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8驾驶室:警惕国际资本对我国财富的掳掠--渣打有毒理财产品剖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2:40:36
警惕国际资本对我国财富的掳掠--渣打有毒理财产品剖视
                                                                 
    国际金融大鳄围猎中国财富。对赌协议——华尔街精英们炼就的创新金融衍生品成为他们屡试不爽的锐利武器。从中国著名企业到普通的银行投资理财者,正在经受这些大鳄们的饕餮围歼,鲜血淋漓,断肢残躯。

一、中国名企折戟对赌协议

    “潮落时才知道谁在裸泳”!金融海啸冲击波之下,中国企业千亿国资陷金融衍生品对赌困局!
    中信泰富倒在澳元门下,外汇杠杆式合约使其巨亏186亿港元;“双铁”遇到了同样的麻烦,中铁报损20亿,铁建损失3.5亿;国航燃油套保巨亏68亿,两年的盈利一朝付水东流;东航的燃油套保亏损62亿,将不久前70亿的政府注资基本打了水漂;纷纷中招的还有深南电、太子奶、中国高速传动、碧桂园等等,一个个国内著名企业劫数难逃,折损在国外投行的马下,什么东西,成为外国投行的“屠龙刀”,让国内名企鲜血淋漓,断肢残躯?
    导致国内名企纷纷落马的致命武器便是华尔街精英们的杰作,一种对于国人来说新异而陌生的金融衍生品——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是在期权概念影响下发展起来的一种金融衍生品,顾名思义,同时也加入了赌术中博弈双方的对决:对赌的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进行一种约定,约定的条件出现,一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约定的条件不出现,另一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
    对赌协议的出现最早是投资方与融资方之间展开。国际投行作为金融领域的食肉动物,通过情报寻猎目标,物色有潜力而又亟待融资的对象,在充分掌握对方详尽资料后,利用对方一时的困难或急切的需求,切入时机出击,以苛刻的条件与对方签立城下之盟,从而获得超常规的利润。
    蒙牛和大摩的对赌协议曾被称为成功的模式受到吹捧。摩根士丹利、鼎辉、英联三家投资机构2003年与蒙牛签订对赌协议,再次通过“可换股文据”向蒙牛注资3523万美元,折合当时人民币2.9亿元,约定未来换股价格为0.74港元/股。双方约定,2004-2006年,如果蒙牛复合年增长率低于50%,蒙牛管理层要向3家国际投资机构支付最多不超过7830万股蒙牛股票或支付等值现金;反之,3家国际投资机构要向蒙牛管理团队支付同等份。 2005年4月由于蒙牛业绩增长迅速,国际投资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股权激励计划提前兑现,蒙牛管理层获奖6260万余股蒙牛股票。三家机构表面上输给了蒙牛管理层,实际上只以支付本金为598.76万美元的可换股票据的方式提前终止了双方协议。而他们对蒙牛的投资因为蒙牛业绩的高速增长获得了550%的高回报。
    受到蒙牛成功的鼓舞,有些企业以为这样的超常发展之路可以同样效仿,他们不知道铤而走险的成功注定是特例而不是常态。当时信心满满的企业如太子奶、碧桂园等很快就尝到了对赌协议的杀伤力!破产的魇影已经把他们缠住,多年的辛苦经营成果付水东流。
    对赌协议中的布局者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他们就像过去街头摆设棋局引人对弈赌博的骗子,无论你作何选择,他们都不会输,所有的变化都在他们精研的掌握之中。相反,他们会让你选择看似优势胜利在望的一方,一旦走下去,等待你的是落入陷阱任凭宰割的结局。  
    近年来国际商品市场价格剧烈震荡,一些企业为了避免受到商品价格走向的波动,采取期货套期保值的方式,维系生产经营的稳定。于是国际金融资本又开始瞄准企业这方面的需求,以高端客户名义向中国企业兜售并不适合它们的所谓高端金融衍生产品,攫取超额利润,而将风险和危机转嫁给他人。中航油、中信泰富、国航、东航、深南电等一批中国企业纷纷中招,成为华尔街金融危机的买单者。

二、对赌协议——国际投行屠龙中国财富的致命武器

    对赌协议的特点是什么,它为什么具有如此巨大的杀伤力?深南电与高盛旗下的新加坡子公司杰润订立的协议很能说明问题。
    2008年3月12日,深南电与杰润签订了对赌协议。协议有两份,第一份协议有效期从2008年3月3日至12月31日。双方约定,国际原油期货价格位于62美元/桶之上低于63.5美元/桶时,深南电每月可获杰润(油浮动价—62美元/桶)×20万桶的收益;高于63.5美元/桶时杰润需每月向深南电支付30万美元;如果石油价格低于62美元/桶,则深南电需要向杰润支付(62美元-浮动价格)/桶×40万桶。第二份协议约定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为期22个月,红线抬高至64.5美元/桶,且杰润公司具有优先选择权。
    协议签立时,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在108美元/桶之上,且油价呈上升趋势。但7月中旬油价见顶,10月下旬跌破62美元/桶,深南电的噩梦开始了。协议开始最初7个月,深南电每月收到杰润30万美元,总共不过210美元。油价跌破62美元后,每跌1美元,深南电就要赔出40万美元;以2008年12月原油价格收盘价44.60美元计算,差价17.40美元桶×40万桶,仅12月份深南电就要付给杰润696万美元!而7月份油价上升到145.78美元时,油价曾高出红线83.78美元,但深南电的收益钉死在30万美元。7个月的收益不抵一个月的亏损的1/3,其收益风险不对等如此!如果第二协议实行,深南电必陷万劫不复的深渊!
    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清楚华尔街精英们设计的的金融衍生品——对赌协议的本质。其特点为:一,双方的利益是互逆的,你赔的就是我赚的;只有你损失的最大化,才是我利益的最大化。
二,条件的不公平不对等。限制你的利益,设置我的防火墙;开阔我的利益闸门,置你风险最大化境地。
三,华尔街的精英们不仅目光锐利,视线长远,还有强大的国际活动能力和巨量资金的调动能力。期货金融市场的潮起潮落宽幅震荡,其中不无金融大鳄们在中兴风作浪。他们善于将舆论的宣传、权力的借助、经济名人的效应完整地构织一个美丽的陷阱。否则无以解释中国名企们短短时间内飞蛾投火般地落网。
四,上当的企业在最初的蛊惑之下,还被这些国际投行玩弄金融法律的协议文件搞得晕头晕脑,上百页的故弄玄虚的名词术语让搞实业的企业家门一时间根本无从懂起,云山雾照下稀里糊涂地签了字。从此被牵上了噩梦般的风险之旅。
对赌协议表面上披着期权协议的外衣,实际上是逸出于期货市场之外的场外交易,属于私下交易,不受监管和保护。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说,场外交易是个无底洞,一旦中了圈套就没有办法解套。鼓动企业签署这些华尔街骗子们兜售的这些协议的是谁?有关方面要挖挖这个黑洞,这样坑蒙拐骗我们的企业是不行的!

三、鬼子已经悄悄进村:对赌协议进入银行理财领域

    胡教授及大多数人所不知的是,其实鬼子已经悄悄进村。进村的对赌协议不再是场外交易、私下交易,而是披上了合法的外衣,以银行代客理财名义渗透到我国的大中城市,正在大肆网渔我国的民间资本。急先锋则是一家英国的老牌银行。
这家外资银行推出的一期期理财产品已经造成一批批客户损失惨重,其对客户资金的重创因为金融风暴的掩盖尚没有被大多数人觉察,但明白上当的苦主之抗议声已是风起潮涌。试析其众多产品中的一款作一剖视。
    该产品以年收益40%招揽客户,分为两期,一期1.5年,二期1年。一期名称为“瑞银1.5年期美元内需动力股票篮子挂钩可转换结构性票据”。一大堆故弄玄虚的专业术语拼盘般堆砌后面,其内容也简单:合同规定观察四只香港的股票,以2007年9月7日为初始日,只有四只股票中表现最差的股票的价格位于初始日收盘价的85—96%之间,客户该日才有相当于年化30%的利息收益。一期协议声言保本,但表现最差股票价位跌破了初始价的65%便触发不保本警戒线,客户本金按股票到期价位与初始价位的比例计算,转入不保本的二期,风险提示:二期可能全部本金会丧失。
    魔鬼藏在细节中,合同条款表达了仇视客户收益的特点:一、只允许客户的利益与四只股票中表现最差的股票挂钩;二、股票上涨对客户是有益的,但当股票价格达到初始价位的96%时合同便自动终止,截至了客户利息收益的延续。对赌协议的核心特点在协议中十分鲜明:银行与客户利益互逆,股票上涨对客户有利时,合同设置了防火墙,抑制客户利益继续发展。股票跌破初始价位的85%,银行可以不付息白白占用资金;跌破65%触发不保本警戒线,银行可以不还本吞占客户本金。在这两道线合同敞开了无底洞,没有任何止损措施,因为只有让客户风险最大化,才是银行的收益最大化。
    为了使得合同条款满足银行利益的最大化,该银行还坐庄“表现最差股票”。2007年9月7日正是香港股市自2003年以来这波牛市的冲顶时期,此后两个月恒生指数涨了7976点,涨幅达整个牛市高度的1/3,正是上冲最凶最猛的时期。参照的三只股票分别涨了46%、36%、17%,而这些与客户利益无关;与客户利益系牢的“表现最差的股票”被庄家从9月7日就打压下来,与大盘走向背道而驰,步入漫漫熊途,3个月后破掉65%的触发线,最终跌到3.5—4元间盘整,使得客户资金损失7折以上。
    耐人寻味的是该协议虽然是欺诈合同,却也有着西方强盗特有的率直,其在合同中毫无掩饰地注明:“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本理财计划并未且不会进行登记注册。因此,本理财计划既不在美国境内发售,也不向居住在美国境内的美国人提供。本理财计划仅向中国公民提供。”
    该理财协议不容于西方民主社会完善的金融市场和法律秩序,而公然宣称只对中国公民发售!他们为什么这么有恃无恐?他们如此胆大妄为依仗的是什么?令人深思!
    受欺诈的中国投资者正在醒悟,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事情的真相,义愤的潮流正在酝酿涌动。如何面对金融领域的新问题,时代将考验我们。中国金融改革开放历史将记录这些事件!
                                               2009-2-8


作者: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院6号楼    100081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蒋佩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