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历2015年11月19日:会议法则之:罗伯特议事法则 | 互联网的那点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7:06:01
看完视频,能否发现一些问题?会议发言规则是什么?主持人在做什么?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做的?相信你已经开始悟到一些问题,带着问题往下走吧。
万会朝宗,开会目的都是为了“解决问题”。然而,在我们的实际过程中,不仅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衍生出一些新的问题和麻烦,利益纠葛。在会议里,主要体现有以下这些问题:
时间冗长 议题杂乱 发言随意 争论粗鲁 默默无闻 各干各事 进程专横 决定草率 被形式化
对于这些问题,可以看看《中国的会议之七种病》,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快速解决问题,让大家都愉悦的完成会议。我们需要对会议进行管理,为什么需要对会议进行管理呢?我们首先来看看会议成本是如何构成的,详解如下:
会议工时成本=参加会议的人数?×(与会者的准备时间+与会者的差旅时间)+会议秘书工作时间+会议服务人员工作时间 会议直接成本=会议设施租用费+会议场地费+旅费、食宿费+文件准备费 效益损失成本=会议时间?×与会人员平均每小时的工资 不定损失成本(因不及时接听重要客户电话而损失大的订单、不能及时处理客户投诉而得罪一批客户、不能及时解决突发事件而停工停产)
会议成本=会议工时成本+会议直接成本+效益损失成本+不定损失成本
简单点,可以总结为:
会议成本=参会人员平均小时工资×薪资附加值系数×会议小时数×(参会人数+2)×(1+1.5)+会议直接成本
薪资附加值系数是指劳动产值,产值有可能是自己薪水的3倍或者更多,(参会人数+2)是因为有其他人比如秘书要参与准备、服务、通知等。乘(1+1.5)是因为参加会议要中断工作,损失以2.5倍来计算。
也许这个公式的计算方法也许不完全适合每个公司,但一算算会议成本账,是非常吓人的,这有利于增强我们的效益意识,足够证明会议是需要管理的了吧。现在来看看这个提炼: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根本原则:(Robert rules of procedure 、官方网站)
平衡:保护各种人和人群的权利,包括意见占多数的人,也包括意见占少数的人,甚至是每一个人,即使那些没有出席会议的人,从而最终做到保护所有这些人组成的整体的权利。正是几百年来,人们对这种平衡的不懈追求,才换来了议事规则今天的发展。 对领袖权力的制约:集体的全体成员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领袖,并将一部分权力交给领袖,但是同时,集体必须保留一部分权力,使自己仍旧能够直接控制自己的事务,避免领袖的权力过大,避免领袖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集体的头上。 多数原则:多数人的意志将成为总体的意志。 辩论原则:所有决定必须是在经过了充分而且自由的辩论协商之后才能做出。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甚至一直到这个意志变成总体的意志。 集体的意志自由:在最大程度上保护集体自身,在最大程度上保护和平衡集体成员的权利,然后,依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行事。
罗伯特议事法则',1)">
 
View moredocuments fromtop idea.
后面是对罗伯特会议法则的简化、做了提炼,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理解罗伯特会议法则:
简化版本:
第一条:会议主持人专门负责宣布开会制度,分配发言权,提请表决,维持秩序,执行程序。但主持人在主持期不得发表意见,也不能总结别人的发言。 第二条:会议讨论的内容应当是一个明确动议,动议必须是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行动建议。 第三条:谁先举手谁优先发言,但发言要得到主持人允许,要起立,别人发言时不能打断。 第四条:尽可能对着主持人说话,不同意见者之间避免直接面对面发言。 第五条:每人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两分钟,对同一动议发言每人不超过两次,或者大家可以现场规定。 第六条:讨论问题不能跑题,主持人应该打断跑题发言。 第七条:主持人打断违规发言的人,被打断的人应当中止发言。 第八条:主持人应尽可能让意见相反的双方轮流得到发言机会,以保持平衡。 第九条:发言人应该首先表明赞成或反对,然后说理由。 第十条: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只能就事论事。 第十一条:只有主持人可以提请表决,只能等到发言次数都已用尽,或者没有人再想发言了,才能提请表决。如果主持人有表决权,应该最后表决。防止抱粗腿。 第十二条:主持人应先请赞成方举手,再请反对方举手。但不要请弃权方举手。 第十三条:当赞成方多于反对方,动议通过。平局等于没过。
特别注意:
同时只能有一个议题:一旦一个提议被提出来以后,它就是当前唯一可以讨论的议题,必须先把它解决了,或者经表决同意把它先搁置了,然后才能提下一个提议。 意见相左的双方应轮流得到发言权:辩论的时候有人请求发言,主席应该先问他持的是哪一方的观点,如果其观点与上一位发言人相反,那么他有优先权(比如有若干人同时要求发言)。 主席必须请反方表决:必须进行正、反两方分别的表决,缺一不可。不可以正方表决后,发现已经达到表决额度的要求,就认为没有必要再请反对方表决。 反对人身攻击:必须制止脱离议题本身的人身攻击。禁止辱骂或讥讽的语言。 辩论必须围绕当前待决议题:如果发言人的言论显得与议题无关,而且其他与会成员已表现出了对此的反感(如嘘声),发言人的发言应该得到制止。 拆分议题:如果一个待决议题可以被分成若干小的议题,而且与会成员倾向于就其中小的问题分别讨论,可以提议将议题拆分。例如,将一个选举两个骑士的议题拆分成两个议题分别表决。
下面是高林的分享,大家看看能否从他的PPT中读出另外一些东西。
《说说开会的那些事儿》高林',2)">
 
View morepresentations fromtop idea.
来源:http://hx.okvi.com/?p=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