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软下疳的用药:钱穆 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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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国史新论》
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

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里,特设考试一权,其用意在如何选拔贤能,以补选举之不足。西方选举制度,只在选举人方面加以限制。在美国,曾有一博学的大学教授与一汽车夫竞选,而失败了。选举原意,在如何获取理想人才,俾可充分代表民意。单凭群众选举,未必果能尽得贤能。故中山先生主张,被选举人亦该有一限制,遂以考试补选举制度之不足。他说:“一切公职候选人,都该先受国家公开考试,获取其竞选之资格。”此层用意,却正与中国历史传统恰相吻合。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本从选举制度演变而来,其用意本在弥补选举制度之不足。故唐杜佑《通典》,考试制度即归选举项下叙述。今天我们要讲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仍该从选举制度说起。
中国史上很早便有选举制,远从西汉时起,那时的选举,大概可分为三类:(一)定期选举,(二)不定期选举,(三)临时选举。选举用意,即在希望全国各地人才,都能有机会参加政府。中国传统政治理论,重责任,不重主权。在理论上,主要的不是政府主权之谁属,而是政府究该负何种责任。既望政府负责,自该选贤与能,需要全国各地人才参加,才能切实负起理想上政府的重大职责。故汉代选举第一项目是贤良,以近代话说,即是杰出人才。此项选举,并无定期,每逢新天子接位,或遇天变,或逢大庆典,随时由政府下诏,嘱政府各部内外长官,各就所知,列名推荐。被选人不论已仕未仕,膺举后,政府就政治大节目发问,被举贤良,各就所问,直抒己见,是谓贤良对策。政府就其对策,甄拔录用。其次举孝廉,孝子廉吏,重德行,不重才能。政府用人德才并重,然贤良乃政府所需求,孝廉则寓有提倡奖励之意。当时社会风气,重视贤良,竞愿膺选。对孝廉,则颇加鄙薄。武帝时下诏切责,谓郡国长吏,在其治区,乃竟无孝子廉吏,可应国家选举,可证其职责之未尽,遂下令议不举者罪。自后郡国遂按年察举孝廉,成为故事。于是贤良为不定期选,而孝廉则成为一种定期选举。此外复因政府临时需要特殊人才,如出使绝域,通习水利,能治水灾等。大体西汉选举,主要不出此三类。
汉代仕途,大体都从郎署转出。郎署是皇宫中侍卫集团,郡国举人,多半先进郎署,自后再转入仕途。汉代郡国一百余,若按年察举一孝子,一廉吏,即每年有被选人二百以上进入郎署。那时郎署无定员,总数大约不会超出三千人,如是则不到二十年,郎署充斥,即已无余额。政府用人既先从郎署选拔,郎署人多,即不再须外求,于是贤良及奇才异能各项不定期选与临时选,自会逐渐稀疏,只有按年定期选举,即孝廉一项,遂成为汉代入仕惟一之途径。此项演变,则须到东汉时始确立。
汉武帝时,又新定太学制度,设立五经博士,郡国俊才,年在十八岁以上,均得送太学为博士弟子。一年以上,即得考试。甲科为郎,乙科仍回原郡国为吏。吏治有成绩,仍得按年有被举希望,以孝廉名义,再入郎署。故汉代仕途,首先当受国家教育,毕业后,转入地方政府服务,凭其实际成绩之表现,乃始得被选举资格。
惟汉代选举,与今日西方选举制度不同者,在西方为民选,而在汉代则为官选。地方长官固须采酌社会舆论,乡土物望,然选举实权则掌握在地方长官手中,此一节为中西选举重要之不同点。然在中国传统政治理论下,亦自有其立场。政府既在为民众负责,而实际参加政府之人员,又全为国内各地所选拔之人才,则政府与民众早成一体,政府即由社会民众所组成,政民一体,而非政民对立。在理论上言,不能谓一行作吏,其人便不可靠。官选民选,手续不同,其用意在获取贤才,并无异致。中国乃一广大之农村国,直接由民众选举,在当时有种种不便。授其权于各地之长官,由其参酌舆情,推荐贤才。若选举徇私不称职,政府自有纠劾。政府既由民众组成,政府与民众同属一体。如何谓民众决然是,政府决然非;民选则一定可靠,官选则一定不可靠;在野者便可信任,在朝的便不可信任。故就中国传统政治理论言,汉代之官选,也自有其未可厚非处。
惟汉代郡国选举,到东汉时究已成为惟一入仕之正途,奔竞者多,流弊自不免,于是政府乃不得不逐步加上了限制。最先是限额,每一郡国户口满二十万以上者得察举孝廉一名,四十万以上者二名,百万以上者五名,不满二十万者两年一名。稍后又有限年之制,非到规定年龄者,不得膺选。又后复加以一度之考试,以检核被选举人之相当学养。如是,则孝廉二字,遂完全成为当时一种获得参政资格之名号,与原来奖励孝子廉吏之意义,不复相应。
以上是汉代选举制度之大概,而考试制度亦相随成立,如贤良对策,如太学生考试,如孝廉膺选后之吏部考试皆是。惟此种考试,皆仅为选举制度中一种附带之项目。关于孝廉被选人,应受政府考试一节,乃当时尚书左雄所创定。先后反对者甚众。然左雄终因坚持此项新制,而见称为录得真才,此制遂终于沿袭,不受反对而废弃。

汉末之乱,地方与中央,失却联系,交通既不方便,而许多地方,亦并无施政之实际权力,选举制度,遂告崩溃。政府用人,漫无标准。陈群为曹操吏部尚书,遂定“九品中正”制,以为两汉乡举里选制之代替。此制备受后代人责备,然就创立此制之原意言,则亦有苦心,并亦有相当之实效。所谓九品中正制,实际是一种人才之调查与评核。先就中央政府官长中有德望者,分区任命一中正。又在大中正下分设小中正。中正之责,即在就其所知本乡人才,登列簿册,册分九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不论已仕未仕人,都可列入,送吏部凭册任用。此制与汉代选举不同之点:第一是汉代选举,其权操于郡国之长官,九品中正则由中央官兼任。此因当时四方荒乱,人才都流亡集中于中央政府之附近,地方长官,不克行使选举职权,故暂以中央官代替。第二则汉代选举,只举未入仕者,而九品中正之名册,则不论已仕未仕,全部列入。此亦别有用心。因当时用人无标准,尤其是军队中,各长官都任用亲私。此刻吏部只凭中正人才簿,名列下等者,就其本乡舆论,可以按名淘汰,改授新人。曹魏因此制度,而用人渐上轨道。
惟此制本为一种乱世变通权宜的办法,一到西晋,全国统一各地方政权,均已恢复,而九品中正制依然推行,则流弊自所难免。第一、全国各地人才,多必奔凑中央,广事交游,博取名誉,希望得中正好评。如此则失却汉代安心在地方政府下恳切服务之笃实精神。第二、九品簿不论已仕未仕,一概登列,亦有未经实际政治磨练之名士,品第在上中高级,彼即存心一跃便登高位,不愿再从下级实际政治上历练,如此更易长其浮竟虚华之风气。第三、汉代用人选举与铨叙分别,选举仅为入仕之途,必待其正式入仕后,再凭实际政绩,由政府铨叙升黜。九品制则全凭中正名册。此项册籍,每三年改换一次,名誉佳者升,名誉劣者降,吏部凭之迁黜。如此则人人都惊于外面虚誉,在其职位上服务成绩实际甚差,而转得美名,品题升迁。而埋首服务,实际政绩虽佳,因不为中正所知,而反成降黜。如此之类,在所不免。因此魏晋以下人,全务清谈虚名,不能像汉代吏治风尚厚重笃实,此制实大有关系。至于中正而不中正,此乃人事,不关制度,可不详论。
就上所述,可见每一制度,断不能十全十美,可以长久推行而无弊。每一制度,亦必与其他制度相配合,始能发挥出此制度本身之功效。九品中正制之创始,用意并不差。而其时门第势力已成,六朝以来,此制遂转成为门第势力之护符。虽多经反对,终未能彻底改革。其时人才政风之不如西汉,此制实有影响。

隋、唐统一,将此制完全废弃。当时亦有主张恢复汉代乡举里选,仍将察举权交付于各地行政首长者。然在汉代,此制己有流弊。地方长官选举不实,权门请托,营私滥举,因而选举之后,不得不再加以政府一番考试检核。则何如径废长官察举一手续,完全公开,由各地人民自量智能,自由呈报,径由政府考试录用?此为中国史上正式由选举制转入考试制之由来。我们若认汉代为中国历史上考试制度之先行时期,则隋、唐是中国历史上考试制度之确立时期。汉代是选举而附带以考试,隋、唐则完全由考试来代替了选举。
但唐代用人,亦并不全凭考试,仍有学校出身一项。然学校按年受业,年满即无不毕业而去。考试是公开竞选,亦可有永远应考而不获中选者。因此社会重视考试,不重视学校。人才竞求于考试中露头角,于是学校制度渐渐不为人才所趋向。唐代考试,又分两步,先由礼部主考,录取后未能即登仕途,须再经吏部试,才始正式录用。考试既在获取人才,则自难专凭一日之短长,因此唐代考试,极为宽放。应试人到中央,往往各带其平日诗文著作,先期晋谒中央长官中之负有学术文章大名,为当时所重者,如韩昌黎之流。此项著作,名为公卷,若果才华出众,中央长官中之学术名流,先为扮揄扬,则到考试发榜定可录取。
唐代考试,主取知名之士。亦有主考人自守谦抑,认为对此届考试,应考人平日学问文章造诣所知不详,可以托人代为拟榜,唐代名此为“通榜”。最有名的,如袁枢应举,主考人杜黄裳恳拟榜第,袁枢即自列为第一名状元,一时推服,传为嘉话。当知国家考试,本为求取人才。服务政府之官长,如确知应考人中有杰出之士,先为延誉,并非即是营私通关节。主考官苟自问对学术界新进人士,所知不熟,托人代定榜第,亦并非即是颟顸不负责。中国传统政治,另有一番道德精神为之维系主持,种种制度,全从其背后之某种精神而出发,而成立。政府因有求取人才之一段真精神,才始有选举制度与考试制度之出现与确立。若政府根本无此精神,则何从有此制度?
西方近代民主政治之起源,正因当时政府并不注意民情,一意征敛,民众遂要求政府许纳税人推举代表,审查预算,通过税额,可覆核其决算,如是推演而成今日彼方之所谓政党政治。中国政府,则自汉以来,即注意在全国各地求取人才,共同参政。而且整个政府,即由此辈求取的人才所组织。除却皇帝外,政府中人,自宰相以下,全由各地选举考试而来。所以唐代有人说,礼部侍郎权重于宰相。因宰相亦必经国家公开考试录取,然后得历级迁升,做成宰相。而考试权则掌在礼部侍郎手里,非经礼部侍郎之手,绝进不得仕途,做不成宰相。这岂不是礼部侍郎权重过了宰相吗?若不明白中国这一番传统精神,而空论其制度,则断不能明白得此各项制度之真相真意义所在。同样道理,我们若没有西方人那番精神,而凭空抄袭他们的制度,亦决不能同样获得他们那种制度之成效。
唐代考试主要偏重诗赋,此层亦有种种因缘。最先亦如汉代对策般,就现实政治上大纲大节发问。但政治问题有范围,按年考试,应举人可以揣摩准备,说来说去,那几句话,不易辨优劣高下。诗赋出题无尽,工拙易见,虽则风花雪月,不仅可窥其吐属之深浅,亦可测其胸襟之高卑。朱庆徐《上张水部》诗:“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此是当时谒举送公卷,乞人评定附上的一首小诗。但设想何其风流,措辞何其高洁。诗赋在当时不失为一项最好的智力测验与心理测验的标准。
唐代科举最要者有两科:一是进士科,以诗赋为主。一是明经科,则考经义。但所考只是贴经墨义。贴经是把经文贴去几字,令其填补。墨义是就经文上下句,或注疏中语出题,令其回答。此亦是测验之一种。但专习一经,字数有限,几年即可成诵,亦不易辨高下,定人才。大抵唐代考进士,旨在求取真才。考明经,则旨在奖励人读经书。进士如汉代之贤良,明经如汉代之孝廉。唐代社会重视进士,进士科遂为人才所趋,明经则为人卑视。人才既群趋进士科,自然政府也只有重用进士。因于此项制度之继续推行,而社会好尚,都集中到诗赋声律,所谓:“文选熟,秀才足。文选烂,秀才半。”此系事势所趋,并非政府有意用此无用之诗赋文艺来浪费人精力,埋没人才。后人不解,自生曲说。此与当时推行此制度之原意,并不相干。
但唐代的考试制度,也不免有流弊。在汉代先经国立大学一番教育,再经地方服务之练习成绩,经察举后再加以考试,求取人才,凡分三项步骤。唐代则专凭考试一项,自不如汉人之精详。惟唐代初期,大门第势力方盛,子弟在大门第中养育成长,既经家庭严肃之礼教,如柳氏家训之类,又有政治上之常识,如南朝所传王氏青箱之例,由此辈青年参加考试,易于成材。考试制度仅是一种选拔人才之制度,而非培养人才之制度。自经此项制度推行日久,平民社会,穷苦子弟,栖身僧寺,十年寒窗,也可跃登上第。渐渐门第衰落,整个政府转移到平民社会手里。但此等平民,在先并未有家庭传统之礼教,亦更无政治上之常识,一旦仅凭诗赋声律,崛起从政,第一是政事不谙练,第二是品德无根柢,于是进士轻薄,遂成为当时所诟病。当知在门第教育下,附加以一种考试,故见考试之利。现在门第衰落,更无教育培养,仅凭考试选拔,则何从选拔得真才?可见仅凭某一项制度,少却其他制度之配合联系,该项制度亦难有大效。
又该项制度推行日久,报名竟选的愈来愈多,而录取名额有限,授官得禄的更有限。造成应试的百倍于录取的,录取的又十倍于入仕的。于是奔竞之风,愈演愈烈,结党分朋,各树门户,遂有唐代牛、李之党争。当时党争背景,便因于政治公开,引起了社会的政治热,于是转向人事派系上求出路。李德裕是代表门第势力之一人,他竭力反对应举,又主张政府该用门第子弟,不该专取轻薄无根柢的进士。在他当时此项议论,亦不能说他不针对着时弊。但考试制度,究竟是开放政权,为群情所向,门第势力终于要经此制度之打击而崩溃。李德裕自己是贵胄子弟,他个人虽才力出众,在政治上确有建树,但哪能因制度之流弊,而就把此制度,根本推翻呢?
唐代与考试制度相辅而行的,尚有一种官吏的考绩法,此在汉代谓之考课,到唐代谓之考功,此即以后之所谓铨叙。唐代由门第来培养人才,由考试来选拔人才,再有考功制度来登用人才。凡经考试及格录用的人才,均有一种客观的考功制度来凭其功绩升迁降黜。此项制度,由汉至唐,发展到极精详,运用到极高明,这是唐代政治上一大美迹。迫及门第衰落,人才无培养之地,而士人充斥,分朋立党,考课亦难严格推行,于是单凭考试,既选拔不到真才,又不能好好安排运用,在外是军阀割据,在内是朋党争权,人才是进士轻薄,担当不了实际大责任,唐代终于如此形势下没落。

五代十国,是中国史上最黑暗的时期,那时则几乎只有骄兵悍卒,跋扈的将帅。连轻薄的进士,也如凤毛麟角。天地闭,贤人隐。那时急得在和尚寺里出家的高僧们,也回头推崇韩昌黎,改心翻读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经典,社会私家书院也在唐末五代时兴起。宋初开国,一面是杯酒释兵权,解除军人干政恶习。一面极端奖励考试制度,重用文臣,提倡学风。那时进士登第,即便释褐,立得美仕。状元及第,荣极一时。经由国家之提倡,五六十年之后,社会学术重兴,才始有像胡安定、范文正一辈人出世。范文正、胡安定都是在和尚寺道士院中苦学出身。范从事政治,胡专心教育,苏州湖州的讲学制度,后来由政府采纳,变成太学规制。范文正为副宰相,颇想彻底改革时政。一面是提倡兴建学校,从基本上培植人才。一面是严厉革除任荫法,好重新建立铨叙升黜之客观标准。一到王荆公当政,遂又进一步计划考试制度之改进。
科举规制之日趋严密,其事始于宋代。公卷风气已不复见,又有糊名法,杜绝请托,严防舞弊。于是尚法的意义,胜于求贤,此亦风气所趋,不得不然。然考试制度之主要目的,本在求贤。究竟政府该如何从考试制度中获取真才呢?王荆公对此问题,主张改革考试内容,废去明经,专考进士。而进士科则废去诗赋,改考经义。在荆公之意,政治取人当重经术,不重文艺,自是正论。然当时反对派意见,亦有立场。大致谓诗赋经义,均是以言取人,贤否邪正,同难遽辨,而诗赋工拙易见,经义难判高下。况以经术应举,反教天下以为,欲尊经而转卑之。王荆公又自造《三经新义》为取士标准,此层更受人反对,谓其不当以一家私学掩盖先儒。大体中国传统意见,只能由在野的学术界来指导政治,不当由在朝的政府来支配学术。经术虽当尊,然定为官学,反滋流弊。汉代五经博士,渐成章句利禄之途,此乃前车之鉴。南北朝、隋、唐学术分裂,社会尊信的是佛学,门第传袭的是礼教与政事。一到宋代,门第已衰,佛学亦转微,私家讲学代之而兴,王荆公主张复古制,兴学校,此似最为正见。然当时依然是私学盛,官学微。学校由政府主持,总之利不胜害。王安石当政,人人言经学。司马光当政,又人人言史学。学术可以与政治相合,却不当与利禄相合。政府当为学校之护法,却不当为学校之教主。荆公自信太深,昧于人情。至后蔡京当国,太学分舍,显然以利禄牢笼,于是范仲淹、王安石兴学精神,到此终于一败涂地。幸有私人讲学,在社会下层主持正气,然朝廷则视之为伪学,加以抑制驱散。教育制度不能确立,则考试制度终是单枪匹马,功效有限。何况经义取士,亦未见必较诗赋为胜。即荆公亦自侮,谓:“本欲变学究为秀才,却不料转使秀才成学究。”学术败坏,人才衰竭,而北宋亦终于覆亡。
到南宋,考试制度,一仍旧贯。朱子曾慨言:“朝廷若要恢复中原,须罢科举三十年。”然科举乃中国自唐以来政治制度中一条主要骨干,若无科举,政府用人凭何标准?朱子理论终难见之实际。却不料到元代,遂专以朱子《四书》义取士,此下明、清两代,相沿不改。直到清末,前后七百年,朱子《四书集注》,遂为中国家诵户习人人必读之书。其实朱子《四书》义,亦如王荆公《三经新义》,不外要重明经术。只荆公是当朝宰相,悬其学说为取士标准,遂为学术界所反对。朱子是一家私学,元、明以来,只是崇敬先儒,此与荆公亲以宰相颁其手著之《三经新义》情势不同。此刻姑不论王朱两家经义内容,只就政治学术分合利弊而言,则荆公《三经新义》,势不可久。而朱子《四书》义则悬为政府功令垂七百年,此亦治国史者,所当注意之一大节目。一制度之确立,亦必体察人情。以学术与利禄相合,在人情上易于有弊。荆公本人亦是一大贤,只为不察此层,遂招当时之反对,并滋后世人之遗议。至考试内容,不当以经义为准,此层亦到明代而大著。

明、清两代考试内容,均重经义,而又以朱子一家言为准。因诗赋只论工拙,较近客观,经义要讲是非,是非转无标准,不得不择定一家言,以为是非之准则。既择定了一家言,则是者是,非者非,既是人人能讲,则录取标准又难定。于是于《四书》义中,演变出八股文。其实八股文犹如唐人之律诗。文字必有一定格律,乃可见技巧,乃可评工拙,乃可有客观取舍之标准,此亦一种不得已。至于八股流害,晚明人早已痛切论之。顾亭林至谓:“八股之害,等于焚书,其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坑。”然清代仍沿袭不改。但若谓政府有意用八股文来斲丧人才,此则系属晚清衰世如龚定庵等之过激偏言。治史贵能平心持论,深文周纳,于古人无所伤,而于当世学术人心,则流弊实大。若论经义祸始,应追溯到王荆公。然荆公用意实甚正大,即此一端,可见评论一项制度之利弊得失,求能公允,其事极难。而创制立法,更须谨慎。又贵后人随时纠补。制度既难十全十美,更不当长期泥守。此非有一番精力,不能贯注。否则三千年前出一周公,制礼作乐,后人尽可墨守,何须再有新的政治家?
明初开国,亦颇曾注意整顿学校,然终是官学衰,私学盛。私家讲学,自不免有时与政府相冲突。张居正为相,严刻压制,此乃张居正不识大体。此后东林讲学,激成党祸,人才凋落,国运亦尽。政府专仗考试取士,而与学校书院为敌,安得不败。然明代亦尚有较好之新制度,可与考试制度配合,即为进士入翰林制,明、清两代都从此制下培养出不少人才。学校培养人才,在应考之前。翰林院培养人才,则在应考及第之后。此制值得一追溯。
在中国历史上,政府常有一派学宫,(此学官二字,并非指如后代之教谕训导而言。)专掌学术图籍,不问实际行政,而政府对此项学官,亦能尊重其自由之地位,仅从旁扶植,不直接干预。此在春秋时有史官。战国以下,私家讲学大兴,政府网罗在野学者,设博士官。秦代博士官,其实略如唐初之翰林院,杂流并汇,政府普加供养,并不搀入政府之态度与意见,来抑此而伸彼。李斯焚书,始对博士官加以一番澄清淘汰。及汉武帝设立五经博士,政府对学术界之态度与意见,更趋鲜明。
然中国政府本身与西方传统大有不同。西方近代一面有宗教超然于政治之外,其社会意识,又常抱一种不信任政府时时欲加以监督之意态,此可谓之契约性的政权。中国则自来并无与政治对立之宗教,社会对政府又常抱一种尊崇心理,圣君贤相,常为中国社会上一种普遍希望,因此中国政权,乃是信托式的,而非契约式的。与西方社会传统意态大异。政府既接受了社会此种好意,亦必常站在自己谦抑地位,尊师重道,看重社会学术自由。政府所主持者乃制度,非学术。制度必尊重学术意见,而非学术随制度迁转。若政府掌握了学术是非之最高权衡,则在中国社会中,更无一项可与政府职权相抗衡之力量,此种趋势,必滋甚大之流弊。因此政府对学术界,最好能常抱一种中立之态度,一任民间自由发展,否则必遭社会之反抗。此种反抗,实有其维系世道最重要之作用。
汉武帝时代之五经博士,即是政府对学术表示非中立态度之措施。不久即生反动,汉儒经学有所谓今古文之争。今文即是政府官学,古文则为民间私学。其实今文经学未必全不是,古文经学未必全是。然而东汉末年朝廷所设十四博士之今文经学,几乎全部失传,而郑康成遂以民间私学,古文学派,成为孔子以后之第一大儒。魏、晋、南北朝,佛学入中国,宗教与政府相对立,政府所主持者仍是制度,学术最高权威,则落入僧寺。唐人考试尚诗赋,诗赋仅论声律工拙,在学术上依然是一种中立性的,并不表示政府对学术是非之从违。宋代王荆公改以经义取士,则显然又要由政府来主持学术,走上中国历史卑政尊学趋向之大逆流,而翕然为社会推敬者,依然是程、朱私学,朱子遂成为郑康成以下之第一大儒。及元、明以朱子《四书》义取士,阳明讲《大学》,根据古本,即与朱义对立。此后清代两百六十年考据之学,无非与朝廷功令尊宋尊朱相抗。然《四书》义演成八股,则经术其名,时艺其实,朝廷取士标准,依然在文艺,不在义理,仍不失为是一种中立性的。此就考试项目言。
至论学官,则魏、晋、南北朝、隋、唐皆有。大体如文学编纂图籍校理之类。政府只设立闲职,对学人加以供养,恣其优游,不限以涂辙,不绳其趣诣。唐代有翰林院,最先只是艺能杂流,内廷供奉。此后遂变成专掌内命,一时有内相之号。宋代翰林学士掌制诰,侍从备顾问。又有经筵官,则为帝王师傅。又有所谓馆阁清选,亦称馆职。此皆在我所称之为学官之列。大抵集古今图书,优其廪,不责以吏事,政府藉此储才养望,为培植后起政治人才打算。明代之翰林院,连史官经筵官均并入,又有詹事府主教导太子,与翰林院侍讲侍读同为王室之导师。翰林责任,大体如修书视草,议礼制乐,备顾问,论荐人才,都是清职,并不有实权负实责。明代始规定进士一甲及第入翰林,二甲三甲为庶吉士,亦隶翰林院,须受翰林前辈之教习。学成,再正式转入翰林院。其他亦得美擢。清代沿袭此制,用意在使进士及第者,得一回翔蓄势之余地。使之接近政府,而不实际负政治责任。使之从容问学,而亦无一定之绳尺与规律。明、清两代,在此制度下出了许多名臣大儒,或为国家重用,或偏向学术上努力。即如曾国藩,初成进士,其时殆仅通时艺。看其家书报道,可以想见其为进士在京师时,一段如何进修成学之经过。此种环境与空气,皆由翰林院与庶吉士制度中酿出。
汉代是先经地方政府历练,再加以察举。唐代是礼部试及第后,颇多就地方官辟署,必待吏部试再及第,始获正式入仕。大抵汉、唐两代,都有实际政事历练,与考试制度相副。宋代以下进士,在先未有政治历练,一及第即释褐,失却汉、唐美意。故明、清两代有此补救。若使明、清两代仅仗科举,更无翰詹为养才之地,则八股时艺,如何能得真才?而更须注意者,明、清两代之翰林院,仍系中立性的,并不似汉代博士,限于学术功令。考试只是遴才,翰林进士只在养才,政府职权仍在制度一边,并未侵犯学术之内容。此层为查考中国历史上考试制度演变中一绝应注意之节目,故在此稍详申说。
考试制度演变到清代,愈趋严密。自宋以来,秋试在八月,春试在二月,元明沿袭未改。万历时,曾有人主张,春试改三月,原因是二月重裘,易于怀挟。当时经人驳斥,终未改期。但到清代,真改春试在三月了。一说是天暖不须呵冻,但另一因,却是人穿单夹,可无怀挟。其他如截角、登蓝榜、弥封、编号、硃卷、誊录、锁院、出题、阅卷,种种关防,全像在防奸,不像在求贤。清初几次科场案,大批骈戮,大批充军,更是史所未有。而到中叶以后,进士入翰林,专重小楷,更属无聊。道光以下,提倡废八股废考试的呼声,屡起不绝,此一制度绝对须变,自无疑问。然此一制度,究竟自唐以下一千年来,成为中国政治社会一条主要骨干。其主要意义可分三项陈述:
(一)是用客观标准,挑选人才,使之参预政治。中国因此制度,政府乃经由全国各地所选拔之贤才共同组织,此乃一种直接民权,乃一种由社会直接参加政府之权。与近代西方由政党操政,方法不同,其为开放政权则一。
(二)是消融社会阶级。因考试乃一种公开竞选,公平无偏滥。考试内容单纯,可不受私家经济限制。寒苦子弟,皆得有应考之可能。又考试内容,全国统一,有助于全国各地文化之融结。按年开科,不断新陈代谢。此一千年来,中国社会上再无固定之特殊阶级出现,此制度预有大效。
(三)是促进政治统一。自汉以来直到清末,无论选举考试,永远采取分区定额制度,使全国各地优秀人才,永远得平均参加政府。自宋代规定三岁一贡以来,直到清末,每历三年,必有大批应举人,远从全国各地,一度集向中央,全国各地人才,都得有一次之大集合。不仅政府与社会常得声气相通,即全国各区域,东北至西南,西北至东南,皆得有一种相接触相融洽之机会,不仅于政治上增添其向心力,更于文化上增添其调协力。而边区远陬,更易有观摩,有刺激,促进其文化学术追随向上之新活力。
即举此三端荦荦大者,已可见此制度之重要性。至其实施方面,因有种种缺点,种种流弊,自该随时变通。但清末却一意想变法,把此制度也连根拔去。民国以来,政府用人,便全无标准。人事奔竞,派系倾轧,结党营私,偏枯偏荣,种种病象,指不胜屈。不可说不是我们把历史看轻了,认为以前一切要不得,才聚九州铁铸成大错。考试制度之废弃,仅其一例。

西方人在十八世纪时,却看重中国考试制度。但他们自有他们的历史渊源,不可能把中国制度彻底抄袭。英国最先模仿中国考试制度,但只事务官须经考试,各部门行政首长,则仍由政党提名。照理论言,海军应用海军人才,外交应用外交专长,都该经政府客观考试录用。但西方却只采用了中国考试制度之下半截,海军外交各部之事务官,须经考试,其主持海军外交各部行政首长,却不须考试,仍由政党提名,岂非在理论上像似讲不过。此正为政党政治,乃西方历史渊源中自生自长的东西,若连此废了,势必发生政治上大摇动。此是政治元气,不可遏塞。任何一种外国制度,纵其法精意良,也只可在本国体制中酌量运用。西方人懂得此层,采取中国考试制度之一枝半截,成为他们今天的文官制。中国何尝不可也采取西方制度的一枝半截,把皇帝废了,再加上国会代表民意,而考试制度则依然保留。政府一切用人,仍该凭考试,只在内容上方法上再酌量改进。
但当时中国人意见不同,学西方便得全部学。其实如日本,又何尝是全部学了西方?他们依然还有一个万世一统尊严无上的皇帝,反而日本维新,早有富强实效。中国赶不,回过头来主张,不仅政治制度要全改,连文化学术也该全改,甚至连文字最好也全改。日本还未废绝汉学,中国则主张改用罗马拼音。一面又盛赞西方,如英国之善用习惯法,却不许自己尊重自己习惯法。只有海关、邮政、电报各机关因经由外国人主持,仍用考试制度,不致大扰乱。其他中国近代各机关一切用人,连像曹操、陈群时的九品中正制也没有,政治安得上轨道?而反肆意抨击中国传统政治之专制黑暗。于已往一切制度,漫不经心。政治无出路,回头来再打击历史学术文化。认为整个社会,均得从头彻底改造始得。结果造成今日对历史文化一笔抹杀,社会礼教一体推翻之狂妄风潮。
于此我们不得不推尊孙中山先生,只有他能高瞻远瞩,他的五权宪法,正也恰合于西方人采用中国制度半截的办法,他也想在中国自己传统制度下采用西方近代民主政治之一枝半截。但他的理论之精深博大,至今未为国人所注意,所了解。此层并不专限在考试制度之一项目上。若不明了孙先生五权宪法之精意所在,单单再来添进一考试制度,依然是要有名无实,难生大效。
中西考试制度,在方法上,复有一至要之歧点。西方考试只重专家,只如汉代辟召奇才异能之例。至于政治人才,则贵有通识,尤胜于其专长。此等人才,西方则在国会中培养。中国传统考试着重在通识,不在专长。中国科学不发达,考试制度亦预有关系。如在金、元统治时期,异族君临,政权不开放,考试制度松弛,有名无实。但中国社会其他各专门学术技能,如医药、天算、水利、工程、艺术、制造诸项,反而有起色。此后中国考试制度,自应在录取专长方面,积极注意。然如何培植政治通才,此事依然重要。即如明、清两代之翰林院制度,即在此方面颇著绩效。可见每一制度,其背后必有一段精神贯注,必有极深微的用心所在,哪里是随便抄袭,即能发生作用?
这里更有一种重要关键。我常说西方民主政治重选举,是偏于人治精神的,一切政制均可随大众意见而转移,政府须常常受民众监督,这非人治精神而何?中国传统政治,重考试制度,是偏于法治精神的,政府一切用人,全凭客观标准,公开竞选,再凭客观标准,按例铨叙,中国人想把整个政府,纳入一种法度规范之内,如是则便可减轻人治分量。中山先生之五权宪法,及其权能分职之理论,正是无意中走上了中国政治传统精神之老路。其实人治法治,亦各有长短,各有得失。大抵小国宜人治,大国宜法治。即以英、美两国言,英国制度偏多人治意味,美国则偏多法治意昧。今天中国人论政制,只高喊法治空口号,又心上终觉考试是中国土货,选举才是舶来新货,因此不免过分看轻了考试,过分看重了选举。政府虽有考试院,却尚未能深切发挥中山先生五权宪法中重视考试一权之内在精神。此等处,决非一枝一节,单凭一项制度来讨论,而不贯通到全部政制之整体精神者所能解决。
创制立法,应该通观全局,我们今天实有对政治理论再行细加探究讨论之必要。否则总是多方面采摭几许条法规章,临时拼凑,临时粉饰,将永远建不起一个规模,永远创不成一种制度。中国的考试制度,在历史上已绵历了一千年。若论其最早渊源,则已有两千年的演变,这自然应该遭受研究讨论将来中国新政治制度发展趋向的人的绝大注意了。
以上叙述考试制度之用意及其成效所在。但有不尽然者,每一制度则无不皆然。考试制度特其一例而已。中国古人言:“士先器识,而后才艺。”场屋取士,才艺则较易认取,器识则甚难判定,此其一。抑且考试与教育,事业大不同。果使孔子复生于后世,主持一场考试,岂能得德行、言语、政事、文学之七十群贤?又岂能得惟我与尔有是夫之贤哉回也其人?此皆孔子毕生教育之所成,而岂场屋考试之可获?抑且刘先主三顾诸葛于草庐之中,以此较之场屋取士,所胜何啻千万倍。然而刘先主亦未能于诸葛终身大用。八十三万大军沿江东征,诸葛默尔未敢发一辞,乃终招致白帝城托孤之悲剧。会合此三例观之,则考试制度在政治方面之应用,宜亦可得其为用之限度矣。
考试制度乃中国传统政治中重要一项目,其为效乃如此,其他可以类推。然则为政究何当重?曰:“为政以德”,岂外在制度之可尽。西方政治则又惟知重视几项外在的制度,故曰“法治”。此又与中国传统政治大不相同。
(一九五一年冬考试院讲演,载《考诠月刊》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