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的忠诚:人民日报论证不能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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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论坛)

安徽怀宁 吴良伦

《 人民日报 》( 2011年12月20日   19 版)

  某地在实施村村通水泥路工程时,将路面设计为3米宽,建成后由于道路过于狭窄,交通事故频发,又将路面拓宽至4米,修路费用陡增数百万元。群众称此是“瞎折腾”。

  是决策前没有做可行性论证吗?非也。但当初的可行性论证纯粹是走过场。长期以来,许多地方在上马新项目时,虽然也按要求做论证,但是所邀请的论证人员多是自己指定的,这样做的弊端显而易见:常常受制于人,很难保持论证的客观、公正、独立,有时不得不服从某些局部利益,为政府部门做出的决策提供“马后炮”式的“论证”和“支持”。

  最大的浪费是决策浪费。现在,重大决策都有前置程序,即可行性论证。在重大决策前设“关”置“卡”,比起那些拍胸脯、想当然的一厢情愿无疑是一大进步,但许多地方的可行性论证是“完完全全走形式”,纯属应付差事。原因是某些领导人存在扭曲的政绩观,对于工程项目只求领导注意不管群众满意,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对工程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则全然不顾。

  因决策失误所交的“学费”,在我国实在太多了!因此亟须建立起可行性论证的监督制度、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只有保证论证的科学性、真实性,才有可能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