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和异地:词诗格律—诗律:律诗的平仄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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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internet 点击数:330 更新时间:2008-3-13 9:29:10   ㈤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这种格式的特点是:五言第三四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七言第五六两字的平仄互换位置。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用平声,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
  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中是很常见的,它和常规的诗句一样常见①。例如:
  月 夜
  [唐]杜甫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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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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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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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是应该用“平平平仄仄”的,这里都换上了“平平仄平仄”了。
  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第七句。例如:
  渡荆门送别
  [唐]李白
  渡远荆门外,来从楚国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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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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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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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山中寡妇
  [唐]杜荀鹤
  夫因兵死守蓬茅,麻苧衣衫鬓发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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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柘废来犹纳税,田园荒尽尚征苗。
  ·   ·
  时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带叶烧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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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④!
  ㈥拗 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得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所谓“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或经常)在适当的位置补上一个平声。下面的三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⑴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⑵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⑶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⑴⑵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诗人们在运用⑴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⑵或⑶。这样即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现在试举出几个例子,并加以说明。
  宿五松山下荀媪家
  [唐]李白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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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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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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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人渐漂母,三谢不能餐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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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句“五”字第二句“寂”字都是该平而用仄,“无”字平声,既救第二句的第一字,也救第一句的第三字。第六句是孤平拗救,和第二句同一类型,但它只是本句自救,跟第五句无拗救关系。
  天末怀李白
  [唐]杜甫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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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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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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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参看上文)。第三句“几”字仄声拗,第四句“秋”字平声救。这是⑶类。
  赋得古原草送别
  [唐]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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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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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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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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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句“不”字仄声拗,第四句“吹”字平声救。这是⑵类。
  咸阳城东楼
  [唐]许浑
  一上高楼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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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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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鸟下绿芜秦苑夕,蝉鸣黄叶汉宫秋。
  ·   ·    ·
  行人莫问当年事,故国东来渭水流。
  ·      ·
  第三句“日”字拗,第四句“欲”字拗,“风”字既救本句“欲”字,又救出句“日”字。这是⑴⑵两类相结合。
  新城道中(第一首)
  [宋]苏轼
  东风知我欲山行,吹断檐间积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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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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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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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崦人家应最乐,煮芹烧笋饷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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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句“竹”字拗,第六句“自”字拗,“沙”字既救本句的“自”字,又救出句“竹”字。这是⑴⑵两类相结合。
  夜泊水村
  [宋]陆游
  腰间羽箭久凋零,太息燕然未勒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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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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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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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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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句“有万”二字都拗,第六句“向”字拗,“无”字既是本句自救,又是对句相救。这是⑴⑵两类的结合。
  由此看来,律诗一般总是合律的。有些律诗看来好象不合律,其实是用了拗救,仍旧合律。这种拗救的作法,以唐诗为较常见。宋代以后,讲究音律的诗人如苏轼、陆游等仍旧精于此道。我们今天当然不必模仿。但是,知道了拗救的道理,对于唐宋律诗的了解,是有帮助的。
  ㈦所谓“一三五不论”
  关于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是,它分析问题是不全面的,因为容易引起误解。这个影响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适当的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中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五言)来看,第四字并不一定“分明”;又依“仄仄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㈧古风式的律诗
  在律诗尚未定型化的时候,有些律诗还没有完全依照律诗的平仄格式,而且对仗也不完全工整。例如:
  黄鹤楼
  [唐]崔颢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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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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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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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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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诗前半首是古风的格调,后半首才是律诗。依照上文所述七律的平仄的平起式来看,第一句第四字应该是仄声而用了平声(“乘”chéng ),第六字应该是平声而用了仄声(“鹤”,古读入声),第三句第四字和第五字应该是平声而用了仄声(“去不”),第四句第五字应该是仄声而用了平声(“空”)。当然,这所谓“应该”是从后代的眼光来看的,当时律诗既然还没有定型化,根本不产生应该不应该的问题。
  后来也有一些诗人有意识地写一些古风式的律诗。例如:
  崔氏东山草堂
  [唐]杜甫
  爱汝玉山草堂静,高秋爽气相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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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自发钟磬响,落日更见渔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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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剥白鸦谷口粟,饭煮青泥坊底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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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西庄王给事,柴门空闭锁松筠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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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在诗中故意违反律诗的平仄规则。第一句第六字应仄而用平(“堂”)⑧,第二句第五字应仄而用平(“相”),第三句第六字应用平而用仄(“磬”),第四句第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更见”),第五六两字应仄而用平(“渔樵”)。第五六两句是“失对”,因为两句都是仄起的句子。第五句的“谷”和第六句的“坊”也不合一般的平仄规则(虽然可认为拗救)。除了字数、韵脚、对仗象律诗以外⑨,若论平仄,这简直就是一篇古风。又如:
  寿星院寒碧轩
  [宋]苏轼
  清风肃肃摇窗扉,窗前修竹一尺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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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纷纷苍雪落夏簟,冉冉绿雾沾人衣。
  ··     ·
  日高山蝉抱叶响,人静翠羽穿林飞。
  ·    ·
  道人绝粒对寒碧,为问鹤骨何缘肥⑩?
  ··  ·   ··
  这首诗第一句第五字应仄而用平(“摇”),这种三平调已经给人一种古风的感觉。第二句如果拿“(平)平(仄)仄仄平平”来外衡量,第六字应平而用仄(“尺”字古属入声)。第三句如果拿“(平)平(仄)仄(平)平仄来衡量,第三第四两字应平而用仄(“绿雾”),第六字应仄而用平(“人”)。第五句如果拿“(平)平(仄)仄(平)平仄”来衡量,第四字应仄而用平(“蝉”),第六字应平而用仄(“叶”)。第六句如果拿“(仄)仄平平(仄)仄平”来衡量,第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翠羽”),第六字应仄而用(“林”)。第八句如果拿“(仄)仄平平(仄)仄平”来衡量,第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鹤骨”),第六字应仄而用平(“缘”)。第七句第五字(“对”)也不合于一般平仄规则。跟“摇窗扉”一样,“沾人衣”、“穿林飞”、“何缘肥”都是三平调,更显得是古风的格调。作者又有意识地造成失对与失粘。
  古人把这种诗称为“拗体”。拗体自然不是律诗的正轨,后代模仿这种诗体的人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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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唐人的试帖诗也容许有这种平仄格式,可见它是正规的格式。 ②鄜,读如夫,平声。看读如刊,平声。  ③本诗名一作《时世行赠田妇》。旋,去声。  ④更,去声。  ⑤令,平声。漂,去声。 ⑥过,平声。 ⑦为,去声。 ⑧这还不能算是上文所述的那种特定格式,国为那种格式第三字必须用平声,这句第三字“玉”字用的是仄志声(入声)。 ⑨“芹”字今入文韵,但杜甫时代还是真韵字,不算出韵。 ⑩为,去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