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魂之刃女英雄:商代的人殉和牲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23:20:55

从大汶口文化出现人殉的现象以来,发展到商代奴隶社会,已经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虽然不能确切地说人殉(也包括人祭)就是商代奴隶社会的主要依据,但它起码象征着一个时代的特点。
  安阳殷墟的发掘,获得了大量的人殉资料,一些大型的奴隶主墓葬,每座墓要殉葬奴隶数十人,甚至数百人。《墨子?节葬》载:“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殷商时期的殉葬现象,主要与墓葬有关。有的殉于墓中的腰坑;有的殉于墓主人身旁;有的殉于墓道的填土中,还有的在墓葬的周围专设殉葬坑。葬礼中的杀殉,也是为了死者的阴间生活,因为人们相信,奴隶被杀殉于墓内,其鬼魂仍会在阴间继续当主人的奴隶。当人的价值不被社会重视的时候,就会有很多社会地位低下的人为殉葬而死亡。
  考古资料证明,以杀奴隶殉葬的现象,在王朝统治的中心殷陵最为突出。根据考古发掘所见,除大规模的殷王陵墓以外,还有一些小型简陋的墓葬,也有殉人的现象,有的墓竟以小儿为殉者。可能在殷代已经出现了私人奴隶。
  在侯家庄的王陵,每一座亚字形大墓的殉墓者,都在 400 人左右,墓底正中小方坑中殉 1 人,亚字形八隅 8 个小方坑各殉 1 人,南北墓道外,身首分离的殉葬者共 20 排,每排 10 人,大墓周围的殉葬小坑,每坑 5 至 10 人,多的可达 20 个坑,如果加上殉葬中的仪仗队,每座大墓有殉葬者数百人。
  在殷墟侯家庄的一座大墓中,墓底的腰坑里埋有一人一狗,人的手中还持有石戈,墓底的四角又各挖两个方形坑,每坑又埋一人一狗,人的手中持有铜戈。9 人均为男性壮年,呈跪屈状。另外,在一处保存完好的墓道填土中,发现一个人头骨,在 4 个墓道中均有人殉的现象。东墓道发现 6 个人头骨,一具无头躯骨;南墓道发现 42 个人头骨,59 具无头躯骨;西墓道有 11个人头骨,一具全躯;北墓道有 14 个人头骨,一具全躯。各墓道的头骨和躯骨都是分开放置,躯骨排列整齐,均作双手反缚俯身状,头骨均向墓坑方向位置。这些被砍杀的人为青少年男性,是把他们砍杀后埋入土中的。在主墓的东侧,有排列对称的 31 个土坑,其中 22 个坑埋有 68 人,作为对墓主人的殉葬。
  ①  《1950 年春殷墟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1 年第 5 期。
  1950 年,通过武官村北商代大墓的发掘,对了解商代的人殉情况,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尽管在安阳殷墟发掘了将近 2000 座墓葬,还是以武官大墓的规模最大①。从武官大墓的发掘中,可以了解当时殉葬的规模。武官大墓底部中央有一个长 1 米、宽 0.8 米的腰坑,坑内殉葬者 1 人。墓道中有 3 个长条状浅坑,呈“品”字形排列,坑中杀埋有 16 匹全躯的马架。在东西两个马坑的中间,还有一坑,坑内埋有 2 人,呈对蹲形式,分别持一铜戈和铜铃,马坑的南边又各埋犬骨两具,南墓道中央有马坑 3 个,每坑埋马 4 匹,墓道中间殉跪葬者 1 人。
  位于二层台上的殉葬者排列都有一定的秩序,东侧二层台殉葬 17 人,多为男性,西侧台上殉葬 24 人,多为女性,这些殉葬者均为全躯。在墓室上部的填土中,殉葬有 34 个人头。如果把殉葬者的人数加起来,可达 80 人左右,另外还有马匹等。
  同时对妇好墓的发掘,也可以使我们了解商代的殉葬之风。妇好墓是1976 年在小屯村西北发掘的①。墓室为长方形竖穴,墓底有一个腰坑,坑内殉葬 1 人 1 狗,东西两壁各有壁龛一个,东龛殉 2 人,西龛殉 1 人。墓室北端殉 4 人。还有 8 人位置不明,另在椁顶上部殉狗 5 只。
  在殷墟除发现在大型墓中有殉葬的现象外,还有数千座小型墓葬仍有殉葬的现象。这类小型墓葬在殷墟西区、大司空村和小屯附近发现得最多。这些小墓的底部多数都挖一个腰坑,通常腰坑中殉狗 1 只,有的把狗埋在填土中或二层台上。在大司空村发现用人殉葬的有 5 座墓,殷越西区发现 11 座,这类墓一般每墓殉葬 1 至 2 人,主要是未成年者和青壮年男女,殉葬多见于二层台上。
  在发掘安阳殷墟第五号墓时,发现墓葬中至少埋有殉人 16 个个体。其中在椁顶上层殉葬 4 人,骨架保存都不完整,在东西两个壁龛中殉葬 3 人,腰坑中殉葬 1 人,还有 8 人因当时墓中出水,位置不明。殉葬者中有男性、女性和儿童。同时,在墓中还有 5 具狗骨架,分别殉葬在椁顶上层和墓室旁边。
  在《殷墟发掘报告》中,报道了从 1958~1961 年的发掘资料,在小屯、武官村、大司空村和苗圃墓地中,共发现有 4 座墓葬有殉人的现象。小屯西地 M233,殉葬 1 人,放在墓室南侧的二层台上,俯身直肢,头向与墓主人一致,面对墓主人。在 M258 中,发现有 4 个殉葬个体,第一个在墓口的填土中,为 1 具无下肢的儿童;第二具在东侧的二层台上;第三具在南侧的二层台上;第四具在北侧的二层台上。大司空村的 M323,殉葬一个断肢儿童。武官村北地的 M1,殉葬有 4 个躯体和 4 个人头,躯体放在椁室东西两侧的二层台上,头向与墓主人一致,4 个人头放在墓室东南角的二层台上。苗圃北地有一座墓,在墓主人的两腿中间,殉葬 1 个儿童头骨。另外,在大司空、小屯西地、苗圃北地,还发现有 70 座用狗殉葬的墓,每墓殉 1 狗的有 50 座,每墓殉两狗的有 10 座,每墓殉 3 狗的有 1 座。殉葬 1 狗的墓,多数埋在填土和腰坑中,个别放在二层台上或放在棺上,还有的放在壁龛里。殉葬 2 狗的以填土和腰坑为多见。殉葬 3 狗的 1 座墓,有两狗埋在腰坑,一狗埋在填土中。狗的头向多数与墓主人相反。从狗架的放置来看,一般为杀死后埋入,也有活埋的现象。
  ①  《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 1981 年版。
  50 年代,发掘大司空村时,发现有 5 座墓殉人,有 4 座每墓各殉 1 人,1 座殉 2 人。其中 1 座墓的殉葬者,距墓底 1.3 米的西壁,一半塞入墓壁内,一半露在外边,有两座墓的殉葬者都在两边的二层台上,1 座殉葬 2 人的墓也是分别放在两侧的二层台上。5 座墓中有 4 座墓的殉葬者,其头向与墓主人一致,只有 1 座的殉葬者横在墓主人脚下的填土中。殉葬者中,多数是未成年的十二三岁的小孩,有的两手背在身后,有的手足作挣扎状,从当时发掘的现象来看,可能是生殉,殉葬者的葬式都是侧身和俯身,与墓主人舒展的躺在棺内明显不同。这五座殉墓均为小墓,可见墓主人的身份并不高,也许殉葬者属于墓主人的私人奴隶。
  在 1958—1959 年的殷墟发掘中,发现一个杀殉坑,坑内共发现人骨架54 具,分上下两层叠放,上层共有 25 个个体,其中全躯的 17 具,头骨已朽的躯骨 3 具,人头 5 个。骨架上染有一层红色,葬式紊乱,有的俯身直肢,有的侧身屈肢,有的双手抱头,还有的呈跪卧式,有的在前额上留下明显的刀痕。这些殉葬者全为青年男性,年龄在十四五岁至十八九岁之间。下层的人骨架多数染有红色,其中全躯的 18 具,无头躯骨 1 具,人头 10 个。葬式为仰身、侧身、俯身跪仆三种。有的似捆绑,有的头上插有骨笄,有的臂带玉饰。能鉴定性别的均为男性,年龄在十四五岁至十七八岁之间,还有两具未脱乳齿的儿童。
  1976~1977 年间,在安阳小屯北地发掘的第 17 号和 18 号殷墓中,都有人殉的现象,在 17 号墓中的腰坑内殉葬 1 狗,在椁内棺外东西两侧各殉 1人,头向与墓主人一致。18 号墓的腰坑中和东北角的二层台下,各殉葬 1 狗,墓内共殉葬 5 人,有 4 人殉于椁内棺外,第一个人在椁室南端,为 18—20岁的青年男性。第二人在第一人的南边,为 13 岁左右的男性儿童。第三人在椁室东侧,年龄在 18—23 岁之间。第四人在椁室西侧,为 30 岁左右的男性。从殉葬者摆放的规整的姿势来看,好像是当时处死之后埋入的,另外还有 1人殉在墓室的北壁下。
  70 年代,在发掘殷墟西区的墓葬时,共有 18 座墓有殉人现象,18 座墓共殉葬 18 人,18 座墓中,有 11 座为长方形竖穴墓,均有二层台,共殉葬 15人,人殉于二层台上或腰坑里,有的是全躯,有的是无头骨架,大多数是生殉。15 人中,未成年 6 人,青壮年男女 5 人,其余为无法鉴定者。
  在五座带墓道的甲字形墓中,殉人规模大于前者,在这类墓中,殉葬者有的杀殉于二层台上,也有的杀殉在腰坑中,每座墓中殉 3 人、5 人、12 人不等。M701,殉葬,12 人,有 9 人位于墓道北端,头向墓室,1 人殉在填土中,二人殉在二层台上,均为俯身,在 12 具殉人中,能鉴别的有 3 具为杀殉。
  在这次发掘中,还发现有 339 座墓殉狗 439 只,有的是处死后埋入,有的捆绑后活埋。从这里也使我们看出了当时用狗殉葬的规模之大。用狗殉葬和用人殉葬的目的是一样的,人可以继续当主人的奴隶,狗也可以继续为主人作守卫。
  在殷墟小屯正北约 2 公里处的刘家庄,1985 年在这里发掘出 62 座殷墓,其中有 13 座殉葬 20 人,每墓殉 1 人至 3 人,殉葬者多为青少年男女,多数为捆绑状。
  1980 年,在安阳殷墟梅园庄南,发现 4 座墓殉葬 10 人,每墓为 1 至 4人,殉葬者多为面向椁室,一般都殉葬在 2 层台上。性别有男有女,年龄有成年也有儿童。值得提出的是,4 座殉葬的分布很有规律,殉葬 4 人的墓在最南边,往北依次排列,殉葬人数也是依次递减。这些墓葬虽无打破关系,却有上下位置的不同,据发掘者研究推测,这些可能是同一个家庭的墓葬,不同的位置代表了墓主人的不同辈份,殉人的数量可能又具有等级的差别。
  商代,除大批的奴隶作殉葬品以外,同时也有妇为夫殉葬的现象,这是延续了齐家文化的宗教习俗,仍是男尊女卑的一种表现。
  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曾发现过这样的例证。M14,是一座中型墓,墓底四周有二层台,墓室内有黑漆花纹木棺,墓中埋有两具人骨架,墓主人是一个 45 岁左右的男性,在棺内,呈俯身状,四肢伸直,根据骨架的颜色和周围的朱砂痕迹判断,在埋葬时可能往尸体上撒有朱砂,并用草席之类的物品包裹后放入棺内的。另一具骨架为女性,不满 20 岁,葬在墓中东侧的二层台上,呈俯身状,上肢交叉于胸前,下肢两腿交叉,从现象观察,这个女性是被捆绑后活埋的,显然是墓主人的殉葬者。她生前应是墓主人的家奴或侍从。
  M102 中,放有一个黑漆木棺,棺内放着两具骨架,一具是 45 岁左右的男性,位于左侧,仰身直肢。另一具是 30 岁左右的女性,位于右侧,侧身,面向墓主人,两腿被捆绑呈弯曲状,坑内殉葬有 15 头牛,29 只羊,以此来炫耀墓主人的地位。另外,在 M36 中,也是一座 2 人合葬墓,两具骨架同时葬入黑漆木棺内,中间用一块木板隔开,分成左右二室,一具骨架居左,四肢伸直。另一具骨架居右,侧身屈肢,四肢被捆绑,由此看出墓主人和殉葬者之间的关系①。
  这种殉葬的现象,与齐家文化的殉葬墓非常相似。
  在台西商代遗址,也有比较大型的殉葬墓,M103,是一座奴隶主贵族墓,墓室近长方形,墓底四周有二层台,墓主人为 30 岁左右的男性,仰身直肢在棺内,腰坑中殉葬 1 狗,另外墓内还有 2 人 2 狗殉葬,其中 1 人殉在棺顶之上,由于棺木塌落,使殉葬者与墓主人的骨架叠压在一起,其余 1 人 2 狗均殉于二层台上,殉葬者的头向与墓主人一致,二层台上的人骨,自膝盖以下被砍去,留下明显的刀痕。
  在一些小型墓中,也有殉葬的现象,小型墓大部分有棺无椁,有的身下垫陶片,身上盖木板,还有的上下铺席子。有些墓每坑殉葬 1 至 2 人,有的用狗殉葬,以腰坑中殉 1 只狗为多见,也有一部分墓殉狗 1 至 6 只,与殷墟发现的小型殉葬墓近似。
  山西灵石出土的商代墓,也保留有女为男殉的葬俗。M1 椁室内有 3 棺,中棺内仰身直肢者为男性,两侧棺内侧身者为女性,她们都是面向男性,与齐家文化皇娘娘台 M48 近似。大量的青铜随葬品都放在男性的椁盖上,在男性足下还殉葬 1 人,也是面向墓主人。
  在山东益都苏埠屯曾发现一个深 8.25 米的大墓,墓底的腰坑里埋有 1人 1 狗,腰坑下还有一个奠基坑,埋有 1 人,是一个头戴骨簪的女性,作跪屈状,墓道内还有 39 个作为人祭的个体,从遗迹现象观察,他们都是被杀害后献祭的。这说明,在商朝贵族所统治的地方,都有严重的人祭现象。
  在考古发掘出的殷代墓葬中,几乎都有人殉的现象,如果要问,现已发掘的殷商墓,到底殉葬了多少人,的确是很难统计,因为有的墓被盗掘者扰乱。有的属于自然破坏,种种原因使我们无法得到人殉数量,总之,殷商时期,曾有大量的人和牲畜当了宗教仪式中的殉葬品。
  这种现象,一是说明了当时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和地位低下的人,二是当时的畜牧业比较发达,从用牲的数量和种类看来,为其它时代所罕见。
  ①  《藁城台西商代遗址》,文物出版社 1977 年版。
  商代的人殉资料,为研究商代的宗教思想和奴隶社会的阶级关系,提供了重要资料,不管是人殉还是人祭,都反映了宗教信仰在奴隶主贵族的思想中一种根深蒂固的反映。
  殷商时期盛行的人祭和人殉,始终与崇拜上帝联系在一起,最主要的原因是,殷商奴隶王国的建立,需要在宗教上出现一个至高无上的大神来维护其统治,把一切现象都说成是这个大神的意志,因此,殷人的上帝和祖先神便具有无上的权威,这就是殷人崇拜上帝的社会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