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切响子老爸怎么死的:黑 格 尔:生平与哲学的现代评论[兴华论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1:28:46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之逻辑学

黑格尔在论证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这个基本观点的过程中,构造了一个绝对理念自己认识自己、自己实现自己、不断走向思维和存在同一的哲学体系。这个体系由“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三个部分组成。按照黑格尔的观点,“逻辑学”描述的是绝对理念自我发展过程,在这个阶段上,绝对理念表现为它的各个环节——范畴的推演。自然哲学描述的是绝对理念外化为自然界后在自然界中的发展过程。精神哲学描述的是绝对理念摆脱了自然界进入人的意识并在人的意识中回复到了自己,认识了自己,达到了思维和存在的同一的过程。

黑格尔把世界看成一个有机的过程。我们已经知道,对黑格尔来说,真正的实在就是他所谓的绝对(the absolute)。用神学术语来说,这个绝对即God.但是黑格尔尤其想表明此处他并非想表明一个独立于自然界或个人的存在。虽然柏拉图在表象或现实之间(appearance and reality)做了明确的区分。黑格尔事实上主张,表象即为实在(appearance is reality)。黑格尔说,万物都处于联系当中。因此,我们作为独立的事物,无论我们经验了什么。通过仔细的反省,将会引领我们达到别的事物。它们与那些事物相互联系。最后辩证思想终上于绝对的知识。而且,绝对并非单独事物的整合(unity)。黑格尔反对唯物主义的假设,即主张存在着孤立的、有限的、坚硬物质的微粒。当这些微粒以不同方式结合时,就构成了万物的本质。黑格尔也不同意古希腊巴门尼德(Parmenides)和斯宾诺莎(Spinoza)所提出的极端的说法:万物是一(Everything is one)。一个有多种样式和属性的实体。黑格尔把绝对描述为一个动态过程,就像一个有机机构存在着许多部分,却构成一个复杂体系。因此,绝对并不是某种独立于世界的整体,而是以一种特殊方式看起来,是一个世界。

黑格尔相信通过人类理性能够达到绝对的内在本质。因为,绝对是在自然中揭示也在心灵的工作机制中展现。把绝对、自然及人类心灵联系起来的就是思想本身。一个人的思维方式似乎由自然结构所固定,然而,因为绝对通过自然的结构来表达自身。因此,一个人思考自然就以绝对在自然中表现自己的方式进行,就像绝对和自然是动态过程,所以人类思想也是一个辩证过程。

黑格尔非学重视逻辑。当然,在黑格尔那里,他把逻辑等同于和形而上学一样的东西。逻辑在它那里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把思维和存在看成是同一的。而且,黑格尔认为我们可以通过逻辑地一步步发展能够知道现实的本质,并且避免沿途的矛盾。笛卡尔曾经提倡相似的方法。由此,知识的确定性可以通过逻辑的活动从一个观念达到另一个观念。与笛卡尔强调观念间的相互关系不同,黑格尔主张,思维必须遵循现实的内在逻辑,也就是说,因为黑格尔把理性和现实同一,他便总结说:逻辑和逻辑联系一定能在现实中发现而不是在一些空洞的推理中发现。他主张,因为哲学是对理性的探究,因此,对当前和现实的理解,而非树立一个超越的存在。因此,逻辑是一个过程。我们从对现实的经验推演出描述绝对的范畴。这个推演在黑格尔的辩证哲学中居于核心地位。

黑格尔的辩证过程展示了一种三重的运动过程。通常这种三重结构被描述为一种从正题(thesis)到反题(antithesis)再到合题(synthesis)的过程。经过这种过程,合题成为新的正题。这个过程一直到绝对理念才终止。黑格尔在其辩证逻辑中强调,思想进行中,矛盾并非阻止知识前进的力量,而是人类推理中积极的推动力量。

黑格尔的逻辑体系结构图:

                               ↗1、质(纯存在、定在、自为存在)

   ↗一、存在论 →2、量(纯量、定量、程度)

                                        ↘3、度

                               ↗1、本质(同一、差别、根据)

逻辑学  →二、本质论 →2、现象(内容和形式、全体与部分等)

                               ↘3、现实(实体关系、因果关系、相互作用)

                                         ↗1、主观性(概念、判断、推理)

           ↘三、概念论 →2、客观性(机械性、化学性、目的性)

                     ↘3、理念(生命、认识、绝对理念)

总的来说,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一个范畴推演体系,他把以上的逻辑范畴叫做“纯概念”,意即不沾染任何感性的、物质的成份的纯粹的思维形式。在他看来,这些纯粹的思维形式的并非是远在彼岸的不可捉摸的东西,相反地,它们倒是人们最为熟知的。

可以看出,黑格尔的逻辑学与康德的先验逻辑有某些相似之处,即两者均以范畴、理念作为逻辑学的主要内容。不过,黑格尔的范畴论和康德的范畴论却有很大的差别。首先,黑格尔认为,范畴、理念是存在的本质。我们知道,在康德那里,范畴、理念只是主观的思维形式,和客体“自在之物”毫不相干。和康德不同,黑格尔则认为,范畴、逻辑不仅仅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主观的思维形式,而且是内蕴于客观事物之中决定事物的本质的“客观思想”。其次,黑格尔认为,范畴是“绝对理念”的各个规定,是“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或阶段。按照康德的观点,范畴只适用于“现象世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理念则要求超越现象世界去把握自在之物,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和康德不同,黑格尔力图把有条件的、相对的范畴和无条件的、绝对的理念统一起来。在黑格尔看来,“绝对理念”本身只是一个由各种范畴构成的有机系统,离开了各个范畴,它就是一个孤零零的、没有意义的空名;同样,各种范畴也只是绝对理念的一个方面的规定,是“绝对理念”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或阶段,一个范畴离开了和其它范畴的联系,离开了绝对理念,则是片面的、抽象的,因而是没有意义的。再次,黑格尔的范畴论是带有流动范畴的辩证法。康德虽然觉察到了范畴之间的某些联系,但总的来说,康德没有致力于研究范畴之间的联系和转化。在康德那里,十二范畴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平列的、孤立的和静止的。继费希物、谢林之后,黑格尔进一步发挥了康德的“三一式”的思想,继承了费希特的正反合思想,提出了否定之否定规律,把各种范畴结合起来,构成一个不断向前推演的有机统一体。黑格尔的整个逻辑体系就是由许多大大小小的正、反、合构造起来的,构思精巧,却又有牵强附会、生拉硬扯之嫌。

为了证明黑格尔的辩证方法,我们可以采用其逻辑中的第一组:有(being)、无(nothing)和变易(becoming)。黑格尔说,心灵必须总是从较一般的、抽象的向个别的、具体的发展。对事物我们可以形成的观念是它们存在:they are.虽然各种事物有特别的不同的性质,但它们都共有一种东西,即它们的存在。“存在”是心灵所能形成的最一般的概念。同样,存在必须逻辑地先于任何特殊事物。因为事物表现了最初毫无特征之物的确定性或成形。因此,逻辑(和现实)始于不确定。“原初的无特征性,它发展出了后来的确定的特征”。它是最初的,我们称为存在。因此,黑格尔的体系始于“存在”概念。这是正题。现在的问题是,思想如何从这样一个抽象概念发展到别的概念。更重要的问题是:从这样一个一般的存在概念如何推演的一些概念。

这里,黑格尔认为,他发现了关于思维本质的新内容。从亚氏开始,逻辑学家们认为最初不包含在范畴里的东西是不能从这个范畴中推演出来。从A中推出B意味着B已经以某种方式存在于A中。黑格尔接受这一点。但是他抛弃了亚氏逻辑中所谓“一般概念中什么都不能推演出来”的思想(nothing could be deduced from a universal term)。如,亚氏主张,每个事物都是独特事物,因此,逻辑只能提供我们具体的一般的术语。从这些具体的一般术语并不能推出别的一般概念。如:存在着蓝或非蓝色。无法从蓝色中推出别的颜色。如果蓝是蓝,你不可能同时说还存在着一个别的东西,即非蓝色。这种不矛盾律(principle of noncontradiction)在任何形式逻辑中都是很重要的。但是,黑格尔认为普遍概念中不包含另一个概念是错误的。那么再回到存在概念。黑格尔说,这里有一个不包含任何特殊性质或特征的观念。存在观念没有内容。如果你给了它某种内容,它就不再是纯粹的存在概念。然而,与亚氏不同,黑格尔相信从存在概念可以推推出另一个概念。他认为,因为纯概念仅仅是抽象的。因此,它是纯粹的否定,也就是说,因为它完全是不确定的,它可以转向不存在(not being)概念。每当我们思考不存在任何特征的存在时,思想就由存在(being)转向了不存在(not being)。当然,这意味着在某种意义上,Being 与Nothing是相同的。如黑格尔所说,他知道,说“Being与Nothing是相同的”对于想象或理解力、知性来说是如此自相矛盾以至于象是在开玩笑。事实上,把Being和Nothing想成同一事物是心灵想让自己完成的最困难的事情之一。而且,黑格尔的观点是,无是从有中推演出来的。当然,这里黑格尔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说特殊事物同时等同于无。他的论断仅限于“纯存在”概念。这个概念包含着“nothing”观念,然后,他才在Being中推出了无的观念。这样,反题“无”包含在正题“有”之内。在黑格尔的逻辑里,反题总是可以从正题中推演,因为它包含在正题中。

心灵从有向无的运作产生了第三个范畴,即形成(becoming)。Becoming概念之所以形成,是由于心灵理解有与无是同一的。黑格尔说,变易是有与无的统一。他说,它是一个概念。变易是有与无的综合(synthesis)。如果我们问,一些事物为什么又能在,又能不在,黑格尔会回答说,只有在变易的时候,它才可以既在又不在。

在黑格尔巨大的复杂体系中,他使用了相同的辩证逻辑方法。在每一步,他提出正题,并从中推演出反题。这个正题和反题在更高的综合中发现了它们的统一体。最后,黑格尔根据他的辩证法,达到了绝对理念的概念,他把它描绘为自我发展的过程。然后,从知识的低水平开始,通过对个别事物特征和性质的感觉,黑格尔试图通过发现更大范围的万物的内在联系,保证心灵严格按照从一个到另一个概念的推演而非通过随便的幻想而扩大知识的范围。对黑格尔来说,单个事实是不合理的,只有当这种单个事实被看成整体的一部分才能是合理的。思维被迫从一个事实到另一个事实,基于事实所产生的每个观念的本质。举个例子,当然这个例子并不精确地表明黑格尔的观点。但是确实表明单个事实确实需要一个理性的性质。我们可以想象一台发动机的各个部分。对于它本身来说,火花塞并没有任何理性特征,赋予它以理性特征的是它与机器的其它部分的关系。要发现火花塞的本质就要发现其它部分的本质。于是,人类心灵辩证地运动,经常包含着一个不断扩大的现实范围。要发现任何事物的本质只有先发现它与整体的关系,即与观念的关系。

把观念从黑格尔的逻辑体系中推演出来的方法与变易从存在中推演出来的方法是一样的。主观性(subjectivity)概念源自于“一个人能有关于事物的观念,对之进行判断,并能够在逻辑的联系上加以推理”这一事实。但是从主观性可以推出其对立面客观性(objectivity),也就是说,主观性概念包含客观性概念。说“我是一个自我(主观性)”则意味着存在着一个非我(non-self,即客观性)。主观性在其正式意义上由思想构成,而客观性似乎是思想,在其自身之外,存在于事物之中。在形容一个人的观念的客观性特征中,黑格尔说它包含机械性(mechanism)、化学性(chemism)和目的性(teleology)。一个主体所知道的作为机械律的自然,如客体表现于它们的行为中。黑格尔说,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综合是它们在观念中的统一,也就是说,在观念中,主观形式和客观质料整合为一。然而,理念包含其自身的辩证法,即生活(life)、认知(cognition)和绝对理念(absolute idea)。因此,观念是自我意识的范畴,它在其对象中认识自己。黑格尔的整个逻辑之流从最初的存在概念发展到最后的观念概念。但是这个观念必须理解为一个动态过程。因此,观念本身是一个自我发展到自我完善的连续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