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lcd投影机内部结构图:努力开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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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龙卿吉副局长在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0年6月21日        已经有107位读者读过此条新闻
积极探索  锐意进取
努力开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
(2010年4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国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暨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工作现场会和全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总结回顾2009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部署2010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努力开创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突出重点,深化整治,2009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工作取得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条主线,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积极推进“三项建设”,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努力推进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大力排查治理隐患,严格事故查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在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省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去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0577起、死亡2025人,同比减少2248起、149人,分别下降17.53%和6.85%。二是综合监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全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等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共发生各类事故4469起、死亡1725人,同比分别下降32.2%和9.7%。其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262起、死亡1644人,同比分别下降27.97%和7.59%。三是综合监管行业领域控制考核指标完成较好。全省10个地市和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均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四是综合监管领域重要时段和节假日安全平稳。五是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正式启动,通过强化制度、强化培训、强化申报、强化执法等手段,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取得良好开端。
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得益于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和综合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战线全体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省安委办、省安监局向大家并通过大家向全省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2009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支持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提高了综合监管工作效能,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度不断加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67件(次),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赣府发〔2009〕2号),省政府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题会议2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72号),省直各部门厅级领导带队督查8次,有力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省局充分发挥了安委会办公室作用,全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协调会以及各类专项整治专题会十余次,及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安委会以及国家各部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完成省委、省政府有关综合监管督办工作12次。景德镇市安监局建立完善了三级机构、四级网络,村(居)委会配备了相应的兼职安监信息员,使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九江市安监局进一步完善了市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防范事故专题会议、联席会议、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全年共召开防范重特大事故例会6次,召开市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4次,并都形成了会议纪要。萍乡市安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萍乡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度》和“1+1”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即:一套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一套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通过《工作制度》和“1+1”管理机制的实行,强化了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沟通、交流、互动,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一年来,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相关行业部门的督促指导和协调配合,集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对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
1、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安监、公安交警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超载超限等专项整治。去年初,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为期40天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为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进入四季度,全省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洪礼和副省长提出的“五个坚决,八个不准”有力措施,奋战年末120天,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势头。鹰潭市在集中开展涉牌涉证、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等专项执法过程中,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38起,扣押车辆240台,暂扣驾驶证366本,行政拘留2人。景德镇市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对全市的19家道路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含危货运输企业)进行了重点督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1条。据统计,去年全省各地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1.3万起,拟吊销驾驶证2218本,拘留驾驶员577人。
2、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为全力维护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省政府统筹规划,各地加大投入,全面实施“渡改桥”工程,突出了源头治本。全省各级安监、交通、农业、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深入开展了反水上运输超载、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运输、运砂船施工船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省共有564艘船舶纳入规范管理,查处船员船舶持假证书的42起,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1336起,非客运船舶载客的39起。在打击运输船舶超载中,全省共减载船舶9873艘次,减载河砂52.6万吨,减少了船舶因超载而导致的“自沉”事故。
3、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局为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本省实际,起草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通过对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水库大坝、大型基础设施和工矿商贸等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50多个,当即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九江市安委办印发了《九江市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萍乡市安监局还于今年1月25日至3月5日,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市在建的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水利等行业领域的15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场责令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立即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抚州市为全力防范重点建设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鹰瑞高速、向莆铁路施工现场进行了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有效促进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据统计,全省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或工程项目4210个,排查一般隐患18543项,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391项,共暂扣13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收回17位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4家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了罚款处罚。
4、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省各级安监部门配合公安消防、文化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会同省消防总队组成检查验收组,对上饶、抚州、鹰潭等9个县市区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实地检查了歌舞厅、影剧院、咖啡厅、网吧、洗浴中心、高层建筑宾馆、地下超市等各类公众聚集场所39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各地安监、公安、文化、工商、建设等部门围绕确保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组织开展了“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建筑场所消防安全清理排查率100%、火灾隐患发现登记率100%、火灾隐患落实整改率100%的“三个百分百”目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南昌市在“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建立了排查整治台帐,共排查各类公众聚集场所1205家,高层建筑1105家,地下建筑270家,发现火灾隐患2385处,当场整改1434处,处罚41起,关停28家隐患场所。新余市把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火灾隐患作为整治重点,全市共排查公众聚集场所1108家,共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823处,查处违法行为93 起,责令整改23家。据统计,去年全省共排查公众聚集场所12108家,高层和地下建筑4243家,合用场所8698家,易燃易爆场所3522家,消除火灾隐患19883处,拆除易燃可燃装修材料47000多平方米,强制查封、关停场所2518家,有力地打击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5、较好地完成了其他各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一是支持配合水利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为贯彻落实“6•1”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省局大力支持配合水利厅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河道违法采运砂和非法造船行为专项整治月活动,有效保证了河道防洪安全、通航安全以及涉河建筑物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吉安市为确保汛期安全,与水利部门派出联合督查组,深入遂川、吉安、青原区等地开展小型水电站安全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各种岗位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条件,确保了汛期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二是支持配合铁路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省局配合南昌铁路局全面启动了对营业线施工、调度基础、列车运行监控装置管理、机车乘务员管理、轨道电路分路不良、货运装载加固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牵引供电设备、轨道车运输安全、从业人员车辆伤害及路外安全等10个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站段137个,检查车间527个,检查班组1123个,下发安全监察通知书818张,检查问题信息单1327份,有力地确保了铁路行车安全。三是支持配合电力、教育等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省局配合华中电监局开展了“电力企业春季安全大检查暨推进电力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检查活动”,抽查了部分供电企业及发电企业,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对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配合省教育厅实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参与讨论和修改《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并参加了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检查。鹰潭市针对校车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公安交警、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按照“见人、见车、见证”的原则,对全市142辆校车进行了逐一检查,共查处超载校车9辆,假牌校车1辆。宜春市安监局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舍进行排查整治,对查出的1376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确保了中小学校舍的本质安全。
(三)围绕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协调解决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一直注重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围绕新“三定方案”中综合监管“二个加强”职能,省局更加注重发挥综合监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力度。针对我省水上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省局会同交通海事部门赴河南、山西省考察学习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实际,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上报省政府印发。根据南昌铁路局《关于请求尽快解决皖赣铁路保护区内危房危及行车安全的函》,省局及时会同南昌铁路局与景德镇市政府召开现场协调会,张桃生局长亲赴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受到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针对民航江西监管局多次反映气球、孔明灯、风筝等升空物体对航空飞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问题,省局会同民航江西监管局、省气象局等部门与南昌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研究确定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并拟制了相关管理办法,有效地规范了全省升空物体的安全管理。景德镇市安监局针对该市竟成小学门口电线杆危及行人和学生安全的问题,积极与教育、电力等部门协调沟通,并督促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赣州市安监局针对章贡区水上船舶游乐场存在安全监管盲区的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协调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赣州市章贡区水上船舶游乐场安全监管的通知》,确定了游乐场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萍乡市安监局针对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召开协调会6次,下发会议纪要5份,通过积极的沟通协调,有力保证了综合监管工作的平稳态势。
(四)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在探索构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各地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企业,通过制定方案,深入企业宣传培训和咨询,提高了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吉安市安监局充分结合辖区企业实际,在往年开展活动调研、深入企业宣传指导等工作基础之上,进一步深化了杰克机床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标准化试点工作。九江市安监局为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有关试点单位到江铃汽车集团考察学习,召开了机械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单位工作会议,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该市已有两家企业获得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称号。目前,全省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1家,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13家。二是狠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各级安监部门加强了与发改、环保、建设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新、改、扩建项目履行“三同时”情况。省局以“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切,进一步完善了工商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大了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力度。景德镇市安监局会同水利、发展改革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要求尽快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手续的通知》,责成昌江水利工程做好樟树坑水电站建设工程“三同时”工作。同时,督促景航炙诚锻铸有限公司、江西长虹电子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南昌、九江等安监部门也在狠抓安全设施“三同时”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通过严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关,有效提高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省上下运用多种有效途径,加大对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生产经营单位墙报、广播站、横幅标语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安全文化,宣传“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新余市安监局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和“本质安全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分别在渝水区、新钢公司和分宜县选择城市社区、企业主导型社区和农村乡镇社区各进行1个试点创建。宜春市安监局去年共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乡镇分管安全领导以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129期,1526人参加培训。同时,加大了对建筑施工单位、电力企业、公路施工等行业特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训特种作业人员3238人。据统计,去年全省共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5973次,200万人次参加,组织召开发布会245次,报道安全生产新闻7712篇。
(五)围绕事故查处,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工作,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督促事故有关各方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强化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一是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去年省局牵头负责组织了省政府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分别对沪昆高速“3•27”、320国道“6•16”、大广高速“9•19”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3•27”及“6•16”事故已经省政府批复结案。“9•19”事故调查工作也已报省政府待批复。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认真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积极研究预防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力求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去年,全省共查处结案生产安全事故166起,94名责任人员受到责任追究。二是支持配合兄弟省(市)做好事故调查。去年3月25日,福建省南平市发生一起死亡6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属我省九江市一家运输企业,福建省安监局来函请我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此,我们及时会同九江市及省交通运管、交警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函告九江市政府,督促九江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处理。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事故有关各方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发生暴露出来的问题,省局积极协调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及农机部门分别开展了农用车安全管理现状、高速公路分车型限速、高速公路安全设施等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调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的事故防范措施,做到了举一反三,防患未然。同时,省局还积极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客运市场整治、治超治限等执法行动,全年共检查车辆18.7万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1.3万起、查处超限车辆1883辆、超限卸货量2248吨,严重超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有力地打击了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
(六)围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按照总局“打造两支队伍、建立三项制度、构筑四大体系”的总体思路,取得了一些进展。一是强化了制度建设。针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划转以后,安监部门监管执法缺乏法律依据的实际,省局借出台《江西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有利时机,增加了职业安全健康行政处罚部分,并经省政府审定编入《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明确了安监部门执法主体地位,并为今后实施职业安全健康行政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在讨论修改《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时,采纳了我省起草的《江西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中一些意见。同时,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要情》及《中国安全生产报》分别报道我省为职业卫生监管建章立制的做法,对我省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强化了宣传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省安监局专门编印了《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手册,免费发放给前来咨询的群众,各地也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去年4月,省局与卫生厅在南昌小蓝经济开发区联合举办了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专题讲座和职业安全健康典型案例展览。各级安监部门积极组织和参加了由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的“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活动。赣州市安监局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全市10万从业人员参加了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得到了三部委的表彰。为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省局在井冈山市举办了《暂行规定》宣贯培训班,邀请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领导进行授课,全省县(市、区)安监局分管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共计140余人参加了宣贯培训班。萍乡市安监局为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培训力度,全年共培训职业病危害安全管理人员600余人。三是强化了危害申报。为认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强调了“三个结合”,即: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与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安全生产许可推动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与贯彻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自觉执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将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与正在全国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抚州市安监局为全面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会同卫生监督所召开职业安全健康申报工作会议2次,对金巢开发区49家企业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等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并要求企业按规定填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截止2009年12月,全省共有7568家企业递交了申报材料,较去年增加了222%。四是强化了监管执法。去年9月,省局会同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制定并印发了《江西省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随后又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安监部门结合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对石英砂生产企业开展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和调查摸底工作。去年11月,省局会同省卫生厅对江西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职工血铅超标问题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落实了整改。各地也以不同方式认真开展了监管执法的探索。如萍乡市安监局采取由县(区)局组织自查、由市局组织交叉检查的方式,先后进行了两次职业危害大检查,共检查涉及职业危害企业286家,查出隐患680余条,有效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主体责任。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特别要认识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还十分严峻:一是从控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上看,发展形势还非常不平衡。首先,去年我省建筑业事故45起,死亡54人,同比增加16起,多死亡21人,大大超出了年度考核目标;其次,虽然我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但重大伤亡事故并未得到遏制。去年,我省发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48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二是从去年执法行动和事故情况看,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生产轻安全,不按规定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现场管理混乱,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特别是去年12月份,连续发生两起因施救过程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扩大的事故。三是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上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显现,面临的压力不断加剧;在国家拉动内需、增加投资的大背景下,我省重点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建设进度加快,会不同程度地增加不安全因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经济效益下滑,可能会因资金问题出现不再增加安全投入,搁置安全技术改造项目,推迟需要治理的安全隐患的现象,安全监管的范围和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二、认清形势,把握重点,努力夺取2010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新成效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的决战之年,也是我省全面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启动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对综合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抓实抓好。
2010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等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主线,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综合安全监管领域要以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冶金机械等行业要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切入点,加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标准化创建、专项整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发展。为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认真履行综合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今年是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启动年,也是经历金融危机后,全省社会经济企稳回升的重要转折时期。我省重点建设项目星罗棋布,各行各业将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为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平台作用。一是要充分认识综合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地始终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做为工作目标,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专项行动,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但是,从全省综合监管工作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职责定位不够准确、工作思路不够清晰、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特别是目前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综合监管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综合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监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落实苏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功夫在平时,一刻也不能放松”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吴省长关于“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严格责任”的指示精神,坚决克服麻痹和盲目乐观情绪,集中力量,盯住关键,抓住重点,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二是要不断探索创新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要有效实现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功能,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各地近年来探索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从目前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说综合监管工作对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就其工作机制来讲,还处于探索阶段,全国、全省还没有形成统一固定模式,特别是在现阶段,影响安全生产的传统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因此,各级安监部门要在认真执行好综合监管工作“六项制度”的前提下,不断研究探索和创新综合监管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方法,加快构建统一协调、办事高效、运作规范的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从而进一步形成合力,提高综合监管工作效率和效力。三是要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继续深化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面,要坚持以减少事故、保证畅通为重点,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强化对长途客车、客货两用车、农用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进一步加大路面监控力度,重点要以我省列入国家总局GPS动态监管试点省份为契机,加强督促指导,强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协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大力推进科学监管、过程监管,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在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方面。积极协同建设、交通、铁路、水利等部门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今年要重点开展好示范工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公路、铁路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强化建筑施工项目的备案工作,严防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在消防安全整治方面。要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火灾隐患排查,增强抵御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此外,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铁路、民爆、农机、渔业、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完善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行各业安全运行。四是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综合监管工作职责,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又明确了国家31部委的安全生产职责,省政府也将出台文件下发。我们重点要做到“两个加强”和“四个坚持”,即: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和指导协调职责,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坚持行业主管、各司其职,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坚持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这更加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的职责范围和具体内容。在履行综合监管的职责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功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紧紧依靠和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要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好综合监管工作和部分行业直接监管的关系,处理好综合监管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的关系,处理好综合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关系,处理好综合监管和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系。要进一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的情况,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的履职和责任落实情况。同时,组织、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行业和领域特别是跨部门、跨行业和领域、跨地区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并监督落实。
(二)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安全监管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具有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直接影响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去年12月,我省冶金企业接连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7人死亡,教训惨痛,我们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对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为加强冶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去年,国家总局专门成立了安全监督管理四司,负责对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且颁布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26号令),下发了《关于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5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09〕159号),对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局也已经将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职能划转至综合安全监管范畴内。各地要加强对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实现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运转。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与本地冶金机械等行业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机构,及时调整和充实熟悉相关业务的监管人员。今年,国家安监总局计划在全国集中组织开展冶金机械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我们将要以此为契机,深入贯彻实施《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冶金有色等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严把审查、验收关,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同时,要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标准、目标、责任、控制、考核等环节着手,引导企业对照有关标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个环节的工作,使之成为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有效手段,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
(三)以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为着力点,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相关企业数量、规模、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等情况。特别要掌握规模以上企业名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有害因素、重大危险源分布和监控情况,按行业建立监管档案。二是要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健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自觉保证安全投入,搞好安全技术改造,改善安全条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工艺特点,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等问题,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计划、整改验收、整改建档等工作,并将日常检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列入考核目标责任制,不整改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要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年”的具体相关工作,将“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相关内容落实到工作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群众性“查‘三违’、防事故”活动,查大隐患,防大事故,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跟踪督促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情况。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严格落实监控整改措施和责任,切实提高事故预防、预警和控制能力。对拒不执行隐患整改指令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
(四)以提高人员素质为目的,广泛开展综合监管领域宣教培训活动
一是要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总局第26号令)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关注生产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健康法规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继续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创建安全社区等活动。二是认真开展好冶金、有色、电力等行业的安全培训工作。省局将借鉴兄弟省的做法,增加综合类安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全省要统一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开展以“班组长为重点的培训”,强化班组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三是积极探索,开展好建设施工安全示范工程有关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今年省局将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道路施工要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重点是从安全教育培训着手,不断提升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和从业素质,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标准。四是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对新进厂工人、转岗工人、关键岗位和危险岗位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对农民工、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工种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下大力气解决冶金等准高危企业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安全防护技能偏低的问题,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三、提高认识,增强责任,进一步推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职业卫生(健康)监管是由卫生行政部门划转到我们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新的职能,它涉及各个行业和部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我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重要性
职业健康事关广大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安全生产实现根本好转的有效途径。党和政府历来高度职业健康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使得全国职业健康形势明显好转。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职业危害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一些地区陆续发生了群发性职业危害事件,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2009年1月,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反映,广西省马山县上千农民工在海南某些金矿打工,返乡后600人进行体验,有 225人确诊患矽肺病,已经死亡14人。2009年3月,媒体报道,云南省水富县向家坝镇赴安徽省凤阳县从事石英砂加工的77人中12人因矽肺病相继死亡,30人被诊断为矽肺。2009年11月20日,《江西日报》披露,江西抚州东乡县日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572名职工进行血铅检测,有438人血铅浓度超标,其中189人达到铅中毒诊断值。此外,还存在监管体制机制不顺、法规标准不健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人员不够、技术支撑缺乏、思想认识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等诸多问题。所有这些,都充分表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还很严峻、任务也十分艰巨,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要准确把握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职责定位
职业健康涉及各行业、各部门,职业健康监管实际也是综合监管,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准确把握综合监管法定职能定位,突出“八个字”,即: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时,要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职业安全)的关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生产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我们要通过安全生产推动职业健康工作,把职业健康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列入计划、统筹考核。二要处理好安全监管部门与其它负有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的部门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重点要处理好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交叉问题,要明白我们安监部门所承担的监管职责,重点是从工程技术角度,对作业场所采取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当然也包一些管理措施,来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控制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保护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同时也要理解卫生部门承担的监管职责,重点是从职业病病理防治和病理治疗的医学角度,对从业人员采取健康监护、医学观察、临床诊断和治疗等职业病预防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保护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应该说,这两个部门尽管职责分工不同,采取的措施也不同,但是目的是一致的,两者不会产生矛盾和冲突。我们要注重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建立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处理好本系统职业健康监管机构与各专业安全监管机构的关系,加强内部分工协作。要注重发挥各专业安全监管部门的作用,强化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三)要积极探索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新路子
我们要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监管工作的新路子,要以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确定的工作目标为重点,突出抓好“一个行动”(即: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着力锻造“两支队伍”(即:安全监管系统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和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队伍)、坚决贯彻“三项制度”(即: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努力完善“四大体系”(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信息与装备保障体系)。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1、健全机构,理顺职能,切实加强我省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要把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目前省局已经成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下一步,市、县安监局要结合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市、县两级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建设,划转职能、建立机构、配备人员。
2、加强监管,夯实基础,继续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抓好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争取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提出的职业危害申报率达80%的目标,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奠定基础。
3、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深入开展粉尘高毒物品危害治理行动。要认真执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江西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按照《江西省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省里将在9月份、国家将在10月份组织四部门(安监、卫生、人保和工会)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在专项行动中要以粉尘危害严重的石英砂加工、石材加工、矿山等行业和高毒物品(苯)危害严重的制鞋、箱包、家具制造、化工企业为检查治理重点,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针对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危害严重,致病时间短的实际情况,总局在这次全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上提出:到2011年6月底前,对年产2万吨以下的石英砂干法加工小企业,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一律关闭;到2011年12月底前,对原矿破碎工序没有实行喷淋洒水,整个加工生产线没有实行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没有设置有效的通风收尘设施的石英砂干法加工企业,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届时,总局具体部署的文件下发后,各地要严格执行。
4、营造氛围,强化意识,大力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针对目前一些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意识淡薄、管理人员和工人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匮乏的情况,下一步要重点开展对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我省职业健康监管制度建设。职业卫生(健康)监管职能划转以后,原有的一些规章制度不再适用,我们要结合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制度建设。省局计划:(1)研究制定《职业健康执法文书》,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2)依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起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实施意见》;(3)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备案制度,有效实施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的源头监管;(4)在国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出台后,起草我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意见》,积极推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
6、积极探索,努力实践,着力构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职业健康监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技术服务体系支撑,除了要建立一支专业监管队伍外,还须建立一支技术服务队伍。我们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对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状进行调研和需求分析,实施备案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安监系统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建立职业健康技术队伍,完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仪器和设备。三是加快省级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鉴定实验室建设。
同志们,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振奋精神,负重奋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下大力气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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