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晟拓:中国当代贫民政治家的惊世骇俗之作(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2:51:06

中国当代贫民政治家的惊世骇俗之作(一)

 

政治一词的解释;(现代汉语词典)“政府、政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内政和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

据此解释,本人从事政治学习和研究活动近二十年,虽然本人是一介贫民百姓,但为了推广自己爱人民、爱祖国的治国管理策论,而不自谦的冠名“贫民政治家”。自知此名号戴在本人头上很牵强,但为了让更多的人对鄙人的作品予以批评指正,并早日被中央所采纳,所以此冠名行为纯属无奈之举,恳请广大网友谅解。

 

打造彻底铲除腐败之利剑——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调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制改革》(概要稿)

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反复强调;“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丑恶现象”,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中,他最强调的是反对腐败,“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靠法制,搞法制靠的住些”。怎样在根本上控制腐败蔓延,并有效的制约打击腐败铲除腐败。邓小平同志特别提醒我们搞好法制建设,制定法律法规。改革创新惩治腐败好的方法和好的制度是最行之有效,最可靠的。落后的不科学的司法体制,实践证明不但不能有效的遏制腐败的蔓延,反而会出现“越反腐败,越腐败,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案官员越来越高”商鞅曰:“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商君书·去强》他的意思是,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样的法制环境,只会让国家越来越乱。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今立法而行私,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慎子文集》

韩非子讲“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今天的社会主义中国,法律、法规制定与法制建设规模、力度不能不说不强大。我们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安全局,这些庞大的国家司法机关,还有精通法律知识的高素质的专家群体,上百万的纪检工作者,公安、司法、检察干警,怎么腐败就是越治越多呢?我们国家法制环境怎么就这样乱呢?甚至司法也腐败,执法人员知法犯法,贪赃枉法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呢?

其实,古代改革家商鞅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发现了问题的所在。他指出国之乱也,非法乱,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法也就是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好方法好制度,是制约腐败行为,铲除腐败根源地根本保证

《富民强国之策》反腐败司法机制建设坚持一个原则;不搞西方式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独立的情况下;造就千千万万个大公无私,大义灭亲的“包公”,而使法必行之法,而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也就是今天的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个科学的制度让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今后的社会主义中国成为现实。而且被抓的腐败分子还要感谢共产党,因为没有组织及时的拯救,他最终会走上断头台。“镜至明丑者无怒,法至公邪者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如下;

(一)组建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查委员会;

⒈调查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查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宪法的尊严,任何人、任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违犯宪法的行为都必须得到追究与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高于一切”“以法治国”的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查委员会的成立得以根本性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查委员会的职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领导下属常设职能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调查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调查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兵部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大学”,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公务人员、各级党政干部、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职务犯罪(违法违纪),高级干部、百万富翁、严重刑事犯罪、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重大杀人案等违法违纪行为,实行立案侦查、搜集有关证据,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最终为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以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公正的判决。(简略)(本章改革创意工作原理;我们国家现行的在各级政府党委领导下的检察院、法院无法做到公正执法,当权大于法,法受制于权力的时候“刑不上大夫”就成为现实,而且这样的法制环境和社会里工农百姓受到官吏有钱人的欺压也无处讲理。如果我们不改变这样落后的司法体制,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消灭腐败,更没有民主可言,结果我们的国家就不可能有社会和谐和长治久安结的安定局面!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查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常设机构;调查委员会由:⑴党中央总书记、军委主席;⑵全国人大委员长;⑶国务院总理;(4)国家副主席(5)全国政协主席;(6)中共中央纪检委书记;(7)中央政法委书记;(8)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查局局长(9)-----(17)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等-----若干人组成调查委员会主席团。

党中央总书记兼任调查委员会主席。中共中央纪检委书记兼任调查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调查委员会设秘书处,秘书长由中央政法委书记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查委员会常设机构组织结构图

⒊调查委员会在国家领导机构中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调查委员会与国务院、中央军委平级。

   ⒋调查委员会管辖下的国家机关和领导人的职权

(1)国家调查系统组织结构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

调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调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调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兵部队

廉政大学

(2)、(3)、(4)、(5)(简略)

级别

名称

管辖范围

一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调查总局

全国

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大区调查局

三省

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区调查局

三市

四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县区调查局

三县

国家调查总局

国家刑事调查总局

宪兵部队

廉政大学

国家调查大区局

国家刑事调查大区局

宪兵总队

廉政学院

国家调查市区局

国家刑事调查市区局

宪兵支队

廉政学校

国家调查县区局

国家刑事调查县区局

宪兵大队

廉政记者站

 

国家调查总局

东北大区国家调查局

冀晋鲁大区国家调查局

京、津国家调查局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山东

河北

山西

唐沧廊市区国家调查局

唐山

沧州

廊坊

沧青黄县区国家调查局

沧县

黄骅

青县

(二)国家调查局调查工作范围与工作职责(立案侦查范围);1、贪污贿赂犯罪的侦察; (1)贪污罪的侦查(2)贿赂罪的侦查(3)挪用公款罪的侦查(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的侦查。2、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侦查;(1)刑讯逼供罪的侦查(2)非法拘禁罪的侦查(3)非法管制罪的侦查(4)非法搜身罪的侦查(5)伪证罪的侦查(6)隐匿罪证罪的侦查(7)诽谤侵入他人住宅罪的侦查(8)侵犯公民通讯自由罪的侦查。  3、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犯罪的侦查;(1)破坏选举罪的侦察(2)报复陷害罪的侦查(3)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的侦查(4)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侦查(5)栽赃陷害罪的侦察(注释1)(简略)。4、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职责犯罪的侦查;(1)泄露国家机密罪和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侦查。 5、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1)徇私舞弊罪的侦查(2)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侦查(3)私放罪犯罪的侦查。 6、国家调查局负责对共产党纪检委、政府监察局的监督工作(简略)

(三)国家调查局对违法违纪举报实行预察制度;

1、建立预察制度的必要性;(1)预察的概念;(简略)(2)预察工作对广大党员干部、公务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同时调查局的预察制度,也在一定意义上降低了立案查处违法违纪嫌疑人的门槛,并且提高了调查局侦察工作的效率。(3)由于调查局肩负着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奖惩职能,所以预察工作也是完成以上职能的必备条件和检查监督的程序。

2、预察工作具有以下特征;(简略)3、预察工作的地位、任务;(1)(简略)(2)(简略)(3)预察工作的任务;(简略)4、与组织部门、纪检机关配合对违纪嫌疑人进行预查。(简略)5、保证无过错干部少受干扰;(简略)6、7、(简略)8、预察人员的责任和权力:(简略)(四)1、2、3、4、5、(简略)

(五)国家调查局执法权限;1、国家调查局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依照有关司法程序进行;国家调查局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一定要持检察院签发的逮捕证(司法程序与公安局一样)调查局无权私自逮捕人。(简略)

2、国家调查局不负责侦破案件的公诉;国家调查局无权对犯罪嫌疑人定罪,调查局只负责侦察工作,当侦查终结后,将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及相关材料转到检察院反贪局,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判决嫌疑人是否有罪、该当何罪,由法院判决。检察院反贪局今后随之改革,它不再对犯罪嫌疑人直接进行立案侦察,他只对调查局侦查终结移送来的案件中的一些有嫌疑问题的案件进行复查,也就是行使司法监督。今后检察院在反贪案件方面自侦自诉的工作方式取消,这样更能体现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司法公正。

3、国家调查局查处违纪案件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程序;(简略)4、国家调查局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拘留审查时要依法进行;需要拘留审查的违法嫌疑人进行拘留审查时(要由人大制定出相应的法律)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此规定与公安机关的法律程序相同。(简略)

(六)国家调查局刑事调查局职责;1、国家刑事调查局负责以下性质的案件调查立案侦破(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团职以上在职领导干部,所犯的刑事案件(如、杀人、强奸、人身伤害等)厅局级退休离职的干部,刑事犯罪也由刑事调查局负责。 (2)司法机关的司法干警所犯的刑事案件(3)“百万富翁”(大贾巨富)所犯的刑事案件(4)重大杀人案件(A)8人以上杀人案件的侦破(由公安部门协助)。(B)五人以上杀人案(国家调查局介入,有协助公安侦察的义务)(5)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的立案侦察;公安部门发现后及时通报国家刑事调查局,并有义务协助国家调查局刑事调查局工作。(包括检察院、法院也)。(6)地方公安司法干警被犯罪分子报复案件由刑事调查局负责侦破,公安局协助配合,地方司法干警受到恐吓、威胁的案件由宪兵负责保卫工作,直至案件侦破。  2、刑事调查局立案侦查程序、侦查方法、手段与公安局相同。3、刑事调查局实行专案抽调公安人员的制度(简略) 4、刑事调查局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有权要求宪兵部队给予及时增援。、、、、、、、(本篇多项简略)

(七)宪兵部队工作职责; 1、抓捕、押送、看守国家调查局侦办地疑犯,协助国家调查局刑事调查局调查、审查违法嫌疑人的工作。2、保卫工作;负责国家调查局、刑事调查局警卫工作,同时接受国家调查局刑事调查局指令安排的国家项目,社会目标的临时执法保卫工作,负责各级人大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3、公安司法机关警风警纪督察及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简略)4、宪兵部队司法督察职权(简略)5、军队宪兵负责,解放军指战员的警风警纪的督察;6、(简略)7、(简略)、、、、、、(本篇多项简略)

(八)国家调查局廉政大学工作职责;1、调查、研究、创新工作(国家调查局的领导工作、业务工作)信息化采集、处理、利用存档。 2、调查局干警、刑事调查局干警、宪兵部队干部政治思想、专业知识教学人才培养及常年业务培训工作。 3、调查局内部宣传报道及新闻司法监督;(1)新闻监督报道。《中国廉政建设报》,作为国家调查局一支具有新闻调查能力和调查报道权力的新闻机构直击党政机关、司法系统、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中的违法乱纪的腐败现象,并进行现场报道、跟踪报道,利用记者身份新闻报道手段参与反腐调查,此举使国家调查局开辟了另一条反腐战线,也使新闻监督成了现实。(2)《中国廉政建设报》报社全国分为两级单位。(简略)(3)(简略)4、廉政大学、廉政学院利用报纸对本系统的廉政建设进行新闻监督。(简略)5、廉正大学的编制和学科设置;(简略) 6、(简略)7、(简略)。、、、、、(本章多项简略)

(九)国家调查局与检察院的职能关系;1、检察院负责国家调查局转来的刑事案件的起诉;检察院今后只负责对国家调查局转来的案件,提起公诉及对国家调查局工作实行监督外,不再做自侦自诉的工作。(简略)2、国家调查局与检察院工作关系;国家调查局逮捕犯罪嫌疑人必须报请检察院批准,由检察院签发逮捕证,国家调查局持逮捕证方可逮捕人,此项司法程序与公安相同。检察院对国家调查局上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的,可退回国家调查局补充侦查或不予提起公诉。检察院对国家调查局履行司法监督职权,检察院为此设立转项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简略3、检察院反贪贿赂局职能转变;(简略) 4、国家调查局有权对检察院干警的违法犯罪问题立案侦查;(简略)5、检察院发现违法嫌疑人时有权向国家调查机关下达立案侦查命令;(简略)

(十)国家调查局与纪检委监察局的关系; 1、国家调查局对纪检委监察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监督;国家调查局对纪检委监察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实行监督权,同时有权追究相关纪检监察责任人违纪违法失职等连带责任的权力。(此项改革创意;严肃纪律要从纪检部门做起,没有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制约纪检部门的机制,纪检机关就不可能做到秉公执法。) 2、国家调查局有权对党员干部、国家公务人员实行违纪立案审查制; 国家调查局有权对党员干部、国家公务人员、国有集体企业公职人员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双规”(但是有一个前提,尽量让地方纪检委监察局调查。只有国家调查局发现纪检监察不作为或弄虚作假的,可以独立实行纪检调查),调查落实违纪问题后,建议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负责管理违纪者的纪检监察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督办全过程。(简略)

 3、国家调查总局纪检委的工作制度; 国家调查总局纪检委的工作受党中央纪检委领导,但各级国家调查局纪检委不受地方纪检委领导,国家调查局纪检工作实行内部垂直领导。4、(简略)5、(简略)

(十一)国家调查局与人大的关系(简略)       、、、、、、(本章多项简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反复强调;“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丑恶现象”,在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中,他最强调的是反对腐败,“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靠法制,搞法制靠的住些”。怎样在根本上控制腐败蔓延,并有效的制约打击腐败铲除腐败。邓小平同志特别提醒我们搞好法制建设,制定法律法规。改革创新惩治腐败好的方法和好的制度是最行之有效,最可靠的。落后的不科学的司法体制,实践证明不但不能有效的遏制腐败的蔓延,反而会出现“越反腐败,越腐败,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案官员越来越高”商鞅曰:“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商君书·去强》他的意思是,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这样的法制环境,只会让国家越来越乱。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今立法而行私,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慎子文集》

韩非子讲“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韩非子·有度》今天的社会主义中国,法律、法规制定与法制建设规模、力度不能不说不强大。我们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安全局,这些庞大的国家司法机关,还有精通法律知识的高素质的专家群体,上百万的纪检工作者,公安、司法、检察干警,怎么腐败就是越治越多呢?我们国家法制环境怎么就这样乱呢?甚至司法也腐败,执法人员知法犯法,贪赃枉法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呢?

其实,古代改革家商鞅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发现了问题的所在。他指出国之乱也,非法乱,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国皆有禁奸邪刑盗贼之法,而无使奸邪盗贼必得法也就是说,“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好方法好制度,是制约腐败行为,铲除腐败根源地根本保证

《富民强国之策》反腐败司法机制建设坚持一个原则;不搞西方式的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独立的情况下;造就千千万万个大公无私,大义灭亲的“包公”,而使法必行之法,而使奸邪盗贼必得之法。也就是今天的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个科学的制度让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今后的社会主义中国成为现实。而且被抓的腐败分子还要感谢共产党,因为没有组织及时的拯救,他最终会走上断头台。“镜至明丑者无怒,法至公邪者取法”。

撰稿人简介 益谦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军分区干休所41

联系电话;0317—2025908 QQ;297539723 邮箱aa2025908@126.com(本人历来遵纪守法、爱祖国、爱人民)

本人主攻专业;国家宏观管理策划,企业管理策划,新闻媒体策划,《沧州日报》0335《沧州晚报》04213,报道我多次荣获 中央,省。市媒体策划大奖的情况。《沧州晚报》04422,以“我10年写就《富国强民之策》”为题目报道我10年的艰辛创作之路。200035我创建了沧州学雷锋热线。

中国能不能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情况下:①不搞西方式的司法独立。②不搞文化大革命式的群众运动。③不搞西方式的新闻自由。④坚持共产党领导不搞多党制。在坚持走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不断对各种管理制度的创新、制度的改革,彻底消灭腐败,而且让中国的经济得以迅速健康地发展起来呢???带着这个课题,我开始了十年的30万字《富民强国之策》的学习、思考、探索和创作。

富民强国之策》的大致内容:国家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所以《富民强国之策》从七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制度改革。(一)道德文化建设(二)有效的反腐败司法机制建设(三)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四)组织、人事制度改革(五)经济改革(六)人大、政协工作改革(七)政府部分机关内部职能改革(八、新时期的治国纲领)

中共中央政治局2009年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而干部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早在10多年前我就写入30万字《富民强国之策》——“党政机关组织人事工作改革”中,我从1993年开始创作《富民强国之策》2003年完稿,并于当年开始发往;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政府各部委及各政策改革研究机构还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及全国人大、政协、国务院等众多领导同志、各大学政府政治、经济管理研究机构、全国知名政治、经济学方面的专家学者、中央政府各大新闻媒体。结果至今7年的时间,几乎所有的信件(几千封信)及电子邮件数万封,如石沉大海。

但是随着中央、国务院近些年推出的国家宏观管理改革政策,我撰写的《富民强国之策》中的部分管理观念和改革制度及方法都在其中有所体现。比如;我在《富民强国之策》中对上届政府把国家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的改革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及国有集体企业工人“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等重大决策提出了反对意见和中肯的建议,而新一届政府在近些年来新发布的各项政策中,正在逐步弥补和改善对工农百姓切身利益的侵害。

而《富民强国之策》中社会主义法制和民主体制的改革及反腐败机制的创建,我相信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体制下,是最适合中国国情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我也相信中国如果要想在现有政治体制下,做到真正的民主和法制及富民强国,我撰写的《富民强国之策》中的各项改革方案也会在今后中央发布的政策中逐渐出现。(欢迎广大网友光临本人的博客,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为了中华民族的崛起和人民的幸福,欢迎广大网友将此文章转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