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文件名乱码: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7:42: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又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据此,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达50万元;货物批发或者零售为主的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达80万元,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