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欧洲最佳球员:连公职都不怕丢的人,最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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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公职都不怕丢的人,最怕啥?2011年12月22日 16:54:50    来源: 华龙网  

    “我今天不怕,就算丢了公职也无所谓! ”12月18 日是公安部统一部署的全国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日,当晚,广州交警在全市多处设点查车。(12月19日《羊城晚报》)

    酒后驾驶肇事,不乖乖的接受处理,还驾车逃逸,被抓后还不配合,更有甚者还叫嚷“就算丢了公职也无所谓”,殊不知,这一叫嚣,却暴露了多种另类信息。

    这位唐某人是不是什么都不怕呢?按照常识,世界上没有什么都不怕的人。这个连“丢了公职都不怕”的人,他到底能怕些什么呢?

    其实,他也怕,怕的仍是“官”,只不过最怕的是“大一级”的“官”。酒后的唐某,或许是酒后吐真言,或许是“打着骡子振着马”——特权的嚣张罢了!

    由此看来,在中国封建传统中,“官大一级压死牛”、“县官不如现管”这类“潜规则”着实又沉渣泛起。这些人有自己“怕”与“不怕”的“辩证法”,管你国务院,“天高皇帝远”,尽可用假报告、“找他去”待之;媒体舆论外强中干奈何我不得,更可弃如敝履;但“大一级”的“官”决定自己仕途,大事小事得由他们“罩”着,必须小心服侍敬若神明,即便被他“引导”着违法犯罪也在所不惜。

    笔者着实很难把醉驾肇事这等实例与日益进步的时代联系起来。但正是因为他“不怕”的这些力量,最终把他曝光在阳光下,从而维护了人们对明天的信念。

    可叹的是,像“丢公职也不怕”、“我爸是李刚”、“我爸就是‘法’”这等并非“个案”的事实,不断撞击人们的头脑,使人们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社会管理体制一定出了什么问题。

    笔者虽然不清楚理想的行政体系应当是什么样子,但所有为政者除了怕“大一级”的“官”,应该怕一些别的东西,比如法律,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道德是高标准的法律。法律治理视野中的“人”,既不是雷锋同志一样的“好人”,也不是十恶不赦的“坏人”,而是“中人”:这个人可以不做好事,但不能做坏事;可以在法律范围内随心所欲,但不能超出法律的边界为所欲为;这个人并不需要具有多么高尚的道德品质,只要行为符合法律的规范。因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不容情”、“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另外,为政者除了怕“大一级”的“官”,还应该怕一些别的东西,又比如百姓,这才是判断社会行政体制是否现代、进步、完善的一个标杆!

    (文/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