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的人林宥嘉在线听:地面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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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居即在地面上建筑房子供人居住,它是从半地穴居房子直接发展演变而成的,并成为后世房屋建筑的主流形式。地面居的出现,意味着人类的建筑技术已取得了相当的进步,尤其是已初步掌握了一些原始的力学、物理学原理。地面居房子从其诞生以后,其发展十分迅速,这是因为其建筑技术真正导入了人类住居建筑的正轨,是房屋建筑的正型。从新石器时代至夏商周三代,地面居作为一种住居习俗已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发展潮流,其间涌现出来的诸种形式,成为后世住居建筑的重要环节和基础。
  (1)篷架式居室
  篷架式便是用竹、木棍类交叉搭成棚架,再覆以布、皮遮盖。考古发掘目前尚未发现确凿的此类地面居室遗迹。但据民族学资料看,这种居俗是存在的,尤其是在一些游牧民族中,以搭帐篷为居的习俗是十分盛行的。中国的中石器时代或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以细石器为特征的遗址,恐怕都是与早期游牧活动密切相关。这些以使用细石器为特征的遗址,应与早期的游牧氏族相关。早期的游牧民族,由于过着随草木和逐野兽的飘忽无定的游牧生活,故篷架式房屋便成为他们主要栖息处。据此而言,他们便是事实上最早的地面建筑的尝试者和创造者。这种帐篷式住居形式,亦可称之为旅居。
  (2)地面房子
  这是新石器时代出现的房屋建筑的进步形式,这种建筑技术和住居习俗的发生历史,可上溯至今 6000 多年的中原仰韶文化时期。龙山文化及至夏商周时期在不同的生产力水平条件支配或影响下,各有不同的延续和创造发展。
  地面圆房子是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常见的房子,其平面近圆形,一般直径5—6 米,门口设一斜长的高门坎,门坎向门外门内两侧修成缓坡状,门内两侧有矮墙,形成门道(厅)、房内中心部正对门厅处有灶坑(圆形、瓢形或方形),门厅一般低于居住面,房子四周有小木柱,室中央有大木柱(中心柱),起护壁和承受顶盖框架的作用,半坡的圆房子,以第 6 号、22 号、3号为例,其明显经历了从穹庐式到屋盖与墙体分离的建筑发展过程。这种房子与帐篷式房子在建筑结构上十分接近,两者可能存在一定的渊源关系。地面圆房子作为一种常例建筑和居住习俗,在仰韶文化时期可以陕西西安半坡和临潼姜寨遗址为代表。河南安阳后岗、汤阴白营、山东龙山文化遗址等发现的大量的圆形地面房子现象,表明这种建筑技术和居住习俗在龙山文化时期十分风行。
  地面方形单室房子包括长方形单间房子在内。这类房子,最早发生于仰韶文化时期。西安半坡发现二座,郑州大河村发现七座,洛阳王湾也有七座。这类房子按占地面积可分大、中、小三型。半坡 24 号房子,东西长 4.28 米、南北宽 3.95 米,门南向。据发掘迹象看,四周墙基上有十来根大木柱,柱间插以木板,板柱之间又缠以藤索,然后敷草泥土。居住面下铺木板,板上涂草泥土,经火烤成硬面,室内似无灶坑。洛阳王湾的房子则自具特色,如第11 号房墙基为挖槽建造,内填红烧碎土块,房基内外都有木柱;第 15 号房墙基由大块平整的砾石铺成,其上直接筑墙,墙内立木柱,外敷草泥土,室内有较大的平台,台的外端有矮小的隔墙。到了龙山文化时期,这种房子在黄河流域地区已不多见。长江流域的湖北山屈家岭文化遗址则沿袭有这种住居习俗。屈家岭文化的这种住居习俗则可能是受该地区早期大溪文化的同类房子居住习俗影响所致。夏商周时期也可见到有关这种住居习俗沿袭的痕迹。
  地面方形或长方形连间、套间房子这种住居和建筑习俗源于仰韶文化晚期。此类房子通常有双间式和三间以上相连的多间式。仰韶文化时期的连间、套间房子,在河南郑州大河村、浙川下集、禹县谷水河、镇平赵湾、甘肃秦安大地湾等遗址中均有发现。其中郑州大河村第三、四期遗存中出现三组共十二间连间式的房子,房基保存相当完好,墙壁残高有的可达 1 米,三组房子建筑结构和营造工艺大体相同。如以第 1—4 号房子为例,四间房基均为南北长方形,作东西并列相连。第 1、2 号房子同时建成,两间共用一墙壁,第3 号房子则利用了 1 号房子东壁加筑而成。2 号房子门向南,其余门均向北,1 号房位此组中心部位,面积最大,有火池,并有小型套间,套间内有火池和土台。2 号房内有三个土台,3 号房内也有一方形土台。这组房址的结构是采用直壁木骨泥墙。由于墙体内排柱尚未分化,可知墙体不高。相当于中原龙山文化时期以江汉平原为中心的屈家岭文化诸遗址,则发现较大量的连间或套间式房子。河南淅川下王岗发现的长方形连间式房子,规模宏大,结构独特,其中一组长达 100 多米的长屋,由 32 间房子相连而成,每间房内都有火塘(灶坑)。有的单间内又另分套间或隔间,房门北开,修墙使用挖槽法,填以红烧土块加固墙基。湖北郧县青龙泉屈家岭文化遗址,也发现一座面积达 80 平方米的双间式房子,双室隔墙有一门相通,北室有高起的灶台,南室则有灶坑。类似的连间式房子,在河南洛阳王湾龙山文化、江西修水山背文化遗存中也有发现。相当于夏文化纪年的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曾发现南北长 19 米、东西宽 4.5 米的长方形地面房子。
  土台式地面房子土台式房子首先是在地面上堆土夯打出一个高于地面的土台,然后以土台为居室地面,房子建在土台之上。此类房子一般都是方形房子或长方形房子,其始见于龙山文化早期。山东日照东海峪遗址发现的 12座龙山文化早、晚期房子,全部都是方形的土台式建筑,方向一致,均朝西南。其中第 301 号房子是修筑在一个南北长 6 米,东西宽约 5.7 米,高 0.32米的近似方形的土台上。土台经夯打堆成。房子由墙基、墙外护坡、室内地基、柱洞、火灶及出入口等构成,四壁土墙由黄粘土夹自然石块垛成,南墙东段修筑时还先在台基上挖出凹槽,垫以石块,以加固墙基,墙外有护坡,亦用于加固墙基,并构成缓坡状散水灶坑一个。房基中发现木柱三根,东墙、西墙和中心木柱分布成一直线,台基、护坡、室内地基均是分层夯筑而成。在河南淮阳平粮台城址和湖北房县七里河龙山文化遗存中,也有类似土台式地面房子的发现。龙山文化时期产生的这种土台式地面房子给夏商西周时期此类房子的发展以重要的影响。据考古资料,在二里头、二里岗、殷墟文化诸遗址和西周时期遗址,凡讲究的住居形式,均采用在夯土台基上修筑房子办法,故此类房子到夏商周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