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材料拉伸应变:围绕服务大局 着力规范创新有效推进科学理财能力的全面提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7:23:45

围绕服务大局 着力规范创新(2010年第7

 

有效推进科学理财能力的全面提升

 

——在全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姜跃生

 

2010513

 

 

同志们:

全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总局财务工作会议、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09年财务管理工作的做法及经验,分析当前财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研究部署2010年财务工作,动员广大财务战线上的同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踏实细致的工作作风,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把我省财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深化改革,细化管理,2009年全省财务工作成效显著

2009年,全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总局财务工作会议、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国税中心工作,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深化财务改革,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为推动全省国税事业的正常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定员定额改革试点为重点,预算管理和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定员定额预算试点改革圆满完成。根据财政部和总局推行预算改革的总体要求,我省被列为2009年国税系统推行定员定额预算改革的试点单位。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全省各级国税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从国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按照实事求是、节俭效能、注重依据、承认差距、兼顾需求与可能的原则,及时制订了试点工作方案。从3月份起到年底,各级财务人员不辞辛劳加班加点,全面梳理各项政策依据,准确拆分和合理测算基础数据,确保了定员定额改革试点工作的圆满完成。通过本次改革,全省各级国税部门预算观念显著增强,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进一步摸清了国税系统经费家底,细化拆分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客观反映了经费来源与结构;预算编制和定额核定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经费支出结构趋于合理,部门预算定额指标体系初步形成;全省每年新增定员定额中财拨款预算4370万元,全省国税经费的中财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各项国税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预算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加强预算管理基础,严格按照总局规定程序,及时编制和批复年度经费预算,在深入测算的基础上,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分配以及追加和调整工作。开展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率及执行进度的科学合理性。认真落实总局关于消化结余资金的各项措施,全省年末账面结余得到有效压缩,其中镇江、连云港、无锡、盐城结余压缩比例超过了25%。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911号文件关于压缩出国费、车辆购置和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精神,共压缩三项支出1775万元,超额完成了总局下达的三项经费压缩指标。徐州、泰州等地从严格支出审核审批入手,完善出纳管理,把财务监督的关口向前延伸到报销环节,为增强经费开支的科学合理性、保障财务规定的落实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服务保障功能不断增强。省局通过对部分单位三年来经费收支情况的调研,并经局常务会研究决定,以省局自有资金结余对35个市县级单位补助困难经费6600万元;从总局追加的定员定额预算中拿出3550万元,重点分配给苏北五市,占总局追加经费总额的81%,使全省地区之间的中财拨款人均水平差距缩小了0.8万元,有效地提高了困难地区国税单位的经费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国税系统离退休人员工资和津补贴测算工作,收集整理政策依据,核实各项基础数据,争取到总局追加我省2009年离休干部护理费预算213万元、离退休人员津补贴预算7956万元,为维护国税系统老干部切身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基本建设管理水平明显增强

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严格按照基建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与监督,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按预算、按进度使用资金,基建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明显提高。

新增项目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强化基建项目审批审核程序管理,坚决制止盲目攀比、随意扩大建设规模、贪大求洋和豪华装修等现象。年内停止了对新建办公楼项目的审批,审批修缮改造等新增项目22个、修缮改造开工项目18个,批准追加投资项目1个,签订基建项目责任状28份,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15个。在保障基层业务房屋修缮需求的基础上,有效控制了新建办公楼开工规模。

基建日常管理日趋规范。及时转发总局《基建项目责任状》等相关制度规定,协助对总局布置的建设项目评审、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并对总局基本建设信息系统资源需求、工程管理软件设计流程及表证单书格式等提出修改意见。加强对总局基建项目库信息管理,维护更新144个项目工程进展资料和资金预决算数据,申报新增项目库项目14个,调整项目库排序和相关指标项目10个,确保了项目库在建项目信息的准确。

基层建设困难状况得到有效缓解。省局针对在建的15个新建和20个修缮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在建工程和收尾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进展情况,组织了专项检查和监督,指导和帮助基层项目单位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组织全省国税系统对在用办公用房危房和租房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并对21处危房及49处租房办公情况进行了现场察看,与使用单位拟定了初步建设方案,着力解决基层分局办税和办公条件差的问题。安排苏北地区基建经费4007万元,比计划增加2026万元,加快了基层困难单位用房条件的改善进度。

在全省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全省累计完成建设投资3亿元,新增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竣工项目25个、竣工面积(含新建、修缮)15万平方米,交付使用固定资产2.5亿元;委托中介机构对17个已完工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审核,共完成14个项目的审核工作,核减基建投资313.65万元。

 (三)以加强日常管理为基础,固定资产实现动态监控

制度建设不断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及时转发总局关于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国税系统行政和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的程序和权限,为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处置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

公务车辆纳入编制管理。全省严格按照规定,确定了各级国税部门公务车辆的编制数,实现了公务车辆的定编管理。积极开展车辆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对车辆处置的计划管理要求,从而从机制上杜绝了车辆随意购置、随意处置现象的发生。

资产管理过程实现动态监控。认真做好总局、省局配发设备的调拨工作,确保资产及时入账,账实相符。加强资产的日常定期统计、报备管理,及时掌握各类资产的年度、季度存量和变动情况。开展对资产清查核实批复工作的后续管理,对资产清查过程中查实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按规定做好资产处置的审批和审核上报工作,把好资产出口关。在加强资产日常动态监控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苏州市局开发应用了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软件,并以此为管理载体,实现了固定资产管理流程的电子化、资产审批与采购审批程序的通用化,以及固定资产保管责任人的网上查询功能,有效提高了资产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得到了总局的通报表扬。

(四)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财务内部监督取得实效

随着2009年省局机构改革的到位,财务审计职能由督查内审处实施专业化管理。全省财务部门适应形势变化,迅速转变角色,理顺关系,并以全面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拓展财务监督手段,强化日常内部监控,取得了显著成效。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深入进行。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全省全面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订工作方案,统一认识,明确要求,并对照“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认真开展自查和对下抽查工作。省局结合审计工作的开展,以治理“小金库”为重点,对徐州、扬州、盐城、苏州、常州五个省辖市局及其延伸单位实施了重点检查。各省辖市局也按照工作方案圆满完成了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此次治理,全省发现和纠正了在财务收支、项目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并针对各类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措施落实,为建立巩固治理“小金库”成果的长效机制打下了良好基础。

国库集中支付实时监控功能充分发挥。全省通过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初步建立起国库支付疑点信息反馈机制。各级按照疑点信息反馈的规定程序、内容和时限以及各类疑点问题的处理方法,通过对财政部下达各类疑点信息的认真核查,以及对省局下发的兄弟省市疑点信息的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开展疑点的分析和反馈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疑点问题的发生,有效防止了违规使用中财资金的现象,保证了财政资金的规范使用。

内控机制建设进入起步探索阶段。去年省局《关于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下发后,各地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围绕财务工作实践进行了思考与探索。南京、南通、淮安市局从有效防范、化解财务风险出发,通过完善财务岗责体系,梳理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监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全省财务内控机制建设的全面开展积累了初步经验。

(五)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政府采购规范管理进展提速

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及总局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省局从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了《采购行为分类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基础数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审批备案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等六项基础管理办法,从不同角度对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行为进行了规范,为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逐步搭建起完整的制度体系。同时,省局还整理、设计了涵盖采购全过程的、与六项基础办法相配套的共计五大类、75种表证单书及范本格式,并根据采购管理与操作的流程进行分类排序,保证了文书的实用性和制度的可操作性,从而实现了以文书的格式化来推动程序的规范化。常州、扬州、宿迁等市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采购管理水平日渐提高。2009年,全省国税系统采购工作坚持依法、依目录、依预算、依计划、依政策采购的法治化要求,努力实现应采尽采,同时积极探索采购分类管理新模式,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一是按照规定的执行范围及职责权限,认真执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两个目录内容以及分散采购限额、公开招标标准两个标准的规定,并将货物、服务类的分散采购限额由50万元调整至30万元,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的范围。二是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坚持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全年共向总局报批18批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超过1.5亿元。三是积极推进采购行为分类管理,运用分类管理理论,对基层发生的各类采购行为进行科学分类,并实行差异性采购管理要求,既保证了采购行为的程序规范,同时体现了采购效率的提升要求,进一步推动了政府采购规范及效率的统一。

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全省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和省局制订的工作计划安排,认真开展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对2008年专项检查中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和重点抽查。省局组成了由财务、监察人员参加的专项检查组,对常州、泰州、淮安市局实施了重点抽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被查单位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反馈。根据检查结果,省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整改的建议和意见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向全省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严肃整改,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各级依法采购意识的不断增强。

服务水平和采购效率日益提升。2009年,各级坚持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优化环节,不断拓展政府采购工作平台,努力实现采购效益和效率的统一。省局全年共完成28个大项、46个子项的采购项目,采购金额达1986.95万元,其中存储设备、刀片服务器、“税库银联网”相关设备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为全省国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方便基层操作,省局编制了《20092010年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主要品目采购方式一览表》,方便基层准确快速地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及时整理公布跟标项目和采购合同,指导基层通过跟标采购的方式提高采购效率;完善协议供货的供应商服务体系,积极协调增加全省供应商数量;对总局协议供货目录内产品的节能、环保性质进行标注,确保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效发挥。

业务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省局组织了一期共有50余人参加的全省政府采购暨基建管理实务操作培训班,对各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以及操作实务进行了系统讲解,为基层采购人员提高业务理论水平、增强实战能力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在省局推动下,盐城、泰州、苏州、无锡、南通、南京、常州等地也陆续开展了针对基层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有的还将培训对象扩大到了全体采购工作组成员,参训人数达到200余人,有效提高了基层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

在全省国税系统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全年共完成采购计划47,46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2,347万元,节约预算资金 5,12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0.78%,政府采购规模与资金节约率又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全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广大财务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国税系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税收成本、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09年,我省在总局组织的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评比中,以满分的成绩获得了优秀等次。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体财务工作人员和支持财务工作的各级领导、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矛盾,如果不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将会影响财务职能的有效发挥,甚至影响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突出表现在:一是预算编制缺乏全面性、科学性、前瞻性,依预算执行、按计划采购的意识不强,在执行过程中随意调整和追加、造成预算编制与执行两张皮的现象依然存在,年度预算执行率不高。二是通过去年的小金库专项检查,发现个别单位仍有违规私设小金库的现象,资产租赁收入、报刊发行手续费收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等不入账管理或入账不及时、支出审批把关不严、大额现金支出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基建管理不严,超标准、超面积、超规模建设现象依然存在,已立项项目长期不开工、完工项目长期不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审核,造成项目资金结余较大。四是资产管理重建设重购置、轻管理轻处置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房产长期闲置,出租、处置房产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五是部分单位对于依法采购的认识有待提高,“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未能牢固确立,未能完全实现应采尽采,规范操作和提高效率、满足采购需求和发挥规模效应之间的矛盾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六是在不断加大的改革力度和日益复杂的形势面前,部分单位的领导财经纪律意识有待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视野不够开阔,开拓创新的意识和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增强。对于这些问题和矛盾,我们要予以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开拓创新和科学理财能力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国税部门要准确把握新形势对财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通过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为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此,总局解学智副局长在今年全国国税系统财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国税机关要从保障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共建和谐税收等四个方面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对财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总局钱冠林副局长也在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即: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服务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国税系统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对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着力培养开拓创新能力和科学理财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此基础上,各级财务部门还应围绕当前国税工作实际,突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要围绕推动税收专业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确立财务管理新理念。

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当前税务部门核心业务的基本职责,也是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历史使命的重要着力点。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今年全省要把进一步创新纳税服务机制体制、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的专业化管理,作为全省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工作重点,从而实现最大限度提高纳税遵从度、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的工作目标。为此,财务部门要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财务工作的专业化管理水平,为推动全省国税职能的有效发挥做出积极贡献。一是建立和强化财务专业化管理的理念。要从税收专业化管理“一盘棋”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到财务工作专业化是税收专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服从服务于税收专业化这个中心,这也是推进税收专业化的内在要求和基本保障。要按照财务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财务数据资源,深入探索各类财务管理行为的内在规律,积极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不断提高管理质效,努力实现预算管理要突出一个“准”字、基建管理要突出一个“严”字、资产管理要突出一个“全”字、政府采购要突出一个“公”字的工作目标。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服务保障。财务专业化,就是要把有限的财力物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税收专业化的需要。要在统筹兼顾收入与支出、需要与可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服务和基层税收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经费分配向征管、基层和困难地区三个倾斜的原则,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为加强税收专业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共建和谐税收提供可靠保障。三是要切实加强财务专业化管理水平。要从针对性和有效性出发,按照分层分类的管理思路,明确省、市、县级和各种财务管理活动的工作重点,探索专业化管理的方法体系,并通过规范机构设置、完善岗责体系、合理配置人员、提高人员素质来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以财务管理的专业化推动税收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要围绕完善内控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探索防范财务风险的新途径。

财务管理作为国税系统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预算安排、资金管理、支出控制、基建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多项管理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权力运行风险。为此,各级要借鉴税收风险管理理论,从深入排查财务管理权运行的风险点入手,对财务管理过程中可能引发或增强权力失控、管理失责和廉政失察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以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一方面,要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建立完善财务内控机制。按照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今年全省要以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为载体,着力构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监控、信息运行、有效预防、持续改进的倡廉内控机制。各级财务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在进一步建立完善财务岗责体系的基础上,通过明确岗位及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财务事项的工作流程,强化职责分工控制、集体决策控制、不相融岗位分离等分权制衡等措施,以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为原则,建立完善权责分明、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从而实现财务管理权运行过程中的关联制约和程序控制。省局已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重点考核的内容,各地坚持抓早抓紧抓实,按照先机关后基层的推进要求分步实施,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内控机制建设任务。另一方面,要从加强对下监督入手,积极探索对财务数据信息实行日常动态监控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力度,提高对异常财务信息的及时反映能力,省局研究制订了加强财务管理日常监控的工作意见,这次将在会上讨论。今后,省局将通过组织专人,对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基建项目库系统、协议供货管理软件以及各类季度性财务报表中的基础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及时查找和提醒基层在日常开展财务管理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和疑点信息。被提醒单位要及时查清疑点,如实说明情况,对确属违规的必须按规定予以纠正,并向省局进行反馈。各省辖市局财务部门也要加强对财务数据的深入分析和增值应用,充分发挥好身兼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双重职责的工作优势,把日常监控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对下审计中延伸检查的线索。要通过财务信息日常监控工作机制的确立,上下互动,内外联动,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职能,把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围绕应对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衡量财务工作质效的新标准。

近年来,随着社会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今年两会代表对公开政府部门预算的呼声越来越高。为保障公众对国家公共支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两会以后,国务院已陆续有近4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2010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国家税务总局也于49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国税系统2010年部门预算。在今年的国税系统财务工作会议上,总局要求各级国税部门,充分认识到预算公开的重大意义,做好部门预算深度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也就是说,预算公开是大势所趋,是各级国税机关在为期不远的将来都要面对的问题。对于预算公开,我们一方面要看到,这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按温家宝总理所提出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更是社会民主法治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思考,各级国税部门的收支规模、支出结构、结余总量是否合理,能否经得起社会各界的评议?可以说,预算公开是财务部门的一项“大考”,我们要化压力为动力,在有限的时间里,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预算能否经得起公开作为今后考量国税系统财务工作质效的重要标准。要通过规范财务工作基础、完善规章制度来提高财务收支行为的合理合规性,要通过合理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来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要通过压缩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合理消化结余来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从而使国税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部门预算数据能真正经得起全社会全方位的监督与检验。

在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一下消化结余问题。尽管去年年底,各地根据总局要求,在消化结余上下了很多功夫,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省的结余总量仍然较大,目前已排在了全国第一。在今年总局财务工作会议上,汪康总会计师专门针对结余问题强调指出,各地如果不能自行消化结余,总局将采取措施加以调剂使用。因此,各级国税机关、尤其是目前账面结余较大的单位,要对结余问题引起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并切实采取有效手段合理消化结余。否则,省局将在总局采取措施之前先行调剂。

(四)要围绕加强规范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增强对依法理财的新认识。

去年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暴露出各级在财务管理上存在着一定问题,有的性质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的发生,一部分是财务管理的基础还不够扎实的缘故,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个别基层单位的领导对财务管理的重视和学习程度不够,尤其是财经纪律意识和规范管理意识不强,在决策时缺乏预算约束、标准约束、程序约束和纪律约束的概念,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财务规定面前搞随意变通。因此,财务部门要把向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宣传财务法律法规规定、重申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各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加强对财务规定的学习,做到懂法守法,划清红线,守好底线,并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科学筹措和使用资金,真正做到“生财有道,取财有据,用财有效”。省、市两级财务部门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敏感性,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基层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成因。对于上级已有明文规定,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于属于新情况、现有制度尚未明确的问题,要在识别风险、判断性质、及时汇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及时予以明确,并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来保障依法理财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五)要围绕深化财务改革、解决突出矛盾提升科学管理新能力。

近年来,按照建立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体制的总体要求,国税系统已先后经历了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重大改革的考验。目前,各项改革已进入进一步深化和攻坚阶段。如何处理好定员定额试点后中央财政保障与实际经费需求之间依然存在的突出矛盾、以及地区之间经费水平的差异,如何适应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按计划用款的要求给传统资金到账观念带来的冲击,如何应对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通过后对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如何贯彻好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后上缴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的相关规定,这些既是摆在财务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也是促进财务管理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外在动力。在新的形势下,国税系统财务管理部门应自觉树立和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从工作实际出发,注意摆脱“记账、算账、报账”的旧有模式,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切实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一是站在全局高度,着眼长远发展,统筹兼顾安排工作的思维能力;二是深入实践调查,敏锐发现问题,找寻客观规律的总结能力;三是研究现代管理方法,掌握信息技术应用,并用以推动财务工作的学习能力;四是打破旧有思维定势,在坚持依法合规理财的基础上求新求变、打造亮点的创新能力;五是自觉加强沟通宣传、争取多方支持、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的协调能力。要通过各种能力的提升,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对各项财务行为的科学管理,以实现财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

在看到新形势、新要求给各级国税部门财务工作提出挑战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当前财务工作所面临着的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随着机构改革工作的实施到位,呼吁了多年的省辖市局财务部门单设问题即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部分单位还进一步充实了人员力量,为财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理解财务工作,在上周刚刚结束的全国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视频会议上,钱冠林副局长代表总局党组做了重要讲话、省局周苏明局长全程收看会议并于会后组织专题讨论、各市县局全体班子和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均收看了会议,这充分表明各级领导对财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为财务部门坚持原则、加强管理增添了信心和动力。三是各级国税部门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为财务工作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通过近年来的改革实践和教育培训,全省国税系统培养了一支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财务干部队伍,这是我们做好财务工作的最宝贵的财富。在这些有利因素的推动下,我们对于完成各项财务工作任务将更加充满信心。

三、统筹兼顾,狠抓落实,确保2010年各项财务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根据新时期的形势和任务,2010年全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按照总局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以及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根本方针,完善体制机制,规范基础管理,深化财务改革,提高资金效益,强化财务监控,提升理财能力,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和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为全省国税系统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国税部门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夯实依法理财基础

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和行为规范。要根据今年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着力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形成依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依制度用权的有效管理机制。

1、规范预算管理相关制度。认真研究总局关于国税系统预算单位设置管理办法、机动经费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和稽查办案经费、纳税服务宣传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全省实际,及时制订我省的贯彻实施意见。

2、修订完善基建管理办法。根据总局对基建管理相关制度的修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省基建项目立项、开工、项目评审、工程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等管理,落实基本建设管理责任状等制度和办法。

3、制订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的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通知、以及总局《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研究制订全省具体实施意见,落实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工作。

4、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操作规程。从提高基层开展政府采购操作实用性入手,研究出台基层采购实践中常用的B类采购行为、C类采购行为以及协议供货的操作规程。从方便基层操作、提高采购效率的角度出发,研究优化采购工作流程的相关规定。

(二)强化预算意识,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

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定员定额等部门预算改革逐步深入,各级国税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不断加强,无预算、预算资金相互挤占、随意追加预算的现象大大减少。但是财政部和总局对于预算管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相比之下我们的预算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加强。

1、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严格按规定编制和批复部门预算,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预算执行,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按季分析制度,增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事中监督和即时分析,确保预算资金的均衡开支。建立和完善部门预算调整机制,实事求是地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增强预算执行的主动性。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控制压缩结转和结余资金规模,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去年,审计署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央部门财政拨款大量结余影响资金使用绩效》的报告。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财政部“调查处理,并研究改善预算编制办法”,“督促有关部门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此,财政部将采取对预算执行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扣减下年度预算控制数的严厉措施。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控制结转资金规模这项工作,既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切实把加快预算执行、压缩结转资金作为今年一项大事来抓。要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总局批复的预算,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预算执行落实到位,确保结转资金规模进一步压缩。鼓励各地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估工作的探索,努力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2、深化定员定额预算改革。在总结2009年推行定员定额预算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经费来源渠道收窄后对经费水平较低的基层税务机关的经费保障问题。研究不断缩小经费水平差距、逐步解决经费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认真落实上级对国税系统干部职工住房补贴预算资金的清算要求,合理分解国税系统离退休人员津补贴追加预算。

3、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从今年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出租出借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和中央财政专户。财政部将适时开展对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全省国税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严格执行国税系统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的账务处理、上缴和统计上报等工作。及时了解、反馈基层情况,研究解决收缴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督促各预算单位认真执行收入收缴制度,做好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安排。

(三)严格支出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0年要继续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加强对财务支出环节的控制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1、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总体部署,调整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业务范围及工作流程,要在规范预算编制的基础上,把用款计划的申报和零余额用款额度的使用细化到具体项目。加强对国库动态监控疑点信息的反馈,确保基层预算单位资金拨付及时到位和规范使用。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国税系统实有资金银行账户将逐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并实施动态监控管理。

2、研究推行公务卡改革的相关工作措施。根据总局关于将公务卡改革推进到国税系统所有二级、三级预算单位和具备条件的三级以下预算单位的要求,适时开展调研并做好前期准备,研究相关配套措施,保证公务卡改革的顺利实施,减少现金使用量,增加各项支出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防范财务风险。

3、加大支出管理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控制有关经费支出的规定,继续压缩公务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经费的预算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各级预算单位经费使用环节的管理,切实发挥报销审核、经费审批对支出控制、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作用。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和“小金库”治理的后续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切实构建防止和杜绝出现“小金库”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强基建全过程管理,增强业务用房使用效益

各级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加强对基本建设全过程的控制与监督,把基建管理纳入法制规范的轨道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继续严格控制基建规模。继续执行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精神,各级国税部门在2010年底前,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标准。要加强基建项目立项和开工审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审核,从严控制基建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从严控制维修改造项目单位造价水平。

2、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五年建设规划。以2009年基建决算和固定资产账面资料为依据,对现有综合业务用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要统筹兼顾,分别轻重缓急,合理制订20102014年分年度基建立项和资金需求计划,优先解决危房、租房办公问题,按照征管实体化的要求,抓好现有业务用房的整合,对无房单位尽可能调剂使用现有房产,大力减少重复建设的浪费现象。

3、抓好在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各单位要突出管理重点,督促长期未动工的新建项目做好开工前准备,对2010年前已安排资金的新建项目要在年底前上报开工审批资料,已安排资金的修缮项目如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在年内开工建设。开展对竣工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财务决算项目清理工作的核查,对已清理出的13个项目必须在六月底前完成上报工作,对其他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须在年底前完成竣工决算工作。继续做好完工项目的基建委托审核工作。

基本建设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强化建设工程审批、招投标、采购、专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全过程控制、监督和考核,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机制,把基建项目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

(五)加强资产日常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各级要在巩固以前年度资产清查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国税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1、加强资产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国税系统资产配置、使用、划转调拨的审核、批复工作。认真做好全省国税系统车辆购置、资产处置年度计划、季度统计等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国税系统车辆配置、资产处置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把资产出口关。

2、加强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和总局《国有资产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统一思想,细化措施,规范开设中央财政汇缴专户,认真做好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上缴和资金使用工作,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狠抓制度执行,努力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和效率双提高

1、切实加强采购基础制度的贯彻落实。着力推进省局下发采购基础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参照历年实施专项检查的方式,全面开展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题调研工作,其中省局将对3-4个省辖市局组织抽查,进一步查找基层在政府采购操作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从而规范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适时组织对采购档案的现场评审,加强和促进全省国税系统上下之间、地区之间的业务交流。

2、全面推进采购计划改革工作。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和信息统计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加强规范管理、提高采购效率的重要措施。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今年将对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和信息统计编报实行全面改革,将原来的年报制度改为按季报送,除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外,还增加了分别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经费安排采购的报表,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将逐步纳入总局批量采购的范围。这项改革,对于各级国税部门政府采购的管理理念和操作方式将是一次重大考验,今后没有安排计划或未按规定程序追加计划的项目将一律不得采购。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我省将从3季度起推行新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软件,省局将于6月初通过视频方式组织一次到县局的专题培训。各地高度重视此项改革带来的变化,切实转变观念,配备专人和专用设备负责此项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充分掌握需求,确保计划编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计划执行的刚性。

3、严格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管理。总局钱局长在全国政府采购会议上强调,要深入贯彻政府采购“五个依”的法治观,切实做到严格目录约束、严格程序约束、严格政策约束。对此,各级要深刻领会,提高认识,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严格执行。具体做到:一是要应采尽采,凡是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以及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达到2万元的项目也要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纳入B类和C类采购行为进行管理。二是应集中的必须集中,未纳入总局协议供货范围的集中采购项目,应及时上报省局办理委托或授权。三是应公开招标的必须公开招标,凡是达到120万元的货物、服务类项目,以及达到20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必须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的有关规定自行组织或实施委托采购,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认真做好重大项目采购。各级国税部门要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需要,依法合规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政府采购任务,尤其是与信息化建设、税收业务直接相关的重大项目采购。为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切实降低各级采购成本,贯彻落实好总局关于批量采购的工作要求,省局将加大对需求稳定、技术指标统一的通用设备类及服务类项目的批量采购工作力度。今年将于上半年组织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及激光打印机等设备的批量采购,下半年将实施新一轮车辆定点保险招标工作,以及总局会议上明确要求的普通发票印制定点的政府采购工作。各地也要积极做好配合,确保年内各项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

5、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效。各级要严格“三位一体”的工作运行机制,坚持在“集体参与、民主决策”的工作氛围下开展工作,真正实现“阳光采购”。认真落实协议供货相关规定,大力推行网上采购,加强对供应商的后续管理,稳步提高采购效益。严格执行报批报备制度,尤其是进口产品采购以及达到限额未实行公开招标项目报财政部批准的规定,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环保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操作与管理的基础上,各级要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努力提高采购效率:要从源头抓起,严格计划的编制与执行,统筹安排采购时间,杜绝或减少临时突发性采购项目给工作带来的被动;要本着科学、简约、管用的原则,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要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各类表证单书的填写,善于总结经验,提高实战能力;要充分应用好集体讨论、集体研究的工作机制,争取理解,化解矛盾,形成合力。要通过抓好强化规范和提高效率这两个着力点,使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在合法的限度内努力实现政府采购期限最短、环节较少、效率更高的目标。

(七)深入调查研究,加大财务监督力度

1、深入开展财务工作调研。根据上级要求和全省实际,针对财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围绕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强基层经费保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基层政府采购工作实践等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掌握基层实情、做好领导决策参谋提供依据。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要通过拓展对财务信息日常分析和动态监控的有效手段,加强财务基础数据的增值应用,做到实时监督、关口前移。要充分应用内外部审计工作成果查找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有效化解财务风险,从而逐步实现对财务管理全过程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

3、加大财务公开力度。深入研究推行财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税务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将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通过内网等渠道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开,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4、建立健全日常考评机制。认真落实总局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及时通报考核情况。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根据总局要求,以简便易行、实用有效为原则,逐步开展对政府采购的考评工作。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务干部综合素质

1、加强基层财务队伍建设。各级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省各级财务管理机构的规范设置,充实人员配备,优化年龄结构,保障队伍稳定,明确岗位职责,为强化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领导要从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各级财务人员,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鼓励他们坚持原则,大胆工作,从而进一步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2、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在财务系统内积极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鼓励各级财务干部参加招标师等资质考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政府采购宣传,推进各级国税部门通过网络、信息、报刊等媒介,尤其是《中国税务报》政府采购专版,对基层政府采购工作动态、先进经验等进行报道宣传,在国税系统营造依法采购的良好氛围。今年,省局将组织全省财务管理业务培训、“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计划执行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各省辖市局也要积极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系统干部队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业务素养和综合能力。

3、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为载体,加强对财务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与监督,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对财务管理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财务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干部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教育,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的理念,保持和发扬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心系基层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财务队伍服务大局、服务征管、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同志们,2010年全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目标已经明确。作为财务战线上的同志,可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要紧密围绕国税中心工作,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开拓进取,狠抓落实,以更加细致的工作作风,更加饱满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开创财务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