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室内外环境创设:论东魏北齐初期高欢父子治理贪污腐败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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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东魏北齐初期高欢父子治理贪污腐败政策的变化
作者:宋桂梅  时间:2009-4-2 15:09:00  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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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崔暹 治理 贪污腐败   [论文摘要]魏自正光以后,政局动荡,吏治腐败。东魏迁邺之后,高澄曾一度重用汉族文官对朝中贪污腐败进行严厉治理,但终因东魏北齐时期所面临的特殊环境,使这一治理政策没有坚持下去。本文试从高欢、高澄及高洋天保初年三个时期来看治理贪污政策的变化。   《通鉴》卷一百六十记:梁太清元年(547),东魏丞相高欢病逝,河南大行台侯景据河南叛东魏,南投梁朝,西援宇文氏。东魏新丧元帅,又遭侯景之叛,引起诸将一片哗然骚乱。
  “诸将皆以景之叛由崔暹,澄不得已,欲杀暹以谢景。”
  《通鉴》此条胡注曰:“崔暹纠劾权贵,诸将恨之,故以景叛为暹罪。”崔暹得罪朝中“权贵”,故遭此祸,差点丧命。
  崔暹与勋贵将领们的矛盾不得不从东魏北齐的内部吏治问题说起。魏自正光以后,政局纷扰,在任百官贪污奢靡成风。534年,东魏迁都于邺,贪污腐败之风继续滋长。高氏父子因内外政治环境的变化,曾一度积极治理,但终以失败告终。
  
  一、高欢执政初期 优容漠视
  
  孙腾、高岳、高隆之、司马子如皆是高欢心腹之臣,东魏初迁之时,高欢常居晋阳,置此四人于邺,把持朝政。此四人位高权重,号为“四贵”。当时孙腾官至东魏尚书左仆射、太傅,依杖权势“纳贿不知纪极,官赠非财不行,肴藏银器,盗为家物,亲狎小人,专为聚敛。”不仅受贿而且还盗用国家财物,猖狂之极。司马子如“与夺任情,公然受纳”。高隆之也是“时有受纳”。咸阳王元坦禄厚位遵,但仍然“贪求滋甚,卖狱鬻官,不知纪极。”韩轨频以军功升迁又兼外戚之贵,在瀛州刺史任上,聚敛无度。可足浑元早年即与高欢相知,东魏迁邺后即来投奔,在并州刺史任上,多有贪污。高氏父子身边之人也是肆无忌惮地贪污纳贿。张亮出身低微因有才能而知遇于高欢,委以腹心之任,“然少风格,好财利,久在左右,不能廉洁,及历诸州,咸有黩货之闻。”陈元康东魏时期深为高澄依信,“而不能平心处物,溺于财利,受纳金帛,不可胜纪,放责交易,偏于州郡,为清论所讥。”官员受贿、聚敛、放债及盗用国家财物情况均有,可见吏治之腐败。
  面对如此情形,高欢在初期多优容诸人,不加追究。东魏行台郎中杜弼在天平末年(537)劝丞相高欢治理惩处贪污不法者,高欢却说“天下浊乱,习俗已久。今督将家属多在关西,黑獭常相招诱,人情去留未定。江东复有一吴儿老翁萧衍者,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我若急作法纲,不相饶借,恐督将尽投黑獭,士子悉奔萧衍,则人物流散,何以为国?尔宜少待,吾不忘之。”高欢因东魏初迁邺都,西与宇文为敌,南临梁境,朝中文武人心未安,故采取宽纲纪,默许这种状态来安抚诸勋贵。高欢的姐夫尉景,“以勋戚,……而不能忘怀财利,神武每嫌责之。转冀州刺史,又大纳贿,发夫猎,死者三百人。”后高欢让优伶石董桶剥尉景衣喻其盘剥百姓且戒之。尉景却反驳说“与尔计生活孰多,我止人上取,尔割天子调。”放肆如此,高欢也只好容忍之。
  
  二、高澄初掌朝政 约束治理
  
  但在东魏内部和外部处境稳定后,高欢就开始大力扶植儿子高澄的势力,约束打击权贵们的贪污不法行为。天平三年(536),高澄入辅朝政,重用汉族士人,着手整顿吏治,约束朝中不法勋贵。元象元年(538),高澄为吏部尚书,一改北魏崔亮后以年劳为制的选举任官之制,“铨擢唯在得人,又沙汰尚书郎,妙选人地以充之,至于才名之士,咸被荐擢。”此一时期,所提拔的“才名之士”多为高澄所信用的汉族士人,如崔暹、崔季舒、崔昂、宋游道等,依靠他们来治理东魏政权内部积重难返之贪污腐败现象。武定二年(544),高澄领侍中,“其文武职事、赏罚众典,询禀之,”巩固了自己在朝政权,开始重点治理朝中官员的贪污行为,同时“奏吏部郎崔暹为御史中尉,纠劾权豪,无所纵舍,”高澄曾对崔暹、宋游道说:“卿一人处南台,一人处北省,当使天下肃然。”可见高澄对二人的期望,也可窥见其对贪污治理的积极。崔暹遂成为高氏父子约束勋贵治理贪污腐败政策中的核心人物。
  崔暹,字季伦,博陵安平人,世为北州著姓,初依渤海高乾为吏,后随高澄镇抚邺都,加散骑常侍,迁左丞吏部郎。至为御史中尉,选毕义云、卢潜、宋钦道、崔瞻等人为御史,“世称其知人”。朝中贪污者多为高欢昔日心腹旧将,位高勋重,极难治理。为此,高氏父子不失时机地抬高崔暹的个人威望,以示对汉族士人治理朝中贪污腐败举措的支持。如“文襄欲假崔暹威势,诸公在坐,令暹后通名,因待以殊礼。暹乃高视徐步,两人挈裾而入,文襄分庭对揖,暹不让席而坐,觞再行,便辞退。文襄曰:‘下官薄有疏食,公少留’。暹曰:‘适受敕,在台检校’。遂不待食而去,文襄降阶送之。”高欢对崔暹也是多加褒奖。武定三年(545),高欢朝邺,孝静帝于华林园大宴,令高欢选“朝廷中有用心公平,直言弹劾,不避亲戚者”劝之酒。高欢唯推崔暹一人,并赐以所射赐物千段。崔暹也正如高欢所言“直言弹劾,不避豪强”。
  崔暹“前后表弹尚书令司马子如,及尚书元羡、殷州刺史慕容献,又弹太师司州牧咸阳王坦、并州刺史可朱浑道元、冀州刺史韩轨,罪状极笔,并免官,其余死黜者甚众。”宋游道:“劾太师咸阳王坦、太保孙腾、司徒高隆之、司空侯景、录尚书元弼、尚书令司马子如官贷金银,催徵酬贾。虽非指事赃贿,终是不避权豪。”
  这是一桩打击面极广的弹劾案,且多为高级官吏,弹劾事由也超出“脏贿”之外。司马子如时任尚书令,“以贿为御史中尉崔暹所劾,在狱一宿而发皆白。”元坦“为御史劾奏免官,以王归第。”韩轨“为御史纠劾,消除官爵。”身边贪污之人一并获罪,“韩轨为御史劾,州府僚佐及轨左右以赃挂纲者百余人”高欢为之作书警戒邺都诸人“咸阳王、司马令并是吾对门布衣之旧,尊贵亲昵,无过二人,同时获罪,吾不能救,诸君其慎之。”高欢态度甚为明显,不再像初期那样漠视朝中的贪污行为了。
  此番严厉惩治,也确让部分官吏有所收敛,汉族士人欲整朝政,抑制勋贵将领小有成效。如司马子如重被启用后“能自改厉,甚有声誉。”尉景后出任青州刺史,“操行颇改,百姓安之,”
  但治理贪污的措施并没有坚持,而且也不彻底,仅是昙花一现。可朱浑道元、侯景等人并没有因贪污被劾而受任何追究。韩轨不久就官复原爵。元坦也是“寻起为特进,出为冀州刺史,专复聚敛”,继续贪污聚敛,苛责百姓。相反,却因此事件加深了鲜卑勋贵将领和汉族士人间的矛盾,为日后崔暹、崔季舒被流放埋下伏笔。不久勋贵们就开始反攻治理贪污政策。
  侯景叛东魏,促使掌有武力的勋贵将领们的地位上升。武定五年(547年),侯景据河南叛东魏,严重威胁了东魏的统治。高澄以韩轨为众军统帅讨伐叛军。“辛亥,司徒侯景反,……遣司空韩轨,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贺拔胜、可朱浑道元,左卫将军刘丰等帅众讨之。”四月,进“司空韩轨为司徒,以领军将军可朱浑道元为司空,以司徒高隆之录尚书事,以徐州刺史慕容绍宗为尚书左仆射”。因外部局势的变化,高澄不得不倚重这批曾因治理贪污腐败被打击的勋贵将领们,治理他们贪污之事更是不可言及。
  因而出现了勋贵诸将们要杀崔暹的事情,实际是对高澄重用汉族士人治理贪污损害自己利益的不满与回击。高澄值此外患之际,几欲杀崔暹以安抚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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