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号案件讲了什么:断水断电偷袭恐吓 强征强拆民宅背后的原因是什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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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水断电偷袭恐吓 强征强拆民宅背后的原因是什么(2)

时间:2012-01-06   来源:雅虎社区   分享到:

二、案例分析

从被曝光的暴力拆迁案例中,我们看到暴力强拆的发生不仅仅是开放商所为,很多案例中都有当地政府和执法人员的影子,许多媒体也报道说,强拆,虽然有的是开发商所为,但背后如果没有当地政府撑腰,是玩不下去的。比如说,2010年9月10号发生在江西宜黄“9.10”强拆自焚事件,执法人员就曾经威胁户主说“你们今天不拆,明天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还有今年4月初湖南株洲发生的拆迁自焚事件,记者事后打电话给当地公安分局,局长王波以“我正在开会”为由,挂断了电话。等等案例中都可以看到背后政府和执法人员的操控,那么,政府为什么会热衷于此?

胡锦涛总书记在几年前提出了和谐社会的这个说法,那个和谐社会所针对的就是中国在过去这7、8年以来,每年的在中国叫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数量在急剧上升。其中,群体性事件每年大概是从一年5、6万件,7、8万件上升到十几万件,到了2009年,中央政府不再公布数字了,因为可能数字更大了。

在“群体性事件”当中,主要的是与土地拆迁有关,就是强制拆迁。那么既然中央政府在讲要实行和谐社会,而地方政府的强制拆迁又直接造成了“群体性事件”。那么,按道理讲,中央政府应该严厉追究地方政府破坏和谐的这个行为。因为这是直接违反中央方针的。但是,我们看到中央政府并没有追究这件事情。也就是说,中央政府一方面在提倡和谐社会,另一方面又放任让地方政府强制拆迁。为什么呢?这里面主要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现在是靠强制拆迁发土地财。

在中国有一个名词叫“土地财政”。它指的是说,从1994年朱镕基前总理推行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相对不足,税源减少。而地方政府还需要不断的膨胀,养活更多的官员,官员的开销也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所以,地方政府是不断的想要从老百姓身上刮钱,来满足他们的需要。在2000年以前,地方政府主要是从农民头上刮,就是在农村推行各种各样的强制摊派。那么,最后就造成了所谓的“三农问题”。从2000年以后,情况越来越严重。到了2007年,温家宝总理最后不得已下了决心,宣布停止对农村征收税费,这样地方政府的财源又少了一块。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就想出了另外一个办法。就是拆迁、圈地、转手倒卖,从中牟利。

这个做法上大体上是这样,就是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公司合谋。当然有的时候地方政府以建设开发区、修建公共设施为名直接做,然后选择一些他们需要开发的土地,然后先是动用房地产公司雇用的人去强制拆迁;如果不行,那就干脆动用警察,动用警力去强制拆迁。所以,我们前面谈到的象江西宜黄、还有湖南株洲的强拆案件,比较典型的案例都是有警方介入的。等到把居民的房子拆掉以后,把土地夺来了,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虽然要给被拆迁户一些补偿,但一定给的很低。原因是,地方政府本身并不是直接使用土地的,它还要把土地卖出去,卖给房地产公司。当然它必须要从给被拆迁户那里的补偿,这么一块算是买地的费用,还有他卖给房地产公司的卖地收入,中间要赚一大块。就是说,他如果能够尽可能地压低给被拆迁户的补偿,又能够尽可能抬高给房地产公司的卖地价格,那么,地方政府就从中赚一大块。这个结果最后情况就是,在过去几年当中,以北京上海为例,北京市、上海市的财政,它的全部收入当中大概有50%-60%是靠卖地得来的。我们可以想象,如果一个政府是秉公办事,自己不图私利,这个地什么价买进来就什么样卖出去,这样的话,地价会便宜的多,房价也不会那么贵。但是,地方政府从中通过拆迁赚了很大一笔。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尚且如此,在很多中小城市地方财政的收入很大一块就完全依赖于卖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