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死亡视频贞子:强化对违法案件的跟踪管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6:54:52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严桥来
■ 专家热议
□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否存在过错主要看两个方面,即在立案查处该起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瑕疵,以及作出处罚决定后,是否对违法现场进行监管。
本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困境,国土资源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甚至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如不能对违法现场进行查封,不能对违法工具进行扣押等。《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未明确将破坏土地管理秩序的行为列入规制范围。诸多法律上的缺失是造成本案情况发生的客观原因。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否存在过错主要看两个方面,即在立案查处该起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瑕疵,以及作出处罚决定后,是否对违法现场进行监管。实践中,一些地方在具体办理土地违法案件时,为简化手续,取证不完整,证据较单一,认定违法行为主体缺乏旁证,即使不存在本案的情况,法院也可作出违法行为主体认定不清,驳回强制执行申请的裁定。另外,在作出处罚决定后,作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加强对违法现场的监管,掌握动态情况,是否存在新的违法,或违法行为是否仍在抢建等情况。如作出处罚决定后,发现违法行为人仍在违法施工,应依法予以制止,并将有关制止的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对新的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特别是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对现场进行踏勘,对照作出处罚决定时的现场照片等有关证据,查验违法现场是否与处罚决定时一致,如果存在不一致,要进行调查核实,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应附相关说明。否则,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均可能提出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