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伯寿出诊:癌痛患者爆发性疼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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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患者爆发性疼痛的治疗 全网发布:2011-06-23 20:28 发表者:李军 (访问人次:654)

 

 目前为大家所公认的爆发痛定义是:在用阿片类药物治疗的癌痛患者稳定的疼痛形成(持续痛,Persistent Pain)的基础上,所出现的短暂而剧烈的疼痛。1999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全球肿瘤患者中爆发痛的总体发生率为65%。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内科李军

      爆发痛通常与背景痛的部位相同。发作频繁,每天4次以上。40%~50%的患者疼痛呈阵发性发作,持续时间约15~30分钟,92%的患者短暂发作的爆发痛强度属于重度以上,大多数患者的疼痛不可预测(59%),与慢性疼痛无必然联系。爆发痛的机制和癌性痛的机制相似,可以是肿瘤本身引起的,也可能是肿瘤治疗引起的并发症。2005美国疼痛学会指南以及EAPC推荐的全面疼痛评估包括:发作频度、每次发作持续时间、疼痛强度、疼痛诱因、以前和目前对基础痛(持续性痛)的治疗及其效果。疼痛评估还应该包括推测的病理生理以及疼痛综合征的病因。

      药物治疗能有效控制基础持续性疼痛,缓解爆发痛。目前尚无已发表的证据支持非阿片类镇痛药和抗抑郁药治疗爆发痛具有显著的效果,一般治疗指南推荐阿片类药物治疗爆发痛效果满意。通常可采用同一种阿片类药物,既治疗基础持续性疼痛又可以治疗爆发痛。常规用阿片类药物控缓释剂型治疗持续性疼痛,用即释阿片类药物治疗爆发痛。

      吗啡口服易吸收,血浆半衰期约3小时,是最常选用的强阿片镇痛药。因此要尽快控制疼痛或治疗爆发痛可以首选吗啡即释剂型。EAPC推荐治疗爆发痛的最初解救剂量是:每日吗啡总剂量的1/6(17%),再据效果增减剂量。需要控制持续基础疼痛时可以使用吗啡控缓释剂型,如:美施康定,该药使用剂量与肾功能有关,而与体表面积、身高和体重无关。用药后的爆发痛次数应控制在2~3次/天以内,否则应增加控缓释吗啡的用药剂量,而非增加给药次数。增量幅度可按25%~50%。

      吗啡和羟考酮即释剂型是处理爆发痛最常用的口服阿片药,由于口服给药需要30分钟或更长时间才能起效,可作为可预知偶发痛发作前的预防。门诊患者一般推荐口服给药或经口腔黏膜给药治疗爆发痛。胃肠道以外给药途径可以作为治疗爆发痛的另一种给药途径,特别适合于住院患者及宁养院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