇小说里是否可以这两种人称同时使用呢?事实我也是中国少数用第二人称写过很多篇幅的作家。人称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是构成。是否所有的逻辑法则在艺术中都可以适用,我一直都认为未必,因为我是把世界分成两个部分的。科学的领域肯定是可以解析的,它都有逻辑序列。但是其他的领域是不可以解析的领域,也就是逻辑法则不可以在不可解析的领域里大行其道。比如说艺术、信仰、神学甚至哲学。我指的是部分作家的哲学,他们很在意世界不可解析的领域的探求。我说的形式上的探索可能更着重于哲学层面,而不是意识流,而不是蒙太奇。我把我对哲学的探求归结到方法论上。说到方法论,就是从哲学的层面上去讨论形式的意义和价值。也许我会抽出时间去看英雄,首轮好象很贵,也许我会等比较便宜的时候,或者买个影碟看。我那个屏幕34寸的,不大不小。实际上在电影院我能享受到的还没有34寸的多呢但是我的音响差一点。
提问四:
我是在上大学的时候看《红字》这本书的,我认为它是对人性的揭露,在大的社会背景下,个人追求的平衡。个人的情感受到压抑,如何去抗争,寻找自己想要的东西。如何在这种平衡中寻找生活的意义。您今天的讲解是很精彩,然后,我想有几个问题,您在西藏呆了多长时间?您在西藏主要是做什么呢?您能否给大家简短地介绍一下您在那儿发现了什么东西,最精彩的地方在哪里?下次能否听您解读一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解答四:
我在西藏呆了七年,做编辑。西藏最精彩的更多的是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视觉的一个是宗教的。我说视觉的就是那块土地高高地耸立在地球之上,英国大作家柯南?道尔写过一本书叫作《消失的世界》。他实际上写的地理概念就是青藏高原、西藏,虽然故事不是西藏。因为地理状况,那儿空气非常稀薄,结果是能见度太好了。我们其实很多东西是被空气阻隔的。就象空气中水蒸气大一点就变成了雾,有大雾的时候能见度大概只有2米远。而西藏的能见度太好了,所以我说有一个视觉的西藏。在西藏你无论看什么都是不同的,举个例子,拉萨背靠的那座山,那座山名不见经传,但那儿有世界上最大的寺庙,全盛时期有上万个喇嘛,可想寺庙有多大。那座山相对高度是1600米,黄山的最高峰是1700多米高,而它的相对高度是1100米高,也就是比拉萨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山都差远了。为什么我这样说那座山是一座小山呢?因为西藏的能见度太好了,我们远远地就看见了这座山。因为你远远地就看见它,所以你不觉得它很高。而在黄山,我们是很近的地方看它,所以觉得它很高,人们居然认为黄山在五岳之上,其实在西藏连唐古拉山也不是最高的,在西藏念青唐古拉山是最高的,它的主峰是7700多米,相对高度是3500米,它足足有2个黄山那么高。一切的魔术戏法都来源于视觉,由于那里能见度实在是太好了,没有污染,它的日照时间是最长的,在全世界的排名是第一。所以去过拉萨的人都知道,照片的背景都是深蓝色的天空。这么一个视觉的西藏肯定是不同的,还有一个宗教也是不同的,西藏的佛教是喇嘛教,寺庙的红色被称为喇嘛红,寺庙的黄色被成为喇嘛黄,有很多历史故事都和西藏的宗教有关,西藏的色彩几乎都是宗教的色彩,喇嘛红、黄、白、黑色几乎都和宗教有关。所以你到西藏以后知道就只有这么几种颜色,而且都是大的色块,在全世界你很难看到会有这么一个城市它的颜色会那么单调,就这么几种颜色,而且都是以色块的方式呈现的。所以宗教不但构成了西藏人的生活,藏族的历史和今天,同时还构成了西藏的基本色。西藏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一个是视觉的西藏,一个是宗教的西藏。全民信教还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情形,因为我们这里是无神论,在上海有宗教信仰的占的比重较小。
提问五:
你说霍桑是一位古典作家,但在我们常识中,霍桑是一位现代作家,甚至说他的叙述方式是非常当代的,从你刚才对《红字》的剖析中,我们也能看出这一点,但您却说他是一个古典作家,其实当代作家也借鉴了许多古典作家的写作手法,特别是人物的符号化,特别是当代作家更多的不是与读者交流,而是与本人交流。作品中的人物都不是现实中的,更多的是概念中的。你用古典来形容霍桑是有您独特的见解的,我想听听您的看法?您早年看到的《红字》和现在是否是同一个版本。您觉得这两种版本谁的翻译更好呢?您推荐一下。就这两个问题,谢谢。
解答五:
我倒着说,我只看了以前的一本,现在的一本没看,我习惯看老的一本,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发言权。
你说到的古典的问题,你说到的一些古典的艺术家或作家和今天是接轨的,他们今天仍然不过时,但是霍桑不是古典作家,还有谁是古典作家呢?他至少离开我们这个世界100多年了,它就是在古典主义时期了。他当然就是一个古典主义作家了。实际上古典主义有一些特别经典的方面,比如说它有偶像化的美学倾向,如乔托的绘画都不是严格意义的写实的,他们的人物都有偶像化、符号化的倾向。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古典主义比较突出的一个特征,我没有举几个离开我们现在较近的如达芬奇、拉菲儿等所谓现实主义的艺术家,还有现实主义的作家如巴尔扎克等,我认为他们是属于要努力再现现实的作家。而古典的作家、艺术家们,他们可能更关心人神之间的关系,他们更关心和灵魂更近的话题,不是想要解决今天人们所遇到的喜怒哀乐,所以我更把他们称之为古典主义。

问题六:
霍桑的这部《红字》对您也有30多年的影响,那么我想问一下您是否看过这部被改编过的电影,我想问一下你对这部电影的印象?因为书的主人公,一个在作家笔下几乎没有性别的女人,在电影中却由一个性感的女明星来演,而且其他的情节作了一些改变。我想马原老师谈一下您的看法?
解答六:
这是商业化社会的一个特别突出的失败的尝试。因为制片人和导演根本不知道《红字》这本书说了什么,想利用一个通奸的一个题材,广为人知的一个历史故事来赚钱,他们选黛米?摩尔作女主角就是这么一个出发点。我听说《红字》这部电影有三四个版本,这是第一个,也许不是最后一个,但是肯定是最失败的一个。所以如果没有看这部电影的读者还是不要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