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大传 txt:留守妇女卖淫刺痛谁神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00:09:29

留守妇女卖淫刺痛谁神经

原创:庞祝

11月21日上午,安徽省肥西县丰乐镇78岁的张老汉的女儿像往常一样回娘家,到家门口时,她发现大门紧锁,随后用钥匙打开门,走进房间准备收拾东西时,突然发现,父亲的床上睡着一名女子。“家丑不可外扬”,张老汉女儿将这一情况反映到村里。当天上午9时许,肥西县公安局丰乐派出所民警得知此事后,立即传唤张老汉。面对警方和女儿的询问,张老汉终于道出实情。据了解,当天张老汉将40多岁的留守妇女杨某带回家中,双方谈好20元,并行苟且之事。完事后,张老汉将杨某锁在家中,自个儿去帮人干农活。最终,这一“龌龊事”被回娘家的女儿发现。丈夫在外打工,留守家中的妻子却红杏出墙,与村里多名男子打得火热,只为了“赚点零花钱”。昨日,记者赶赴肥西县丰乐镇采访时了解到,警方日前连续破获两起农村留守人员卖淫嫖娼案件。(2011年12月16日《市场星报》)

看到这样的新闻,留守妇女为了20元钱而卖淫,这事就不多说了,你懂的。我不是为这个妇女而感到羞耻,而是为我们的党和政府对留守妇女的有关政策制定得不够或落实得不好而感到悲哀。

我认为,留守妇女卖淫,刺痛的是社会的每一条神经,从经济到文化然后到城乡建设和外出打工阶层的诸多问题以及法律道德等等。从大道理上说,看似重要,但只要没出什么大的事情,没有死很多人,算是重大伤亡事故了,才上报中央。所以说,你一个卖淫的留守妇女算个啥,政府怎么会去关心你?

在凤凰网开博后,我写过多篇有关留守妇女的文章,承蒙网站从小编到主编的宠爱,多数都推荐到凤凰网的首页,也引起一定的反响,但一介草民的举动,并不能改变中国留守妇女生存的命运。从这篇文章开篇的新闻由头里,大家就可以看出,一个留守妇女,为了区区20元钱就跟人去上床,也太伤自尊了,这在中国见物都涨价的今天,这20元卖身所得,算是什么?我想除了那位妇女最清楚它的价值外,我们作为局外人,都没有权利对此事去指手画脚,如果就因为每次跟男人上床获得20元而劳教,就更能证明中国法律的不人性化,因为在这20元的后面,一定蕴藏着很多鲜为人知的故事,也饱含着许多留守妇女的血泪。比如留守妇女的生理需求问题,留守妇女与丈夫的情感问题,家庭生活的生计问题,孩子的教育和老人的赡养问题等等。

也许你会说,这些算什么,没死人呢,死人了就应该重视了。但留守妇女是底层人的象征,就是死了,政府会重视吗?

是啊,现实中的中国,只要是出现共性的突发事件,就会出台一个法律或法规,就会有国家领导人去关心和过问,就会处理得好。

孙志刚的非正常死亡,导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收容所变成了救助站,这在共和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但同时也使很多在这条道上捞钱的官员失去了敛财的机会。

讨薪农妇熊德明,因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和她的相关部门先后出了许多文件,在全国掀起清欠农民工工资大战,熊德明被评为2003年全国十大经济人物,但她也被企业和老板视为肉中钉眼中刺。

远的不说了,就说最近的校车问题,就因校车出了事故导致学生人数众多的惨重伤亡,国家又要出台一个法律了。

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问题,为什么国家就不能出台一个法律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难道非要等到死人的时候才又去堵塞这个漏洞吗?

说得有些生气了,对不起,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