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妻白书中字 mp4:原始农业与家畜饲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1:15:16

农业的出现,被认为是新石器时代的一次革命。农业的出现,表明人类开始摆脱对自然的依赖,从此将通过从事农业生产去获取食物,开辟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过相对安定的定居生活。
  在农业出现以前,人类的生活来源主要靠渔猎和采集。哪里有可供渔猎和采集的对象,人们就到哪里去捕猎和采摘,所以人们还不能在一个地点长期定居下来。农业出现以后,虽然最初收获的食物还不足以完全满足人们自身生活的需要,不得不从渔猎与采集中补充相当部分食物,但是播下的种子总能有所收获,每年都能使他们获得一定数量的谷物,使他们的食物来源相对有了保证。这是极为重要的。它使人们选择适当的地点定居下来成为可能,并在一个地点的附近不断扩大耕地,改进耕作技术,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去满足人们对农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
  农业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原始人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逐渐掌握了一些野生植物的生长规律。他们看到了果实与落地的种子跟禾苗生长、发育的关系,于是进行人工栽培的尝试。其间,他们还创造了一些适合于农业耕作的工具。《易?系辞》中说“有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把农业的出现与神农氏联系起来。
  农业种植的对象是禾本科植物。农业的出现是和原始人对野生植物的驯化与改造联系在一起的。禾本科植物的野生种与栽培种的差别很大。如野生的禾本植物,其同穗各粒分期成熟,随时脱落;而栽培种同穗各粒一起成熟,不易脱落。两者谷粒的形态也有差别。因此,栽培种对野生种的原有习性,在培育过程中有很大改变。这是需要很长一个过程的。把农业的出现与“神农氏”联在一起,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但它反映了古代先民对农业的出现在改变人们生活方面的巨大作用给予充分肯定,所以创造出一个神农氏来进行祭奠与膜拜。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已经证明:农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首要的问题是要解决食粮的供应。这就要求农业生产提供足够的农产品去满足因人口增长等因素对食物不断增长的需求。当农业为社会提供的产品数量超过人们自身的消费所需部分而有剩余的时候,才有可能使一部分人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去,从事其他活动,包括手工业生产活动。社会提供的剩余农产品数量越多,手工业的专业化程度发展也越快。所以,农业生产的发展直接影响社会分工的出现,影响全社会的发展进程。
  有关我国农业起源的问题,是学术界十分关心的课题。中国考古学界几十年来一直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学术课题进行探索,在江淮河汉诸流域及广大地域内进行调查、发掘,发现了一批遗址,如广西桂林甑皮岩、江西万年仙人洞、河北武安磁山、河南新郑裴李岗、河北徐水南庄头、湖南澧县彭头山等地点。前两处遗址的年代距今约八、九千年。武安磁山遗址和新郑裴李岗遗址的年代,也比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年代要早,距今已有七、八千年之久。其中最令人注目的是 1986 年在河北省徐水县发现的南庄头遗址。在发掘的 60 余平方米的范围内,发现了一条小灰沟和草木灰层,出土了兽骨、禽骨、鹿角、蚌、螺壳、木炭、石料,以及石器、骨角器、木板、木棒、夹沙红陶片等与居民生活有关的遗物。特别是作为谷物加工工具的石磨盘和石磨棒在遗址中出土,说明当时已有农作物栽培业出现。据碳 14 测定,它的年代为距今 10510±u65297X10—9690±u65305X5 年(未作校正)。它比磁山文化还早,甚至比江西万年仙人洞、广西桂林甑皮岩遗址还早千年之久。它是我国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年代最早的一处,因此,它把我国农业起源的时间上推至万年以前。
  南庄头遗址位于太行山东麓前沿,华北冲积大平原的西部边缘。周围的地形西北较高,东南低缓,与白洋淀接近。遗址座落在萍河和鸡爪河之间,面积两万平方米,海拔 21.4 米。据孢粉分析证明:在度过了晚更新世冰期之后,当时的气候虽然较凉偏干,但针叶树和阔叶树乔木花粉形成小的峰值,生活环境比全新世之初要好。因此人们已从丘陵下到离山较远的平原地区活动,并开始了种植业。当时种植的农作物应是粟类谷物①。
  ①  保定地区文管所等:《河北徐水南庄头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92 年第 11 期。
  粟,俗称小米,是黄河流域古代居民主要的农作物。目前在河北、河南、陕西、甘肃、内蒙、辽宁、山东等省的数十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均有发现。由于这一地域气候干燥,雨量变率大,又缺乏灌溉设施,使古代居民选择了耐旱的粟作为主要粮食作物。它宜于在黄土地带生长,耕作简单,成熟期短,又易于保存,所以是我国北方地区古代居民首选的栽培作物。在河北省武安县磁山遗址清理的 300 多个窖穴中,有三分之一的窖穴内都发现了粟类作物的遗存,说明 8000 年前生活在磁山遗址的居民已将粟作为种植的主要作物。在磁山文化、裴李岗文化等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中出土的石磨盘和石磨棒,是加工粟类作物的工具。因此,徐水南庄头遗址中虽然尚未发现粟类谷物的遗存,但从出土的石磨盘、石磨棒等谷物加工工具来看,有理由认为古代中国北方地区种植粟类谷物的年代很可能上推至万年以前。
  南庄头遗址中发现的灰沟、灰层、陶片及猪、狗等家畜,反映了居民们已经过着相对安定的定居生活。但遗址中出土不少鸡、鹤、狼、麝、马鹿、麋鹿、狍、斑鹿及水生的鳖、中华原田螺、蛛蚌、萝卜螺、扁卷螺、微细螺等动物,反映了渔猎在经济生活中仍占有重要地位。
  在长江以南地区,由于雨量充足,气温较高,古代先民选择水稻作为栽培的农作物。1973 年在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遗址中发现了丰富的稻作遗存。在第 4 层居住区内,稻谷、稻杆、稻叶和谷壳的堆积一般厚 20—50 厘米,最厚的地方超过 1 米。出土时稻谷已经炭化,但许多谷壳和杆叶保持原来的外形,有的颖壳上稃毛尚清晰可辨,有的叶脉和根须还很清楚。经鉴定,这些稻作属栽培稻的籼亚种晚稻型水稻。从文化层中发现水生草本植物■粉以及有关动物的习性等方面考察,这个遗址的周围,当时为大片沼泽。这为种植水稻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据碳 14 测定,河姆渡遗址第四层的年代大约距今 7000 年。
  河姆渡遗址出土的生产工具有石器、骨器、木器等多种,其中以骨耜的数量最多,仅第四层中出土的骨耜就有 170 余件。它是主要的农业工具。这种工具用大型哺乳动物的肩胛骨制成,长 20 厘米左右,肩臼处一般横凿方孔,骨板正面中部琢磨出浅平的竖槽,浅槽两侧各凿一孔。木柄则竖向紧贴骨板的浅槽安装,方孔中穿缠藤条与木柄绑紧。此外还有石耜和木耜。这些工具的出土,反映了河姆渡遗址的居民们所用的耕作方法,已超越了刀耕火种的阶段,进入了耜耕农业的时期。
  1988 年在湖南澧县彭头山遗址中发现的稻谷与稻壳,把我国出现稻作农业的时间又向前推了 1000 余年。考古工作者发现,这里出土的陶器碎片中夹有大量稻壳和稻谷,唯因全部炭化,已无法从陶片中将它们完整地剥离出来。但经体视显微镜观察,属稻谷和稻壳无疑。通过显微放大,稻壳的内部层理及中间网络结构均较清晰,经碳 14 测定,彭头山遗址的年代为距今 8200—7800 年(未作校正)间①,比河姆渡遗址还要早。因此,这里发现的稻作遗存是我国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一处,也是世界上已知年代最早的稻作农业标本。
  彭头山遗址地处澧水北岸的澧阳平原,是湖南境内最大的平原之一。它介于武陵山余脉与洞庭湖盆地之间,东连湖区、西北邻近山地,海拔 36—40米,属河湖平原。对遗址文化层的孢粉分析表明,该地属暖性针叶林为主的森林——草原环境,气候暖湿,气温较现代略低,但正处于全新世早期的升温期。森林——草原环境既可保证狩猎与采集,获得主要的生活来源,又可在水系边缘开荒种植水稻。因此,森林——草原环境很可能是最有利于农业起源的地方。不过,居住在彭头山遗址的先民能够建造地面建筑,制作釜、缽、盆、碗、盘等多种陶器,生活条件较旧石器时代明显改善。这里发现的水稻可能还不是我国最早的稻作遗存。
  ①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澧县彭头山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90 年第 8 期。
  过去,人们对亚洲水稻的起源,一般认为印度最早,然后传入我国。现在河姆渡、彭头山等古遗址出土的稻谷、稻壳及有关遗物,证明最早的栽培稻是我们的祖先培育出来的。
  我国的栽培籼稻被认为是从普通的野生稻演变而来。以后,在籼稻的传播与栽培过程中,为适应气温较低的生态环境,产生变异分化,又出现了粳稻。据鉴定:上海市青浦县崧泽遗址下层出土的稻谷和米均为粳稻。桐乡罗家角和吴县草鞋山遗址第 10 层出土的稻谷,大部分是籼稻,一部分是粳稻。在长江中游地区的京山屈家岭、天门石家河、武昌放鹰台等遗址中出土的稻作遗存全是粳稻。其中屈家岭出土的粳稻是我国稻作中颗粒较大的粳稻品种,和现在长江流域普遍栽培的粳稻品种比较接近。
  据碳 13 测定提供的古代居民食谱讯息,证实我国古代居民的食谱存在南稻北粟的格局。同时证实北方地区居民食谱中粟的比重在增加。例如居住在西安半坡、宝鸡北首岭的仰韶文化的居民食谱中,粟的成分占了将近一半;到了龙山文化时期,山西襄汾陶寺的居民食谱中粟的成分占了 70%。而且猪的食谱中也有较多粟的成分,说明家猪的饲料中粟或谷糠的数量也增多了①。
  ①  蔡莲珍、仇士华:《碳十三测定和古代食谱研究》,《考古》1984 年第 10 期。
  农业出现以后,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使耕作技术逐渐得到改进。但是,无论是北方还是南方,最初的耕作方式都是很粗放的。他们大概都经历过火耕阶段。所谓火耕,是用石斧等工具把树木砍倒,晒干后用火焚烧。这样既开辟了荒地,烧后的草木灰也成了肥料。经火焚烧后的土地也较疏松,人们就用一端砍尖的木棒掘洞,在洞内点播种子。此后,人们就等待谷物成熟,届时再去收获。那时,人们还不懂得施肥与中耕。一块地种了几年,等肥力减少时,就弃置不用而另开耕地。这种耕作方法在近代的一些落后民族中仍能看到。
  大约在距今六、七千年前后,我国古代先民已掌握了锄耕或耜耕方法。在一些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现了石铲、石耜、骨耜等掘土工具,表明人们已经懂得播种前要先翻土地。用工具翻土,能使土质疏松,改良土壤的结构,延长土地的使用年限,并扩大耕地面积。这对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有重要意义。石锄、蚌锄的出现,可用于中耕锄草;石镰、蚌镰、带孔的石刀、陶刀等则是收割谷物的工具。原始农业发展到这个阶段,农作物的收获相对有了保证。人们可以较长时间定居在一个地点,在几块土地上轮流倒换种植农作物,不必经常为开垦新荒地而迁徙流动。
  新石器时代的居民们大多选择在河流的二级台地或河网地区居住。那里离水源较近,居民的饮用水就近汲取,比较方便。当掘井技术被人们掌握以后,井水除了供人们饮用外,有的还可用于灌溉。崧泽遗址中发现的属马家浜文化的直筒形水井,是迄今发现年代最早的直筒形水井,距今约 6000 年左右。此外,吴县澄湖、昆山太史淀、嘉兴雀幕桥、余姚河姆渡(上层)等地距今 5500 年—4000 年间的古遗址中也都发现了水井。这些水井是否都已用于灌溉,似还不能一概而论,但据水稻生长的特点推测,河姆渡遗址的居民在耕种水稻时,已初步掌握了依地势高低开沟引水和做田埂等排灌技术。
  随着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改进,农作物产量增加,人们居住在一个地点的时间也就越来越长。因此,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出现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居民聚落。例如秦安大地湾、西安半坡、临潼姜寨等遗址,就是其中有代表性的地点。考古研究证明,一个聚落中的人群世代相传,在劳动、生息、繁衍中,前后经历的时间可达一、二百年至数百年之久。
  由于耕作技术的进步,人们培育的品种也越来越多。郑州大河村遗址一座仰韶文化的房屋基址中出土一件陶瓮,瓮内储藏的粮食已经炭化,经过鉴定,被认为是高粱。甘肃东乡林家遗址,在马家窑文化的一个袋形窑穴中,整齐地放置着当时割下的捆成小把的稷穗,其储量达 1.3 立方米。50 年代在安徽亳县钓鱼台的一个陶鬲中发现了小麦。因有人怀疑陶鬲并非龙山文化遗物,故不被引用。后来在甘肃民乐县东灰山遗址中发现了炭化粮食,经鉴定,有小麦、大麦、粟、高粱、稷等品种。碳 14 测定的年代为距今 5000±u65297X59年。其中炭化小麦大多为短圆形,形态完整,胚部清楚。大粒型被认为是普通小麦种,小粒型可能属密穗小麦。这些发现表明,虽然粟是北方地区先民们耕种的主要作物,但人们还培育了其他谷物品种,人们对谷物的需求已逐渐多样化。
  同时,生长在长江以南的水稻,也逐渐向黄河流域落户。本世纪 20 年代在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曾发现过稻壳;50 年代在陕西华县泉护村的仰韶文化遗存中也发现了类似稻谷的痕迹,不过数量很少。近年在发掘陕西扶风的案板遗址时,发现了水稻遗存,经灰像法鉴定得以确认。在河南临汝李楼遗址的龙山文化遗存中也发现了炭化稻谷。这说明黄河流域的居民至少在龙山文化时期已经种植水稻了。水稻虽然起源于热带与亚热带地区,但它的适应性较强。只要满足它对水与日照的要求,气温较冷的地带也是可以种植的。
  在新石器时代许多遗址中都发现了植物果实,如裴李岗遗址中有梅、酸枣、核桃;河姆渡遗址中出土有葫芦、橡子、菱、酸枣、薏米、桃等等,这些都是当时的居民所采集的野生果实。但到仰韶文化时期或其前后,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初级园艺,种植了蔬菜。如西安半坡遗址的 38 号房基内一个小罐中貯存的芥菜或白菜的菜籽;秦安大地湾遗址中出土的油菜籽;杭州水田畈、吴兴钱山漾遗址中出土了西瓜籽和甜瓜籽等。长期以来,西瓜被认为来自西域,但上述发现说明西瓜早在新石器时代即被长江下游的居民所培育。
  经过鉴定,吴兴钱山漾、杭州水田畈遗址中还出土了花生、芝麻、蚕豆、菱角、毛桃、酸枣、葫芦等植物种籽。其中花生已经炭化,形状近似小粒种;芝麻的内部已空,所剩种皮比较新鲜,颗粒比现代的栽培品种略大;蚕豆呈半炭化状态,与现代的栽培品种不很相似;菱角已炭化,形状与现在嘉兴南湖所产的双角菱相似,但个体略小。有人认为上述品种中有相当一部分种籽是良渚文化先民种植的农作物。它们的形状与现代品种的差异,是 5000 年来在长期栽培过程中因人工选种等因素造成的。
  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耕作技术又有进步。一些地方已进入犁耕农业的阶段,还出现了原始灌溉工程,这使农作物的产量进一步提高。农业提供的农产品除了满足农业生产者自身的消费外已经有了剩余,因此社会中有一部分人已脱离农业生产,去从事其他生产活动,出现了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继专业陶工之后,琢玉、牙雕与金属冶铸业等陆续出现。在这种情况下,私有制迅速得到发展。一些地方出现了早期城市。所有这些,预示着社会正朝文明时代过渡。
  畜牧业与农业一样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它只有在人们的生产技术与经验积累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家畜的饲养才能产生。原始人类最初的食物来源主要靠狩猎和采集,动物的驯养则是狩猎经济发展的结果。弓箭出现以后,提高了狩猎的效果。网罟、陷阱、栏栅等在狩猎中的使用,使人们能够捉到活的动物。人们捕获的动物时多时少。当捕获的动物数量较多的时候,人们没有立即将它们全部屠宰,而用绳索捆绑或用圈栏圈养起来,待食用时再去屠宰。特别是捕获的幼仔,食用又嫌肉少,它本身又不伤人,圈养以后还日见长大,这或许是引发人类去驯养动物的始因。其中,狗经过驯养以后,还成为狩猎时的帮手,因此,狗被认为是最先驯养的动物。
  河北徐水南庄头遗址出土的动物遗骸,经过鉴定,认为狗与猪可能均已被驯养成家畜。南庄头遗址是迄今我国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年代最早的一处。因此,这一发现为我国的家畜饲养业起源于万年前后的推测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家畜饲养业一经出现,驯养动物的品种也不断扩大。例如武安磁山遗址中,发现除了猪、狗在当时已被驯养为家畜外,出土的鸡骨经过鉴定,证明鸡在当时也已成为家畜。其中,家猪遗骸中,未成年猪占了将近 30%,新郑裴李岗遗址中也发现了这三种家畜。余姚河姆渡遗址中,除家猪外,还有羊和水牛,特别是水牛的数量很多,在出土的动物遗骸中占有相当比例。猪与羊还被做成陶塑品,在遗址内也有出土。我国是世界上最早饲养猪的国家之一。河姆渡遗址中出土的小陶猪体态肥胖,腹部下垂,四肢较短,前后躯体的比例为 1∶1,介于野猪(7∶3)和现代家猪(3∶7)之间,整个形态和野猪相去甚远。在考古发掘中,几乎每个新石器时代遗址内都发现有猪的遗骸。许多实例表明:凡是以农业为主要经济的氏族部落,都以猪作为主要家畜来饲养,并成为人们食用肉类的主要来源。河姆渡遗址出土的水牛遗骸是目前已知年代最早的家畜标本。作为家畜,它供人们役使,肉供食用,牛肩胛骨还被制成骨耜来使用。所以,长江下游地区可能是饲养水牛的发源地。在黄河流域,大约在仰韶文化时期已饲养黄牛。在龙山文化时期,又增加了马和猫。这样,到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马、牛、羊、猪、狗、鸡这“六畜”,均已成为家畜而被人们饲养了。
  反映这种饲养情况的,还有圈栏遗迹。河姆渡遗址中已发现木栅圈栏。在临潼姜寨遗址内也发现了两处圈栏,呈圆形,直径约 4 米,周围有木栅,栏内有 20~30 公分厚的畜粪堆积。此外还有两个牲畜夜宿场,面积达 100多平方米。这说明当时饲养的牲畜已有一定的数量。
  动物驯养成家畜以后,它们繁殖的后代也陆续传播到各地。例如水牛虽然最初在长江下游被驯养,但从考古发掘的情况看,在年代较晚的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中也已被发现。其中,河北邯郸涧沟与陕西长安客省庄都距长江下游甚远,但在龙山文化遗址中都发现了水牛的遗骸。
  家畜饲养业与农业是差不多同时出现的。在这之前,由狩猎与采集而得到的野生动植物,是人们食物与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自然界的恩赐。自从农业与家畜饲养业出现以后,虽然仍有狩猎与采集活动作为获取食物与生活资料的来源之一,但已基本上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们开始从耕地上获得粮食,从家畜饲养业中得到肉食,这是人类靠自己的劳动来增殖天然产品,为自己找到了比较稳定、可靠的衣食来源。同时,家畜饲养业为制作骨质工具与用具、武器及装饰品等提供了部分原料。例如,河姆渡遗址中出土的农业用工具骨耜,有一部分来自饲养的水牛。用骨料制作的骨匕是人们的食具;骨簪、骨珠、骨管是人们常用的装饰品;骨镞则是当时重要的武器。因此,家畜饲养业的出现与农业的出现一样,在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当家畜的价值被人们逐渐认识之后,人们饲养家畜的数量也逐渐增多,并被视为财富,成了人类最早的私有财产之一。这种情形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已经出现。少数人将家畜与其他随葬品一起放入死者的墓穴,以显示死者生前的富有。随葬家畜的数量与墓穴的大小成正比,墓穴越大数量也越多。山东泰安大汶口墓地的 133 座墓葬中,有 43 座放有猪头、猪下颌骨,一共放有96 个,最多的一墓放有 14 个。山西襄汾陶寺墓地的大墓中随葬的猪下颌骨,少的有几个,多的达几十个。这种情况正说明当时的家畜饲养业有了较快发展。它的发展,为农业与畜牧业、手工业的分工创造了条件。而农牧业的发展,是使脑力劳动从体力劳动中分离出来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