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棒教案:新南社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5:32:55
为贯彻落实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意见>》新南社区书记杜耀金作出“要搞好对该《规定》的宣传教育,普遍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规范履职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提出“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教育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的明确要求,切实搞好我市宣传学习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规定》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和纪律支撑,是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具体规定,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建设中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之后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又一重要制度规定。学习贯彻好《规定》,对于开创农廉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学习贯彻好《规定》,对于提高全社会对农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维护农村集体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农村基层干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力量,是密切党同农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其言行代表党和政府形象。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关系重大。各级党委政府是贯彻实施《规定》的责任主体,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强化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当前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作出全排抓好组织实施。
二、切实抓好《规定》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规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为依据,紧紧抓住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两类不同主体的行为,分别规定了“3个禁止19个不准”和“5个禁止22个不准”。对此,县、乡两级要把学习《规定》作为当前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学习培训方案,主要面向乡镇、基层站所和农村,注重采取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一课三会”和辅导讲座等形式,抓好对两类主体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电视、报刊和阳光农廉网等媒介播放、刊登学习活动通知和《规定》全文,使《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尽人皆知,形成深厚的舆论氛围;通过在主要街道、村级活动场所悬挂学习活动宣传横幅标语,在宣传橱窗、村务公开栏、法制宣传栏等张贴《规定》内容,或以文艺宣传表演和知识竞赛等生动鲜活的方式,营造了学习贯彻《规定》的浓厚氛围。使《规定》内容家喻户晓,转化为群众监督的现实依据。也可在“农村民主活动周”和基层站所评议期间进行集中宣传,村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应当对照《规定》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将《规定》印制成册,发放给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的每个党员干部手中,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根据《规定》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写出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认真分析对照排查自身廉洁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促使广大基层干部熟知并自觉遵守《规定》内容。近期,市农廉办将在全市组织一次“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三、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和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强调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贯彻实施《规定》,就是要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以及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上下功夫。要结合省、市构建农村惩防体系建设和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的实际,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和切实可行的办法或配套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要对近年来农廉工作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按照《规定》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之科学细化贴近实际,直观量化便于执行,公开透明利于监督。
四、大力加强对贯彻执行《规定》情况的检查考核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执行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规定》明确了县、乡党委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执行情况的三个“一次检查考核”,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同级党委政府或者根据职责对本规定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纪依法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同时强化了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机构、村民代表对村干部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县市区组织部、纪委要把学习贯彻《规定》情况作为2011年度农村基层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抽调组织、纪检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及各行政村,对农村基层干部学习《规定》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学习贯彻《规定》的实效性。要把《规定》的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严格执行制度、不愿不敢真实全面及时详细公开权力运行的,一定要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要有效调动整合现有资源,切实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纪检监督小组等农村基层监督力量作用。要切实充分发挥乡镇“三个中心”作用,对村级重大事务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要认真做好农村基层涉纪信访工作,注重建立健全有效预防和解决农村信把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贵在落到实处,重在造福于民。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服务,扎扎实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实施,确保收到良好的实际效果。
新南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