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l heaven vi:把权力关进笼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1:40:58

把权力关进笼子

(2011-12-09 16:32:56) 转载标签:

杂谈

把权力关进笼子,机会平等是社会和谐最大公约数 。

  从依法治国的角度看,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依法办事,官员也不例外,官员的权力更不例外。之所以有权大于法之说,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多得让人觉得“审丑疲劳”。《物权法》规定,民宅是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可是有地方政府随意强行拆迁民宅;《信访条例》规定,依法上访是公民的权利,而一些地方政府非要把上访者送进精神病院;《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规定,公民享有同等就业权,可是有的用人单位“只招男性”……许多有权者满脑子里缺乏法制观念,在他们看来,“我就是法”,把个人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横行霸道,为所欲为,令人诟病。
    经验表明,如果官员把权力当作一种乐趣来享受而没有负担的时候,权力就变成了失去监督的绝对权力,“绝对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因而,“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而在保证必要的行政效率与防止权力滥用之间寻找到一种平衡,不仅考验着官员的执政水平,也考验着官员的政治素养。可喜的是邓小平早就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地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只有建立了好的监管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让官员有框架、有范围、有条件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还怕权力会被寻租不成?
      如果“我有一个梦想”,愿景是:人的天生禀赋千差万别,贤愚不肖,但机会平等。人们可以独立自主自由地选择,干自己喜欢干的事,获得应有的回报,凭借自身的才华和拼搏,改变命运。

  现实与理想总有落差。1977年恢复高考、改革开放,“包产到户”,封闭闸门打开,机会平等疏通阶层流动管道,亿万草根由此出发,实现以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传奇。近年来,我们惊奇地发现,经济一路狂奔,似应放慢脚步,等一等落于其后的“机会平等”。丛林法则、赢者通吃、阶层固化……再次拉响机会不公的警报。

  “拼爹时代”,当寒门子弟为争得一席城市学位而一筹莫展、为挤“黑校车”而发愁时,含着“金钥匙”出生的权贵子弟早就通过“萝卜招聘”、“一个人的招考”成为人上人;当没有“大树”庇护的公务员,十年八年混不上一个科级干部,一些有“背景”的人早就完成了“N年N连升”;当芙蓉姐姐、凤姐等草根,不惜以背离大众审美的“行为艺术”博出位,试图改变命运,傍官、傍款的“郭美美们”早就挎着爱玛仕、开着玛莎拉蒂。

  《瞭望》周刊年初发起一项调查,58.8%的几大城市被访者认为社会底层群体向上流动的机会不多。假如将调查延伸到农村,又会怎样?前几年,逃离“北上广”的白领,因受不了潜规则、讲人情、拼关系,如今又重回“北上广”,怀念的仍是相对平等的机会。

  “不怕财富不平等,就怕机会不平等”,“不患寡而患不均”。机会不平等,草根阶层机会被剥夺,贫者更贫、富者更富。被“马太效应”拉大的不仅仅是基尼系数,更有社会焦虑以及群体割裂。一起原本稀松平常的小冲突,一旦被贴上身份、背景、地位等“符号”,冲突便可能升级。暴戾之气弥漫,公民安全感便基础不牢固——不分草根与精英,社会和谐目标路漫漫其修远。

  古典的智慧是,一个良好的社会,财富是不会平等的,但机会可以且必须平等。只有机会平等,个人努力才有所依附,财富才能比较迅速地被创造出来,并且得到较合理的分配,弥补起点不公导致的结果不公;只有机会平等,不同阶层之间才能找到共识,社会怨恨才有可能平复,阶层断裂才有机会弥合。因此,可以说机会平等是和谐社会的最大公约数。

  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的同等的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身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社会发展,再不能偏重物质主义,而任由机会平等一再沉沦。政府当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创造机会公平的平台,使社会各阶层之间流动畅通,让知识改变命运、奋斗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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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话常谈2011-12-09 17:32:44 [举报]

    从49年开始,就定下干部与群众两个群体,这两个群体从来就没在一个开台过,现今更是如此!

    博主回复:2011-12-11 10: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