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顺达空调皮带型号:哀与无奈:“赵新先们”的挽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5:40:39

哀与无奈:“赵新先们”的挽联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只好“摸着石头过河”;二是自下而上,总是通过现实发生的情况来确定改革的方向。这就使制度的建设总是落后于现实的需要。

  身处其中的国企改革者们,只好在没有路标的岔道口凛然前行,用自己的实践来探索国企改革的正确道路,稍有不慎,就可能在前进中触及法律与道德的底线,成为改革途中的悲情人物。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无论伟人还是百姓,都会犯错误。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开创了万代伟业,历史仍评判他残暴无道、杀戮太重;毛泽东尊为一代伟人,逝后也只能落个“三七开”。谁都知道,世上本无“完美无瑕”似的人物。

  处于国企改革转型期的国企老总们,“错误”更是难免。一个职业经理人,由于其服务的企业性质不同,当工作中出现类似失误或错误时,命运的结局会大不相同。假如你是民企的经理人,只要做到“功大于过”,股东们基本上会给予谅解、支持甚至奖励。然而,如果你在国企任职,你只能有功而不能有过。你可能辛辛苦苦干了几十年,白手起家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将企业发展壮大,为企业赚了几百亿,但只要有5万块钱你没有掰开镊子,你就成了阶下囚!

  同时人们又看到,往往一个国企领导人被抓,这个企业从此一蹶不振,走向末路,甚至,一批关联企业也会相继倒闭破产。因一个人的职业生涯被终止而造成大批职工下岗失业,这样的例子不是少数。所以,在现行体制下,对于国企领导自身来说,“过”的成本是非常高的,现行的体制是其情可悯而法无可恕的。

  但是,除了对不慎落马的国企经理人扼腕叹息之外,人们不禁要反思:如果能有一个“因事制宜、因人制宜、人物评价、数字说话的将功补过的评价机制”,那会挽救多少国企,挽救多少企业家。从猴子变人需要一万年,从人到猴子只需要一瓶酒,其实,有时从好人到坏人,只是一念之差。那么,对“一念之差”的国企经营者的轻微犯罪,能不能换一个思维方式,换一个处理方法呢?

  

国企老总的“红”与“黑”:被拉下祭坛的“赵新先们”

    在共和国历史上,“财大气粗”的国企老总们从来就是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他们代表国家掌管和治理企业,有人称之为“红顶商人”。相当一部分人依然保留着相应的行政级别,所谓的处级、局级老总,甚至还有省部级老总。然而,在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监管缺失的情况下,职务犯罪成了国企老总们不容易迈过的一道坎儿。近年来接踵发生了中航油、中储棉、长虹集团的巨额亏损,浙江东方巨额公款被侵占等案件,一个又一个国企老总走上了被告席。2005627日,曾经风光无限的三九集团“教父”赵新先因“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消息一传出,立即在企业界引起了巨大的震动,也让一个并不常见的罪名——“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闯入公众视线。

  赵新先是三九集团的功臣,这一点没有人否认。他在1985年靠500万元创办三九集团的前身——深圳南方制药厂,而后仅用了19年的时间带领企业打下了庞大的三九帝国,使企业成为一个总资产逾200亿元、下属400余家子公司和3家上市公司,涉足药业、农业、房地产、食品、汽车、旅游等“八大产业”的巨型集团。三九集团成为国内当之无愧的最大中药制造商,连续多年占据中国500强企业榜。赵曾经与柳传志、陶建幸、卫留成这些人物一道,作为中国大企业的代表,亲赴美国聆听杰克·韦尔奇的授课。三九成为中国举起学习GE旗帜的少数几个大企业之一,但赵新先是那种“战略眼光独到,战术手段欠缺”的人,他的梦想帝国在没有实现之前就轰然倒塌。这位曾经的三九集团教父头顶“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的罪名,在高墙内度过了一年零九个月的光阴。出狱后,恢复了自由身的赵新先用沉默向昔日的辉煌岁月做了彻底的诀别。然而,他的沉默并不能平息这一事件引发的强烈震荡,其广泛传播的惨痛经历显然让很多身处类似境遇的国企老总们如履薄冰:显然他并不是因为中饱私囊而“滥用职权”。直到被捕之前,赵新先对即将让他锒铛入狱的这一指控都浑然不觉。重要的是,在不当使用职权导致的这一幕幕悲剧中,赵新先并不是唯一的主角。在经济方面,赵新先是清白的,这是他虽然犯了罪却依然受人尊重的一面,同时也是令社会对之报以同情和惋惜的一面。同他一样,至今仍然有许多国企老总徘徊在滥用职权犯罪的边缘而毫无察觉,或者是已经有所察觉却不知罪与非罪的边界,从而倍感迷茫。很多国企老总似乎都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但是,他们不应该、也付不起——安全的代价,自由的代价,生命的代价。

  滥用职权的行为是从何产生的呢?作为一个国企老总,掌控着数亿元的资产运作与流动,决策难免会有差错,工作难免会有失误。出事后,外界将赵新先的入罪归结为他长期实施的高度集权化的管理模式。媒体报道称:在20045月前,三九集团一直都是赵新先一个人的“三九”,他身兼三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和首席执行官四职,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在“三九”内部,人们称赵新先“教父”。然而这种权力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曾经让三九集团实现了快速发展。创业初期,赵新先在南方制药厂推行了极为简洁的“三九机制”,精简机构和领导,各部门均不设副职,权力高度集中,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丰硕的成果总是引人注目,过程却往往被忽视。在三九集团的不断发展与壮大中,社会各界所关注的是集团一年比一年递增的销售额与总资产,推崇备至的是赵新先的魄力与胆识。没有人会质疑三九集团当时的管理模式,甚至以为那就是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理念。直到出事以后,人们顿感唏嘘不已,三九集团后来的结局与同样多样化的华润截然不同,前者成为了一段往事。

  以赵新先为代表的一代国有企业家,他们有着自身的英雄气质,有“摸着石头过河”的勇气,却缺乏现代管理理念和法律意识。他们深受党纪和国法的双重监督,背负国家所赋予的特殊使命和责任,困惑于和政府的权益分配冲突,往往很难逃脱这个群体的悲剧宿命。

  谁之过?谁之罪?

  

罪与罚:一个并不轻松的话题

    “赵新先们”的身后,留下一串让人脊背发凉的传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英雄气短,人走茶凉,所在的企业因此面临着重大的信用危机和发展危机。笔者怀疑,这其中有多少罪过是他们所心甘情愿?有多少是无意识的行为?时至今日,中国改革开放已历经三十载,再回首,很多遭遇发生如昔,一幕幕并不轻松的话题仍旧在继续演绎。

  三十年改革开放,正是一个需要总结和探索的时点。这三十年来,中国人做生意仍然依靠的是世故人情,比的是谁后台硬,商业原则和契约精神远未深入人心,而潜规则却无处不在。考虑到这些“三十年之怪现状”,笔者揣测:能否对国企老总的“一念之差”进行轻微处理,而不是“杀鸡儆猴”,令人深感前方布满地雷阵;国家作为股东能否原谅他们,给他们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大多数人不情愿犯罪,大多数人也不是故意以身试法,何况很多都是“中国特色”的客观现实所造成的。能不能让这些元老“戴罪立功”,让他们能够弯下腰来重塑传奇?

  20033月,济南某企业副总经理、发展处处长、济南销售部经理等5名干部受贿窝案东窗事发,被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该企业为市属国有大型企业,5名涉案人员均是企业管理、生产、科研开发及销售等关键岗位的领导者。该企业的产品又即将进入销售旺季,且正值某外地同类名牌产品来济南抢夺市场的非常关口。消息传出后,企业内部传言四起,人心不稳。针对这种情况,经过慎重研究,检察院决定对这起企业领导受贿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采用强制措施。出于不间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的考虑,在立案当日,即对3名问题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让他们继续工作;在刑事拘留期满后,根据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的表现及企业生产需要,也对其所采用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同时鼓励他们戴罪立功,争取从宽处理。5人一致表示要珍惜这个机会,痛改前非,为企业做强、做大而努力。3人在全体处级干部警示大会上忏悔发言,用自己的犯罪经历及犯罪后的悔恨警示其他干部引以为戒。而后,5名犯罪嫌疑人均重返生产第一线。公司副总经理袁利杰(化名)现场指挥一条新生产线的安装、试机、试生产的全过程,确保了该生产线在7月份的正式投入生产。济南销售部经理根据市场运作情况和销售季节特点,向集团领导提出了一系列合理化建议。鉴于5名犯罪嫌疑人均有自首、积极退赃和戴罪立功等情节,检察机关对其中一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对另外4人起诉后,1人被判缓刑,其余3人被免予刑事处分。一时争议乍起。

  单就本案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具有人文精神的司法创新。从刑事立法的目的而言,惩罚只是一种手段,并非终极目标。

  “戴罪立功”不是保护伞,而是一个尽力挽回损失的办法。对于贪污、受贿这种职务犯罪,如果犯罪情节不重,采取诸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而又不至于发生逃跑、毁灭证据、重新犯罪的,是完全可行的。“戴罪立功”首先要有立功的表现,如果没有相应的成绩,就无所谓立功了。

  然而,上面的案例只是众多案例中的例外,而现实中更多的是这些改革者、创始者终陷囹圄,留下一段让人唏嘘不已的故事。

 

千秋功过,谁与评说

    针对国企一连串事件,有人说过:“国企缺的不是人才、资金、技术,而是机制。”国企老总手中的权力太过集中,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似乎也不应该把个人权力高度集中的板子完全打在他们身上,因为这种机制与我国传统的企业领导体制有关。

  长期以来,国企一直是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及法定代表人制,随着国企经营自主权的不断扩大,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拥有了企业产供销、人财物等方面相当大的决定权,在这种“一长制”的领导下,“精英”、“能人”被赋予了在企业中的绝对权力,企业的命运兴衰往往系于厂长经理一个人身上,“能人治厂”、“精英治厂”的观念一直深入人心。

  这些年来,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纷纷实行公司化改革。大批的国企纷纷被改组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厂长经理也摇身变成了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内部也逐步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但国企公司化改造的实践表明,国企改革的成效并不理想,国企改革离现代企业制度的真正建立仍有很大的差距,企业兴衰成败的命运依然取决于老总。

  企业内部的高度集权,又为国企领导人“家长制”、“一言堂”工作作风的形成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不少国企老总们在企业发展之初锐意改革、拼搏进取,带领企业走过一段十分艰难的发展之路,为企业的成长壮大立下过汗马之功。由于这种无可替代的领导作用,使其在企业内部树立了绝对的权威。渐渐地,这些老总将企业看成是自己的企业。

  在企业的外部监督方面,作为国企资产出资人的政府一直存在着因监督不力而导致国企老总们手中的权力失控的监管漏洞。多年来,国企“出资人不到位”、“管资产与管人相对分离”的体制,以及随着企业扩大自主权后,政府不再涉足国企具体经营行为,使得国企财产控制权在向其他企业及经营者转移流动的同时,外部的政府监控手段和监管力度明显不足。

  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国企老总们一上任就要比民营企业家承担更多的法律风险。一方面,国企老总们肩负着促进企业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营责任,而且是一种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经营方式。一旦失败,个人面临的不仅是“下课”的问题,还往往遭到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种种刑事指控。另一方面,国企老总们在依法从事公务时“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头顶“红顶商人”桂冠的国企老总注定要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身份上的二重性恰似一把“双刃剑”,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也使他们接受双重评价从而面临着双重风险源,其经济上的违法行为又通常可以构成职务犯罪,所以国企老总们承担的法律风险也大大高于行政官员。

  结缘于政治的国企老总,不仅要在变化莫测的市场风云中见风使舵,更要在中国人际复杂的官本位体制内巧妙周旋。因此,潜在的政治风险也是国企老总们无法回避的危险漩涡,这种看不见的风险似乎更具危险性。据有关人士透露,赵新先案的发生其实还有另外一层原因。2001828日,证监会对三九集团在资本运行中的违规行为提出警告,警告的原因是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了三九医药上市公司逾25亿元资金。证监会还同时通报批评了作为三九医药的董事长赵新先。20039月,随着“三九98亿贷款”的信息披露,各地银行纷纷逼债,三九集团遇到了有史以来的最大危机。为了抵抗这次危机,困境中的赵新先选择了一种近乎是饮鸩止渴的方式——挑起了和国资委的权益之争,要求国资委履行出资义务。正是这种自信甚至是自负的举动导致了他两个月后突然被免职。国企改制不彻底、产权关系不明晰,是国企改制尚不成熟的结果,是经济转型期的产物。在全国范围内,身处国企纷争的老总也决不止赵新先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