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兴伴奏教材:中、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8:23:28
关于颁发中、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房[1980]第15号
各区房地局、宝钢房管处(发至房管所):
为了加强中、小修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特制订《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一九八○年一月起实行。你们要组织有关干部学习;同时要对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务使得到正确贯彻。在实施中,有何经验和问题,望区局告市局。
一九八○年一月十三日
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中修工作是房管部门三级维修体制中的重要一环。搞好中修工作,有利于保持房屋完好程度,提高房屋使用效能,更好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有利于节约修理费用;为了加强对中修的管理,搞好中修工作,现制定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一、任务
中修的任务是针对本所维修工作上的突出矛盾,安排一定的修理力量,加强房屋不同项目的中期计划性轮修,并解决小修修不了,大修开不进,点多面广,快进快出的修理工程。具体内容是:
1.二级损坏房屋的少项目修理;
2.按新村、里弄单项目或少项目的中期计划性轮修;
3.零星分散的一级损坏房屋的全项目修理;
4.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危险房屋的拆落地翻修;
5.较大的抢险工程;
6.上水、路面、围墙、拆房等单项工程;
7.成片的改善项目工程和较大工程的改善项目,如抬高屋面,搭放房间。
二、要求
中修工程项目都 有查勘,工程预算和决算,在施工中和竣工后,要有质量检查和量方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以便检查。拆房工程要估工,拆旧料要回收入帐。
中修队施工的工程,要与管养段签订简易合同,合同的内容要有工程性质、数量、预算费用、开竣工日期和质量要求等。工程完工经管养段验收签证。
三、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编制中修计划,实行计划生产,是房管所加强生产管理的一项措施,因此,编制计划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类房屋损坏情况,重点安排迫切要求解决的修理项目。
1.计划的内容。中修计划由房管所按年度和季度分别编制。年度计划的内容是:工程地点、工程项目、计划工程量和费用;季度计划的内容是:工程地点、工程项目、工程预算费用和耗用工数(见中修工程项目计划表)。
2.计划上报时间。下年度的计划于本年度的十一月初报区局审批,区局汇总后于十一月中旬报市局备案。下季度的计划于本季度的第二个月初报区局审批,区局汇总后于月中报市局一式二份备案。
3.计划的审批。中修计划和项目由区局审批,经区局审批同意,房管所才能进行施工。未经同意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已经审批确定的工程项目,如要变更或改变预算,须报经区局同意。中修工程凡属每平方米的修理单价超过15元的,由区局审核后须上报市局核定。
4.拆房工程费用结报办法另订。
5.区局要认真负责对中修工程进行审查、检查验收和审查决算。市局管理处对中修工程要进行抽查,加强对区局的工作指导。
四、建立中修队
房管所按小修定员标准,在配备好管养段小修生产人员以及扣除10%的后方生产人员后,有20名左右生产工人(泥、木技工在10人以上)的可建立中修队。在中修队内可配一至二名脱产人员(中修队人员在20人左右配备一名,30人以上配二人)。小修定员后多余力量不足建立中修队的也可以搞保养性工程或单项工程(也需编制计划,报区局审批,由市局拨款)。
五、设立生产管理机构
1.房管所要有一名所长分管中小修生产,所本部设立生产计划组,配备三至五名工作员,负责中小修生产管理和房屋鉴定等技术性工作。有大修工程的做好大修的甲方代表工作。
2.区局管理科要有一名科长主管中小修生产,并配备一定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区中小修生产。检查各所中小修生产完成情况,审核中修工程项目和工程决算,鉴定房屋损坏等级等工作。对需要大修的房屋进行踏勘,提出工程项目。
六、木材供应办法
中修(单项工程除外)木材平均按每万元工作量2.5立方米(原木)定额供应,具体项目的木材数量,按各类房屋工程性质定额供应。年度和季度的木材计划,按区局上报的计划,经核定后送供应处,由供应处专项下达。
七、中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另文
八、考核指标
1.工时:平均工效、质量合格率、出勤率和安全生产指标,按市局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执行。
2.中修项目(包括改善用水和翻修路面项目)按区局批准下达的计划项目执行。
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小修是房管部门三级维修体制的基础。加强小修工作,对于保养房屋,方便住户,体现房管部门全心全意为住户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小修生产管理水平,做好服务工作,现制定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从一九八○年起实施。
一、任务:
小修的任务是及时解决居民报修项目,做好房屋查险抢险工作,以及在保证服务及时的情况下,有计划地搞些单项目保养和另星改善项目。
二、要求:
房管所应把报修办法和报修时间张贴在管养段,方便居民报修。对居民的报修都要登记,并有专人按报修时间先后编号、开写任务单,完工后任务单要销号(带修项目的任务单,在二天内另行登记、编号、销号)。房屋查险抢险工作,要求在每年的七月底结束,并做好记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根据群众居住条件上的突出困难,积极地提出改善住户居住条件项目,按规定手续和养护范围审批后,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三、定员:
小修是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因此,在安排劳动力时,首先要保证配足小修人员。小修人员按各类房屋不同损坏等级配备;旧里以下一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3人,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2.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新里以上一、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2.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新工房一、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人。全所定员配备情况报区局并报市局备案。
四、指标:
生产指标任务单完成率、完成定额工时、平均工效、质量合格率、出勤率按市局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执行。
五、工作要求:
1.节假日和晚间水电值班服务(晚上值班服务,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值到晚上七时,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值到晚上八时)。
2.正确执行养护范围,改善项目有审批手续。
3.房屋损坏等级鉴定正确,资料完整,动态注记及时。
4.不发生塌屋伤人和重大生产伤亡事故。
六、指标的考核办法:
1.原始资料。小修原始资料有居民报修登记簿,任务单、生产工人记工考勤表,水电值班记录簿和改善项目审批表(由市局统一印发)。这些资料必须填写完整,记录正确,手续齐全。
2.报表统计正确。小修工作的各项报表要根据原始资料正确统计,按时填报。
3.检查制度。所按月检查各段完成各项指标的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积累资料,以备考查。区局按季对所进行检查,市局每年组织二次专业检查小组,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市、区检查的要求和方法另订)。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 1980-01-13 关于颁发中、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房[1980]第15号各区房地局、宝钢房管处(发至房管所):
为了加强中、小修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特制订《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一九八○年一月起实行。你们要组织有关干部学习;同时要对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务使得到正确贯彻。在实施中,有何经验和问题,望区局告市局。
一九八○年一月十三日
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中修工作是房管部门三级维修体制中的重要一环。搞好中修工作,有利于保持房屋完好程度,提高房屋使用效能,更好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有利于节约修理费用;为了加强对中修的管理,搞好中修工作,现制定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一、任务
中修的任务是针对本所维修工作上的突出矛盾,安排一定的修理力量,加强房屋不同项目的中期计划性轮修,并解决小修修不了,大修开不进,点多面广,快进快出的修理工程。具体内容是:
1.二级损坏房屋的少项目修理;
2.按新村、里弄单项目或少项目的中期计划性轮修;
3.零星分散的一级损坏房屋的全项目修理;
4.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危险房屋的拆落地翻修;
5.较大的抢险工程;
6.上水、路面、围墙、拆房等单项工程;
7.成片的改善项目工程和较大工程的改善项目,如抬高屋面,搭放房间。
二、要求
中修工程项目都 有查勘,工程预算和决算,在施工中和竣工后,要有质量检查和量方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以便检查。拆房工程要估工,拆旧料要回收入帐。
中修队施工的工程,要与管养段签订简易合同,合同的内容要有工程性质、数量、预算费用、开竣工日期和质量要求等。工程完工经管养段验收签证。
三、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编制中修计划,实行计划生产,是房管所加强生产管理的一项措施,因此,编制计划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类房屋损坏情况,重点安排迫切要求解决的修理项目。
1.计划的内容。中修计划由房管所按年度和季度分别编制。年度计划的内容是:工程地点、工程项目、计划工程量和费用;季度计划的内容是:工程地点、工程项目、工程预算费用和耗用工数(见中修工程项目计划表)。
2.计划上报时间。下年度的计划于本年度的十一月初报区局审批,区局汇总后于十一月中旬报市局备案。下季度的计划于本季度的第二个月初报区局审批,区局汇总后于月中报市局一式二份备案。
3.计划的审批。中修计划和项目由区局审批,经区局审批同意,房管所才能进行施工。未经同意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已经审批确定的工程项目,如要变更或改变预算,须报经区局同意。中修工程凡属每平方米的修理单价超过15元的,由区局审核后须上报市局核定。
4.拆房工程费用结报办法另订。
5.区局要认真负责对中修工程进行审查、检查验收和审查决算。市局管理处对中修工程要进行抽查,加强对区局的工作指导。
四、建立中修队
房管所按小修定员标准,在配备好管养段小修生产人员以及扣除10%的后方生产人员后,有20名左右生产工人(泥、木技工在10人以上)的可建立中修队。在中修队内可配一至二名脱产人员(中修队人员在20人左右配备一名,30人以上配二人)。小修定员后多余力量不足建立中修队的也可以搞保养性工程或单项工程(也需编制计划,报区局审批,由市局拨款)。
五、设立生产管理机构
1.房管所要有一名所长分管中小修生产,所本部设立生产计划组,配备三至五名工作员,负责中小修生产管理和房屋鉴定等技术性工作。有大修工程的做好大修的甲方代表工作。
2.区局管理科要有一名科长主管中小修生产,并配备一定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区中小修生产。检查各所中小修生产完成情况,审核中修工程项目和工程决算,鉴定房屋损坏等级等工作。对需要大修的房屋进行踏勘,提出工程项目。
六、木材供应办法
中修(单项工程除外)木材平均按每万元工作量2.5立方米(原木)定额供应,具体项目的木材数量,按各类房屋工程性质定额供应。年度和季度的木材计划,按区局上报的计划,经核定后送供应处,由供应处专项下达。
七、中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另文
八、考核指标
1.工时:平均工效、质量合格率、出勤率和安全生产指标,按市局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执行。
2.中修项目(包括改善用水和翻修路面项目)按区局批准下达的计划项目执行。
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小修是房管部门三级维修体制的基础。加强小修工作,对于保养房屋,方便住户,体现房管部门全心全意为住户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小修生产管理水平,做好服务工作,现制定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从一九八○年起实施。
一、任务:
小修的任务是及时解决居民报修项目,做好房屋查险抢险工作,以及在保证服务及时的情况下,有计划地搞些单项目保养和另星改善项目。
二、要求:
房管所应把报修办法和报修时间张贴在管养段,方便居民报修。对居民的报修都要登记,并有专人按报修时间先后编号、开写任务单,完工后任务单要销号(带修项目的任务单,在二天内另行登记、编号、销号)。房屋查险抢险工作,要求在每年的七月底结束,并做好记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根据群众居住条件上的突出困难,积极地提出改善住户居住条件项目,按规定手续和养护范围审批后,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三、定员:
小修是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因此,在安排劳动力时,首先要保证配足小修人员。小修人员按各类房屋不同损坏等级配备;旧里以下一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3人,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2.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新里以上一、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2.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新工房一、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人。全所定员配备情况报区局并报市局备案。
四、指标:
生产指标任务单完成率、完成定额工时、平均工效、质量合格率、出勤率按市局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执行。
五、工作要求:
1.节假日和晚间水电值班服务(晚上值班服务,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值到晚上七时,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值到晚上八时)。
2.正确执行养护范围,改善项目有审批手续。
3.房屋损坏等级鉴定正确,资料完整,动态注记及时。
4.不发生塌屋伤人和重大生产伤亡事故。
六、指标的考核办法:
1.原始资料。小修原始资料有居民报修登记簿,任务单、生产工人记工考勤表,水电值班记录簿和改善项目审批表(由市局统一印发)。这些资料必须填写完整,记录正确,手续齐全。
2.报表统计正确。小修工作的各项报表要根据原始资料正确统计,按时填报。
3.检查制度。所按月检查各段完成各项指标的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积累资料,以备考查。区局按季对所进行检查,市局每年组织二次专业检查小组,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市、区检查的要求和方法另订)。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 1980-01-13
各区房地局、宝钢房管处(发至房管所):
为了加强中、小修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特制订《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一九八○年一月起实行。你们要组织有关干部学习;同时要对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务使得到正确贯彻。在实施中,有何经验和问题,望区局告市局。
一九八○年一月十三日
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中修工作是房管部门三级维修体制中的重要一环。搞好中修工作,有利于保持房屋完好程度,提高房屋使用效能,更好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有利于节约修理费用;为了加强对中修的管理,搞好中修工作,现制定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一、任务
中修的任务是针对本所维修工作上的突出矛盾,安排一定的修理力量,加强房屋不同项目的中期计划性轮修,并解决小修修不了,大修开不进,点多面广,快进快出的修理工程。具体内容是:
1.二级损坏房屋的少项目修理;
2.按新村、里弄单项目或少项目的中期计划性轮修;
3.零星分散的一级损坏房屋的全项目修理;
4.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危险房屋的拆落地翻修;
5.较大的抢险工程;
6.上水、路面、围墙、拆房等单项工程;
7.成片的改善项目工程和较大工程的改善项目,如抬高屋面,搭放房间。
二、要求
中修工程项目都 有查勘,工程预算和决算,在施工中和竣工后,要有质量检查和量方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以便检查。拆房工程要估工,拆旧料要回收入帐。
中修队施工的工程,要与管养段签订简易合同,合同的内容要有工程性质、数量、预算费用、开竣工日期和质量要求等。工程完工经管养段验收签证。
三、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编制中修计划,实行计划生产,是房管所加强生产管理的一项措施,因此,编制计划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类房屋损坏情况,重点安排迫切要求解决的修理项目。
1.计划的内容。中修计划由房管所按年度和季度分别编制。年度计划的内容是:工程地点、工程项目、计划工程量和费用;季度计划的内容是:工程地点、工程项目、工程预算费用和耗用工数(见中修工程项目计划表)。
2.计划上报时间。下年度的计划于本年度的十一月初报区局审批,区局汇总后于十一月中旬报市局备案。下季度的计划于本季度的第二个月初报区局审批,区局汇总后于月中报市局一式二份备案。
3.计划的审批。中修计划和项目由区局审批,经区局审批同意,房管所才能进行施工。未经同意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已经审批确定的工程项目,如要变更或改变预算,须报经区局同意。中修工程凡属每平方米的修理单价超过15元的,由区局审核后须上报市局核定。
4.拆房工程费用结报办法另订。
5.区局要认真负责对中修工程进行审查、检查验收和审查决算。市局管理处对中修工程要进行抽查,加强对区局的工作指导。
四、建立中修队
房管所按小修定员标准,在配备好管养段小修生产人员以及扣除10%的后方生产人员后,有20名左右生产工人(泥、木技工在10人以上)的可建立中修队。在中修队内可配一至二名脱产人员(中修队人员在20人左右配备一名,30人以上配二人)。小修定员后多余力量不足建立中修队的也可以搞保养性工程或单项工程(也需编制计划,报区局审批,由市局拨款)。
五、设立生产管理机构
1.房管所要有一名所长分管中小修生产,所本部设立生产计划组,配备三至五名工作员,负责中小修生产管理和房屋鉴定等技术性工作。有大修工程的做好大修的甲方代表工作。
2.区局管理科要有一名科长主管中小修生产,并配备一定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区中小修生产。检查各所中小修生产完成情况,审核中修工程项目和工程决算,鉴定房屋损坏等级等工作。对需要大修的房屋进行踏勘,提出工程项目。
六、木材供应办法
中修(单项工程除外)木材平均按每万元工作量2.5立方米(原木)定额供应,具体项目的木材数量,按各类房屋工程性质定额供应。年度和季度的木材计划,按区局上报的计划,经核定后送供应处,由供应处专项下达。
七、中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另文
八、考核指标
1.工时:平均工效、质量合格率、出勤率和安全生产指标,按市局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执行。
2.中修项目(包括改善用水和翻修路面项目)按区局批准下达的计划项目执行。
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小修是房管部门三级维修体制的基础。加强小修工作,对于保养房屋,方便住户,体现房管部门全心全意为住户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小修生产管理水平,做好服务工作,现制定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从一九八○年起实施。
一、任务:
小修的任务是及时解决居民报修项目,做好房屋查险抢险工作,以及在保证服务及时的情况下,有计划地搞些单项目保养和另星改善项目。
二、要求:
房管所应把报修办法和报修时间张贴在管养段,方便居民报修。对居民的报修都要登记,并有专人按报修时间先后编号、开写任务单,完工后任务单要销号(带修项目的任务单,在二天内另行登记、编号、销号)。房屋查险抢险工作,要求在每年的七月底结束,并做好记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根据群众居住条件上的突出困难,积极地提出改善住户居住条件项目,按规定手续和养护范围审批后,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三、定员:
小修是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因此,在安排劳动力时,首先要保证配足小修人员。小修人员按各类房屋不同损坏等级配备;旧里以下一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3人,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2.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新里以上一、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2.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新工房一、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人。全所定员配备情况报区局并报市局备案。
四、指标:
生产指标任务单完成率、完成定额工时、平均工效、质量合格率、出勤率按市局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执行。
五、工作要求:
1.节假日和晚间水电值班服务(晚上值班服务,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值到晚上七时,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值到晚上八时)。
2.正确执行养护范围,改善项目有审批手续。
3.房屋损坏等级鉴定正确,资料完整,动态注记及时。
4.不发生塌屋伤人和重大生产伤亡事故。
六、指标的考核办法:
1.原始资料。小修原始资料有居民报修登记簿,任务单、生产工人记工考勤表,水电值班记录簿和改善项目审批表(由市局统一印发)。这些资料必须填写完整,记录正确,手续齐全。
2.报表统计正确。小修工作的各项报表要根据原始资料正确统计,按时填报。
3.检查制度。所按月检查各段完成各项指标的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积累资料,以备考查。区局按季对所进行检查,市局每年组织二次专业检查小组,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市、区检查的要求和方法另订)。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 1980-01-13 关于颁发中、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房[1980]第15号各区房地局、宝钢房管处(发至房管所):
为了加强中、小修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更好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特制订《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一九八○年一月起实行。你们要组织有关干部学习;同时要对职工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务使得到正确贯彻。在实施中,有何经验和问题,望区局告市局。
一九八○年一月十三日
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中修工作是房管部门三级维修体制中的重要一环。搞好中修工作,有利于保持房屋完好程度,提高房屋使用效能,更好地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有利于节约修理费用;为了加强对中修的管理,搞好中修工作,现制定中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一、任务
中修的任务是针对本所维修工作上的突出矛盾,安排一定的修理力量,加强房屋不同项目的中期计划性轮修,并解决小修修不了,大修开不进,点多面广,快进快出的修理工程。具体内容是:
1.二级损坏房屋的少项目修理;
2.按新村、里弄单项目或少项目的中期计划性轮修;
3.零星分散的一级损坏房屋的全项目修理;
4.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危险房屋的拆落地翻修;
5.较大的抢险工程;
6.上水、路面、围墙、拆房等单项工程;
7.成片的改善项目工程和较大工程的改善项目,如抬高屋面,搭放房间。
二、要求
中修工程项目都 有查勘,工程预算和决算,在施工中和竣工后,要有质量检查和量方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以便检查。拆房工程要估工,拆旧料要回收入帐。
中修队施工的工程,要与管养段签订简易合同,合同的内容要有工程性质、数量、预算费用、开竣工日期和质量要求等。工程完工经管养段验收签证。
三、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编制中修计划,实行计划生产,是房管所加强生产管理的一项措施,因此,编制计划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类房屋损坏情况,重点安排迫切要求解决的修理项目。
1.计划的内容。中修计划由房管所按年度和季度分别编制。年度计划的内容是:工程地点、工程项目、计划工程量和费用;季度计划的内容是:工程地点、工程项目、工程预算费用和耗用工数(见中修工程项目计划表)。
2.计划上报时间。下年度的计划于本年度的十一月初报区局审批,区局汇总后于十一月中旬报市局备案。下季度的计划于本季度的第二个月初报区局审批,区局汇总后于月中报市局一式二份备案。
3.计划的审批。中修计划和项目由区局审批,经区局审批同意,房管所才能进行施工。未经同意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已经审批确定的工程项目,如要变更或改变预算,须报经区局同意。中修工程凡属每平方米的修理单价超过15元的,由区局审核后须上报市局核定。
4.拆房工程费用结报办法另订。
5.区局要认真负责对中修工程进行审查、检查验收和审查决算。市局管理处对中修工程要进行抽查,加强对区局的工作指导。
四、建立中修队
房管所按小修定员标准,在配备好管养段小修生产人员以及扣除10%的后方生产人员后,有20名左右生产工人(泥、木技工在10人以上)的可建立中修队。在中修队内可配一至二名脱产人员(中修队人员在20人左右配备一名,30人以上配二人)。小修定员后多余力量不足建立中修队的也可以搞保养性工程或单项工程(也需编制计划,报区局审批,由市局拨款)。
五、设立生产管理机构
1.房管所要有一名所长分管中小修生产,所本部设立生产计划组,配备三至五名工作员,负责中小修生产管理和房屋鉴定等技术性工作。有大修工程的做好大修的甲方代表工作。
2.区局管理科要有一名科长主管中小修生产,并配备一定的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区中小修生产。检查各所中小修生产完成情况,审核中修工程项目和工程决算,鉴定房屋损坏等级等工作。对需要大修的房屋进行踏勘,提出工程项目。
六、木材供应办法
中修(单项工程除外)木材平均按每万元工作量2.5立方米(原木)定额供应,具体项目的木材数量,按各类房屋工程性质定额供应。年度和季度的木材计划,按区局上报的计划,经核定后送供应处,由供应处专项下达。
七、中修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另文
八、考核指标
1.工时:平均工效、质量合格率、出勤率和安全生产指标,按市局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执行。
2.中修项目(包括改善用水和翻修路面项目)按区局批准下达的计划项目执行。
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
小修是房管部门三级维修体制的基础。加强小修工作,对于保养房屋,方便住户,体现房管部门全心全意为住户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小修生产管理水平,做好服务工作,现制定小修生产暂行管理办法,从一九八○年起实施。
一、任务:
小修的任务是及时解决居民报修项目,做好房屋查险抢险工作,以及在保证服务及时的情况下,有计划地搞些单项目保养和另星改善项目。
二、要求:
房管所应把报修办法和报修时间张贴在管养段,方便居民报修。对居民的报修都要登记,并有专人按报修时间先后编号、开写任务单,完工后任务单要销号(带修项目的任务单,在二天内另行登记、编号、销号)。房屋查险抢险工作,要求在每年的七月底结束,并做好记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根据群众居住条件上的突出困难,积极地提出改善住户居住条件项目,按规定手续和养护范围审批后,按质按量如期完成。
三、定员:
小修是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因此,在安排劳动力时,首先要保证配足小修人员。小修人员按各类房屋不同损坏等级配备;旧里以下一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3人,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2.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新里以上一、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2.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新工房一、二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5人,三、四级损坏房屋一万平方米配备1人。全所定员配备情况报区局并报市局备案。
四、指标:
生产指标任务单完成率、完成定额工时、平均工效、质量合格率、出勤率按市局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执行。
五、工作要求:
1.节假日和晚间水电值班服务(晚上值班服务,十月一日至次年四月三十日值到晚上七时,五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值到晚上八时)。
2.正确执行养护范围,改善项目有审批手续。
3.房屋损坏等级鉴定正确,资料完整,动态注记及时。
4.不发生塌屋伤人和重大生产伤亡事故。
六、指标的考核办法:
1.原始资料。小修原始资料有居民报修登记簿,任务单、生产工人记工考勤表,水电值班记录簿和改善项目审批表(由市局统一印发)。这些资料必须填写完整,记录正确,手续齐全。
2.报表统计正确。小修工作的各项报表要根据原始资料正确统计,按时填报。
3.检查制度。所按月检查各段完成各项指标的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积累资料,以备考查。区局按季对所进行检查,市局每年组织二次专业检查小组,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市、区检查的要求和方法另订)。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 198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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